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最大的资产是(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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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最大的资产是篇一
自1994年起,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向社会公布央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但其目前报表的项目结构是逐步演化的结果,许多项目并非自始既有。
一、现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任何一个微观经济体的资金来源渠道无非就两种:自有资金或借入。其资产负债表当中的所有者权益和负债就是分别对这两种不同融资渠道的综括。
不难理解,有资金的来源就必定会有资金的具体存在形式或运用方式。所谓资产,亦即资金的具体存在形式或者资金的具体用途罢了。可见,作为一个会计恒等式,“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这句话的含义,其实就是“资金的运用(或存在)的数量必定等于资金的来源数量”。
由于“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本依据,所以我们可藉由这一恒等式来追踪、分析特定经济体的一项具体业务在其资产负债表当中所留下的蛛丝马迹。当然,由于资产负债表属于存量报表,所以这些具体业务的规模必须足够地大。就此来说,资产负债表就像一面镜子,尽管不是很清晰、明亮,但我们仍可凭以观测到相应经济体的资金流在特定期间内大致的来龙去脉。
与一般的微观经济体相比,银行机构的自有资金在其总资产形成当中的占比极低,由此,银行机构的资金来源业务统称负债业务。
在中央银行(亦称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的主要内容是:
1、国外资产:外汇(储备)、货币黄金、其他国外资产;
2、对政府债权:对中央政府债权;
3、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
4、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
5、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
6、其他资产。
而其负债项下的主要内容是:
1、储备货币:货币发行、金融性公司存款(其他存款性公司、其他金融性公司);
2、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
3、发行债券;
4、国外负债;
5、政府存款;
6、自有资金;
7、其他负债。
二、关于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理解
现代货币的基本形态是支票和纸币现钞。现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货币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共同提供。其中由中央银行所提供的那部分货币量叫做银根或基础货币。这一部分货币最终形成 老百姓手中的现钞、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以及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基础货币的投放体现为负债项下“储备货币”的增加。其中,“货币发行”展示的是现钞的投放数量。
而市场交易过程中所使用的支票货币则是由商业银行提供。商业银行通过派生存款的创造机制使得整个社会的货币供给总量以数倍于基础货币的规模增加。
货币当局基础货币的投放主要有如下四种形式:
一是向财政部门借出款项或允许其透支。财政部门则通过财政支出、财政投资或转移支付等形式将这一部分基础货币注入生产、流通或消费领域,最终转化成企业和家庭的货币收入。
在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向财政部门借出款项表现为资产项下“对政府债权”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政府存款”的增加。然后经由财政资金的使用表现为负债项下“政府存款”的减少以及“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增加。而财政的透支则会直接表现为资产项下“对政府债权”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增加。
但《中国人民银行法》已经不允许中央银行以这种方式投放基础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第三十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二是货币当局以再贷款或再贴现等形式向商业银行授信。这部分基础货币经由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转账存款如此这般周而复始的派生存款创造过程,最终转化为众多商户或个人的支票存款和现金货币。
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将表现为资产项下“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货币发行)”的增加。
三是货币当局买入外汇资产。这部分基础货币也将经由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派生出大量的支票存款和现金货币。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将表现为资产项下对“国外资产(外汇储备)”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增加。
在历史上,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是我国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方式。但在目前,外汇占款已经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方式。
四是货币当局经由公开市场业务买入有价证券。
由于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以金融机构为交易对方,买卖的标的是国债,所以在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这将表现为资产项下“对政府债权”的增加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还通过央行票据的发行、正回购交易以及外汇掉期交易等途径调控基础货币在不同时间点上的数量分布。在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央行票据的发行表现为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减少以及“发行债券”的增加;正回购交易中的第一次交易表现为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 融性公司存款)”的减少以及“其他负债”的增加;外汇掉期交易当中的售出外汇表现为资产项下“外汇(储备)”的减少以及负债项下“储备货币(金融性公司存款)”的减少。
归纳起来,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各主要项目的含义大致如下:(当然,我并未找到关于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上述各项目的权威解释或佐证。本文内容仅是我的推理。)
1、“国外资产”这个项目反映的是央行所持有的外汇资产总量。其中,“外汇(储备)”这个项目的增加会直接增加基础货币投放;“货币黄金”的增加不一定会增加基础货币的投放;而“其他国外资产”的增加则一定不会增加基础货币的投放。
2、“对政府债权”这个项目反映的是央行经由公开市场业务而间接持有的国债余额。
