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酒驾规定改了(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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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1 00:00:00    小编:国企面试钱老师

最新酒驾规定改了(实用12篇)

小编:国企面试钱老师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分享经验和心得。总结应该突出主要的问题和亮点,不要涉及太多次要的细节。虽然这些范文并不完美,但它们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启发和思路。

酒驾规定改了篇一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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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是醉驾?

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79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

酒驾规定改了篇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酒驾处罚标准为: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饮酒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易失控,这时,驾驶人踩刹车已慢了1至2秒。而车辆时速60公里时,1秒可驶出16.67米;若时速100公里时,1秒则驶出27.78米,这种相差后果相当危险。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研究发现,没饮酒驾车发现前方有险情,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动作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酒精还影响判断能力,当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94毫克时,判断能力下降25%。酒驾操作能力降低还表现在反应时间要减慢2至3倍。酒精还会使驾驶人反应时间延长,操作错误增加,当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至49毫克时,简单反应时间和选择反应时间都比饮酒前缩短;当酒精含量达50至70毫克时,选择反应时间延长,错误反应增加46%。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

3、视觉能力变差。饮酒首先使驾驶人感觉能力降低,尤其色彩感觉和视觉能力降低。人获取外界信息有80%靠视觉,驾驶人对车内外感知也不例外。因此,驾驶人饮酒后色彩感觉能力降低,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酒精还会使驾驶人视觉敏锐度下降,难以看清运动物体,空间知觉能力、眼睛对光适应能力下降。如一般人平常状态下视觉角度为180度,而酒后视觉角度会减小,眼睛只盯前方目标,难以发现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

4、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酒后往往过高估计自己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身心易疲劳,注意力降低。酒精对脑组织有较强的亲和力,饮酒后会麻醉抑制人的中枢神经,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

酒驾被抓后的处理流程。

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报告没出来前,需找关系的抓紧时间)。

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mg的为酒驾,处罚结果:掉扣驾证六个月,罚金元。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吊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

第三步: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后审(需交10000元保证金)。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此程序快点一天办完,慢点两天,根据个人情况,每天月26号到所里报到,并手写一份思想汇报。

第四步: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约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第五步: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第六步:等待法院开庭宣判,十天到半个月。

第七步: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第八步: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视情况而定,快点两天,慢就不好说了。

第九步: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约要三到四天。

第十步:法院下达判决书。

第十一步:拿着判决书,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后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第十二步:服刑。整个事件带服完刑。(轻判)用时5个半月。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酒驾规定改了篇三

六项纪律是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方针之一,旨在加强党内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其中,酒驾作为一种常见的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不仅违法违纪,也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本文将围绕六项纪律、酒驾的危害以及心得体会展开论述。

六项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党内管理,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至关重要。它包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是党纪格育的基础;工作纪律是党员干部应遵守的规范;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修身养性的重要方面;廉洁纪律是党员干部廉政修身的重要保证。只有遵循这些纪律,党员干部才能秉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做到严以律己,守住底线。

三、酒驾的危害。

酒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酒驾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给社会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此外,酒驾也会破坏党风廉政建设,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和信誉。作为党员干部,酒驾不仅违反党纪国法,也违背了党的六项纪律,严重损害了党内形象和威信。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从小事做起,严把纪律底线是十分重要的。六项纪律是对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而酒驾则是对之中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严重违反。在个人行为中,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作风,坚持公正廉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政治标准和忠诚标准,切实履行各项岗位职责,做到言行一致,示范带头。同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生活准则,坚守纪律底线。对于酒驾这种违法行为,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时刻提醒自己保持警惕,慎重对待酒后驾驶的问题。

五、改进对策与未来展望。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有效防止酒驾这一违法行为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纪律教育,提高个人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能力。其次,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对于违反党的六项纪律和酒驾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再次,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增强党的纪律的执行力。同时,在法律上也应加大对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给予严惩。

总结起来,六项纪律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而酒驾是党的纪律底线的一种突破,违反了党的要求和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六项纪律,杜绝酒驾的行为。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感,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酒驾规定改了篇四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四条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五条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第二十六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第二十七条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酒驾规定改了篇五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知识关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问题;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三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适用罚金刑等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四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关程序的规定。

《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有关负责人强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道路"范围,在此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

《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外,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酒驾规定改了篇六

xx网律师解答:

根据测定的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将其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种类型。后者更为严重会被判刑。前者的处罚就是罚款和扣除12分并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建议您当面咨询业内律师加以指导以更好维护家属的权益。

