最新150例女性被杀案例的法医学分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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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150例女性被杀案例的法医学分析(5篇)

小编:王一快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150例女性被杀案例的法医学分析篇一

1988年5月31日零时许,郭庆玲(女,8岁),因“阵发性脐周疼痛”由其父亲郭泅光带到××省儿童医院就诊,由门诊主治医师孙××接诊,诊断为“肠虫症”,于零时45分收住内科三病区,医嘱:5%颠茄合剂l00ml,4.8%新诺明合剂100ml,vitc及apc片等,将处方给郭泅光外甥去药房取药,药房护士告知其服药方法。早7时许,孙×共医师查房时,见郭庆玲仍喊肚子疼,又见其服药不多,即嘱其“多喝点”后离去,郭泅光遵医嘱加大服药量。

早班护士发现夜班医师医嘱未补处方,即让实习医师补了一个处方,而下午又一护士将处方交与郭泅光取药,下午3时郭泅光去药房取药,取回后同房患者家属说和晚上所开药为同一药,郭泅光即将晚上所剩药物至6时左右全部给郭庆玲服完。早10时左右患儿颜面潮红。晚7时30分患儿开始出现烦燥,视物不清,问话不答,10分钟后出现抽风,两眼上翻,瞳孔约6mm大小,光反应迟钝,下午9时50分出现呼吸暂停,昏迷。6月1日晨5时50分测体温38.2℃,在使用呼吸机,抗阿托品等治疗下,患儿于6月2日神志转清,但双肺出现水泡音,6月4日右侧肢体软瘫,6月5日下午面色转灰,又陷昏迷,血压下降,体温仍高。6月7日病情恶化,呼吸困难加重,肺部×音增多,经抢救无效于6月9日下午9时许死亡。在抢救过程中,于6月1日、6日、8日三次胸透均报告有肺水肿,(6月1日有一次x一线检查报告无肺水肿)。(摘自西宁市中院案卷所附郭庆玲门诊及住院病历)。

1988年6月28日,青海省公安厅9处对郭庆玲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解剖中发现:距回音部132cm处的回肠有一长9cm,周径13cm的,壁上有手术缝线的憩室,憨室内有食物残渣贮留;双肺呈暗红色,质地变实,浮扬试验阴性,支气管分支处有淡红色

泡沫状液体,肺切面边缘外翻。组织学检查,肺包膜不增厚,大部分肺泡间隔增宽,有单核,中性白细胞浸润,肺泡腔内有大量白细胞浸润,并有嗜伊红液体渗出,部分肺泡有透明膜形成,部分支气管分支粘膜上皮脱落,管壁、管腔及其周边有上述炎细胞浸润。鉴定结论“郭庆玲系颠茄合剂中毒后并发肺炎死亡。”

l988年9月24日经××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颠茄中毒后在抢救过程中并发了肺炎,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肺炎,不属医疗事故。

二、分析意见

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们审阅了全部的案卷材料,并复查了11张组织学切片,现将有关问题分析如下:

(一)关于郭庆玲的死因问题

郭庆玲从5月31日晚零时45分入院至早7时孙××医师查房时,几乎未服颠茄合剂(见中级法院案卷,孙××谈话笔录),而到下午6时许,已将100mi颠茄合剂全部服完。即患儿于11小时内服完几乎100ml颠茄合剂(三日量),足以引起中毒。5月31日上午10时左右患儿额面潮红,下午7时30分出现烦燥,谵语,视物不清,10分钟后出现抽风,双瞳孔散大,光反应迟钝,血压115/95mmhg,心率l00次/分,符合典型颠茄合剂中毒症状和体征。在中毒后抢救过程中出现肺炎、肺水肿,这在胸透及尸体解剖时均已证实。患儿是以“阵发性脐周疼痛”为主诉就诊,病历中末发现患儿在服药前存在呼吸系统疾病的证据,正是因为中毒才使肺血循环紊乱而出现肺水肿,同时毒物(颠茄合剂)抑制呼吸道粘膜分泌,使肺局部抵抗力下降,肺泡中的蛋白液体的渗出,又为细菌的繁殖生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加之在抢救过程中气管插管,增加了肺部感染的机会,终致肺炎。由此可见,没有中毒也就不会发生肺炎,肺炎是颠茄中毒后的并发症,中毒是患儿死亡的主要死因。

(二)关于郭庆玲腹疼的原因

在解剖中发现:距回盲部132cm处的回肠有一长9cm,周径13cm的向肠壁一侧突出的带有手术缝线的憨室,其内有食物残渣存留,说明腹疼原因是因为回肠憨室,而非肠虫症。临床诊断错误。

(三)关于郭庆玲颠茄中毒原因的分析

患儿郭庆玲在误诊为肠虫症的情况下,第一次用颠茄合剂后,腹疼不止。5月31日查房时,大夫嘱其“多喝点”。颠茄合剂属剧药,有一定的极量,大夫没有说明究竟能多喝多少。加之护士交接班不清,又让重取了一瓶颠茄合剂。这样就可能导致了缺乏医疗常识的郭泅光误解为开这么多药就该多吃,以致在约11小时内将近l00ml颠茄合剂全部服完。患儿在过量服药的过程中出现了面红,口渴等中毒症状,但这11小时内竟无医生、护士巡视病房。以致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停服,及时解毒治疗,直至严重中毒才行抢救。

对剧、限药物本应按每次服用量分次发给住院病人,而该病区一次发给三日量的颠茄合剂,更有甚者,竟一日两次发给三日量的药(计6日量)。对急诊患者应加强巡视,而该病区大夫在早查房嘱多喝点颠茄合剂后,全天竞无人巡视,说明医院管理制度不正规,不严格;也说明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以致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中毒事故。遵照国务院1987年6月29日所发“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鉴定认为,此案已构成医疗事故。

(案例分析者:西安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刘明俊)在课堂上看了许多的图片,懂得了许多死亡的定义与迹象,那些死者的图象实在是残不忍睹啊。在看过的电视剧里面,警察局里新到的法医第一次看见现场时候都会恶心的吐出来,原本不明白为什么,想不通啊,有那么恐怖吗?现在看了那些图片,才理解了他们的心情。我对法医们更是升起一股敬佩之情!

记得很久以前看《c.s.i.犯罪现场》时,男主角说了法医学由来的故事,而最后的解答竟是公元1247年中国人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从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口中说出中国古代的人物,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个叫“宋慈”的法医,很自然地成了我的偶像。

后来,我从网上下载了全本的《洗冤集录》,和偶像开始了一段纯精神的交流,我逐渐读懂了他写的每一个字。略显滞涩的文字背后,是他挣扎但不绝望的内心。而从《大宋提刑官》中,我更深入的了解了“法医”这个职业。在南宋,那样一个浮花浪蕊的年代,法医的职业使他如此卓而不群.面对尸体,他的执著、清醒与坚定让我为之动容„„他就是为尸体而生的。

如果时空倒转、轮回,能让我和宋慈在某一时刻相遇,我只想问一句:在那个时代,你做“法医”开心吗?有一句罗马谚语是这样说的,“有证据证明的才是存在的”,可能是现代证据学中“疑罪从无”的原始描述,而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一直奉行的是“疑罪从有”的潜规则,冤狱的产生遂成为不可避免。宋慈的思想是靠近现代证据学的思维的,《洗冤集录》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

“洗冤”就是“还无辜者以清白”,宋慈认为这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责任无法逃避,因为人命重于天。他撰写《洗冤集录》书的初衷是让有关人员避免因“差之毫厘”,而“失之千里”。和包拯、狄仁杰相比,包、狄都有杀权,有先斩后奏的权力,而宋慈没有。他所拥有的只是一颗坚定、执着的心。可以说,我对法医学的兴趣最初便是始于对宋慈这个人的崇拜。

感谢老师给我们上了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医学的认识。从这门课中,我认识到了现代法医学体系是如此的发达。将来的我也许会成为一名法医,而这门课便是我的启蒙课。

我是学经济的,对医学是没有什么了解的,两个学科之间距离也着实隔得很远。当时我选择这门课主要是因为好奇。医学世界是复杂和神秘的,而法医更是其中最神秘的。法医是如何工作的?法医学研究什么?案件是怎样一步步水落石出?也许等我大学毕业就再也没有机会碰触到这些领域,好奇心催使我选择了这门公选课。

