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尊严的名著(五篇)
文件格式:DOCX
时间:2023-03-01 00:00:00    小编:讲大实话

论尊严的名著(五篇)

小编:讲大实话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尊严的名著篇一

论人的尊严何以实现?

作者:李渺龙

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3期

【摘要】人的尊严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之为人存在的最根本体现,“尊严”由来已久、内涵丰富,并且为人人所熟悉,有尊严的幸福生活第一次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显示政府高度重视公民尊严问题,也反映出我国尊严问题的严重性,越来越成为学界的关注。那么人的尊严现实何以可能?如何实现?即尊严实现的基本条件。我想在这方面作初步讨论。

【关键词】尊严概念;何以可能

一、尊严概念

“尊严”一词经常被作为习以为常的熟语来对待,也经常被视为约定俗成的概念而使用。但对此词没有清晰和准确的定位与界定。一般是指:l.高贵的或受人敬重的地位和身份:2.不容侵犯、亵渎、庄重威严的仪表神态和崇高肃穆的意志精神。3.不可侵犯。

二、以上是对尊严概念初步探讨,那么人的“尊严”实现何以可能呢?

(一)“人真正成为目的”:人的尊严实现的前提条件

正面论证:由以上的尊严的概念我们获得尊严,必须要作为一个完整、独立存在把人真正的当作人来看待,而不把人仅仅当作手段、工具。康德认为:“每个有理性的东西都必须服从这样的规律,无论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和他人仅仅当作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的目的”。[1]“超越一切没有等价物所代替的,才是尊严”。[1]由此可见,只有人真正成为目的,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独立的个体,才可能实现尊严。

反面论证:如果人仅仅被当作手段、工具,人就处于绝对的利己的状态中,人与人之间充满敌意、欺骗、暴力,人与人之间没有了纯粹的爱,人们总是处于防备、恐惧、孤独、卑污、无助之中,社会秩序混乱、道德沦丧,在这种状态下人的尊严何以存在?所以只有把人真正当作目的,才能摆脱沦为工具、手段的命运,人才能真正作为“人”,人的尊严才有可能实现。

(二)“自由”和“正义”人的尊严实现的重要保障

“自由”是人人都希求的东西,对人的存在具有重要的意义,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道德家都称赞的。“自由”是一个意义漏洞百出以至于没有任何解释能立得脚的词。当代哲学家柏林把“自由”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消极自由是主体(一个人或人的群体)被允许或必须被允许不受别人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成为他愿意成为人的那个领域是什么。[2]它强调的是“每一生命个体都拥有不受强制地以自己的方式选择自己的生活目标的自由”这里的即个人的私人生活的领域的“自由”,在这里“选择”意味着人面前有存在多种可能性,他可以在多种可能性

生活中进行选择,而且这种选择是不受外界强制的,在这种意义上,自由就意味着不被别人干涉。不受干涉的领域越大,我的自由也就越广。自由、自主的选择和追求自己想拥有的,是人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权利,只有拥有了它,人才能拥有或更好的拥有其它的权利,人的存在才是全面、丰富的,人的尊严才有实现的可能。

由上述可见“自由”对于人的“尊严”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只有个人在不受他人或社会的干涉下,在个人领域内有自由的选择的权利,这样才能算是拥有“意志自由”,才能成为一个独立、完整的人。不仅如此,确立了个人的“自由”,每个人也才能为自己的自由选择的行为承担起责任,“自由”和“责任”二者相互相辅相成,内在统一,只要你拥有了自由,即拥有完全选择的自己行动的权利,你就要为你的选择行动负起“责任”,倘若你没有选择自己行动的权利或没有完全选择自己行动的权利,那么你对自己行为没有“责任”或负相应的部分“责任”,只有自由没有责任和只有责任没有自由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因此,拥有“意志自由”的人,才是独立、完整的人。“人,每一个在道德上有价值的人,都要有所承担,没有任何承担、不负任何责任的东西,不是人而是物件”,[1]因此,人只有拥有“自由”,才能不受外界的干涉和限制,才能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起“责任”,才能成为独立、完整的存在,人的尊严才有可能实现。