相关知识: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处暂扣3到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行政拘留15日处罚修改为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危险驾驶罪”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醉驾入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上述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实行拘留处罚,因此,修正案草案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根据修正案草案,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意味着,一次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将永远失去从事这一工作的机会。

酒驾规定改了篇七

醉酒驾驶是一起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它不仅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更会对人类的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醉酒驾驶现象的发生,国家对此进行了相关的管理和规范,出台了《醉酒驾驶八项规定》。下面,笔者就这个主题写一篇关于“醉酒驾驶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的文章。

一、充分认识醉酒驾驶的危害性。

醉酒驾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它不仅会使司机处于极度疲劳的状态,影响司机的反应速度和判断能力,还会引发各种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意识,切实保持清醒的状态,不轻易酒后驾车。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以“安全驾驶,保护生命”为主导思想,让交通安全责任心落实到行动中。

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意识在现代社会的家庭、学校、路上和媒体上都很重要。同时,要以身作则,做到"口是心非"、言传身教,不鼓励饮酒驾车行为、不讲“酒后话备距离”、“不喝不成威”的话。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也有助于防止各种悲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管控酒驾。

对于那些饮酒驾车的人员,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除了罚款之外,还要对其驾照进行撤销和取消,彻底消灭醉酒驾车。相对于惩罚,还要从源头上根治酒驾问题,加强对酒店、餐馆等餐饮场所的营业管理,规范各项消费行为,严格禁止酗酒饮酒。

四、坚定信心。

既然决定不饮酒驾车,就一定要坚定信心,把“酒后头昏,车道曲折,一不小心,巨大代价”的理念深化到心底,始终以心态稳健、从容决策为基石,实现平安回家,不因鲁莽行事而损失人生最为美好的一段季节。

五、营造良好情境。

最后,与诸位交出一招“醉酒驾驶无我们,共建和谐社会”的策略。不拒绝与朋友聚会、不拒绝品尝婚庆、节假日饮品,应该在酒桌上以茶代酒,以汇聚情感、交流感情为目的,远离消极影响,积极营造和谐人际关系和良好情境。

总之,醉酒驾驶八项规定的出台,强有力地防范了饮酒驾车所引发的各种悲剧。我们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任何酒后驾车现象,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在现代化的交通体系中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酒驾规定改了篇八

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暂扣6个月驾照后,如何拿回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重新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注意:暂扣状态要半年期满才能够解除,也就是在暂扣状态期间可以参加满分学习及考试,等到期满后,到车管所拿回驾驶证。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17年酒驾处罚标准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酒驾规定改了篇九

随着社会的发展,酒驾事故频发。为了严厉打击酒驾行为,军队也出台了关于部队酒驾的相关规定。在这些规定的要求下,我们逐渐意识到部队酒驾的严重性以及我们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将就此进行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规定的意义。

部队酒驾的相关规定是为了守护人民军队的形象,确保军人在行驶车辆的过程中安全驾驶,减少因酒驾而导致的意外事故。作为一名军人,我们应该以身作则,遵循规定,积极宣传反酒驾、安全驾驶的理念,实现“零酒驾、零伤亡”的目标。

第三段:规定的具体内容。

部队酒驾的规定具体内容很多,其中包括:禁止军事人员驾驶车辆饮用酒精类饮料;接受查车、查人等安全检查;严禁在军车后箱或车厢内搭载私人物品、未经审批装备和个人配备等。此外,规定还要求军人必须按时参加安全驾驶培训和重新考取驾驶执照,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队制度进行严厉的、无情的处分。

第四段:遵守规定的意义。

遵守部队酒驾相关规定不仅维护了部队的形象,同时也保护了自身的安全。酒驾不仅会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还有可能因此被开除军籍,在家里、社会上也将失去形象和尊严。而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将能够提高自身形象和军人的整体素质,也将在避免事故的同时实现更高水平的岗位职业发展。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部队酒驾规定是必须遵守的,这不仅是军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是为了切实保障全体市民和军人的人身安全。因此,我们作为一名军人,应该时刻提高安全意识、摒除酒驾习惯,降低风险,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确保军队的形象和荣誉,同时也能为建设强大的祖国贡献出我们的力量。

酒驾规定改了篇十

近年来,部队内酒驾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军队形象,损害了官兵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问题,部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规范官兵饮酒行为,加强对酒驾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在我们每一名官兵的日常工作和训练中,必须严格遵守部队酒驾相关规定,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坚决杜绝酒驾现象的发生。