课程中,我看到了造成机械性损伤的各种工具,从刀、剑、锯子、榔头,到冲气钻、切割机,工具一件比一件凶残,案情一件比一件发指。看到那些触目惊心的作案工具,我的心情异常沉重。仇杀、情杀、凶杀,每一个“杀”都是一个宝贵的生命,因财、因色、因仇,每一个“因”都走向了一条不归之路。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件件残留血迹的冰冷凶器,更不仅仅是一历历凶残的画面,摆在我面前的,是泯灭的人性,是对生命的践踏。也许镜头充满了血腥,让人感到不适,甚至恐怖。但我以为,恐怖的不是案件照片,恐怖的是那血淋淋的现实。

课程中,我看到人的脆弱。溺死、坠死、缢死、掐死、勒死、憋死等等10多种,专业的词汇我记得不多,但是那是我在一节课当中听到的最多的死法。这让我触动很大,一个人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实在太容易了,而正是它太容易失去让我备感珍惜。看到那些上吊死亡的人微露的舌头,我在慨叹!看到那些溺毙身亡的人那化成手套状的手,我在痛惜!我慨叹,我慨叹为什么每一天都有像他们这样的人这么想不开!我痛惜,我痛惜为什么他们抉择最终选择了逃避。

对于我们这些医学的门外汉,通过课程,我了解了尸斑、尸僵的原因和特点,机械性损伤的特点,什么是猝死,什么是体位性窒息,如何作法医鉴定。这些只是法医学博大精深的一小部分,而我们对这一小部分的了解也只达到走马观花的水平。但学习的过程中,课程让我对生命和人性进行了深一步的思考。

法医,无法让他们的“病人”苏醒,然白真相于天下,让逝者得到最后的尊严。

法医,无法劝止那些意图轻生的人,然现悲剧于人间,让生者珍惜享有的生命。

这就是我,一个门外汉走近法医学的体会。

150例女性被杀案例的法医学分析篇二

这学期的法医学课让我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医学常识,也让我更全面地认识了法医学。没上这门课之前,我所认为法医学就是像《大宋提刑官》里的宋慈所做的事一样,整天奔走于各个刑事案件现场,通过对尸体检验来侦破案件。上过课后才发现,这些仅仅涉及到法医学的一小部分。法医学内容之丰富,与我们日常生活联系之密切,让我觉得当初选修这门课是个很不错的决定!

通过课上老师的讲解以及课下网上查阅的资料我了解到:

法医学知识在司法鉴定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司法鉴定仍旧存在很多问题。死亡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主要是应用在医疗死亡以及法律案件死亡案例中, 其意义在于对死者进行一个准确的死亡判别。本文旨在通过对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和死亡鉴定的内容进行探究以阐发法医学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意义。

一、法医学与死亡鉴定

法医学是运用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而法医学鉴定结论,在审判实践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法医学鉴定结论常常是至关重要的诉讼证据,它对多种类型案件的定性处理产生直接影响。作为法医学鉴定重要方面的死亡鉴定目前主要是应用在医疗死亡以及法律案件死亡案例中, 其意义在于对死者进行一个准确的死亡判别。在法律案件中的死亡鉴定, 常常会给公安机关带来侦查破案的线索,所以以用法医学知识指导司法鉴定对于具体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1]。

二、法医学鉴定的具体内容

1.精神鉴定

鉴定对象主要是一些具有精神病倾向的人群, 医学上可以对患者进行病情程度诊断,法律上对罪犯进行鉴定能够为审判机关的判刑带来一定的依据(法律规定: 精神病患者犯罪可轻判或无罪)。主要方法是通过鉴定人的智力高低、辨别能力、精神状态等方面进行判定[3]。

2.尸体鉴定

鉴定对象是已经死亡的尸体, 一般是鉴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原因、致死物等, 以制定出一份科学的死亡报告资料。主要方法: 体表观察、尸体解剖、中毒判别等。主要方法是利用法医病理学理论为技术指导, 按照标准的步骤进行鉴定后开展相关问题的思考。3.毒物鉴定

鉴定对象是出现中毒迹象的人体, 弄清出毒物的种类、中毒的程度以及中毒原因。主要方法与尸体鉴定大致相同, 都需要借助于相关的理论知识。但有一点不同的是, 中毒时间的鉴定必须要借助于现代仪器进行观察分析, 才能弄清楚毒物的具体成分[4]。4.损伤鉴定

鉴定对象是因为工伤事故或者交通事故而导致损伤或者死亡的人, 鉴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为经济赔偿或者案情审判提供依据。主要方法是依靠医学知识和交通鉴定技术, 对伤者或死者进行伤势方面的鉴定, 这往往是伤者索赔损失补偿的依据。

三、死亡鉴定的内容与步骤

死亡鉴定作为法医鉴定中的一项主要内容, 除了能够弄清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外, 更重要的是在一些刑事人命案件中帮助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为犯罪抓捕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法医在进行死亡鉴定时, 必须严格按照死亡鉴定的标准步骤进行, 以保证鉴定结果具有较高的真实性。死亡鉴定是一项相对复杂的工作, 因为在鉴定过程中法医必须把每个因素都考虑在内,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和详实资料才能得出最准确的死亡时间。死亡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死亡原因, 根据尸体的体表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后初步判定造成死亡的原因;死亡方式, 鉴定出死者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死亡时间,推断出死者的具体时间将会有利于公安机关的案件侦查工作;致死物, 即弄清楚是何种物体造成死者的死亡或可能造成死亡的物体;个体识别, 这是专门用于死亡时间过长的尸体,由于尸体腐烂造成无法识别死者身份, 需要进行鉴定识别[5]。死亡鉴定的步骤是根据死亡鉴定的内容而定的, 鉴定的具体步骤为: 弄清死亡原因、分析致死方式、推测死亡时间、判定致死物体、辨别损伤时间。法医在进行死亡鉴定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每一个步骤的要求进行[6]。

四、死亡鉴定中的时间推测

死亡鉴定中进行死亡时间的推测是一项重要的内容。有的时候死亡时间可以根据一种单独的方法进行推测, 有的时候则需要几种方法结合后详细分析得出。法医需要根据死者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死亡时间的鉴定方法, 死亡时间的鉴定主要借助于以下几种单独推测方法。

1.尸体现象推测

尸体面部和四肢温度降低, 出现尸斑, 尸体开始僵硬, 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 2小时;出现片状尸斑, 尸体大部分僵硬, 死亡时间在3 ~ 4小时;出现大片尸斑, 尸体全身僵硬, 但瞳孔经过药液的刺激会产生一定的反应, 死亡时间在5~ 6小时;出现尸斑按压退色, 尸体僵硬程度增加, 眼结合膜逐渐自溶, 死亡时间在12小时左右;出现尸斑能被压退, 口腔粘膜逐渐自溶, 死亡时间在24小时左右[7]。2.蝇蛆状况推测

根据蝇蛆在尸体上的生活情况进行推测,这种方法常常被应用于死亡时间较长的尸体。苍蝇转变成蛆需要经过产卵、孵化、生长等过程, 先长成蛹, 再长成蝇。蝇破壳后会在尸体上留下蛹壳, 在生长过程中蛹壳的颜色变化为黄白色、黄色、褐红色、褐色、暗褐色, 每一种颜色转换都有一定的时间过程, 法医可以通过观察蝇蛆蛹壳的颜色先判定蝇蛆的生长时间, 再推测出大概的死亡时间[8]。3.眼部变化推测

眼压变化: 正常眼压为14 ~ 21mmh g, 眼压为10mmh g, 死亡时间为10分钟;眼压为 7mmhg, 死亡时间为20分钟。对于颅脑损伤的尸体, 眼压下降速度快, 眼球硬度低。角膜变化: 出现斑块状混浊, 死亡时间为3~ 10小时;浑浊程度为半透明, 死亡时间为12~ 24小时;浑浊程度为高度浑浊, 死亡时间为36~ 48小时。法医在运用这种方法进行鉴定时需要注意, 角膜的变化情况会受到温度高低的影响, 生理盐水数、眼底镜进行观察。4.食物消化推测