3、“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这个项目反映的是央行再贷款、再贴现业务的余额。
4、“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这个项目反映的是央行所持有的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券余额或再贷款余额。
5、“储备货币”这个项目反映的是央行投放社会的基础货币存量。其中,“货币发行”这个项目反映的是正在社会各界流通着的现金存量,包括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在金融系统之外的“流通中现金”(m0);“金融性公司存款(其他存款性公司、其他金融性公司)”这两个子项目分别反映的是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准备金存款帐户余额以及其他金融性公司的结算账户余额,这些存款的增加直接对应着基础货币的投放。
6、“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这个项目反映的是金融性公司在央行的除了“储备货币”存款之外的其他存款。这些存款的增加与基础货币的投放无关,也与派生存款的增加无关。
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营运资金的30%应当以人民币国债或者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央行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人民币生息资产。
再例如,央行曾要求商业银行以外汇资金增补人民币存款的法定准备金。
另外,若存在非金融机构存款的话,也可放在本项或“其他负债”项下。
7、“发行债券”这个项目反映的是央行未到期票据的余额。
三、基于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对几个央行业务案例的解读 与一般经济体先有资金来源(亦即自有资金或负债)业务、然后才会发生相应的资产业务迥然不同,中央银行在逻辑上是先有资产业务、然后才发生基础货币投放这一负债业务。也就是说,基础货币的投放是中央银行实施相应资产业务的结果。对外净资产、对商业银行再贷款、对非货币金融部门债权以及对政府债权净额之和,再减去货币当局通过发行债券所回笼的基础货币数量,其最终结果非常接近于实际流通在外的基础货币量。
这就意味着,受制于资金来源的规模有限,一般经济体的资产总量不可能无限扩大,但中央银行却是唯一的例外,货币当局 6 的资产总量有无限扩大的可能。其资产总量的扩大过程即是基础货币的净投放过程。
有了上述逻辑,我们便可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资产业务操作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程度了。
例如,2003年12月,中央银行动用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这在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上将会体现为资产项目下“外汇资产”的减少以及“其他资产”的增加。
2007年8月,财政部首先向中国农业银行发行6000亿元人民币的特别国债(一期),然后以所筹集到的人民币资金向中国人民银行购买等值的外汇,充作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的资本金。这在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上首先体现为负债项下“金融性公司存款” 的减少和“政府存款”的增加,然后体现为资产项下“外汇资产”的减少和负债项下“政府存款”的减少。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又将卖汇所获得的6000亿元人民币经由公开市场业务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等值的特别国债。这在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为负债项下“金融性公司存款” 的增加和资产项下“对政府债权”的增加。
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投公司从央行手中购买汇金公司的交易记录出现在2007年12月的央行资产负债表上。这一个月的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资产项下的“其他资产”项从 11月的11979亿元骤减至12月的7098亿元,减少了4881亿元,按当期汇率约为670亿美元。相应地,负债项下的“政府存款”也会发生相应的减少。
200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以外汇缴存本币存款准备金,这使得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资产项下的“其他国外资产”从2007年1月至7月的1069亿人民币左右跳升到8月的2085.27亿人民币,到12月又升至9319.23亿元,累计增加8266.92亿元。相应地,负债项下的“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也会发生相应的增加。
综上所述,从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来看,外汇占款、财政存款、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或再贴现、央行票据的发行以及央行回购业务的实施是影响基础货币投放规模的主要因素。
例如,今年上半年的外汇占款增加了9656.85亿元,这就造成了基础货币的投放。但上半年的财政存款增加了7049.13亿元,这又抑制了基础货币的增加。不过,随着政府支出的增加,财政存款势必下降。如自去年12月至今年5月,伴随着政府支出的扩大,财政存款大幅度地下降,基础货币则明显地增加。
由于现行外汇政策目标以及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因,外汇占款和财政存款的变动非央行所能控制,因此为对冲外汇占款投放基础货币的压力,央行近年来逐步强化了央行票据发行和央行正回购操作等公开市场业务。
例如,今年上半年的央行票据存量下降了4570.99亿元,这意味着央票操作主要是净投放资金。而上半年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负债净增加了11474.95亿元,这应该是央行正回购操作 力度加大的结果,这就意味着央行通过正回购净回笼了基础货币。
可见,中国人民银行需要针对外汇占款、财政存款、央行票据和正回购到期资金的具体变动,采取综合平衡、动态调整的策略,以确保基础货币的平稳增长,藉以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最大的资产是篇二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成因及化解对策探析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占比高,始终困扰着农村信用社,并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和扭亏为盈的最大障碍。如何有效化解不良贷款,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本文试作如下浅析。
一、成因分析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因此,要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有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预防和减少贷款风险。