一、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安全无小事。从个人层面上,我们应该时刻牢记饮酒害人,严禁酒后驾车的宗旨,自觉克制自己的饮酒欲望,尤其是在军队的集体活动和公共交通中,更要遵守酒精管理规定,保证自身安全。

对于部队酒驾相关规定,我们必须仔细学习和理解,做到心中有数。不仅要熟知上级制定的各项规定和措施,还要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明规、依规行事,不给自己和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三、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部队酒驾相关规定强调对官兵个人行为负责,部队酒后驾车更需对驾车官兵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在我们的个人和集体行为中,应当时刻铭记不酒驾、不劝酒、不管酒等感性回应,既要自爱自重,又要带头宣传,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公德,加强集体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军队形象和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强化监督和管理。

酒驾现象的发生,往往会伴随着各种安全事故。因此,加强酒后驾车监督管理,成为了部队保障安全的一项必要措施。部队应设立专门的酒精检测站,对涉嫌醉驾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测,并记录相关情况。同时,对酒驾现象的监管也应强化,如对酒驾行为予以严厉惩处,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恢复军队的形象和信誉。

五、强化宣传与培训。

加强对部队酒驾相关规定的宣传和培训,不仅可以提高全体官兵酒驾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更能提升官兵手中武器的使用技术和素质,确保官兵的身体和安全。可以通过各类宣传材料、示范讲解、实际操作等方式,加强对部队酒驾相关规定和安全知识的传授,让广大官兵形成齐抓共管、互相监督、关心他人、共建和谐的集体风貌。

综上所述,部队酒驾相关规定的宣传和落实,不仅是重要的法律问题,更是一项必要的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我们每一名官兵都应该以身作则,动员身边的其他人共同维护公序良俗,建立好的家风圆满遏制酒驾现象的发生,营造积极向上的新风尚。

酒驾规定改了篇十一

酒驾一般指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酒驾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酒驾处罚标准规定,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酒驾处罚标准为: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饮酒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易失控,这时,驾驶人踩刹车已慢了1至2秒。而车辆时速60公里时,1秒可驶出16.67米;若时速100公里时,1秒则驶出27.78米,这种相差后果相当危险。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研究发现,没饮酒驾车发现前方有险情,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动作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酒精还影响判断能力,当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94毫克时,判断能力下降25%。酒驾操作能力降低还表现在反应时间要减慢2至3倍。酒精还会使驾驶人反应时间延长,操作错误增加,当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至49毫克时,简单反应时间和选择反应时间都比饮酒前缩短;当酒精含量达50至70毫克时,选择反应时间延长,错误反应增加46%。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

3、视觉能力变差。饮酒首先使驾驶人感觉能力降低,尤其色彩感觉和视觉能力降低。人获取外界信息有80%靠视觉,驾驶人对车内外感知也不例外。因此,驾驶人饮酒后色彩感觉能力降低,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酒精还会使驾驶人视觉敏锐度下降,难以看清运动物体,空间知觉能力、眼睛对光适应能力下降。如一般人平常状态下视觉角度为180度,而酒后视觉角度会减小,眼睛只盯前方目标,难以发现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

4、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酒后往往过高估计自己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身心易疲劳,注意力降低。酒精对脑组织有较强的亲和力,饮酒后会麻醉抑制人的中枢神经,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

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

报告。

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报告没出来前需找关系的抓紧时间)。

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mg的为酒驾,处罚结果:掉扣驾证六个月,罚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吊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

第三步: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后审(需交10000元保证金)。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此程序快点一天办完,慢点两天,根据个人情况,每天月26号到所里报到,并手写一份思想汇报。

第四步: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约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第五步: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第六步:等待法院开庭宣判,十天到半个月。

第七步: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第八步: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视情况而定,快点两天,慢就不好说了。

第九步: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约要三到四天。

第十步:法院下达判决书。

第十一步:拿着判决书,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后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第十二步:服刑。整个事件带服完刑。(轻判)用时5个半月。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酒驾规定改了篇十二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醉驾正式入罪。与之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作了相应改变。昨天,芜湖交警、法学专家对新令进行了细致解读。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醉驾正式入罪。与之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作了相应改变。昨天,芜湖交警、法学专家对新令进行了细致解读。

5月1日起醉驾正式入罪。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老师陆在春老师介绍,刑法修正案。