在采用食物消化推测方法进行死亡时间推测之前, 必须要了解尸体内的食物种类和性质。以米饭和蔬菜为例, 研究范围为胃的内部。乳糜变少, 十二指肠进入的食物量较少,死亡时间为饭后的1~ 2小时内;所有食物均变成乳糜, 留有极少量的饭粒和蔬菜残渣, 死亡时间为饭后4小时;食物基本或者完全排空, 仅留有极少量的蔬菜皮, 死亡时间为饭后 4~ 6小时。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把死亡时间相对增长一点, 如胃内留有不易消化的食物, 这种情况的死亡时间推测需要延长。5.超生反应推测

肌肉的超生反应: 肌肉受机械刺激后发生收缩反应, 死亡时间为2小时内;打击处肌肉收缩, 死亡时间为2小时后;无肌肉收缩, 死亡超过5小时。死后皮下出血: 死亡时间越长,被打击的部位形成皮下出血斑的概率越低。瞳孔反应: 结膜囊内滴入依色林出现缩瞳、散瞳, 死亡时间为4小时;药物直接注入眼房内呈现阳性反应, 死亡时间为20小时。汗腺反应: 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作用下出现汗反应, 死亡时间为30小时内[9]。

综上所述, 死亡鉴定是综合性较强的工作, 在进行死亡鉴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各类知识, 以获取更多的死亡信息。而死亡时间作为死亡鉴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需要法医人员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推测方法, 以保证推测时间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王保捷.法医学[ 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1: 209-220.[2]杨益群.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m ].江苏经济报,2010,15(8):第b03版 [3]戴大志.如何运用法医学知识进行死亡鉴定[ j].资治文摘管理版,2009,26(13)[4]perrone j, deroos f, jayaraman s, et screening versus history in detection of substance use in ed psychiatric patients[ j].am j emerg med , 2001,19:94~51 [5]张少华.法医学理论知识在死亡鉴定过程中的运用[ m ].扬州大学医学院校报, 1999.13(10): 22-24.[6]王学坤.法医鉴定的具体内容与鉴定方法[ j].法学周刊, 2000, 40(20): 181-182.[7]李宏明.死亡鉴定的相关知识分析与研究[m].浙江大学学报, 2003, 22(12).[8]kulig l management of ingestions of toxic substances[ j].curr concepts, 1992,326: 1677~1681 [9]spinello im, dellinger ment of poisoning and overdose in the intensive care unit [ j].clin pulmonary med, 2002,9(4):213~220

150例女性被杀案例的法医学分析篇三

第一章 绪论 法医学是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2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高明

3.随着新刑法公布,侦察审判工作也更注重证据.因此对法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概念

法医学:主要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人身伤亡和生理状态等问题的一门学科.二.法医学研究对象和内容

1.尸体: 判断死亡原因,性质.死亡分为暴力死亡(自杀,他杀,意外)和非暴力死亡(病死和衰老死)2.活体: 被害人,被告人,当事人的生理病理状态 3.物证: 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痕迹

4.文证: 对案件有证明意义的文字,图表等(死亡诊断书,调查笔录,尸体解剖报告等)5.现场: 案件发生的场所(原始现场)或发现尸体的场所.三.法医学任务

1.为刑事案件提供线索,证据.2.为民事案件提供帮助

3.医疗纠纷中也需法医学鉴定 4.研究与立法有关的问题 四.法医学研究方法.1.医学的方法(尸体解剖,人身检查,动物实验)2.化学的方法 3.物理的方法 4.生物学的方法

第二节 法医学发展简史 一.祖国法医学发展简史

1.萌芽时期(公元前500-第十世纪)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发掘大批秦代竹简.与法医学关系最密切的是《封珍式》 三国吴末”张举烧猪”

2.形成时期(约11-19世纪)1174年《验尸格目》使狱案验尸成为官方制度.1247年宋慈编写的《洗冤集录》是现存历史上最早的系统法医学著作.比西方早350多年.西方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是意大利的菲德利斯的《医生关系论》 3.发展成熟期(19世纪后)二.我国法医工作体制

公安,监察,法院都设有法医鉴定机构.三.世界法医发展史

第二章 死亡与尸体现象

第一节 死亡与死亡过程

一.死亡的概念

传统死亡概念:呼吸停止,心跳停止,神经反射消失

新的死亡概念:脑死亡 即:不可逆转的全脑功能丧失,处于昏迷状态,即使机械复苏装置维持其

心肺功能,也不能恢复意识.通常诊断脑死亡的依据是:一切神经反射消失,双侧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和心搏,脑电波消失,脑电图显示完全性脑平波等.二.死亡的过程

典型的死亡过程分为: 1.濒死期(临终状态,死战期)从死亡开始到心跳,呼吸完全停止之前的这段时间.2.临床死亡期:濒死期进一步发展,到出现呼吸,心跳停止, 神经反射消失,已不可能的这段时间.3.生物学死亡:(细胞死亡)死亡的最后阶段,已不可能复苏.超生反应:个体死亡以后某些器官,组织,细胞还保持短暂的生命力,并能对外界刺激发生反应的现象.假死

定义:当人的生命力处于最微弱时,从外表看酷似死亡,实际上呼吸,心跳仍然存在,用一般临床检验方法不易查出,这种状态称假死.为确定是否是假死,可作下列检查: 1.呼吸检查:1)将细纤毛放口鼻前,观察有无吹动.2).镜面冷却后置于鼻孔前,若镜面变得模糊不清,表明仍有微弱呼吸.3)听诊器听喉头部有无呼吸音 2.心跳检查:1)听诊器检查心音2)线观察心脏有无活动 3.用线扎指端,保持适当压力,若循环未停,则指端郁血肿胀.4.眼部检查:1)压迫眼球使瞳孔变形,解除压迫后若立即恢复为假死.2)用1%荧光素钠滴眼,结膜,巩膜当即黄染,如为假死,2-5分后褪色,真死不褪色.四、死亡的分类

法医学上,根据死亡原因不同分为: 暴力死亡:由于外来作用引起的死亡 他杀,自杀,意外 非暴力死亡:老死或病死

第二节 早期尸体现象

一.概念

尸体现象:人死后,在体内外物理,化学,某些生物因素作用下,尸体本身发生一系列变化称死后变化.按时间分类: 早期尸体现象:死后24小时以内出现的变化.晚期尸体现象:死后24小时以后出现的变化.法医实践中划分:腐败尸体:出现腐败绿斑后的尸体.新鲜尸体:未出现腐败绿斑后的尸体

二.尸冷 三.尸斑

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血液基于自身重力的因素下坠,坠积于尸体底下未受压迫的部位的血管中,透过皮肤显示出有色的斑痕.尸斑的发展: 1.坠积期(一期尸斑)死后12小时内

1)指压尸斑,尸斑消退,除压后尸斑重现.2)翻动尸体,原尸斑消退,新的低下部位可形成新的尸斑 3)切开尸斑处皮肤,血液从血管断端滴出.2.扩散期(二期尸斑)死后12-24小时左右.1)指压尸斑,尸斑稍褪色 2)翻动尸体,原尸斑不易消退,新的底下部位出现新的微弱尸斑.3)切开尸斑处皮肤,血管断端流出血滴,组织中渗出血样液体.3.浸润期:死后24-36小时

1)指压尸斑不褪色 2)翻动尸体,尸斑不转移,新尸斑不出现 3)切开尸斑处皮肤,不再流出血滴,整个组织都红染.尸斑的颜色

一氧化碳中毒---缨红色 氰化物中毒-----鲜红色 冻死者------鲜红色

氯酸钾,亚硝酸盐中毒-----灰褐色

尸斑的分布:

仰卧位:枕部,颈部,背部,腰部,臀部 两侧,四肢后侧

俯卧位:颜面,胸腹,四肢前侧 悬吊位:下肢,两手,前臂

法医学意义: 死亡的确证之一;可粗略推测死亡时间;判断死亡当时体位,有无移尸;有时可判断死亡原因.四.尸僵与尸体痉挛

(一)尸僵

定义:人死后,经过肌肉弛缓,即强直变硬,将关节固定在一定姿态.再强直:尸僵在未完全形成之前用力破坏它,不久又会重新僵硬.法医学意义:确证死亡,推断死亡时间.有时可推测死时姿势和死因等.(二)尸体痉挛(特殊的尸僵现象)定义:死亡的一瞬间,全身或局部肌肉立即僵硬,未经过肌肉迟缓阶段,直接把临死时的姿势或面部表情固定下来.多发:精神高度紧张或脑损伤.法医学意义:可保留死亡当时姿势,是他人无法伪装的.对判断自杀和他杀很有价值.五.皮革样斑(羊皮纸样斑)定义:死后水分蒸发,局部皮肤干燥变薄变硬的一种变化.法医实践分类:1.生前损伤性皮革样斑