本人认为,其原因主要为借款人的原因、信用社内部管理原因、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信用社内部管理原因: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预测和筛选机制不健全。如对贷款的调查评估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多是基于对借款人投资项目前景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两高一剩”项目,如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抵押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对异地贷款、多头贷款,假冒名贷款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因信贷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以致疏于催收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收,而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如在贷前调查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业务量大,只配备有1-2个信贷员,往往要负责十多个村,2000多笔业务,调查、发放、管理和清收一个都不能少,致使应接不暇,难以实现按操作规程执行等。
三是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十分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执行不力的情况下。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以主观感觉和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因存在责任追究错位、权利与义务、风险与收益不对等等情况,致使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四是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一旦政策或外部环境有变,往往造成贷款形成不良或损失。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
一是借款人欺诈。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人)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其特征有:
(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
(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
(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
更为严重的是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其主要特征有:
(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
(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
(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二是借款企业(人)经营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善,缺乏市场观念、竞争意识、健全机制和发展能力,形成高负债、低效益、软约束、超分配的局面,致使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给信用社贷款造成损失,形成不良贷款。
三是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有的企业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
四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
一是政策因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缺乏连续性,经济波动的频率高、幅度大,使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相当大,在宏观紧缩、经济调整时期,往往形成大量贷款沉淀。
二是行政干预因素。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政绩贷款、救济贷款、保稳定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据了解,各地政府及部门在农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贷业务,部分政府借款虽已逾期多年,却不能落实债务,按期收回。
二、化解对策
1、实行贷款清收责任制,落实岗位清收。做到把清收指标落实到人,与工作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按月考核。
2、委托清收。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对非金融系统人员清收的贷款实行打包委托清收。
3、落实清收担保、抵押贷款。对有担保的不良贷款,要做好担保单位的工作,由其予以偿还。对抵押贷款要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执行。
4、专项清收。对那些问题严重,欠款时间较长,收回难度大的大额不良贷款,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专项清收。
5、通过“拍卖”方式,盘活清收。通过拍卖公司,采取公平竞争,公开拍卖。
6、行使抵销权。若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之间互负有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农村信用社在主张抵销时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7、行使代为权清收。当借款人无力履行债务,同时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却怠于行使,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第一部分第11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8、行使撤销权清收。如发生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以上行为。撤销权自农村信用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9、发挥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作用,借助行政力量清收。农村信用社要经常主动协调地方党政的关系,取得党政部门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10、适量注入信贷资金,“放水养鱼”盘活清收。对一些暂无还款能力,但信誉较好的客户,在考虑其还款计划的基础上,适量投入一些贷款,帮助其培植还款源,经营重新走上正轨,尽早归还贷款本息。
11、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跟踪落实陈欠旧贷。信用社要加强与有结欠贷款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改制信息,及早介入企业改制,变更、落实债权债务关系。
12、依法提起诉讼,强制清收。对少数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归还贷款的“赖账户”、“钉子户”、“地痞户”,选准突破口,严厉进行打击,通过依法提起诉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法律手段,强制收回贷款本息。
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最大的资产是篇三
