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桌作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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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到接下来,我们可以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查阅和分析,来获取更多的信息。下面是一些总结的常见题材和类型,供大家参考。
她,高高的个子,匀称的身材,红润的小脸蛋,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总是扎着一对羊角小辫,走起路来,那对羊角小辫一颤一颤的。她的眼睛有些近视,看东西时总眯着一条线。粉红色的防寒服配上一条紫泥色的裤子,显得那么合体、端庄、靓丽。
由于她眼睛比较近视,老师就安排她和我这个小个子坐在了第一排。她学习上有点偏科,语文在班上算不上最好,但也不错,基本上每次考试成绩都位于优秀之列。可是,她的数学成绩和我就有点距离了,王老师让我要多帮帮她。
有一次上午自习的时候,她有一道数学应用题不会解答,我就耐心地给她讲解。刚开始,她还认真地听着,可不一会儿就心猿意马了——用手掌堵住两只有点招风的耳朵,嘴里还不断地嘀咕:“不听不听,烦死人了!”然后把脚一跺,头一扭,嘴巴向上一翘,发出“哼”的一声。“啪”的一声,笔摔在了地上,弹起来后就变成了两截。我简直被气得“怒发冲冠”,狠很地说:“我还嫌烦呢!”。于是我们俩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斗起来。闹声愈来愈激烈,学习委员黄超马上跑过来制止:“你们俩再闹就罚抄一篇字!”我当时正在气头上,没有理黄超而是继续跟她争斗,最后发展到你一拳我一拳地打了起来。学习委员黄超只有急忙又跑过来拉住我们,“战斗”才得以解决。为这事我们俩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有时发现她做错了数学题都没有给她指出来。因此,每节数学课后老师都要找她谈话。我开始还很幸灾乐祸,后来心中就有点难过的滋味了。
两个星期后的一天,她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买了一袋“辣得跳”送给我,并诚心诚意向我道歉。于是我们又和好如初,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她数学上遇到难题时,我就认认真真帮她解决。从此,她再也不会说“烦死人了”。每次下课后都像一只小燕子似的轻盈地飞出教室,在操场上快乐地像一位小仙女。
这就是我那可爱又可气的同桌——唐鑫雨。
天快亮了,可是月亮还依依不舍地俯望着这充满希望的大千世界,还没有隐去。街上很静,偶尔有一两个早起锻炼的人匆匆走过。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站在路灯下,一只手托着下巴,一直手捧着书,全神贯注的看着。她叫童妍,我的邻居,又是我的同桌。我俩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十二三岁,正是天真烂漫,贪玩的时候,但是生长在我们农村,却还要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一个星期天,风和日历。我和童妍等几个小伙伴去庄稼地里拔猪草。大家说说笑笑地走着,虽然路与往日相同,但此时却像缩短了许多,很快就到了,“大伙拔猪草的时候小心点,可别踩别人的庄稼。”我循声望去,原来是童妍,就好笑的说:“妍妍,你管他呢,反正不是咱几个家的。”“你咋这样说呀,大家都一个村的,要是别人踩你家的庄稼,你啥感觉?”一番话,说的我脸红脖子粗。从童妍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并暗下决心:一定要把童妍身上的闪光点移植到自己身上来。
在班里,我是中队长。童妍只是管四个同学的小组长,恐怕是世界上最小的芝麻官了,但她办事却认真的很。一次,我给同学庆祝生日回家晚了,家庭作业没完成,被她检查出来了,责令我放学后完成。本来我与她是知己,好友,再说我也是她的上级呀,可怎么求情她都不肯。放学后,硬是监督我完成后才和我一起离开学校。