2.死后损伤性皮革样斑

3.自发性皮革样斑

影响因素:环境温度;干燥程度

法医学意义:死亡确证;可保存擦伤形态;有助于判断生前擦伤还是死后擦伤.七 角膜混浊

定义:死后角膜出现乳白色云雾状斑块,并逐渐失去透明,不能透视瞳孔.死后6—12小时 轻度 可透视

死后12---24小时 中度 尚可透视

死后24---36小时 重度 不可透视

八 自溶

定义:人死后组织.细胞在自身释放酶的作用下分解溶化,使其形态结构模糊消失,脏器变软,粘膜易于脱落的现象.第三节 晚期尸体现象

一.尸体腐败(毁坏型)定义:尸体蛋白质在腐败细菌作用下分解液化,逐级毁坏和消失的过程.腐败绿斑--------全腹--------全身

1.腐败血管网:腐败进一步,肠内细菌入侵血管,产生腐败气体,受腐败气体压迫,胸腹腔压力增加,使内脏血液受压,流 向体表,使皮下静脉网充满腐败血水和腐败气体,形成污褐色的网状条纹,后来又变成污绿色.2.死后循环:腐败气体压迫内脏血液流向体表的现象.3.腐败巨人观:高度腐败的尸体,体腔,皮下组织,内脏充满了腐败气体,膨胀变形,颜面肿胀,眼球突出,嘴唇肿胀变厚,外翻,腹部膨隆,不能辨认原来面貌.4.白骨化:腐败进一步,软组织分解消失,毛发指甲脱落,只剩骨骼.影响尸体腐败的因素: 1.温度:25-35度 2.湿度:适宜 3.空气 4.尸体自身因素 二.干尸(木乃伊)定义:尸体处于干燥通风的环境,水分很快蒸发,组织变干,体积缩小,皮肤皱缩变硬,呈褐色或黑褐色皮革样化.形成条件:高温干燥

法医学意义:推测死亡时间;可保存许多个体特征,生前损伤等,对识别死者,揭露犯罪有重大的意义.三尸腊 四软尸

第三章 机械性窒息 第一节 概述 一 呼吸与窒息

二窒息的原因

1.环境缺氧

2.3.4.5.机械作用 外伤 中毒 疾病

三.机械性窒息

1.2.1.2.3.4.5.6.压迫性窒息 堵塞性窒息

四.机械性窒息的过程

窒息前期

吸气性呼吸困难期 呼气性呼吸困难期 呼吸暂停期 终末呼吸期 呼吸停止期

五.窒息死的一般征

(一)1.2.3.4.5.(二)1.2.3.4.5.尸体外部现象 颜面青紫肿胀

尸斑暗紫红色,出现早 眼结膜下点状出血 尸冷缓慢 大小便失禁 尸体内部现象 血液暗红色.流动性 内脏淤血

各内脏浆膜和粘膜下出血点 肺气肿,水肿 脾贫血

第二节

一.概念

二.死亡机理 1.呼吸道受压 2.脑部血液循环障碍 3.反射性心跳停止 4.颈椎骨折或脱臼,骨髓神经损伤 三缢死的现象 1颈部改变 2全身改变

3内部器官改变 4尸斑,尸僵 5体表损伤

四.缢死的鉴定

第三节

一. 勒死的概念

缢死

勒死

二. 勒死的死亡机理 1呼吸道受压 2血管受压 3.反射性心跳停止 三勒死的现象 1颈部 2全身

四.勒死的鉴定

第四节

扼死

一概念

二.死亡机理 三.死亡现象 四.鉴定

第五节

一概念

二.死亡机理 1.液体阻塞呼吸道 2.电解质紊乱 3.非典型性溺死

三. 尸体表现

(一)外部表象 1.口鼻部泡末 2.手中异物 3.尸斑浅淡 4.鸡皮样皮肤 5.皮肤表皮起皱脱落 6.眼结膜点状出血 7.浮尸 8.体表损伤(二)内部现象 1.水性肺气肿.浆膜下有出血斑 2.呼吸道内有溺液 3.左右心血浓度不同 4.消化道内有溺液 5.内脏器官可检验出硅藻

四.溺死的鉴定

第四章.机械性损伤 第一节.概述

一.法医学分类:钝器伤.锐器伤.火器伤 二.机械性损伤的形态分类 1.压痕 2.表皮剥脱 3.皮内和皮下出血 4.创 5.组织挫碎

溺死

6.关节脱位 7.骨折 8.内脏损伤 9.肢体断离

三.机械性损伤的死亡机理 1.直接致死原因 2.间接致死原因

常见的并发症:(1)休克

(2)栓塞(3)窒息

(4)挤压综合征

3.诱发致死原因

第二节.锐器伤

一.切创 二.砍创 三.刺闯 四.剪创 第三节.钝器伤 一棍棒伤 二.砖石伤 三斧锤伤 四徒手伤 五.坠落伤

六.交通工具伤

第四节.火器伤 枪弹创

一.损伤机理:1.机械性破坏作用

2.空腔效应

二.基本种类:1.贯通创2.盲管创3.擦过创.三.基本形态 1.射入口2.挫伤轮3.擦拭轮4.烟晕5.火药颗粒6.枪口印痕7.射创管8.射出口 四.法医鉴定

第五章 高低温和电流损伤

第一节 烧死

一. 概述

定义:

二. 烧死的机制

1. 烧伤休克 2. 一氧化碳中毒 3. 窒息

4. 有毒气体中毒死亡 三. 烧死征象

(一)尸体外部征象

1. 毛发,衣着被烧毁

2. 烧伤

(1)一度烧伤(红斑期)伤及表皮,不留疤痕(2)二度烧伤(水泡)(3)三度烧伤(4)四度烧伤 3. 皮肤裂开 4. 拳击样姿势

(二)尸体内部征象

1,呼吸道内有烟灰碳末 2,呼吸道烧伤

3,心血管内含一氧化碳血红蛋白 4,食道,胃内有烟灰碳末 5,烧死的内脏征象 6,硬脑膜热血肿

第二节 冻死

冻死的尸体有反常的脱衣现象 第三节 电流损伤

一. 定义

二. 响电流损伤的因素 三. 电击死的机理 四. 电击死的征象

1,电流斑

2,表皮坏死剥脱 3,电烧伤

4,皮肤金属化 5,电击纹 6,内脏改变

五. 鉴定 第六章 中毒

第一节 概述

一. 毒物与中毒的概念

中毒的过程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 二. 影响毒物作用的因素

一般气体吸收最快,液体次之,固体最慢。

毒物的毒性取决于化学结构,化学结构相似毒性也相似。低价的 化合物比高价的化合物毒性大。

某些毒物从某个途径进入机体有毒,而从另一途径进入无毒。

三,中毒的常见症状 四中毒的检验与鉴定 第二节

一氧化碳中毒 蛇毒中毒

野外遇毒蛇应作紧急处理:

1. 结扎

2. 冲洗伤口

3. 扩创排毒

4. 早期冷敷伤口周围

5. 迅速送医院救治,每15-20分放松1-2分钟

第七章 急死 第一节 概述

一,急死的概念 二,急死的原因

三,急死的法医学意义 第二节 引起急死的常见疾病

一. 心血管系统疾病

1. 冠状动脉疾病 2. 主动脉瘤 二. 呼吸系统疾病

1. 喉头水肿 2. 支气管哮喘 三.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1. 脑中风 2. 颅内肿瘤 四. 消化系统疾病

1. 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 五. 其他原因

1. 异位妊娠(宫外孕)2. 羊水栓塞

3. 成人急死综合怔 4. 婴儿急死综合症 第十章 法医物证检验 一. 血型和亲子鉴定 1.血型是由遗传物质基因决定的。人类的血型是按父母的遗传基因传给下一代的。一定血型的父母,子女也会有相应的血型。

2.abo血型是根据红细胞表面所含不同的抗原而命名的。

a型血红细胞表面含a抗原。b型血红细胞表面含b抗原。ab型血红细胞表面含a抗原和b抗原。o型血红细胞表面无抗原。a型血血清中含抗b抗体。b型血血清中含抗a抗体。ab型血血清中无抗体。o型血血清中含抗a抗体和抗b抗体。3.人的血型是等位基因。a和b是显性基因,o是隐性基因。

