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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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篇一
为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部分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推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建立保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推动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着力解决我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从2009年开始,启动实施“特岗计划”。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聘期3年。
今后,除执行国家和省定向培养计划接收毕业生外,全省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的补充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各地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
二、“特岗计划” 的实施范围
“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列入湘西大开发的其他县为主,兼顾农村学校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结构性矛盾较突出、财力比较困难的县。
三、“特岗计划”的设岗原则
1、按需设岗。特设岗位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教师的实际需求设臵。
2、以初中为主,兼顾小学。主要招聘中学教师,充实到农村初中任教。根据设岗县实际,可以兼顾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需求。一般在1所学校安排1~3人。
3、充实教师紧缺学科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优先保证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需要,促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优化。
4、统筹调剂教师编制,着眼教师队伍长远建设。统筹中小学各学段教师编制,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招聘特岗教师需要,并确保三年后有空余编制用于安排自愿扎根当地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
四、实施“特岗计划”的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国家“特岗计划”所需资金以中央财政补助为主,省级“特岗计划”所需资金以省财政补助为主,不足部分由设岗县财政承担。
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中央财政、省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一致)。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根据本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享受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省年人均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设岗县财政负担。
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设岗县财政负担。
“特岗计划”实施中的宣传发动、招聘考试、岗前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等费用从省本级教育经费预算中专项安排。
五、特岗教师的招聘原则
1、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特岗教师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招聘特岗教师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3、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编办共同组织,各司其职。
六、特岗教师的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确因应聘人员不足的边远贫困地区小学可招聘少量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4年(至招聘当年年底满4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60cm、女性150cm以上,体质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特岗教师者;
4、复员转退军人;
5、少数民族毕业生。
七、特岗教师的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的招聘程序是:(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体检;(6)集中培训;(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招聘的组织与实施按《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试行)》(另行文)执行。
八、“特岗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特岗教师享受《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06‟12号)、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7‟10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4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2、特岗教师试用期工资直接执行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高定1至2档。聘任期内,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3、“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在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且符合推荐免试资格的,可先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办理注册手续,服务期满后再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4、对聘用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鼓励其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当地学校的,由设岗县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接转其人事、工资关系,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龄、教龄从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时起算。
对重新择业的,相关市州和设岗县有关部门应在辖区内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和帮助。今后,凡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要优先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九、特岗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管理
特岗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保留在原就读高等学校或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的县城,免收户口托管服务费。特岗教师档案关系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聘用期满后离开当地学校的,档案转到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
十、特岗教师的聘后管理
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省教育厅对其进行跟踪管理,设岗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和日常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对不能按合同履行义务、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设岗县评估和综合考核情况分别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
十一、“特岗计划”的组织与实施
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省教育厅、财政厅牵头制订“特岗计划”的总体规划和计划,提出特岗教师需求总量指导性意见,研究制定实施“特岗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省有关单位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省教育厅:拟定“特岗计划”的实施方案,制定招聘考试与聘用办法,编制“特岗计划”实施计划,负责实施公开招聘、岗前培训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并规范管理。
省人事厅:协同教育厅做好特岗教师的公开招聘工作。省编办:负责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编制总量管理。
市州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特岗计划”工作,指导检查特岗教师聘期管理,监督设岗县特岗教师岗位、工资待遇及生活安排等落实工作。
各设岗县负责拟定和申报特岗教师需求计划,指导用人单位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保障特岗教师的工资及各项待遇的落实,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对特岗教师实施日常管理;负责特岗教师的户口与档案管理的落实工作;负责落实3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任教人员的工作岗位。
高等学校负责引导和组织毕业生报名应聘特岗教师,并做好政策宣传、毕业生推荐、应聘资格审查和上岗派遣等相关工作。
十二、其他有关事项
1、各市州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2、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河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篇二
海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
招聘公告(第四号)
海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已于2017年8月14日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现将海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拟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8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12室,邮政编码:570203,联系电话:0898—65232872,传真:0898—65314568。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30日,报到时间27日下午14:30~18:00;报到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田家炳书院一楼大厅。联系人:张红缨,65812572;崔立娟,联系电话:***。
培训合格者,可凭“培训合格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报到证按规定时间到市县教育局报到。未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
附件:海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拟录人员名单
海南省教育厅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20日
河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篇三
2010-2011时事政治
2010年7月1日上午8时,铁路上海虹桥站至南京站g5000次、南京站至上海虹桥站g5001次列车同时相向发车,这标志着目前我国乃至世界上标准最高、里程最长、运营速度最快的沪宁城际高速铁路正式投入运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出席了在铁路上海虹桥站的通车典礼仪式。沪宁城际高速铁路运营里程301公里,列车最高时速350公里,从铁路南京站至上海站或上海虹桥站,最快仅需73分钟。全线铺设无砟轨道,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国产“和谐号”高速动车组和牵引供电、列车控制、行车指挥等系统。
国家主席胡锦涛2010年7月1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德国总理默克尔。胡锦涛表示,总理女士此次访华期间,双方确定了两国关系的新定位,决定全面推进中德战略伙伴关系。这是双方共同作出的一项战略性决策,必将给两国关系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产生深远影响。中方愿同德方一道,按照中德联合公报确定的方向和目标,加强两国政治互信、提升经贸合作、丰富人文交流、拓展多边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中德战略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10年8月10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当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强调,现在正处在抢险救援的重要时刻,一定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最突出位置,以更加顽强的精神、更加科学的安排、更加有力的措施,争分夺秒抢救被困人员,千方百计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工作。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新闻发言人2010年8月17日表示,我国载人航天工程第一个空间交会对接目标——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已于近日完成总装,全面转入电性能综合测试阶段。在完成一系列电性能、力学性能和热性能测试后,该飞行器将于2011年发射进入预定轨道,之后,发射神舟八号飞船与之交会对接。
2010年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日,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等特意前往北京卢沟桥畔的宛平城,同首都各界群众代表一起参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并向抗日战争烈士敬献花篮。