童妍不但对别人要求严格,更重要的是严于律己。一次大扫除,由于久雨初晴阴沟里的污水已经变的乌黑乌黑的,并发出难闻的气味。老师说,这次任务最艰巨,由于地方小,人多了发麻烦,所以只派一个组。真倒霉!童妍向老师请愿了:“有我们这个组去打扫。”我抱怨说:“妍妍呀,你真糊涂,怎么请这个愿呀?”她说:“亏你还是中队长,我们是红花小组,再说还是干部,我们不带头谁带头?”一句话说得我面红耳赤,幸亏别人没听见!接着,她卷起袖筒就掏起阴沟里的泥,在她的带领下,我们也投入“战斗“,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任务。
关于童妍的事情还有很多,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告诉大家了,相信您看完后,会对她有一个客观的评价。
我很喜欢童妍这个朋友,相信你们也喜欢这个活泼可爱,严于律己的一个小伙伴。
我同桌是一个拿着农村户口的人,而我是一个拿着城市户口的人。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不快乐的人。平凡的我不用去为生计操劳,而他却时常为家庭分忧。开始的我很嘲笑他什么都不懂,电脑、数码相机……等等一切高科技的东西,他的身上永远不会有什么名牌衣服,nike阿迪达也不知道。现在我才知道真正不懂生活的人是我。
――他4岁。
那年他得了一种病,身上起了一层红斑。村里的人没什么文化,怕被传染。看到他都会害怕的地躲开,曾经的玩伴也被父母告告诫不许与他玩耍。他对我说,那时的他真的很孤单,很寂寞。虽说一个4岁的小孩不知道什么,但是他也能体会到同邻人,村里人躲避的目光。村里的小孩都比较早熟,他不敢跟父母讲,只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这时候的我对于他有多了一份同情,我为他的身世感到可怜。他说那时的他已经知道苦往心里咽,每天依旧会以微笑面对大家。从小的他唯一吃过的零食就是别人买给他的棒棒糖。我无法了解一个那么小孩的心情,真的很痛苦吧!
――我4岁。
“妈妈、妈妈,你看那卖冰棒的爷爷走过去了。”那是我稚嫩的声音,目光停留在那一辆冰棒车上。“你这个小鬼头,想吃就说嘛,妈妈给你买。”“妈妈真好,我爱您,好爱好爱。”我紧紧的搂在妈妈身上。虽说小时候的我不是什么都有,但父母还是对于我的要求还是会尽量满足。我为自己感到庆幸,没得说,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有父母爱着,亲人宠着。
――他9岁。
那个时候的他在为他的学业着想。没办法家境的困难使他不得不一度辍学,4年级这一年他是勉强读过来的。每一天早上他总是早早地起来,喂猪、煮饭……所以他总是有做不完的家务,为他的父母分忧。可就在9岁时,他家的经济实在不能供他继续读书了。因为成绩优异,最后还是在村委会的帮助下继续上了小学。他对我说,当时的他听到不能读书的消息真的很伤心,可是作为父母的子女他又不能不为家庭着想。这时候的我开始认识的到我原来对他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
――我9岁。
(家中)在那时我家有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别提有多开心了。“爸爸,爸爸,这个怎么玩呀,这就是电视上说的高科技吗?看起来好爽呀!”我摇晃着脑袋,缠着老爸教我玩。“来,爸爸教你,你怎么感谢爸爸呀!”老爸一脸爱怜的看着我。“我把糖糖给爸爸好吗?”“恩,真乖。”
(学校)我的学校生活我很满足,老师关心着我,同学喜欢我,每个人都对我很友好。我很开心。我的世界不属于忧愁,上帝永远照顾着我。至少我是怎么认为。
――他12岁。
12岁他的成绩没考好,父母又决定让他不读了,就在家里务农。他恳求着父母说,他上中学后一定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父母拗不过倔强的他,只好决定让他把初中读完。他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学习很刻苦。虽然同学们都很嘲笑他,但他丝毫不在意。快乐的对待着周围的人,他说我是第一个听完他的童年人。我开始敬佩他了。
―我12岁。
才上中学,我很苦恼,虽然同学对我也很好,但是我依旧怀恋着小学的生活,把自己关进自己建造的牢笼中。写大篇大篇的矫情文章,只为了让他们看见我是多么多么的忧伤。当时的我问他:“你为什么会如此的快乐。”他没有回答,只是给我讲了他的童年生活。听完我依旧不解,一个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悲惨的生活,为何他还一直快乐的生活。
“我并不觉得我的'生活有多么可怜,我想我应该庆幸我的父母给了我生命,让我来到这个世界。我知道我的家庭并不富裕,但是比我困难的家庭还有很多。更何况他们哺育了我成长,我应该以优异的成绩去报答他们,以微笑去迎接生活。”这是他回答我的话,虽不是什么至理名言,却是一个普通农村小子对生活见解。