4.真正的双胞胎外,每个人的dna是独一无二的,dna亲子鉴定是目前亲子测试中最准确的一种,在dna探针上,孩子会有一相同基因凝聚的条码与生母相同而另一条码与生父相同。非亲生父母则与小孩无相同的条码。

150例女性被杀案例的法医学分析篇四

法医学

不是原创之法医学

一、早期尸体现象

1、尸冷:人类死亡后,由于新陈代谢的停止,体内停止继续产生热量的生理活动,尸体内部的热量(就是俗称的体温)随肌肉、皮肤向外传导和对流,直至辐射、蒸发,于是尸体逐渐变冷,直至和周围环境温度相一致,这种尸体现象我们称之为尸冷(algormortis)。但是尸冷出现的快慢和进行的速度很大程度上受到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尸体温度的下降有一定的规律性。在春秋季节的室温下,普通成人死后10小时内尸体温度平均每小时下降1摄氏度左右;10小时以上则每小时下降0.5摄氏度。尸体温度降至与周围环境温度相同一般约为24小时。影响尸冷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周围环境:环境温度越低,通风越良好,尸冷越快,出现的也越早,反之亦然。一般成人在室温为30度上下时,尸体温度每小时下降0.5度,如果环境温度高达40摄氏度,那么尸体不但不会发生尸冷,还会升高。水中或者土中的尸体在隔绝氧气的情况下比空气中的尸体冷却的要快一些。

(2)

衣着:死者衣着越多,尸冷越慢,裸体则快。

(3)

个体差异:成人、肥胖者、破伤风或者士的宁类药物中毒等死前发生强烈痉挛的死者、急性传染病、败血症等急性热型病死亡者由于死前组织内大量产热,所以死后尸体温度下降相对较慢。相反,体弱多病,营养不良的人和老人、少儿则尸体温度下降的快一些。

(4)

死因:死之前有高热或颅脑损伤或者机械性窒息死亡的死者尸体温度下降较慢,且可能会发生尸体温度短暂上升的情况。这是我们在判断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的地方。

对于同一尸体、由于组织结构不同,尸体各部分的冷却速度也不一致,大致次序是:耳鼻——〉手指脚趾——〉四肢——〉躯干——〉胃部——〉腋下——〉直肠。

2、尸斑:尸体血管内血液因循环停止,由于受到地球重力的影响,下沉至尸体的低下部位,坠积在未受到压迫部位的血管当中,并透过皮肤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有色斑痕,称为尸斑(hypostasis, livor mortis)。尸斑的出现最初为云雾状,条块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融合成片状。

(1)

尸斑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坠积期:尸斑一般在死后2-4个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在死后半个小时即出现,或者迟至死后6 –8小时才出现的。自尸斑开始形成至死后12个小时的时期均属坠积期。其特点是下坠的血液上局限于血管腔内,没有扩散到血管之外,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会退色。在死后6小时左右,如果改变尸体的位置,则原尸斑将会消失,在新的低下部

位会重新出现尸斑,我们称之为尸斑的转移。在死后6小时以后再改变尸斑的体位时,尸斑不再消失,而是在新的部位重新出现尸斑,法医学上称之为两侧性尸斑。在这个时期如果切开尸斑处皮肤,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容易用纱布擦去,并且血流不会停止。

扩散期:死后,组织液也向尸体的低下部位坠积,坠积于血管周围的组织液透过血管壁渗入血管内促进溶血过程的发生。血浆被组织也稀释之后被血红蛋白染色,向血管外渗出。我们称这种过程为尸斑的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个小时左右,快得在10小时以内也可以完成。本期的尸斑用手指按压仅仅稍微退色。如果改变尸体位置,原尸斑不消退,新尸斑也不易形成。如果切开尸斑处皮肤,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缓慢滴出,从组织间隙中渗出浅黄色或红色的被血红蛋白染色的组织液。

浸润期: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不仅渗入组织间隙。并浸润至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细胞着色,我们将这种过程称为浸润期。浸润期开始与死后第二天,持续时间比较长,以后转为尸体腐败。本期尸斑完全固定,手指按压不能退色,切开尸斑处皮肤则见皮下组织成紫色,没有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

(2)

尸斑的颜色:尸斑的颜色决定于血红蛋白的颜色。死后氧气供给停止,但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仍有呼吸,使血液中的氧合血红蛋白转变为还原血红蛋白,因此尸斑的颜色一般呈暗紫红色。但也有特殊情况,例如一氧化碳中毒的尸斑呈樱桃红色;氰化物中毒的尸斑呈鲜红色;冻死的情况下尸斑呈鲜红色;氯酸钾或者亚硝酸盐中毒后尸斑呈灰褐色;硫化胺中毒或尸体腐败时尸斑呈暗绿色。

(3)

影响尸斑发展的因素:机械性窒息、急性中毒或猝死等,因为死后血液难以凝固,容易坠积,尸斑出现早而且程度强,成暗紫红色。如果死于重症贫血,尸斑则出现迟甚至不出现。尸斑的出现也与是否有外力压迫有关,如尸体呈仰卧,则和硬面接触的部位不见尸斑且皮肤苍白,在腰带结扎或衣服折叠的部位也不会产生尸斑。水中尸体的尸斑不明显。

(4)

尸斑与皮下出血的区别:皮下出血是外伤所致,常伴有表皮脱落、局部肿胀、按之不退色等,可发生于身体的任何部位。必要时将可疑处皮肤切开检查,如为皮下出血,则可见组织内有凝血,用纱布擦试或用流水冲洗都不易去除。如为尸斑则无以上现象。

(5)

尸斑的法医学意义:确证死亡、根据尸斑的发展可以推测死亡时间、根据尸斑的颜色可以推测死亡原因、根据尸斑的位置可以推测死亡时的体位以及尸体在死后是否被移动过等

等。

3、尸体僵硬:死后肌肉先松弛(见尸体肌肉松弛),但经过短时间后变为僵硬,使尸体各关节固定,形成一定的姿势,这种现象称为尸僵(rigormortis,cadaveric rigidity)。尸体僵硬是重要的早期尸体现象之一,只要有一部分肌肉出现尸僵即能确定死亡。(1)

尸僵发生的机制:尸僵的发生有多种学说,就最近的实验表明,尸僵与死后肌肉内三磷酸腺苷(atp)的耗竭有密切的关系。在活体中,atp在酶的作用下分解为二磷酸腺苷(adp),其产生的能量使肌原纤维内的细肌丝(主要由肌动蛋白分子组成)向粗肌丝(主要由肌球蛋白分子组成)之间滑行,从而引起肌肉收缩。肌肉收缩后肌酸磷酸激酶使adp又恢复成atp。肌肉松弛则是肌动蛋白与肌球蛋白的分离。这种分离也必须有高浓度的atp存在和肌浆中钙离子浓度的降低。由于活体内atp不断分解又不断合成,构成了肌肉的正常伸舒功能。人体死亡后,atp不断分解而不再合成,形成僵硬的肌动球蛋白凝胶,从而出现了尸僵。死后肌肉内乳酸及其他酸性代谢产物积聚,组织脱水以及尸体温度下降等是促进尸体僵硬形成的因素。随着腐败的进展,死后蛋白质分解而导致尸僵缓解。

(2)

尸体僵硬出现的时间和顺序:尸体僵硬一般于死后2小时左右开始出现,经由4到6小时扩延到全身,死后12到15小时尸僵发展到高峰,此后持续24到48小时开始缓解(冬季可能持续72小时或者更久),尸体完全缓解大约需要3到7天。其发展顺序一般分为上行型和下行型,一般以下行次序多见。现有下颌咬肌,颈肌开始,其次为颜面肌,以后为躯干,上肢以至下肢。上行型次序正好相反,故而也称为逆行性尸僵。尸僵缓解和消失的顺序与发生顺序相同。在死后4到6小时内,用强力使已经发生的尸僵破坏,不久以后还可以再发生较弱的肌肉僵硬,称为再僵直。但在死后6到8小时以上再人为破坏,则尸僵不再出现。尸僵不仅见于骨骼肌,心肌和平滑肌在死后也可发生强直,通常在死后的1到2小时内心肌就开始强直,持续1到2昼夜,左心肌较明显。睫状肌和虹膜肌同时发生强直可以改变瞳孔的大小。