其次,通常自由的领域是不可能没有限制的,因为人都生活在其相互区分又相互联系的两个领域中,一是专属个人的私人生活领域,二是交叉的公共生活领域,“如果私人生活领域没有限度,那将是一个所有人可以没有限制地干涉所有人的状态;而这样的自然的自由将导致身处其中的人连最低需要也无法获得满足的社会混乱;要么,弱者的自由将被强者所压制。”[3]正如霍布斯所描绘的“自然状态”就是每个人都无限的放大自己的自由,因此导致人与人之间形成的敌对状态。社会一片混乱,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无法发展,最终不仅没有实现个人自由,反而损害了个人自由。人们总是生活在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在这种状态下,人的各项权利何以保障,人的尊严又何以实现?因此,必须划定私人生活领域和公共生活领域的一条界线,这条界限如何划定?这就需要“正义”,需要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和社会制度。

社会基本结构和制度,对于人的尊严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必须生活在一定社会结构与各种制度的规制之中,倘若处于不正义的社会结构和制度之中,完全有可能无法保障人的尊严,甚至损害人的尊严实现。只有通过正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确立,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情况下,保障人的正当的利益,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利益关系,社会才能秩序、和谐、文明,人的尊严的现实才制度层面的保障,才有可能。上述从“自由”与“正义”这两个角度,从个人和社会两个层面来阐述,只有把“自由”与“正义”贯彻和落实到社会基本结构和具体的社会制度中,人的尊严才有可能真正现实。

总之,只有在“人成为真正目的”哲学基础上,在“自由”与“正义”及其相关制度的保障下,人的尊严才有可能真正的变为现实。

参考文献:

[1][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2][英]以赛亚·柏林.自由论[m].胡传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3][英]约翰·密尔.论自由[m].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98.

论尊严的名著篇二

《论尊严》

姓名:李逸帆班级:四年级五班

尊严是什么?是独立,是自尊。在街上讨来米食,不算有尊严;只为金钱奋斗,不算有尊严。苏武牧羊,尊严得乎;屈原投江,尊严在乎;万斯苦读,尊严大矣。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清贫的生活犹如玉,维护权益为玉,为利于名而拍马屁,就像是黑瓦。宁肯维护权益而牺牲,也不肯为利于名而对人点头哈腰。这是人生基本的道德,也是尊严的一种体现。

“赖活着不如好死。”宁愿为自己的尊严而牺牲,也不点头哈腰的赖活。古往今来,无数英雄流芳百世,为什么?因为他们有尊严。文天祥不肯投降,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昂首挺胸,不肯投降,被喻为“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当然,还有一种尊严叫“忍”。这个忍非同其他的忍。不要去要根本用不着的面子,那么到最后是一事无成;韩信忍受胯下之辱,后来成为大将军,他有尊严,耻辱他的那个人简直就是无耻,没有一点尊严。如果为一丁点小事而大动刀斧,那么可以说,你有尊严,但你的尊严等于没有。

当然,要让别人尊重你,你首先得严格要求自己,这也是尊严。每个人的尊严都很容易被自己丢掉或被别人侵犯,就看你怎样看待它,怎样看自己,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你的尊严如果被别人踩踏,你一定要反对。但不能大出身手。尊严是高贵圣洁的明玉,璀璨艳丽的明珠,是你一生不可缺少的东西!

尊严是人生的守护神,有了它,你一定会成功。没有尊严,就等于一无所有。

论尊严的名著篇三

文体的尊严—书评小论

对书评这种文体,我有痴迷的嗜好。因为我是一个痴迷的读者,对字纸有令自己都有些吃惊的热情。很想读遍天下所有的好书,但受时空的限制,这是不可能的。便退而求其次,去耽迷于书评。因为好的书评,就像一架心相仪,你虽然无缘读到你所崇仰的好书,但好书的气味、气脉、气节和气象都已传达给你了,使你足不出户,不费搜求之苦,就已甘醇自享乐。所以,对好的书评家,我是祟敬的,对好的书评文章,我是感激的。然而,眼下的书评文章,却让人读而生畏、读而生烦了—因为它已远离了书,立意于书外的是非与利害了。既有商业的包装,又有友情的出演;既有对权贵的馅媚,又有对世俗的沉吟„„它已丧失了独立的文本人格,它已不再站在读者的立场上了。所以,便出现了书评闹热着,而读者冷漠着的奇特现象;作者与读者,谁也不爱谁,心相隔,两离析。