改革开放创伟业,科学发展再争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2010年9月6日上午在广东深圳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2010年9月26日,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动员誓师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标志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拉开帷幕。
2010年10月1日18时59分57秒,长征三号丙火箭在我国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点火发射,把嫦娥二号卫星成功送入太空。这标志着探月工程二期任务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嫦娥二号卫星是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二颗月球探测卫星,是探月工程二期的技术先导星。
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60周年座谈会,10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亲切会见了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同志和志愿军英模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习近平一同会见,并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探月工程嫦娥二号月面虹湾局部影像图揭幕仪式11月8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揭幕仪式并为影像图揭幕。影像图的传回,标志着嫦娥二号任务所确定的工程目标全部实现,科学目标也正在陆续实现,探月工程二期嫦娥二号任务取得圆满成功。
羊城豪情点燃亚运盛会,珠江光影拥抱和谐亚洲。第十六届亚洲运动会11月12日晚在广州隆重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开幕式并宣布本届亚运会开幕。第十六届亚洲运动会闭幕式11月27日晚举行。
2011年1月14日,2010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向获得2010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师昌绪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振义颁奖。
美国总统奥巴马2011年1月19日在白宫南草坪举行隆重仪式,欢迎国家主席胡锦涛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胡锦涛在欢迎仪式上致辞时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让我们抓住机遇、携手前行,共同加强中美伙伴合作,同世界各国一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国家主席胡锦涛1月19日在白宫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谈。
第七届亚洲冬季运动会2月6日在阿拉木图的巴卢安•绍拉克体育宫闭幕。哈萨克斯坦代表团获得32金21银17铜,居奖牌榜之首,中国代表团夺得11金10银14铜,位列奖牌榜第四位,日本、韩国代表团分列奖牌榜第二、第三位。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吴邦国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2011年北京时间2011年3月11日13时46分,日本发生9.0级大地震并引发海啸
河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篇四
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6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76号)要求,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市(州、地)自行确定。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的代课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5、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市(州、地)自行确定。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1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的市(州、地)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8日-20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地)拟定。
体检时间:2011年5月23日-25日。各市(州、地)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州、地)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州、地)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地)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市(州、地)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市(州、地)教育局须于6月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6日前须将本市(州、地)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样式见附表3)和本市(州、地)“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gzsfchu@;qq:171153751),经省审核后于6月8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的市(州、地)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经市(州、地)同意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5)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由本县教育局出具的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和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6)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7)“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所属市(州、地)教育局。市(州、地)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6月17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7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省设8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市(州、地)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市(州、地)教育局须于7月8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面试须于7月20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州、地)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于7月25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30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市(州、地)教育局须于8月5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10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7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州、地)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市(州、地)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州、地)教育局发给《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地)、县(区)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53608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科:0852-8222836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3-3223428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处:0854-8280305
黔东南州教育局师范科:0855-8503590
铜仁地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0856-5223763
毕节地区教育局师范科:0857-8224396 8229479
六盘水市教育局人事科:0858-8202806
黔西南州教育局师范科:0859-3223554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地)、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5282945
河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篇五
河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甲方(设岗县人民政府): 乙方(特岗教师):
河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共同领导下,根据甲方所属学校和特岗计划的实施规定,设定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并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选拔等程序,接受了乙方申请,聘用乙方为河北省特岗教师,聘期三年。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2018年河北省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经教育无效或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协议。
2、乙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中止协议,乙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权利。
3、在乙方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甲方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或证明。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落实国家和省对特岗教师待遇的有关规定,并为乙方提供周转宿舍及其它必要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
2、对乙方报到前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助。
3、根据特岗计划实施的要求,负责乙方聘用期间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4、乙方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要保证将乙方纳入正式编制,落实工作岗位,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转接工作,工龄和教龄自2018年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聘用期满,若乙方选择不继续留在当地任教,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5、聘用期内,乙方自愿迁入户口,由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负责接收;乙方的人事档案由服务的设岗县县级人民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免费管理服务。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聘用期间,没有试用期,提前定级,执行甲方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收入水平和国家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的地方性津补贴;享受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享受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2、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乙方若自愿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纳入正式编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转接工作,工龄和教龄自2018年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若重新择业或选择深造学习,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申请河北省2018年特岗计划教师岗位,保证本人填报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聘用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服务的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和任教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服务的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和任教学校的管理和考核,注重品德修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加强专业能力锻炼,提高工作实绩,坚持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服务基层农村教育。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单方中止协议。否则,其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3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
4、服务期满,若不愿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应保证与学校做好工作、财产等交接。
第五条 乙方的应聘报名表、考试成绩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第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省教育厅备案,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