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片执法工作报告(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卫片执法工作报告篇一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2012年3月20日
济宁高新区召开2011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会议
3月20日下午,济宁高新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1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董信江主持会议,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颜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潘勇出席会议。国土、公安、检察、法院、综合执法、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国土分局首先根据国家卫片执法检查整改要求,对我区2011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政策规定、工作标准、时间要求进行了通报说明,对我区违法用地图斑逐一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各科室、国土所要密切配合各街道办事处、部门,强力推进我区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
颜明同志对2011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
出各街道办事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抓好落实;深入研究,熟悉业务;领导靠上,真抓实干,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完成。同时建立四项工作制度推进卫片整改工作:一是督查制度,督查处要严格督查各街道、部门整改工作进度;二是领导约谈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各街道、部门,管委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三是领导包片制度,各街道分管领导要对整改工作包片负责;四是部门联动制度,各街道、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董信江同志强调: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责,全力做好我区卫片整改工作,实现我区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
为稳妥、有效推进高新区2011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管委会成立以颜明副主任为组长,国土、公安、检查、法院、各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各位领导,各科室,市挂钩办,市土地整
理中心。
责任编辑:赵海勇联系电话:2363145 — 2 —
卫片执法工作报告篇二
阿克塞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阿国土资发[2010]15号《国土资源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阿国土资发[2010]2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核查工作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督察,我局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力度。现将我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部署情况
根据省、市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安排部署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将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向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由监察、城建、国土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阿克塞县土地卫片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国土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卫片执法监查工作。并制定了《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抽调了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组成了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做到了时间、人员、车辆及时到位,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察工作。
(二)卫片图斑核查情况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卫星遥感图片,我县2009年度辖区
1范围内疑似发生变化的图斑4个,占地面积653.4亩。其中:工业地3个图斑455.7亩,乡村道路用地1个图斑,占地面积197.7亩。目前1号图斑和4号图斑已整改完毕。
(一)神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流水作业生产线1号图斑和阿克塞县阿克塞沟乡村道路4号图斑,占地面积233.9亩,在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建库工作中遗漏数据,经二调办调整更新了数据库。
(二)2号图斑,位于阿克塞县二十公里工业区215国道线k213+200米处,占地面积36亩,为阿克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修建基础设施用地,2009年8月依法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三)当金山水泥厂3号图斑,查出占地面积383.5亩,其中:200亩用地在2009年6月根据相关程序批准挂牌出让;183.5亩由阿克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
二、卫片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1、落实周报告制度。我局严格落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周报告制度,由卫片执法检查办公室负责,每周二向市国土局监察支队上报工作进度,对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协调沟通,结合实际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予以妥善处理;确保了这次卫片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达到了预期目的。
2、落实报表填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卫片执法规范要求,在内业和外业核查的基础上,认真填报各类报表,及时上报市局进行审定,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了上报资料的质量,达到了上级要求的填报标准。
三、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以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2010年的执法监察工作,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全面加强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在继续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制度,确保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的正常运行,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这次卫片执法检查,按照省、市国土资源卫片执法监察
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加大了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使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
阿克塞县国土资源局
卫片执法工作报告篇三
附件
1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制作并发放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
各有关城市的遥感监测成果完成后,由部制作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提供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卫片。
开展执法检查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以最终完成遥感监测成果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为准。
二、检查工作分工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划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准备卫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
1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计划文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近年用地审批文件、供地有关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近年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以及土地权属、土地详查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
1.对于部分城市卫片主城区部分没有标注区界的,应首先标注区界,确定变化图斑所在的区(县);核实卫片上的行政区域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卫片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个图斑进行比较,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在卫片上标注,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卫片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外业调查路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2.实地测量。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对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监测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规划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汇总分析。