(3)

影响尸僵发展的因素:周围环境(如气温高于35度时,尸僵反应时间为常温下的1/3);个体差异(成人尸僵发生较慢而且程度强,男性尸僵一般比女性明显,老人和小儿的尸僵则出现的较早且较弱);死因(死前发生肌肉痉挛者)。(例见:名侦探柯南tv福尔摩斯爱好者杀人事件第一起)

(4)

尸体痉挛:死前有剧烈的肌肉运动,或者精神处于高度兴奋状态,死后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立即发生僵直成为尸体痉

挛。尸体痉挛分局部和全身两种,以局部尸体痉挛更为多见。它能够保存死者在声明最后时刻身体局部某些肌群的收缩状态,对分析案情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例见:战士身中数箭屹立不倒即死;名侦探柯南tv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5)

尸僵的法医学意义:确证死亡、推测死后经过时间、据尸体姿态分析死亡当时情况、据尸体痉挛分析案件的性质。

4、尸体肌肉松弛:人体死亡后,机体由于失去了神经的支配,肌肉出现松弛现象。表现为:瞳孔散大、眼裂微睁、口唇微开、皮肤失去弹性、肌肉全部松软、各关节容易屈曲。由于皮肤弹性消失、肌肉迟缓,在受压皮肤上可能形成压迫物体表面形状的压痕。这种压痕在物体出去后仍能保持存在。如绳索压迫颈部时所反映出的花纹。在尸体的突出部位与较硬物体发生接触时会被压成扁平状。可用来分析尸体是否被移动过。

5、尸体角膜混浊:人死后,角膜逐渐混浊,呈灰白色,无法透视瞳孔,成为尸体角膜混浊(postmorten turbidity ofthecornea)。由于尸体角膜混浊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加重,因此根据角膜混浊程度可估计死亡时间。一般死后8到12小时角膜呈轻度薄雾状混浊,18到24小时角膜表面出现小褶皱,混浊程度加重,但仍可透视瞳孔,48小时以后则角膜高度混浊,不能透视瞳孔。在尸检时应注意角膜混浊与白内障的区别。以往认为角膜混浊也是尸体局部干燥现象(见尸体局部干燥)的一种,即角膜因水分蒸发失去光泽而变混浊。但眼睑闭合者或者置于水中的尸体角膜同样发生混浊。近年来实验表明,角膜混浊与角膜内黏多糖以及水的含量有关。死后不久黏多糖及水保持原量,角膜清晰,随后随着含量的逐渐减少逐渐加重混浊程度。角膜混浊的速度与尸体所处的环境有关,环境温度越高角膜混浊越快,反之亦然。

6、尸体局部干燥:尸体局部表面,尤其是湿润的伤面和粘膜面水分蒸发较快,导致局部干燥变硬,呈现淡黄色或者黄褐色,如羊皮纸外观,成为尸体局部干燥(localdesiccation),又成为皮革样化或羊皮纸样化。多见于口唇,眼结膜,阴部,皮肤褶皱处等。死后所致损伤,如碰撞也可以引起局部尸体干燥,但色泽一般较淡。而有生前擦伤的部位,如颈部的索沟,扼痕;被强奸尸体在大腿内侧形成的表皮脱落;抢救时所作的胸外心脏起搏而导致的胸部擦伤等均易形成黄褐色或者暗褐色的皮革样化。

7、自溶: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功能,受细胞本身存在的酶的作用而溶解,使组织变软或者液化的过程,我们称之为自溶(autolysis)。(1)

自溶的机制:人体细胞中的溶酶体含有各种水解酶,特别是组织蛋白水解酶和水解核酸、多糖的酶系等。人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功能,溶酶体将各种水解酶急剧释出,使组织蛋白质和核酸等高分子化合物以及糖蛋白等复合物逐渐降解。原存在于某些组织中的其他水解酶系,如胰腺中的消化酶,在细胞死亡后也与溶酶体释出的水解酶共同作用,促进胰自溶的发生和发展。虽然组织自溶是指组织、细胞由于其本身释放的酶作用所致,与细菌无关。但事实上人体死亡后,存在于体内,尤其是肠管内的腐败细菌也迅速发挥作用,参与了组织的溶解过程,加速了组织的崩解。因此,尸体组织逐渐分解的过程一般是由自溶和腐败细菌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2)

自溶的形态变化:肉眼观察可见脏器变软、混浊,切面组织结构境界不清。镜下可见自溶的细胞肿胀,胞浆呈嗜酸性,内固有的特征性结构(如心肌的横纹、神经细胞浆内的尼氏小体)消失。可见细胞核染色质凝聚或碎裂分散于细胞浆中。脏器组织的结构特点在自溶早期尚能保持轮廓,高度自溶时组织结构的轮廓难以分辨。

(3)

各个器官的自溶顺序:一般情况下胃肠粘膜和胰腺最早发生自溶。实质性器官发生也较早。皮肤和结缔组织则自溶较慢。在同一器官内,实质细胞自溶较早,近曲小管上皮细胞较肾小管其他部分自溶较早。在女性尸体中,自溶最晚的是子宫。(4)

自溶的法医学意义:人体死亡后,组织的自溶须与变性、坏死等生前病变相鉴别。一般来讲固定不良组织其自溶有组织中央部分开始,未固定而离体的组织,其自溶由组织边缘部分先开始,坏死则没有这种特点。

二、晚期尸体现象

晚期尸体现象约在死后第一个昼夜末或第二、三个昼夜开始出现,但充分发展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可以是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一年之久。腐败使尸体逐渐分解,最后引起白骨化,这就是毁坏性尸体现象。与此相反,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得尸体能够完好保存下来的,称为保存性尸体现象。下面我们将对这两种尸体现象逐一进行解释:

毁坏性尸体现象:

尸体因为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软组织和内部器官发生不同程度的死后变化,而被部分或全部毁坏,法医学上,将这种变化称为毁坏性尸体现象(destructive postmortem changes),或称尸体分解(decomposition of deadbody)。实际上,它包括了自溶、自家消化以及下述的腐败、霉变以及动物破坏等等。

1、腐败:蛋白质因为腐败细菌的作用而逐渐分解和消失的过程称之为腐败,实际上,尸体分解过程中各种细菌滋

生,不仅分解了蛋白质,也分解了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脂肪被细菌分解为脂肪酸和甘油,成为酸败(rancidification)。碳水化合物分解为单糖,醇或直至二氧化碳和水,成为酵解(fermentation)。一般所说的腐败是三者分解的统称。各种不同的底物受各种不同细菌甚至真菌的作用而分解。一般,尸体死亡初期引起尸体腐败的细菌主要是大肠杆菌、肠球菌以及大肠腐败杆菌等肠管内细菌,随后渐次出现葡萄球菌、变性杆菌、枯草杆菌、梭形芽胞杆菌、细球菌等外来细菌参与腐败过程。由于尸体的组织液、血液和淋巴液都是细菌生长的良好营养基,各种细菌能在尸体内大量繁殖,并沿着血管和淋巴管扩散至全身也就不奇怪了。在已经腐败的器官组织病理切片中,我们很容易找到这些导致腐败的细菌。腐败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其发生的早晚,发生的快慢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形态也各不相同。主要包括了:尸臭、尸绿、腐败气泡和水泡、死后循环、腐败静脉网、泡沫器官、巨人观、死后呕吐、口、鼻血性液体流出、肛门、子宫、阴道脱落和死后分娩。下面,我们将着重探讨这些不同类型的腐败现象的具体发生模式和原因。

(1)

尸臭:人死后,肠道内的细菌使蛋白质分解,产生了以硫化氢和氨气为主体的腐败气体,并大量从口、鼻以及肛门排出。这种具有尸体特有的腐败气味,法医学上称之为尸臭(odor of putrefaction)。通常尸臭在死者死后一天内即可发现。

(2)

尸绿:腐败气体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了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现出绿色,这种尸体现象我们称之为尸绿(greenishdiscoloration oncadaver)。尸绿通常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一般最先出现于尸体的右下腹部盲肠位置,因为盲肠位置的细菌最多,并且最易繁殖,故而腐败分解较早。有时一些经验不足的法医会将尸绿诊断为外伤性脾下出血,应该注意鉴别。

(3)