要重筑书评在读者心中的地位,其实也并非难事,书评家要把书评写作当事业来做,就像小说家写小说,诗人写诗一样。如此,便找到了“立身”的感觉,所谓自尊、自立、自爱,所谓责任感、使命感,便不在话下了。因为当事业做了之后,便会依照成就事业的规律行事,文心的自律,把书评家引向严肃的正途。否则,只是暂时做一做“精客”,便只能看“雇主”的脸色行事。这时,谈什么独立的批评人格,岂止奢侈,简直自欺。眼下,书评文章虽如雪花般满天飘漫,却多是小说家、散文家、评论家、甚至是官员业余的“客串”。真是飘落无痕,其所谓书评,连他们的文集都是不收的,可想而知,那都是些什么货色。所以,根本地,我们缺的不是好书评,缺的是书评写作的事业家。事业家的产生,除了培育尊重书评家的文学土壤之外,从事书评写作的作家的献身精神是本质的决定因素。正如佛罗斯特在其著名的《未走的路》一诗中所说:“金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当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那一条之后,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否则,自我意识越来越强的读者,会远远地把我们抛弃了。

二者,书评作者应该首先是一个“伟大的读者”。一要潜心去读书,要真正把书读完、读透、读懂,而不是只读了开头和结尾,甚至连浏览一下的功夫都懒得下,就率而操瓤,做自欺欺人的勾当。潜,的阅读之后,才能受到其感染,真领悟,有洞见,才能写下精当的评断。先自悦,再悦人,是书评写作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程序。然后才是传达,即把书中最灵魂的“信息”传达出来,包括情感的、思想的、知识的,等等。“伟大的读者”,没有一个不是浸淫于书中,下苦读功夫的人。其二,要从书本中塑造出自己。“伟大的读者”从来不是葡旬于书本的人;已有的文本,只是诱发他思考的触点,只是“发酵”他情感的酶,只是铸造他自己产已灵世界的原料„„当他从书页中抬起头来的时候,他要做的是,用更加圆满、更加深刻、更加超拔的“自我”,对人们表达情感的、思想的关怀。这种关怀,旨在纯洁人们的情感,提升人们的境界,让苍白的书页,化为人类进化和圣化的血液。这时的书评家,已不是世俗意义上的“读书人”,而是“窃天火,煮自己的肉”的精神先行者。俄罗斯文学史上不朽的人物别林斯基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读者”,他能从阅读中捕捉到人类的情感、时代的脉搏,以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展示了他独立的批评立场和深刻的思想内涵,引领了俄罗斯几代人的心路历程和精神时尚。别林斯基的风范,应该擦亮我们书评家的眸子;

2眼下,图书出版特别强调市场因素,一部好书,如果市场行情不看好,也会被束之高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讲究经济效益的出版机构,这或许是合理的;但让人不解的是,我们的书评家也以市场的走向和时尚的趋势设立自己的批评坐标,颇有流行就是好,人时便是妙的味道。这种媚时媚世的姿态,不免让有

心的读者,对书评这种文体的存在价值产生了怀疑。

对这种现象,抛开其中的功力因素不论,其批评视角的偏低,也是一个主要因素:书评家牵就读者的阅读趣味,片面强调为读者“服务”的作用,以期在逢迎中得到认可,得到世俗层面上的所谓名分。这种考虑,便使书评从根本上堕落了:书评书写的应该是书评家独立的风骨和独特的见解,它应该起到引领读者的读书趣味的功效,失去了这样的意义,书评也就沦为“产品说明书”了。