金融2班 蒋子旭 2012200147
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特征及其形成原因
一、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特征
(一)中国人民银行资产和负债项目和结构特征
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项目中,最主要的项目是国外资产,位居第二位的是政府债权,位居第三位和第四位的识别是对其他金融性公司的债权和对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债权。
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配置以国外资产为主,其中又以外汇占款的占比最大。2011年末,国外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为84.67%,其中外汇占款占 82.71%。1999—2012年,国外资产在中国人民银行资产结构中的占比快速上升, 基本上主导了资产的变化趋势。外汇占款被动形成,资产负债表的扩张是被动型扩张,对内配置的资产相对较少。
中国人民银行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再贷款的比重呈下行走势。中央银行使用再贷款调节其他存款性公司资金的方式在货币政策的使用中越来越少。
中国人民银行对其他金融部门债权数量增加,央行对其他金融部门的资金调控力度减弱。对政府债权的比重逐步增长。对货币调控的方式已经从直接调控金融机构渐渐转为间接调控。
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项目中,储备货币在负债中占主体,其中最主要的是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存款,位居第二位和第三位的分别是货币发行和发行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以准备金存款为主,通货比例不高,发行货币的增长率严重低于信贷增长率。在总负债中,储备货币和债券占比80%以上,共同主导负债的变化趋势。
这种负债结构说明,我国长期存在中央银行发行货币的增长率严重低于信贷增长率的现象。然而,发行货币才是中央银行各项资金来源中成本最低、主动性最高、可操作性最强的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主要不是通过货币发行机制,而是通过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派生货币来调整债务性资金和贯彻货币政策意图。
(二)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特征
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规模大,总资产和总负债的规模大,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快速增长但危机以来趋于收缩。
1999-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总额增长了733.2%,总负债增长了708.5%。资产和负债规模的增长速度高于其他地区。但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发生金融危机爆发前,危机爆发后,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扩张速度放缓,资产总额与 gdp 之比逐渐收缩。但是不断上升的资产与gdp之比表明,中国人民银行资产的增长速度显著超过了持续较高的经济增速和物价增速之和,导致了货币迷失现象和流动性过剩问题。
二、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特征的形成原因
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具有明显的转轨经济特征,这些特征是中国对外开放市场化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资产负债表的扩张是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大量改革成本的结果。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牢牢把握住廉价充足的劳动力,稳定的政治环境等比较优势,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广泛承接国际业务转移,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占领市场,逐步形成了一个“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货币政策宏观调控保障了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在这过程中,中国积累了巨额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
尤其是2005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在国际收支顺差格局及现行的汇率制度安排下,净出口大幅度增加,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持续出现“双顺差”,要求人民银行有充足的资金去购入外汇。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货币、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发行票据等方式获取资金。
但在上述方式中,人民银行更倚重从商业银行获取资金和发行票据。如在这六年期间,存款准备金率从2006年7月5日的7.5%开始调整,到2010年内的最高18.5%,共调整28次,次数之频繁,创有史以来之最。这体现在人民银行负债项目“金融性公司存款”、“发行债券”大幅增加,以达到与资产项目“外汇”大幅增加匹配。
自200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间接买入财政部当年发行的巨额特别国债,使政府债权不
断增加。在我国的银行体制中,央行对存款货币银行这类债权占比之大曾极为突出(30%),近年大幅度回落的原因自然与外汇占款等项目的迅速上升直接相关,但也突出了银行本应从市场融资趋势,而非依赖于中央银行。
从负债项目“货币发行”增长看,虽然货币发行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采用该方式获取资金,人民银行在货币 发行的数量、使用等方面拥有主动权。但在 2005—2010 年这 五年间该方式增长幅度远没有“外汇”、“对政府债权”项目增幅大。这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流动性过剩,银行信贷规模和货币供给量增长过快,通货膨胀压力增大,作为对冲过剩流动性的手段,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发行央行票据,从而该比重大幅度上升。但2008年以后,随着货币政策工具采用方式的进一步转变,央行票据对冲政策的使用越来越少,逐渐被调整法定准备金率的政策所取代,所以,央行债券的占比逐渐减少,储备货币占比在2012年达到86%。
长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关系未完全理顺,中国人民银行承担了不少准财政职能。为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发放大量再贷款,用于置换和购买不良资产。大量政策性再贷款的发放导致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迅速膨胀。
参考文献
1.黄达《金融学》第三版
2.杨娉(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关于我国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健康化的思考》