走路像鸭子,跑步像企鹅,说话像青蛙……是一个我非常熟悉的人,就是我的同桌——小宇。
他走路时,双手背在后面,脸上挂着微笑,脚成外八字,活像一只鸭子,总是慢吞吞的,如果再配上几声鸭子叫的话,就更生动形象了。
他平时走路就慢吞吞的,跑步的时候就更可笑了。双手在腰间慢慢地摆动,脚艰难地往前迈,身上的一大堆肥肉在胸和肚子之间抖来抖去,双眉紧锁,头还时不时甩两下,再加上他平时爱穿的黑白套装。从远处看,就像一只胖乎乎的企鹅。
“老师,老师,老师!哎呀,老师,你过来嘛!”这就是大嘴青蛙小宇的声音。一个安静的课堂就被他给搞得一团糟,他总是扯着嗓门大声叫嚷,大声和同学讲话。老师招呼了他一遍又一遍,他总当耳边风,还是自己讲自己的。
和小宇同桌,他会让你笑得直拍桌子,也会让你恨得咬牙切齿。记得有一次,我起身交作业,准备坐下时,他却把我的板凳踢到过道里去了。没有了凳子,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就气呼呼地找小宇算帐。可他装做很委屈的样子,死活不承认,还说是我的板凳自己跑到过道里去的。我一听火直往上窜,说:“你说它自己跑到过道里去的,那它有腿吗?”“有啊!”他眨巴着眼睛,天真的指着板凳说。“这不是它的腿吗?”我听后,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好不容易挤出一句:“我没时间跟你讨论这个无聊的白痴问题,我问你,你的板凳跟我的一样吧?”“是啊!”“那它也应该会跑吧!是不?”我得意地问到。小宇见势不妙,撒腿就跑,我在后面捂着嘴笑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
今天他终于破天荒喊了一声“安静”,他的声音使全班鸦雀无声,接着是一片的拍手叫好。同学们才开始读英语。说到这里你也许知道他谁,但也希望你能继续听着。
平时看他对人安静严肃(夸张点),但他的知识库里贮存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他如果遇到困难,从不懈气,反而抗争到底,直到取得胜利。
就比如上一次,有一题课外数学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就向他请教这个问题。他连忙就对这题产生兴趣,拿起铅笔在稿纸上列算式,画图,可都没有得到正确的结果。因为这道题没有正确答案,更没有一点思路。但他对这道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不懈努力,他脸上的“皱纹”也卸了下来,仿佛找到了一把金钥匙,打开大门。他把整道题目讲的一清二楚,让我在迷雾中得到解题的方法。
经过这件事情,我对他无比钦佩,其实他也是个爱帮助别人的同学。
就在上一次,我的涂改带不知是谁不小心扔在地上,我心疼地把它捡起来,发现里边带子断了许多。我连忙修补,但涂改带的程序太多,让我乱了手脚,这时他看到涂改带和我焦急的样子,征求我的意见,让他来修一修涂改带,他把带子给拆了下来,把还没有用的带子粘上,在把带子拉紧,最后盖上壳子,他竟然只费了一点功夫就把它修好了,这让我更佩服他。
不止这些事,他的事迹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说了这么多,你就猜到他是谁了吗?他就是我的同桌——xxx。
同桌,每个人都有同桌,有了同桌,也就会有了一点。
从此,我们俩像被一堵冰强隔着似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上课总是提心吊胆,生怕越过了那条该死的桌界。
后来,还是我无意间的打破了这种气氛。
一次,我没带文具包,真不巧,偏偏是在上课时才发现的,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找我的“敌人”借笔用,总不能要我上课时不用笔吧!嘿!还越来越神气了。真不知好歹,要知道,在下课时,本小姐可是要动手伤人来抢的。我一转头,不理他了。他发现我五官走了形,知道自己闯祸了,赶忙把笔放在我面前,还给我作揖求饶呢!我"扑哧“一声笑了。他见我笑了,嘻嘻,露出了讨好般的傻笑。往后,只要我找他借笔,他二话不说,就把笔放在我面前。
但我从来没想过,平时那讨厌的他,在我急需要帮助时,他还会帮我,真没想到,换了我,我绝对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借。总之,同桌给我带来了喜,带来了忧,带来了烦恼。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早读已经过去。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讲台上了。