正如博尔赫斯在《读者的迷信的伦理观》中所说,平庸的读者所认可的风格,不是体味灵魂和信念,甚至不是感受书中的生命激情,而是只着眼于文章的比喻、韵律、标点和句法等技巧性的东西。换句话说,一般读者,看重的是书中的世俗趣味,时尚风光,而不是高标的思想和超拔的精神。也就是说,一般的读者的阅读伦理,是现世的、享受的,这与书籍的“本源意义”是相离析的,纵容这种趣味的蔓延,将消弱书籍在人类进化中的意义。所以,书评一旦沦落,其破坏性,甚于无书。书评家不能“葡旬”于大众的阅读风气之中,而是要引领读者解脱被书籍中世俗颜色的“催眠”,清醒地关心人类的“精神问题”。因为“精神问题”,才是阅读的核心问题;书籍的外在形式,不管能不能取悦读者,都是无关紧要的。《堂吉诃德》之所以赢得了它同译者的斗争,任何不用心的、鳖脚的译本都不能改变它的灵魂,就是因为它所传达的执著的信念和不屈的精神,是超越语言的,是直逼心灵的,是不受读者阅读习惯所左右的,因而也就赢得了读者。

这就要求书评家应该有自己独立超俗的书评理念,比如关于散文,一种散文有没有文学价值,一定要看它在妩媚的外表之下,是否.画抒发了人性之情,是否传达了生命的真实感受,否则就有欺世之嫌。比如判断一部诗集的优劣,不仅要看它有没有奇特的意象,更要看它表现出没表现出文化的气象,因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情感,它使诗有了无限的张力:个人体验因了文化的链接,成了一个民族、甚至人类的生命经验。也就是说,仅有奇特的意象,而没有文化的内涵,那只是表现出个人的才气;个人才气跟整个文化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只有融了文化的质素,一个人的诗才超出了个人的经验和感觉,成为一种无限的表达。再冷静地看那些坊间的流行读物,既与人的心路历程无千,也无丝毫文化蕴含,更逞论精神信仰,只是吟一己之忧伤以邀怜悯,咏私家风月以争市宠,字纸云烟而已。书评家如果有了这样的理念,就不会为一些浅薄的作品,唱廉价的赞歌了;再为市井读物而动情色之时,内心先就怯了—独立的书评理念,给了书评家一种自律。

3书评之所以不够发达和繁荣,过分看重“正论”,也就是系统的庄肃之作,而轻视关于书的零散、零星而灵活的洁光与片羽,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大论,属于专业,属于修养;小语属于心灵,属于悟性。执著于“十年冷板凳”的人毕竟是少数,与书作率性亲和的人,却是芸芸众生。但是,不论是专家学者,还是“弓!车卖浆者流”,只要阅读,均有感触;这种感触,只要能说出来,写出来,就应该是书评。所以,书评的事业,不应该抛弃“众人”,不应该只立身于“评述”,更应该着眼于“表达”。自禁和幽闭是没有出路的。所以,书评虽然属于文学评论,但它不是一般的文学评论,它应该是一种极开放的文体:可以是对一本书系统的研究与评剔,包括主题、结构和语言等诸方面;也可以是对书的印象、感念和一得之见;还可以是对书的一个点、一个侧面阐述自已的观点—只要是围绕书的,不管是书内、还是书外的文字,均属于书评。因此,书论、读书札记、眉批、点评、序跋和书话等等,都应该属于书评之列。一句话,在书评界,各种文体应包容共存;衡量书评文体优劣的一个基本标准,就在于它是否有利于

表达,也就是看它是否具有开放的品格。

从这个意义上说,书评界应该注重对读书随笔的研究和写作。这里所说的读书随笔,又称“新书话”,它区别于传统的读书随笔和传统书话—它不像传统读书随笔一味“葡旬”于书上,又不像传统书话飘逸到只关心读书的“趣味”,成为“散文之余”的一种边缘文体;它干脆就是“散文中人”,不仅具有一般散文的话语特性,更因了书香的浸润,具有了宏阔深厚的文化品格和思想含量,具有了一般散文样式不可企及的表达功能。这种“新书话”的写作主体,主要是被刘心武等老中年作家称之为“新文人”的青年学人和青年作家。