3.许峰(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构成分析及优化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最大的资产是篇四
中国民办教育模式特征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上海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杨雄
本文依据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实际存在的经济发展梯度差异,对目前中国民办教育的模式作了实证描述与比较分析。我们认为,只有通过认真研究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差异,才能为不同地区、类型的民办教育提供分类指导的依据。
一、民办教育的四种模式
目前,民办教育呈现出纷繁多姿的发展势头,有代表性的模式,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模式:
(一)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东部沿海地区“民办公助”模式
主要特点是:办学条件一般,但办学质量、社会声誉较好,面向工薪阶层,生源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生命力。
“民办公助”模式主要有公助民办和国有民办两种形式。
公助民办的学校,是由个人或团体出面承办,部分经费、条件由教育等有关部门予以资助。这类学校一般具有两方面的积极性:办学者大都是长期从事教育,关心、热爱教育事业的老教育工作者,具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并有办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探索教育改革的路子,也给予积极的鼓励与支持。如上海市、区教育局,把举办民办中、小学校纳入当地教育发展与改革计划中,从筹备到招生,从教学到管理,从校舍到教学设施,从选拔校长到调配教师等都给予了扶助与支持,保证了全市民办中、小学校纳入正常的运行轨道。
国有民办的学校,是近几年来一些省市开始试点的另一种类型。其中“转制”的学校是学校的土地、校舍、设备仍属国有,国家投资与招生数量几年内保持不变,学校则实行民办教育的管理体制,享受最大限度的办学自主权。若干年后,国家停止或基本停止拨款,学校经费主要依靠学校自筹。上海的“开元模式”就是“转制”的典型模式。还有一种是“一校两制”:即在同一学校中,校产国有,一部分按现行体制,另一部分则改为民办体制,经费自筹,招生不纳入计划,由市场需求调节或由用人部门委托。其收费标准、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招生数量等自定。
国有民办学校的主要特征:教育资产仍属于国家所有;教育投资是学校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贴;人事制度由学校自主聘任;分配制度比较灵活;在教育管理上,政府承担宏指导的职能,学校的经营管理权归学校董事会和校长。
(二)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教育储备金”模式
主要特点是:投入高、硬件好、面向高收入家庭,具有较高的风险。
“教育储备金”,是教育收费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是教育与产业结合的一种探索。家长送子女入学时,将一笔钱存入学校基金,作为“本钱”;办学者(或单位)按银行的中期储蓄利率,向学校基金贷款,用于学校建设和运作。学校基金将利息收入全额拨给学校作为办学经费,用于支付学生在校的全部学习费用(包括教育费、科研费、管理费、学杂费、伙食费、服务费、住宿费、生活用品费、交通费、医疗费等)。学生毕业(或中途离校)时,学校基金将家长的这笔储备金如数退还给家长,不再支付利息。
教育储备金的收费办法具有以下的特点:
1、有效收集和利用分散在一部分人手中的闲散资金,增加教育投入,加快学校建设;并由于资金滚动产生的效益,使学校具有“造血”功能,能够自身发展。
2、作为对子女教育的一次性投资,免除了家长对学费涨价的顾虑。
3、这种收费方式解决了办学的前期投资。
4、学校和企业紧密结合,相互依存,优势互补。学校的办学质量高,生源充足,则筹集到的闲散资金就越多,企业的发展就越快,社会形象就越好。企业发展得快,效益好,反过来对学校的支持就更大,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就越好,学校的办学质量就可能更上一层楼,从而产生良性循环。反之,则可能产生办学危机。
从广东目前的情况看,教育储备金的运作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
1、办学企业向学校基金贷款,用于学校的基建与设备的投入,同时以储备金总额12%的年利率拨给学校,用于学校的日常开支。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学校产权属企业所有,学校物业可以不断增殖,例如企业可用物业抵押贷款,从而获得更多的运作资金,产生的利润全部投入教育,对学校的发展十分有利。然而在国家尚未制定相应的法规来规范教育储备金的运作的情况下,家长对储备金的运作风险比较担心,而政府对企业利用储备金牟取利润也有异议。
2、教育储备金全部由学校管理,一部分用于学校建设,一部分由学校企业(或委托办校企业)经营,利润交学校用来支付学校日常开支。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学校产权归学校所有,物业增值部分也归学校,利润也归学校,这种运作方式比较保险,政府、社会、教师、家长都比较放心。但不利的一面是:不能用大笔的物业作抵押进行贷款,运作资金少,一般情况下产生的利润也相对减少。
(三)个体经济发展较快的浙江省“温州模式”
“温州模式”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按需办学,“大家办学”,面广量大,实用为主,以短取胜、产教结合;起步早、发展快、重心低;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
在对外开放和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温州市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民间举办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校蓬勃发展,形成公办与民办双轨并存。据1994年9月统计,全市现有民办普通高中18所,在校生4245人,占普高在校生总数的14%;职业高中26所,在校生7000余人,加上社会力量办班在校生,约有12000人,占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总数的60%。幼儿教育社会力量办园2314所,在园幼儿131900余人,约占入园幼儿总数的92%。
“温州模式”具《有面向实际,灵活多样,拾遗补缺与适应性强等优点:既有全日制学校,也有夜校;既有长期学习,也有短期培训;既有个别指导,也有班级教学。有的成人职业培训还随到随学、包教包学。温州民办教育还实行经济人、社会人、文化人三者结合的形式,既有专业户聘请教育家办学、知识青年办学、干部办学、退休教师办学,经济家、企业家聘请教育家办学,还有社会团体和经济实体办学,如民主党派办学,工会办学,协会、学会办学,国营、私营、股份企业办学和乡村、街道办学等等,形成了多门类、多渠道、多形式的新的办学模式。
(四)经济欠发达的老、少、边地区“扶贫教育”模式
教育经费匮乏,教学条件简陋,教师待遇低下,教育对象素质不高,是贫困地区教育的主要环境。因此,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帮助失学青少年复学,弥补农村义务教育之不足,则成为“扶贫教育”模式基本特征。
统计资料表明,因家境贫困缴不起学杂费而失学的,约占辍学总数的30%。这就是说,在5000万失学生中,有1500万是因为经济原因放下书包的。我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7%。有3%没有入学。由此推算,全国有300万左右适龄儿童未背上书包,他们全是农村儿童。特别是在边远、穷、老革命地区,学校校舍大多是在祠堂、庙宇、会馆、破屋、泥洞里。在左右江革命老区,有所学校修在山坡顶上,全校才26名学生,分一二三个年级,挤在一个破教室里,只有一位教师上课。这间屋子白天做教室,晚上则做老师的宿舍,老师喝水、烧柴、照明等都很成问题。据了解,有些山区,山高路险,交通不便,方圆几十里才能见到一所学校。这些地区的教育质量是很低的,以致及格率只占20%多一点。目前,由中央政府倡导与发动的“希望工程”,就是教育事业上的扶贫。