腐败气泡和水泡:腐败细菌,特别是welchii梭形芽胞杆菌,能够产生大量的腐败气体,使各个组织器官形成胀气,特别是胃部和肠管,这种现象导致了组织器官变薄,腹部膨胀。窜入表皮和真皮之间的腐败气体形成大小不等的气泡,成为皮下腐败气泡(subcutaneous gasbleb)。这些气泡最初是孤立和分散的,以后逐渐融合,形成了较大的腐败气泡,而且数量不断增加。当气泡内含有腐败液体时,称为腐败水泡。大约三到四天,腐败气泡破裂,表皮剥落,裸露出污垢暗红色的真皮。

(4)

死后循环:尸体血管内产生的腐败气体,压迫血液使之流动,成为死后循环。这一过程将使腐败细菌迅速扩散到全身各

个部位,从而导致了腐败的扩散。(5)

腐败静脉网:尸体内部器官和血管中的血液受到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出了暗红色或者污绿色树枝状血管网,我们称之为腐败静脉网。腐败静脉网一般在死后48小时以后出现,早期多见于腹部和胸部,逐渐扩散到全身。我们在进行尸体鉴定的时候应该注意将腐败静脉网和腹壁浅静脉曲张相鉴别。

(6)

泡沫脏器:因为腐败气体使尸体器官形成大小不一的海绵状空泡,成为泡沫器官,多见于肝、脾、肾等实质器官和左心肌,在切面易于观察。病理切片上可以见到较细小的空泡。

(7)

巨人观: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后最常见的尸体现象之一。尸体软组织因为充满了腐败气体导致整个尸体膨胀,体积变大,面目全非,我们称之为巨人观(bloatedcadaver)。表现为脸部肿大,眼球突出,嘴唇外翻,舌尖突出于口外,颈部变粗,胸腹部完全隆起,男性阴茎和阴囊高度肿胀,皮肤呈现出污绿色,腐败静脉网多见,皮下组织和肌肉呈气肿状,四肢显著增粗,有的手足皮肤呈现出手套状或者袜状脱落,容貌无法辨认。对于巨人观尸体解剖时,除了在尸检前拍照取证外,还应该采用简易的容貌复原法排放腐败气体,使尸体大致接近原貌,再进行拍照,这对于鉴别尸体身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8)

死后呕吐:死后胃内容物因为受到腐败气体的压迫,从食管经过口鼻排出的过程我们称之为死后呕吐。有的时候这种过程会被误认为呕吐物吸入气管引起的窒息死亡。我们应当注意鉴别。

(9)

肛门、子宫、阴道脱落和死后分娩:由于腹腔内腐败气体压迫骨盆底,迫使直肠中的粪便排出,肛门脱落。部分女性会有子宫和阴道脱落的现象发生。孕妇死后,胎儿也可被压出,成为死后分娩。亦有死亡妇女死后分娩出健康生存胎儿的案例存在。

2、影响腐败发生发展的因素:

(1)

周围环境:气温高、湿度大、腐败发展快。腐败细菌最适合繁殖的温度是25到35摄氏度,5摄氏度以下则腐败几乎完全停止。尸体出于空气流通处腐败发生较快,因为空气中的尸体比水中或者土中的尸体腐败发生的快。

(2)

个体差异:一般肥胖尸体较瘦弱尸体腐败快,幼儿尸体因为富含水分,较成人腐败快,老人最慢。新生儿尸体因为体内细菌很少,故而腐败很缓慢。

(3)

死因:机械性窒息、猝死等急型死亡的尸体,因为死后血液呈流动性,腐败细菌易繁殖,因此腐败较快。患水肿病、产褥热、败血症等死者,尸体腐败较快。

3、腐败的法

医学意义

(1)

根据尸体腐败的发生以及进展程度可以推测死亡时间。(2)

认识各种尸体腐败现象与生前损伤或病理变化相鉴别。

(3)

因腐败会给辨认损伤或鉴定死因带来一定的困难,所以应该尽早解剖尸体或冷藏保存。对已经发生腐败的尸体也不应该放弃检验,因为凡是损伤深达骨质的死者,根据骨折的形态特征仍有可能推测凶器以及分析死因。

保存性尸体现象:

尸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在特殊条件下,不经过一般的分解过程而长期保持原来的形状,腐败过程中之,软组织免予崩解破坏而被不同程度保留下来的尸体,称之为保存性尸体(preserved corpse)。

1、干尸:尸体出于干热或者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体内水分易于蒸发而迅速减少,不适于腐败细菌的滋长繁殖,以致尸体不发生腐败而干燥,形成干尸,又称木乃伊(mummy)。皮肤呈褐色皮革样化,软组织萎缩变硬。体重显著减轻,只有原来的10%到30%。通常形成一具干尸需要数月时间,成人至少需要三个月。形成干尸的条件一般为:高温干燥、通风良好、周围有沙土草木灰等吸湿物、瘦弱者或其他呈脱水状者、将内脏取出添加防腐剂者。近年来我国新疆吐鲁番地区大量出土干尸,就是由于当地的条件易于形成干尸,而古埃及的干尸则为人工木乃伊。由于干尸能够保留某些个人特征和暴力作用的痕迹,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医学和人类学意义。

2、尸蜡:埋于湿润土中或浸于水中的尸体,皮下以及体内的脂肪组织因为皂化以及氢化作用形成灰白色或者黄血色蜡样物质,使尸体得以保存,这种尸体现象称之为尸蜡(adipocere)。常见部位有躯干、四肢、臀部、面部以及女性乳房等处。尸蜡能够燃烧,发出黄色火焰,经加热可熔化,不溶于水而溶于乙醚等有机溶剂。由于尸蜡能够保存某些暴力痕迹,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3、泥炭鞣尸:埋于酸性土壤或者泥潭沼泽中的尸体,由于酸性物质的作用,腐败停止发生发展,皮肤鞣化使得尸体得以保存,成为泥炭鞣尸。其特点是皮肤呈暗褐色,致密如鞣皮,肌肉和内脏脱水而体积缩小,尸体重量显著减轻。骨骼因脱钙而变软,容易曲折和切开,甚至全身可以卷起,犹如草席一般。

昆虫、动物对尸体的破坏:

1、蛆蝇对尸体的破坏:苍蝇对尸臭特别敏感。人死后不久,苍蝇即可在眼角、鼻孔、口角、外耳道、肛门、外阴部或者创口上产卵。在夏季30摄氏度以上的条件下,苍蝇的卵经过4-14个小时即可孵化成蛆,蛆每日生长0.24到0.3厘米,四至五日后可达1.2厘米,即潜入附近

泥土变成蛹,在经过一周左右可以破壳成为幼蝇。因此,夏季若实体周围发现蛹壳和幼蝇,即可推断死亡时间至少已经两周。所以,根据蝇蛆的生长发育情况,参考现场的温度,就可以大致推算出死后经过的时间。此外,蝇蛆可以分泌出富含蛋白溶解酶的消化液,能将皮肤粘膜溶解或灰白色蜂窝状,继而入侵皮下、肌肉甚至内脏。由于苍蝇的种类较多,且其分布有一定的地区性,因此如果在野外发现尸体,但是其周围却有城里的苍蝇,说明可能尸体曾经被移尸。

2、其他动物对尸体的破坏:除苍蝇外,老鼠对尸体的咬食往往呈圆形损伤,创面较平,蚂蚁经过四到八周能将尸体食尽。此外,蟑螂、乌鸦、老鹰、犬、狼等均可咬食尸体。水中尸体则可能受鱼、蟹等的噬食。以上动物造成的咬痕已被误认为是生前损伤,曾有死后狗咬伤造成肢体断离的案例。由于断端整齐,疑为锐器砍创,后经全面尸检以及案情调查得以纠正。此外,死后动物咬伤能破坏尸体原有创伤形态,常给检察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需慎重。

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一览表

尸体体温每小时下降1摄氏度

10小时以内 体温每小时下降0.5摄氏度

10小时以上 尸斑开始出现

2-4小时 尸斑指压退色

6-8小时 尸斑发展高峰

15小时左右 尸僵开始出现

1-3小时 尸僵发展高峰

12-16小时 尸僵开始缓解

24-36小时 尸僵消失

3-4日 角膜轻度混浊

8-12小时 不能透视瞳孔

48小时 下腹部出现尸绿

24-36小时 出现腐败静脉网和腐败水泡

2-4日 成人白骨化

5-6周以上 成人木乃伊化

3个月以上 全身尸蜡化

1年左右

150例女性被杀案例的法医学分析篇五

【摘 要】 对重庆地区316例急死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男性多于女性,中青年及小于lo岁的婴幼儿居多,第z@-度

增多.呼吸系统疾病居首位,其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死亡场所是医院占多数。

【关键词】急死;法医尸检;法医学

【中图分类号】d919.1;r45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1—

0045—0

3a analysis of 316 autopsy cases on sudden unexpected natural death. li jian-bo,ta ng ren—kuan,li yong-guo,et .de—

partment offorensic medicine,chongqing university ofmedicine sciense,chongqing 400016

【abstract】to investigate the character of sudden unexpected death(sd)in chongqing.it is showed that the number of

male on sd was more than that of female.there was a significant predominance of manhood group,and secondly newborn and

infant group.it was the most in the third season.sd mostly resulted from respiratory disease(30.38%)and cardiovascular disease

(20.57%)and occu~ed in hospita1.