关于这种新型的读书随笔的文体特征,彭程在《绿阶读书文丛总序》(“绿阶读书文丛”,计读书随笔五种,大象出版社1998年ro月第一版。)中有一段具体的、而且被“新文人”整体接受了的阐述—语言的强调,也使其避免了“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的弊病。总之,散文的诸要素,情感、智性、文笔、趣味,在这一文体中都能得到良好的发育,其中的优秀之作,跻身最杰出的散文之列亦毫不逊色。作为一种文体,读书随笔(新书话)也有自身独特的魅力和优势。相对一般的随笔文字,它更多是围绕一本书或一类书展开话题,较之某些泛泛的抒情和议论,因为有所依傍而减少了空疏,显得更切实可触。同时,一本书在茫茫书海里被选中,被阅读,并且读后意犹未尽,必须诉诸文字而稍安,一定是因为书里的内容拨动了阅读者感受的心弦,引发了他的共鸣。那么,这样的文字,就不会是仅仅局限于复述、阐述原书,而是处处结合了作者自己的所感所思,浸润了他的心性魂魄,读后分明感到作者的脉搏。乍看谈论的是别人的书,其实表达的完全是自家心意。再者,和一般的书评不同,它并不担负对书籍作系统评论的任务,而完全从作者的心性出发,这就使得在写法上大可随意,既可天马行空洋洋洒洒,亦可择其一点不及其余,舒卷自如,有流水行云之妙。另外,它的清醒的文体意识,对从这一概括中,可以看出,“新文人”的读书随笔,没有传统书话的“模式化”限制恨仍:晦庵所说:“一点事实,一点掌故,一点观点,一点抒情的气息”。)他是一个自由表达的空间。别人的书,是写作者心灵的触媒,一旦被触动,就作纵情的表达:可缘书而谈,可弃书而论—一切缘于表达的需要。所以,它不仅是一种开放的文体,也是一种人世的文体,它不是自我封闭于书相之中,而是面向于世相,即面向于社会人生。它是紧紧结合了社会与人生的种种话题,以书为依托,为世道人生送去思想的关怀、情感的关怀。所以,它已不是“文字清玩”,而是纷繁的文化气象。总之,它的人世点,是不满足于书中所得,不沉浸于书中意气,而是“惜别人的酒瓶装自己的酒”,即借助从书中或因书而得到的生命感悟和激情,去述怀,去“言道”。它世俗的着眼点还在于凡常人生对精神的敬畏、对书籍的敬畏;因而凭借“子日”效应,完成对灵魂的“浸润”与提升。因此,新读书随笔对书评写作的文体意义,是全面的,也是深刻的,不能再等闲视之。2001年5月8日一18日于北京石板宅

恤.〔责任编样木水〕

论尊严的名著篇四

尊严——国防系之

告别九月的我们也同样告别了高中时代的青涩,为期半月的军训退去了我们的柔弱。阳光下,我们有着坚毅的脸庞;雨水滴落,我们依旧昂首挺胸,军姿挺拔。

犹记得军训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的皮肤是白嫩的,动作是懒惰无力的,精神亦是萎靡的。哭喊累的有,经不住风吹日晒而倒下的也有。然而,当我们的皮肤黝黑时,我们似乎突然间长大了,不再是那温室里的花朵。这种蜕变不单单是身体上的,更是精神上,心理上的。因为我们懂得了尊严——国防系之!

国防,顾名思义,为一个国家抵御外敌的防御手段,它体现在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回首往昔岁月,多少故事萦绕心头。晚清时期,我国曾一度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国内有着表面的繁荣景象,然而,外敌的日渐强大却被忽略。待到国门洞开之时,对抗敌人枪火的就只有大刀片子,只有百姓的血肉!各种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一一签下,广阔的土地如同切菜般割去。冷兵器被热武器摧枯拉朽的战败,军事国防的严重落后致使我们付出了血的教训!尊严更是无处找寻!

如果说军事实力为一个国家国防力量的刀尖,那么,年轻人便是刀的身子,为后续的力量,也唯有这后续的力量能够真正使得一个国家拥有万世强盛的国防力量!能够真正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年轻的我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如今的我们正值大学时代,是以知识武装自身的最佳时期。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审清自身的价值所在,勿忘国耻!积极认真的投入学习中,以扎实的,广博的知识为祖国的国防事业添砖加瓦,以爱国的热情捍卫祖国的安全!当下,不少国家都渴望以阴谋诡计来瓦解我们年轻的一代,他们不断地制造谣言,甚至动用了武力手段。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我们尊严的践踏,对此,我们绝不能听之任之,我们当以学生独特而又最有效的方式来给予敌对分子最有力的抨击——学习,满怀爱国情怀的认真学习!发愤图强,筑华夏最牢固的国防,勿忘国耻,建万世不倒的壁墙!尊严国防系之,国防我们心系之!