二、形成民办教育类型差异的社会、经济原因分析
(一)一般分析
从上述四种民办学校模式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每一种模式、类型的出现,都与当地特定的历史条件、经济因素以及文化背景紧密相关(诸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质量、教育资源差异、领导观念的开放度、社会文化需求等等)。但其中经济因素起着最重要和决定性的作用。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是每个国家客观存在的现象。但从理论上作了明确划分,则是在80年代前期关于经济发展战略讨论的热潮中提出的。这种理论把我国从地理上分成东部、中部、西部。东部大部分是沿海省市,中部为次发达地区,西部为内陆贫困地区。改革开放以来,从沿海到内地的层次推进格局,使得东部的经济发展大大高于全国的平均速度,所以东部、中部和西部三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从1978年到1989年,西部与东部之间乡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由1:1.63扩大到1:2.25。同时,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也导致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环境水平的差距在扩大。
1994年,有关方面依据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环境指标,曾对全国30个省(区、市)进行过综合聚类分析,结果如下:
a类地区: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
b类地区:辽宁、江苏、浙江、广东;
c类地区:吉林、山东、黑龙江、福建、海南;
d类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四川、陕西、内蒙古、新疆、广西;
e类地区:宁夏、甘肃、云南、贵州、青海、西藏。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a、b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与e类地区的差异是5.6:2.9:1.0,人均教育费用的差异则达3.2:1.9:1.0,差异十分显著。而d类地区与e类地区的差异并不明显,义务教育投入水平几乎没有差异,反映了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投入水平普遍不高。
历史资料告诉我们,1988年a、b类地区小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与e类地区的差异比是2.8:1.5:1.0,1994年达到3.0:2.0:1.0,义务教育投入水平差异在逐步扩大。差异扩大的重要原因,一是经济发展差异导致教育投资差异扩大,在财政实行层层包干的体制下更加严重;二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近一半依赖预算外筹集,富裕地区发达的乡镇企业有能力提供较多的教育资金,而欠发达地区这方面缺乏资助能力;三是中央财政调控能力减弱,导致对欠发达地区教育补助经费投入强度不足。
从以上描述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经济发展水平会对当地教育、人们的观念起着十分明显的影响、制约作用。这就是形成东、中、西几种截然不同的民办教育模式的根本原因。
(二)个别分析
1、“民办公助”模式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1)从国内来看,推行“民办公助”模式往往多出现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因为在上述地区,社会与经济发展比较均衡,社会人口和教育素质相对较高,但由于教育经费的原因,造成公立学校之间的办学质量存在一定差异。于是,教育质量与公办重点学校相仿(或者稍低)的“民办公助”学校,对大多数工薪阶层家庭就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就上海来说,特别是市区,在财政拨款的基础教育阶段,“生均定额”(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是到位的,好于国内其它地方,但据预算,这些财政拨款与维持学校正常需求之间尚有一段距离。要大幅度提高,可能性不大。这种情况与公众对教育的期望值之间无疑存在着矛盾。所以,校际之间存在的差异,经济收入的差异以及现行的考试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众对上述这类学校的需求。
(2)上述地区存在较多可资利用的教育资源。象上海等地原有的教育基础就比较好,有一批退离休骨干教师可以也愿意发挥余热;一些部门或企业拥有一定的闲置教育资源,如校舍、教师等;另外,居民家庭教育消费的提高也有较大的潜力(据统计,上海居民消费结构中,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只有2.95%,远低于全国水平的4.5%)等等。
2、广东珠江三角洲作为中国经济最富裕地区之一,“教育储备金”模式的出现,有以下三个原因:
(1)经济迅猛发展的刺激。92年冬和93年春,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鼓舞下,全国上下群情振奋,各省市政府纷纷修订发展规划,以加速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广东教育界和企业界在省委和省政府追赶“四小龙”、争取十五年实现现代化的远景规划鼓舞下,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和探索如何加快人才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对人才数量和素质的迫切需求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种加速人才培养的大气候对民办教育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催化作用。
(2)领导思想开放。93年2月,中央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旗帜鲜明地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广东省委领导也多次发表讲话,支持民间办学,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动脑筋,拓宽渠道,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态度,使教育界和企业界深受鼓舞,跃跃欲试。
(3)广东人生活富裕带来价值观念的更新。随着广东经济的飞跃发展,家庭经济收入发生变化的人们,对子女的教育问题愈加重视,“望子成龙”的欲望愈加迫切。特别是市场经济大潮中的激烈竞争,使部分家无法也无暇顾及子女教育,让孩子接受较好的全寄宿教育,已经成为这部分长的强烈愿望。而政府的财力有限,在满足失学儿童教育经费的需求上都有困难,更不可能新建许多耗资较大的有寄宿条件的现代化学校,来满足社会上这部分较高收入家庭对教育的需求。这种教育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客观上形成了一个新的教育市场,为民办教育提供了发展的契机。
这几年广东各地纷纷建立教育基金会,为筹集教育基金所开展的空前规模的宣传活动(如“教育基金百万行”一类的活动),大大增强了全民的教育意识,逐渐形成了捐资办学的风气,这些都对于个人投资教育起到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英豪学校创办者率先提出“家长存钱、企业运作、以商养学”的办学思路,并且迅速得到社会各届的强烈反响和大力支持,求学者和求职者纷至沓来。