(八)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第二十二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芜湖市交警支队公共关系科科长罗海称,为了打好“酒后禁驾”战役,公安部先后出台了“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行为一律实行上限处罚;2010年3月又出台了111号令,规定对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一次性记12分,如今醉酒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与之相衔接、并同时于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对酒后驾驶行为的罚款从200-500元提高至1000-2000元,暂扣驾照的期限从1-3个月提高为6个月。这对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影响更为深远。

据记者调查,尽管公安部门在不断大力整治酒后驾车,但是酒后驾车行为依然屡禁不止。2010年,芜湖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31起,其中饮酒驾驶2027起,醉酒驾驶104起。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764起,其中饮酒驾驶730起,醉酒驾驶34起来。从以上数据来看,酒后驾驶仍呈高发态势,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令人生忧。

陆在春认为,即将于下个月一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

(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社会大众对安全出行的诉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也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与时俱进。从处罚力度上看,增设“危险驾驶罪”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肇事者的违法成本,能强化对以身试法者的震慑作用;从立法技术上看,增设“危险驾驶罪”将入罪形态界定为低门槛的“危险犯”,不苛求“交通肇事罪”的“严重后果”,而且比刑法第114条所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有利于实现“罚当其罪”。从处罚性质上看,增设“危险驾驶罪”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面临了更加严格的处罚,因为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7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此次“醉驾入罪”,意味着凡醉酒驾驶者,已不是违法嫌疑人,而是犯罪嫌疑人,即便不发生严重后果,也可能被判处刑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规定因醉驾行为吊销驾照的人还将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证。这也意味着,酒后驾驶不仅仅是扣分吊销驾驶证,还将面临着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

酒驾肇事终身禁驾。

自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为与其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醉酒驾车将被拘役。更严重的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者会被终身禁驾。

两次酒驾吊销驾照。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吊销驾照五年。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驾可能被解除合同。

这就意味着,如果公务员醉驾被判拘役,就面临被开除公职。《劳动法》第25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凡因醉驾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会被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学生醉驾终身禁考公务员。

醉驾者若为在校学生,那么他将永久失去报考公务员的资格。在公务员招考中也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公务员醉驾或被开除。

刑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驾”是否犯罪?又该如何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时,围绕这些问题再次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委员认为,醉驾即入罪,而国家公职人员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这样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也有人认为,公职人员更应模范遵守法律。

观点一。

醉驾入罪易造成打击面过宽。

“目前对于醉驾入罪的问题有点情绪化倾向,大家对醉酒驾车、在路上飙车现象非常气愤,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有法律来管了,在入罪方面,要十分慎重。”李连宁委员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容易造成打击面过宽。

他建议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一些空间,可单处拘役、或单处罚金、或两者并处,建议在“醉驾”和追逐竞驶后都加上“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

观点二。

醉驾即处以拘役仍偏轻。

但也有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醉驾”的处罚还应加重。任茂东委员认为,仅处以拘役偏轻,建议改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且他认为,仅是拘役实际中的操作性不强,难以执行,且行政成本较大。

郎胜委员指出,对于“醉驾”当前的实际做法是行政拘留,但目前看来作用不大。达到“醉驾”程度就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对社会的震慑效果会好一些。“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醉驾’还是严一些好”。

观点三。

公务员在醉驾上更应率先垂范。

也有委员建议对醉驾入罪能否给予一定的过渡规定,目前醉驾即入罪,而国家公职人员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后果很严重。国务院2007年通过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国家公务员招考时,也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认为,国家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其行为才有公信力,对他们的道义要求高于一般人是没有问题的。他分析,中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而转型社会也意味着风险社会,运用刑罚手段对一些严重的突出的社会问题给予严厉的压制,也是可以接受的。

观点四。

醉驾状态其实很难判断。

根据现行的标准,驾车者血液酒精浓度在每百毫升20毫克至80毫克属酒后驾驶,浓度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就算醉酒驾驶。

丛斌委员认为,从科学角度界定“醉酒”很难。不同的人对酒的耐受度是不一样的,有的人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也不一定有事,有的人可能只有20毫克却意识不清。郎胜委员也指出,醉酒程度各国都有不同标准。

针对这一问题,丛斌提出了完善该规定的两个方式,一是单纯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多少毫克,用定量的方式确定犯罪主体。二是将醉酒改为酒后,只要饮酒后驾车上路,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失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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