造价四班

苏正耕

联系方式:

***

论尊严的名著篇五

论慈善于与尊严、与平等之间的关系

黄岩头陀镇中心小学

陈渊

我国古籍《礼记.檀弓》中有一篇《不吃嗟来之食》的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说齐国出现严重的饥荒,大财主黔敖在自家路边准备了饭食,以供过路的饥饿者吃。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脚步拖拉,两眼昏昏无神地走来。黔敖左手端着食物,右手端着汤,说道:“喂!来吃吧!”那个饥民抬起眼看着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这篇文章就很好地摆出了了一个问题:慈善和尊严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人之所以为人,非衣冠禽兽,更非行尸走肉。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并非在于肢体的构造,而是人拥有独特的精神世界。古往今来,那些不卑躬屈膝,为气节宁死的志士一直受到人们的传颂,而出卖民族,出卖国家的叛徒也向来受到人们的鞭笞。由此看来,社会传统价值观是看重一个人的气节和尊严的。一个人没有起码的气节和尊严则和动物无异,也会被人们看不起。那么对于慈善来说,它仅仅涉及到一个“施舍与被施舍者”这样简单的关系吗?我认为这这远远不够,因为这两者之间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尊严,即“施舍者——尊严——被施舍者”。施舍者有施舍者的尊严,被施舍者在某种意义上更需要尊严。如果慈善的过程中缺乏或者失去尊严,那么慈善就会变味,变成一种人格不平等的,甚至带有侮辱性的意味。因此,慈善必须建立在施舍者与被施舍者人格完全平等的基础上。

《中国日报》曾刊登一则新闻,湖北宜宾有一家儿童福利院,每年受到成千上万的旧衣物,有不少是成人的或者是破烂的,孩子们根本无法穿。还有些人捐赠的零食和药品竟然是过期的,食用后对福利院的孩子们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对于这些破烂的衣物和过期药品,只能送到垃圾处理厂。同样,在2007年5月8日第60个世界红十字日,四川省红十字会在成都11家高校同时启动了“蓉城高校博爱进万家接力活动”,收到了近8吨共十多万件高校学生捐赠的旧衣物,可其中有30%的东西居然是用过的内衣内裤,此外,还有半截拖鞋、发霉的毛衣、有怪味的t恤,甚至还有一件沾满血迹的球衣。也许在捐助者心里,这些东西扔了也就扔了,还不如献献爱心。然而这真是一种“爱心”吗?我认为不是,这是隐藏在他们心中的优越感在作祟,在他们看来,人格是不平等的。甚至可能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何为“人

格”。所谓人格,我认为,它不是指人与人之间物质财产的均衡,而是人与人之间在精神价值上的平等,即是说,无论你是亿万富翁,还是街头乞丐,两者应该是平等的,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对于人格的认识,欧美显然要比我们更透彻。那么上述两则新闻中的捐助者,把一些根本无法用,甚至有害的物品当作“善心”捐助出去,在他们眼里,自己是高人一等的,配享受“健康无污染”,而受捐助者则应“来什么用什么,来什么吃什么”。所以我认为,这种“慈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慈善,而是一种变相的人格侮辱,即使这种侮辱是不存心的、潜意识的。