“上课!”老师喊道。同学们缓缓站起,然后有气无力地道:“老师好!”问候语同时也在门口响起,原来是同桌。只见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背着一个看起来空瘪瘪的书包,头发乱得像个鸟巢,英俊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的眼睛。
当同桌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在书桌上取出一本课本,打开来,然后迅速进入“钓鱼”状态。我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扰他,生怕他发起火来。
就这样,一堂课过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却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临近上课时,同桌被放出来了,沮丧着脸对我说:“又要写检讨,没点新花样。”
很快,几百字的检讨被同桌“秒杀”了。在枯燥无味的课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哼唱起歌曲来。声音虽然很小,但不得不说很好听。
放学了,同桌早已收拾好书包,当老师宣布下课时,同桌马上抱起篮球,然后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说:“看我篮球场上大发挥!”我和几个同学来到篮球场,看着同桌在场上迈着矫健的步伐,把篮球往对方球框里不停地投,大长己方士气时,我真为我有个篮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个令我讨厌的地方。每次他都会习惯地从我的书桌上拿作业去抄,但抄完后却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这事,他会讪讪地笑道:“下次不会了。”
记得有一次元旦晚会,同桌辛辛苦苦地练了一星期的歌,准备在元旦晚会上大放异彩。结果元旦晚会上,同桌果真如愿地大放异彩,赢得了台下所有师生的掌声。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阳刚、帅气、勇敢的男生,一个我熟悉的人。
“该死的小红,干嘛无事起荆州?想死早说,我帮你挖坑。”我瞪大双眼,破口大骂我的冤家同桌。她不以为然的说:“我还想多活几年,不用劳驾公子你。你若需要帮忙,尽管吱声。”我暴跳起来,和她对骂上,然后翻开书包,掏出红笔,在桌面中央画了一条红线,然后郑重的告诉她:“喂!大小姐,这是‘三八线’,从现在开始,你要越过就是‘三八’,ok?”“你也一样!”
要说小红,绝不是盏省油的灯。我们都是脾气火爆的主,常常针尖对麦芒,不把对方惹急,吵个面红耳赤决不罢休。这不,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就开战了。结果我撕下两张纸,将这协约工工整整的誊写了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叮铃铃……”上课了,我打开书包,拿出课本放在桌上。忽然感觉有人拉了拉我的衣角。哈!是小红,我心中窃喜,但仍板着脸:“嗨!有话就说,别拉拉扯扯的!”“喂!大哥,我书忘带了,帮个忙,共一下哈!”听着她难得的温柔嗓音,看着那谄媚的笑容,说实话,我还真受用,但转念一想,对她不可有恻隐之心,得痛打落水狗,于是撇着嘴吐出两字:“不借!”然后不去瞧她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的目光,若无其事的听老师上课。
时间如流水,转眼就下课了。我感觉寒光刺骨,皮肤发凉。“山雨欲来风满楼”,为了避免一场口舌大战,得赶快闪人。幸亏菩萨保佑,跑得快,终于躲过了血雨腥风、刀光剑影。
“不是冤家不聚头”,真的不错。我在水龙头边洗手,一转脸就和小红撞上了,然后脚下一滑,坐到了地上。弄得_生疼,裤子透湿。“哈哈哈,狗头拜!”瞧她幸灾乐祸的模样,我气得咬牙切齿。
英语课上,老师让同桌间练习对话。真是祸不单行,最后居然抽了我和同桌上去表演。没办法,只得委曲求全,没想到的是配合得还很默契呢!
古人云:“冤家宜解不宜结”;又云:“好男不和女斗”。算了!不和她一般见识了。
我的同桌作文高一(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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