【key words】sudden unexpected death medicolegal autopsy forensic medicine

急死(sudden unexpected death)是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而发生的急速(24小时内)意外死亡。

属于非暴力性死亡.但其死亡常出乎人们意料之外,急速或无目击者,常被怀疑为自杀、他杀或医疗事故,故需进行法医学尸检,以明确死因。现将我室收集的316例急死案例分析如下。

资料分析

一、资料来源

收集本教研室从1986年1月至2003年1月共

316例急死的尸检报告资料。

案例选择:病情看似轻微,未经治疗或虽经治疗,但病情经过异常,24小时内死亡;睡眠中死亡;死亡

时无现场目击者。每例均有完整的案情介绍、系统尸

体解剖、病理检查、毒化分析。

二、性别

男性187例,女性99例,男女之比为1.45:1。

三、年龄

年龄分布从刚出生的新生儿至92岁的老人,年龄构成见表1。

四、各季节死亡例数(见表2)

五、各系统疾病死亡例数分布

见表3。

六、死亡场所(见表4)

表1 各年龄组死亡例数

tabl cases of death in diferent age teams

表2 各季节死亡例数

tab2 case$ofdeathin difere nt seasons

表4 死亡场所例数分布

tab4 cases ofdea th in diferent place

· 46·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5年第12卷(第1期)

表3 各系统疾病死亡例数

tab3 cases of death in diferent systemic diseases

讨 论

男性与女性之比为1.45,显示明显性别差异,与

其他报道基本一致。[rl从年龄分布来看,19~64岁死亡

例数最多,尤以19~44岁为甚,这可能与中青年社会

活动和社会交往多、丁作负担重、不良嗜好多(饮酒、暴饮暴食、吸毒等)有关,且易患多种急性疾病.容易

发生急死或诊疗措施不当致其死亡,其死亡原因容易

引起人们的怀疑 故尸检率相应较高。另一急死高峰

年龄段是小于1o岁的新生儿和婴幼儿,新生儿急死

多系母体疾病或胎盘病变所致,婴幼儿对外界抵抗力

低,容易并发问质性肺炎、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多数年轻夫妇缺乏医学知识,不了解婴儿病情变化快

等特点,把婴儿生理、病理变化等同于成人,延误治

疗、抢救最佳时机

根据统计资料,第 季度死亡人数97例(占

30.70%),第四季度死亡例数63(占19.94%),显示明

显的季节差异,与国内其他资料报道不尽一致.1 2l这可

能与重庆夏季气候炎热 容易诱发多种疾病或使原有

疾病恶化致死。

根据原始资料.死者多数患有多种疾病.或患有

某种基础疾病后并发其他严重急性疾病而导致死亡,或某种疾病引起多器官功能衰

竭(mosf)。存死 分

类时按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归类。

表3显示呼吸系统疾病共96例,占30.38%.居

各系统疾病之首,呼吸系统疾病又以问质性肺炎、支

气管肺炎最为多见、问质性肺炎多见于婴幼儿及儿

童.15例(占15/316),青壮年的问质性肺炎则多为脱

屑性肺炎,14例(占14/316),支气管肺炎则多见于青

壮年.32例(32/3 16),copd多发生于中老年人,9例

(9/316).且几乎均有吸烟及从事粉尘t作史,而临床

诊断又多误诊为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这应引

起临床医生的重视,临床医生加强病理知识学习,有助

于提高诊断、治疗水平。呼吸系统疾病为首位死凶可能

与重庆地区空气污染较重、空气湿度大及日照相对较

少等地理气候条件有关。另一个值得重视的病是肺结

核.有逐年增多、死灰复燃的趋势:

国内其他资料报道,急死以心血管系统疾病占首

位.[31作者的资料与其有明显差异。因心血管系统疾

病多为慢性病,病程长,死者亲属对疾病的严重性多

有认识,患者死亡后不易引起纠纷,故尸检率相对较

低有关。循环系统疾病以心肌炎占首位,2l例(21/

316),其次是心肌病和冠心病,各17例(17/316)一 肌

炎及心肌病和冠心病分别占循环系统疾病第一位和第二、三位,心肌炎及心肌病患者既往多无明显症状、体

征,往往在轻微诱因作用下或睡眠中死亡。冠心病多发

于中老年患者,14例(14/316),且大多因情绪激动(如

玩扑克或下棋等);其中诱发主动脉破裂6例,诱发心

肌梗死8例,因多断肌桥形成而致缺血、缺氧1例,有

2例在冠心病基础上并发心肌炎致死。莫景贵等 报道

循环系统疾病所致急死占43.52%.冠状动脉不同程度

硬化约占50%,且女性极为少见,而心肌病及心肌炎相

对少见,这与本统计有非常明显的差异

消化系统致死疾病中 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占

首位死因,22例(22/316),其次是肝硬化6例(6/

316),胃、十二指肠穿孔4例(4/316),肝癌4例(4/

316),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死者生前多有暴饮暴食

等诱因。胃、十二指肠穿孑l多有溃疡病史,且有辛辣食

物史,病理所见多为腹膜炎,肝硬化者多为粗糙食物

致食道静脉下血管破裂、失血性休克致死,阑尾炎多

是因穿孔致腹膜炎死亡。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以先天性脑血管畸形l1例

(11/316)、化脓性脑膜炎6例(6/316)、高血压性脑出血

4例(4/316)等常见,上述疾病易产生占位效应 引起脑

水肿、小脑扁桃体疝,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统计发现,育龄期妇女以羊水栓塞和宫外孕最为

多见,各7例(7/316),子宫破裂各3例(3/316),且均

无明显诱因。

此外,过敏性休克15例,占4.90%,包括青霉素、普鲁卡因、破伤风抗毒素、林霉素、洁霉素、病毒唑等

药物,此类案例多发生于非法行医、基层医院或个体

诊所。部分行医者不按诊疗常规操作.未作皮试,或将

皮试液误注射于皮下致阳性反应未被发现,发生过敏

反应后又无相应抢救设备、药品,延误了最佳抢救时

机.这提示医疗卫生部门应加强其管理,增强对基层医

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非法行医者未取得行医资格。

缺乏基本医学知识,不具备基本医疗条件,非法对患

者进行医疗行为而导致患者死亡的,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5年第12卷(第1期)

从死亡场所来看,死于医院249例,占78.90%,多

数案例为住院病人或出现意外后急送医院抢救无效

死亡,这类案例极易构成医疗纠纷,虽经法医学鉴定

后,多数不属医疗事故,而是目前医疗技术水平不能解

决的技术难题或医护人员态度欠佳所造成的。但此类

案例易干扰医院正常秩序,损害医院形象,影响社会安

定团结,这就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更多财力、物力,改善医疗设备,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及服务水平,尽

量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死于家中共46例,其中睡眠中

死亡18人,主要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原发性扩

张型心肌病等,死前多无明显症状,容易怀疑为他杀。

在监狱中死亡9人,且均为青壮年,这与监狱生活条件

差或死者生前吸毒等原因引起抵抗力下降,在原有疾

病基础上易发生呼吸系统感染死亡。其他死亡场所如

· 47 ·

野外、工厂、游泳池及学校等均相对少见。

尸体解剖数量有逐年增多趋势,这反映社会的进

步,人们的法制观念、意识逐渐增强,移风易俗逐渐深

入人心,多数死者家属要求查清事实,依法处理,这就

需要进行系统解剖,法医病理学检查,以明确死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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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2oo4一o3—29;修回:200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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