那么何为慈善?维基百科定义为:慈善是一种善良意愿的社会活动,关系“施舍者”和“受施者”。在社会上,不问物质回报地,给予有需要的社群帮助、赞助等。慈善是促进人类福利进步的利他关怀,通常透过捐赠金钱、资产或活动,由教育或医疗机构捐赠予有需求的人,或公益协助其他社会需求。从中我们可以拎出这么几个关键词:“良善”、“关怀”、“公益”,这几个关键词透露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它们是人类的宝贵而高尚的品质之一。因此,我认为慈善概念可以概括成更为简洁的定义,慈善就是“充满良善的人们对需要帮助的人的一种公益性的关怀。”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人格是绝对平等的,慈善应该建立在关照被施舍者尊严的基础上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行慈善活动?我认为这很大程度涉及到捐助者的内心以及捐助方式方法的问题。在中国热衷于慈善的人物里,陈光标是一个怎么也绕不开的话题,至今,他已无偿捐助26亿人民币。最近关于他的新闻,就是6月份在美国纽约中央公园宴请千名流浪汉,并给每人发300美金。他之所以成为中国慈善以及新闻上风口浪尖的人物,不仅仅是因为其捐助巨额的钱财,更是因为其高调的捐助方式。“陈光标肩挑百万现金捐款”,“陈光标在灾区发现金”,“陈光标在台湾九个县发上亿红包”,“陈光标晒钱山”等等的新闻不断。关于陈光标的这种慈善方式,有些人可能认为他做了,总比那些一毛不拔的富豪来的强。某种意义上是如此,但我不认可他的捐助方式,这种过于高调的慈善方式,是缺乏对受施舍者人格的尊重的。有种暴发户式的财大气粗,这种慈善缺少一种儒雅。挑着百万现金红光满面地出现在被受施者的面前,人们争先恐后地上前接受“施舍”,给人的感觉是慈善变了味。陈光标的办公室旌旗飘飘,荣誉证书堆积如山。但他没有注意到,慈善是一项关乎尊严的事业,因而慈善家首先应该尊重被施舍人。任何人生来平等,如果因为你做了一点善事,就自命不凡,就反而和慈善的本意相违背了,放在现代社会,这就是作秀,拿被施舍人当道具,换取别人的好感,他所谓的期望通过这种高调唤醒民众对慈善的关注,却恰恰让慈善有点变了味。

相比陈光标,国外的一些慈善人物比如比尔.盖茨,他们的慈善行为则注重机构化和协调性,而且实在、低调、儒雅。比如比尔·盖茨建立一个基金会,这种方式更为长远。而陈光标此次慈善活动更像是一次性的广告宣传,缺乏持续性和系统性。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更像是一种“过路绿林好汉”的“义举”,从裤腰带摸出“十两纹银”给乞讨者后走人,而不管乞讨者在用完这“十两纹银”后的生活是否有真正意义上的改变,很大程度上只是一时博得“路人”的喝彩,博得人们的眼球,更像是在推销自己。他这种高调的慈善行为是短效,低效,给别人的是“一时之利”,而非“长远之计”,是“授人以鱼”,而非“授人以渔”。且在此过程中缺乏对被施舍者人格的尊重,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人文关怀,和那个《不吃嗟来之食》中的大财主黔敖本质上是一样的。这就如比尔.盖茨所说,“中国购买了很多西方国家富有品味的东西:艺术品、私人飞机、葡萄酒和爱玛仕手袋。但他们还没有学会一个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慈善”。因此,在我眼里,邵逸夫、李逸夫这些人做慈善,更多是建立学校、医院以及各种基金会,他们的方式是长远的、可持续的,是经得起时间的洗刷的,他们是温文尔雅的“学者型慈善家”,而陈光标最多是“暴发户型绿林好汉”。

就我们普通老百姓而言,我们的慈善行为,也应该是建立在人格平等,尊重他人基础上的“温文尔雅”,而不是“上等人”对“下等人”的施舍,这样才是接近“慈善”一词词源那个最初的本意。俄国大文豪屠格列夫遇见一个乞丐,他很想施舍,但他翻遍口袋也没有发现一分钱。屠格列夫握着乞丐的手说:“兄弟,实在对不起,我今天出门忘记带钱了。”乞丐流着泪说:“您能叫我一声兄弟,我已经感激不尽了。”屠格列夫的握手胜过对乞丐的物质施舍,可见,慈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精神上的尊重也非常重要。物质关怀很重要,但在某种意义上,精神关怀,平等与尊重,更重要。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musicolet
2025-08-21
BBC英语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精选文章
基于你的浏览为你整理资料合集
论尊严的名著(五篇) 文件夹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