3、“温州模式”的出现则有它特殊的社会、经济原因:
温州是一个市场经济推行比较早的地区,在某种程度上,温州民办教育模式是温洲市场经济模式孕化而成的。
(1)改革、开放十五年来,温洲的社会经济已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一是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并存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据1993年统计,全市已有企业集团、股份合作企业3.6万多家,产值达190亿元,成为温州经济的重要支柱。二是产业结构的变化。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第三产业上升,目前三个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30%、35%,特别是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力由过去的9.99%上升到35%。在经济运行机制方面已由过去单一的、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转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全市城乡综合性、专业性市场达500余处,出现了走向全国、面向世界的十大专业市场。
(2)小型、分散、多元的经济成分,对社会各种不同的实用人才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长期以来,温州教育一直与经济发展严重不相适应:劳动者素质低下,学校数量不足,教育设施差(危房、旧房达100万平方米),师资缺(民、代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5%),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初等教育得不到普及、小学毕业升初中的比例只有35%,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只有25%。(主要原因是多生了100万人,经费奇缺,国家包揽教育过多,不能从死胡同中走出来)而今温州经济的发展已经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温州地区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当地农民收入急剧增加,涌现出一大批先富起来的农民。他们率先起来打破国家包揽教育的局面,出现了“自费就读”的现象。这种现象一年比一年增多。据95年统计,仅高中阶段自费就读的高一新生就达万余人,捐助费达3000万元。教育、经济两个方面的因素,也使温州政府部门下决心采取借用民间的财力,借鉴自费办集镇、办机场等经验,依靠专业户和有识之士,走多形式、多渠道办学的路子,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4、“扶贫教育”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民办教育模式,它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以下两大原因:
(1)全社会普遍关注“希望工程”,是“扶贫教育”成为一种特殊教育“模式”的政治原因。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失学现象,1989年10月30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宣布建立“希望工程”,旨在集社会之力,捐资助学,使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孩子重返校园。1990年6月1日,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率先行动;1990年9月5日,邓小平同志题辞:“希望工程”。1991年11月2日,江泽民总书记题辞“支持‘希望工程’,关心孩子成长。”1992年3月22日,李鹏总理题辞:“‘希望工程’,救助贫困,兴学利民,造福后代。”海内外华人也纷纷踊跃捐资。截止1992年8月底,据《光明日报》报道,“希望工程”已收到捐资共4000万元。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数字,它溶入了全国人民对失学孩子的一片爱心。当然,现实又提醒我们4000万元对5000万流失生和每年以400万的速度递增的失学生来说,无疑于杯水车薪。并且,贫困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的恶化,也影响了学生学习成效。据悉,四川、青海、贵州3省9县10个乡的30余所小学,班级或年级平均成绩低于及格线的比例相当高,在校超龄生比例超过15%,使当地教育资源供给更加不足。因此“扶贫教育”任务还相当艰巨。
(2)受地区发展差异扩大的制约和影响,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差异是形成“扶贫教育”模式的重要经济原因。由于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严重缺乏,合格师资流失,学校办学条件恶化,不少贫困乡村学校为了适应小学规模发展需求,只能新增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任教,以缓解财政经费难以录用公办教师的矛盾。据青海省1994年调查统计,该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流失人数几乎占骨干教师数的三分之一。其重要诱导因素是地区经济和教育投入水平差异的扩大,有的骨干教师调到广东、海南后,工资水平高出原来的数倍,进一步影响其他骨干教师的稳定。宁夏固原县1994年秋季新分配到中小学任教的百余名大中专师范毕业生,由于县财政经费难以按时支付工资,致使绝大部分离开中小学岗位。欠发达地区经济落后的实际状况,致使“扶贫教育”,目前还只能是因地制宜,因陋就简。
三、建议与对策
(一)实行分类指导管理
综合上面分析,我们认为国家对民办教育,应该实行分层递进、分类指导的原则。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教育水平和教育资源差异大、加上社会文化观念、人们渴望接受教育的愿望程度都不一样,因而不可能用一种思想或模式来规范各地的民办教育。政府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法规来进行调控。而在总体上,则应该建立起一种宏观、整体的政府调控与微观、具体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与机制。
社会办学不同于国家办学,目前各地民办学校,校与校之间的差异很大,其办学宗旨、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差别甚大。对这种特色纷呈的社会办学,政府不可采用整齐划一的管理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于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要严格审批和管理,既要审查办学者的能力和师资水平,又要审查其办学条件。对证书教育,则应“放开搞活”。具体来说,应允许非盈利性和盈利性两类学校并存,前者应严格财务监督与审计,后者应照章纳税,但均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将民办学校的学业证书与学历文凭分开,允许出现多种规格的毕业证书。
根据不同层次、规格的民办学校,采取不同的指导与管理,这也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办法。比如,德国的教育法把私立学校分成“替补学校”和“辅助学校”两大类。替补学校是指那些不由国家承办,但其教育和教学目标与国家承办的公立学校的目标相符,并因此可以替换和补充公立学校教育的私立学校便属于这一类。因其在完成义务教育等方面可以替代公立煨=逃???叶哉饫嘌?5纳枇⒐娑?搜细竦奶跫?6?ㄖ??4蠖嗍翘峁┎瓜靶灾耙导俺扇私逃?纬痰幕?埂u攵陨鲜鎏氐悖??叶愿ㄖ??5纳枇??幌蠖蕴娌寡?d趋嵫细瘢?嗍?葜灰?笃浔赴福?云浣萄?附谠虿挥韪缮妗?
