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基本要求(五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律师执业基本要求篇一
(2)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在外省市或军队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律师资格档案。
(3)人事存档证明。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干部身份的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原件和人事代理合同书复印件;省劳务交流中心出具的工人身份的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原件;省司法厅政治部出具的农民、城镇失(待)业人员学历档案存档证明原件。
(4)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未受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过失犯罪的须说明)。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该申请人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实习人员鉴定表》。
(6)干部或工人身份的附辞职文件或者辞职证明;农民身份的附农村卡;城镇失(待)业人员附有效的失业证、待业证;退休人员附退休证。
(7)申请人与国资所、合伙所签定的聘任协议或合作所吸收合作人决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8)在外省市或军队从事过律师工作的人员,拟在陕西省申领专职律师执业证,应提供本人律师执业档案。
(9)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律师执业基本要求篇二
律师执业所需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
(四)《实习人员登记表》及实习证;
(五)律师事务所与申请人签定的不少于一年期限的聘用合同;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
(七)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出具之日起60日内申请有效);
(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身份证、户籍证;户籍地与申请执业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交申请执业地的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
2、申请人与政府所属人才交流中心签定的档案保管合同
档案存放证明的内容包括:存档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历情况、职称情况、档案存放的起止时间、存放性质(个人或集体)、档案号、申请人的职业状况以及有无开除公职的记录。
(九)无其他职业的证明:
1、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批准辞职的正式文件;其他从业人员,提交已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书、证明书(由原单位人事部门与申请人共同签订)。
2、城镇户籍无业人员,提交国家统一印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农村户籍无业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提交人事部门发放的退休证。
4、军队转业、复员、退伍人员,提交自主择业证、复员证、退伍证等。上述1、2类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还应提交报到证。
(十)小二寸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备注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执业基本要求篇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持外地身份证的,还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5、无其他职业证明材料(包括原单位批准辞职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失业证、待业证、离休证、退休证、城市街道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其他职业的证明等);
6、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管理处的证明原件(其中,在省直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申请人应提供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司法厅工作站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供由原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7、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原件(按要求填写聘用合同号以及社保条款);
8、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9、申请人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已接转的证明材料原件;
10、实习人员登记表(申请人应先向宁波市司法局律管处取得“实习登记表”上的考核合格意见后,再向宁波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11、二寸近期蓝底证件照1张。
律师执业基本要求篇四
(一)新律师执业申请(专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填写要求:
(1)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所有栏目,没有信息内容的用文字表述(即必须填写“无”),不能空格;
(2)登记表可以下载打印或复印后填写(尽可能打印);
(3)粘贴好一寸彩色蓝底近照;
(4)在联系电话中分别填写事务所电话和个人手机号码;
(5)个人简历从高中毕业后开始至今,时间精确到月,不可断档,一个月也不能少;
(6)奖惩栏目如实填写,没有信息内容的用“无”明确表述;
(7)个人执业申请书要求提出较为详细的申请,明确提出“要求执业申请”,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无“不得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形”等要求作出承诺,签署姓名和日期;
(8)事务所鉴定意见应如实填写,文字不少于150字,主任签名并签上日期;
(9)登记表中的填表日期、个人申请日期和主任签字日期应有先后顺序或同一天,且须是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近期;
(10)区县局审核应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因区县局无行政许可审核专用章,所以应加盖局印章)。
2、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申请人在领取实习考核登记表时应注意检查身份证号码、实习起止时间、考核结果等重要栏目是否有填错。
3、律师事务所与申请人的聘用合同(浙江省司法厅制作的合同范本,该范本供各律师事务所参考,事务所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改动和调整,但关键条目不得减少。)原件(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合同可笔填或打印,合同不得修改,不得用不同颜色笔填写,注意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即专职)、聘用起止时间、保险条款(缴纳社会保险责任明确)、劳动薪酬(不可太笼统,提成比例必须明确)、主任签名、事务所盖章、签订时间等重要栏目的准确、到位、合法。
4、申请人的下列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籍不在杭州市行政
辖区范围内的,还须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与登记表上的填写一致。有学位证书的也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是在浙江考取的或在外省转入浙江的,应提前申请调档。
(4)无其它职业证明:能专职律师执业的原单位批准辞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失业证、待业证、离退休证、城市街道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申请人需要保存辞职证明的可提供复印件2份,但应提供原件审核。
注意事项:①申请从事律师职业前有单位的必须提供最后一个单位的辞职证明,不能提供正式辞职证明的(即正式有文号的公文)可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②申请从事律师职业前曾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实习或执业过的,必须提供最后一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离所证明(证明劳动合同已解除,财务、业务档案均已结清);③申请从事律师职业前有曾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经历,则须提供法律服务所的离所证明,并由主管地市级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证明;④无职业的提供街道(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就其某一时间段的无其它职业证明或失业证、应届毕业生报到证;⑤以上证明均须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时出具证明(证明无其它职业并对其第二职业予以监督)予以补充。
(5)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要求除离退休人员外,专职律师必须将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服务保障站或就业管理处等类似机构;省直所的必须存放在省司法厅人事处设臵的“省人才交流中心司法厅工作站”,户口落在省或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例外。
(6)党组织关系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除离退休人员外,申请人为中共党员的,专职律师必须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并由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行业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已接转的证明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出具证明。
5、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一张(网上申报时需以jpg格式上传电子版照片,大小小于500k,文件名以英文小写或数字命名);
6、其它材料: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律师执业基本要求篇五
办理实习律师证所需材料
1、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
2、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3、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实习人员没有工作的出具无业证明或待业证明(复印件);有工作的出具辞职证明或解聘协议;国资所需司法局调令。
5、市属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复印件);
6、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复印件);
兼职律师实习应当提交所在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同意实习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验。
办理专职律师执业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律师执业证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照片二寸蓝底3张);
2、资格上、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专职律师聘用协议1份;
4、填写《实习鉴定书》和《实习人员登记表》一式各1份;
5、无工作单位的出具待业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村委会、居民委员会、街道办出具也可);
6、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7、有原工作单位的出具与原工作单位辞职文件或解聘协议以及品行证明;
8、人事档案存放证明(由司法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局人才管理中心出具);
9、律师所出具品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