(二)建立一套适合不同层次经济收入阶层需要的教育收费制度。
民办学校的主要特点是学校经费自筹,一般来讲,收取学费是其经费的主要来源。所以应允许民办学校的学费标准适当高于公立学校。同时,民办学校应坚持公益性原则,合理收取学费。因此,建议建立一套适合不同层次经济收入阶层需要的教育收费制度。
具体目标是:经济富裕的家庭及其子女,如果愿意出较多的钱进“高价学校”,那也无可非言,他们可以按市场价格,选择收取高额“教育储备金”的学校:如食宿、生活条件较好的私立学校。经济状况一般的家庭及其子女,除了主要接受收费合理、但教育、教学质量又必须予以保证的公立学校教育之外,对教育可以有一定的自由选择权,如选择“民办公助”一类的学校。而对经济状况较差或特别差的家庭及其子女,主要接受国家、地方、集体和私人创办的免费或半免费学校教育,如国内外人士创办的具有慈善性质的学校,国家、地方、集体的“希望工程”创办的“希望小学”等。建立这样的适合不同层次经济收入需要的教育收费制度,既可保证义务教育的普及,又符合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
(三)设立政府公助民校基金
扶植民办公助学校这是世界各国办学的一条经验。比如象荷兰,政府是通过“教育折价券”的形式对私立学校进行资助。所谓“教育折价券”实质上是政府教育拨款的分解。政府为每位儿童提供“折价券”一张,家长可凭券为子女在不同的公私立学校进行选择。公私立学校一律通过收取“折价券”向政府部门折价兑换,从而获求拨款。美国、加拿大、日本的私立学校也大多得到政府部门的资助。因此,我们认为,“民办公助”类型学校的发展,在我国可能有比较广泛的市场。
目前大多数民办学校办学经费多比较紧张,大多是采取以学养学,依靠艰苦创业,勤俭办学,底子较薄。所以国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给予适当的扶植。公助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而在当前,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可能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既可由国家拨部分教育经费,其它社会融资,以贷款或资助方式帮助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也可以从各级政府的教育事业费中抽取一定的比例,用于支持办得好、且有财政困难的民办学校。国家对民办学校的经费资助可以采用如下办法:收费高的少资助,收费低的多资助,以鼓励民办学校降低收费,提高办学质量。
(四)建立民办学校的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各地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到1993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民办中小学已经有5177多所。因此,建立民办学校的社会保障体系,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从目前情况来看,有两个问题急需解决:一是民办学校的风险回避问题,一是民办学校的教师后顾之忧问题。尤其象高成本、高收费的“教育储备金”学校,潜在的风险是不容回避的。只要学校一出现大的问题,在家长中就会引起联锁反应,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上述学校的投资者和办学者也是承认这一点的。而在这方面,我们的法规保障体系的建立是滞后的。建议政府要完善“教育储备金”的管理制度对高成本、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办学资格审查要严格。目前,除了要办好现有收取“教育储备金”的民办学校外,对新开设此类学校要加以限制。为了避免风险,学校收取的一部分“教育储备金”应由国家保管,以防不测。另外,这类学校在招生时,不仅要给学生进行投保,而且学校自身也应该主动向保险公司投保。
至于民办学校的教师后顾之忧问题,民办学校自由聘任教师、管理工作人员,不负责安排其住房、医疗费及退休金,较之于公办学校原本是一种优势。但是,长期不解决此类社会保障及福利问题,大学毕业生、青年教师就不愿意到民办中小学应聘任教。常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到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建议允许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民办学校任教,并落实其组织关系、政治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另外,为了解决老、少、边、穷地区教师不足的矛盾,建议扩大这些地区的基础教育教师的定向招聘、培养比例。并对上述地区的民办教师在生活、物质和政策上予以关心。
(五)完善政府立法、审批和社会监督机制
世界其它国家在管理私立学校方面,一般都重视立法工作。例如,日本、英国、泰国等都有比较完备的《私立学校法》。立法不仅是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私立学校存在的合法地位,而且可使政府对私立学校的课程设置、师资聘用资格、学费标准等依法进行宏观调控,这样便可将私立学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在处理私立学办学自主权与政府调控的关系上,一些国家的做法是,以资助换得调控权。例如,在加拿大,私立学校只有满足各省政府的两项条件(即师资聘用资格和课程设置)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评估,方可获得相当于公立学校10~70%的政府拨款,否则不在资助之列。在荷兰,情况就更为特殊,政府实施的是一种教育凭单计划,学生就读于公、私学校可获得政府同样数额的凭单。学生如果选择私立学校,便将凭单交给学校,学校汇总后送交政府部门进行兑换,从而获得资助。
关于审批,政府部门首先应对申请办学人、办学目的、办学条件等进行认真地审查。制定必要的可量化的办学条件指标体系;制定民办中小学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督导办法;建立定期的督导与评估制度。此外,通过社会监督来影响学校的绩效。民办学校经费多数来源于学生学费和社会捐赠,因而可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市场调节机制产生监督作用,当家长发现学校教学组织涣散、品德教育不理想时,或者教学质量不高而影响孩子的发展,很自然地就会提出不满,甚至提出转学以求摆脱该校,而学校就会因此而影响声誉,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要麽加强整顿,改变现状及其形象,要麽只得关门。这就如同经济活力一样,消费者没有必要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只注重产品质量。若产品低劣,消费者便可通过市场反映其意向,从而起到影响生产厂家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