整理《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后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的有关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填写《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表》、《农村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城市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重点工程违法
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在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根据前述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七)督查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逐一对各城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核查。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部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依法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立案查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依法应进行政府问责的,应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政府违法、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
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五、成果上报
各地要应用部信息中心与部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关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最新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可在部官方网站下载)。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报送汇总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表格。
各地上报的执法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介绍,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二是卫片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整体情况,包括分类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三是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等。对存在的问题和
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各地上报的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涉及的土地违法案件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应准确、具体,不仅包括违法用地总面积、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宗地比例及面积比例,还应包括各类违法用地的具体数据分析,如未批先用土地,除宗地数及面积数外,还要区分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即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宗地数、面积数及占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总面积的比例。对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例,应附具体材料。二是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发生原因。三是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具体数据分析,如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立案率和处理到位率进行比较和分析。
各地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有关技术问题,如判读卫片、实地测量等,由部地籍管理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牛新萍、赵伟,电话:010-66558217、66558220;其他问题,由部执法监察局负责答复,联系人:李晓文、唐辰,电话:010-66558346、66558331。
卫片执法工作报告篇四
杭锦后旗2011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的报告
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杭锦后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杭锦后旗开展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对工作时间、工作步骤都做了科学安排。
根据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们按照工作规范,将2011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地,逐个图斑进行调查、核对、填写调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土地变更调查国土资源部认定数据:总面积6553.05亩。其中:耕地1767亩,其他农用地760亩,未利用地4026.05亩,违法用地中耕地65.03亩,如果扣除伪变化,耕地比例为8.56%,系统中录入一个增补图斑,耕地95.32亩,如果被国土资源部确认,我们的耕地比例为7.61%。
二、档案资料完成情况
杭锦后旗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档案资料(电子档案)已全部整理完毕。
三、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和问题图斑情况
1、杭锦后旗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涉及违法新增建设用地15宗。已立案查处9宗,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9人,落实9人,收缴罚没款276.093万元,没收违法地上建筑物17.35354万平方米,全部移交旗国资局,立案查处的9宗违法用地已全部履职到位。其余6宗全部为废弃砖瓦窑,由于废弃时间长无法立案,全部按非立案处理。所下达处罚决定已全部执行。2、2012年6月30日之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转用5宗,分别为杭锦后旗亨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杭锦后旗220kv变电站项目、巴彦淖尔市蒙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杭锦后旗亿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杭锦后旗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进入供地程序。已经供地3宗,为杭锦后旗生活垃圾处理厂,杭锦后旗亨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杭锦后旗220kv变电站项目,已全部履责到位。上报市局2宗,为杭锦后旗亨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杭锦后旗头道桥旅游度假村,全部履责到位。正在组件报批1宗,为李培洲脱水菜厂,已履责到位。3、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国土资源部未下发问题图斑。
四、2011矿产卫片数据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
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杭锦后旗共涉及一个矿产卫片图斑。自治区国土厅审核意见为:伪变化的判定不准确,建议重新判定。
经我们重新实地核查,该图斑涉及一个砖瓦窑,位于陕坝镇红星村。该砖厂于2007年8月30日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杭锦后旗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和个人加油站的通知》(杭政发【2007】第48号)文件和杭锦后旗安监局下达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强制措施决定书)(【杭】安监管强措字【2007】第21号)文件,下达后由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统一关闭并交回红星村归集体所有。近两年由于政府为促进城镇经济发展,保障陕坝镇城区及周边的饮水安全,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在园子渠东两公里处陕临路两侧红星村实施润昇湖生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生态补水整治,发展生态养殖业,因此将此砖瓦窑由红星村集体重新开启,生产所需粘土全部来自附近的排水渠每年清淤出的粘土,该砖瓦窑本身无开采行为,属砖瓦加工点,所生产出的成品砖全部用于政府湿地保护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投入市场流通,所以我们仍然判定该图斑为实地伪变化。
五、变更调查数据与卫片下发图斑面积核查的情况
经过核查,2011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与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的图斑面积存在误差,下发疑似图斑面积6676.5亩,其中耕地面积1866.5,变更调查认定面积6553.05亩,其中耕地面积1767亩,具体情况如下:
2011变更调查工作中违法新增建设用地为3713.6亩(其中耕地54.33亩,其他农用地494.2,未利用地3165.07亩);2011卫片下发图斑中违法新增建设用地为3724.3亩(其中耕地65.03亩,其他农用地494.2亩,未利用地3165.07亩),耕地存在10.7亩的误差,涉及2宗地:一是序号为97、98、99、95-
2、100-2的蒙海建材项目,位于蒙海村,下发疑似图斑面积87.3亩,其它农用地15.8亩,未利用地61亩,耕地10.5亩,变更前图斑号22号。经比对图斑编号为350(序号为95号)的图斑变更调查面积为14.85亩,下发疑似面积为23.5亩,耕地面积存在8.64亩的误差。二是序号为91-
1、93-
2、92的亿腾工贸项目,位于蒙海村,变更面积100亩,其中耕地40.33亩,未利用地59.67亩。经比对图斑编号为306(序号为91号)的图斑变更调查面积为80.43亩,下发疑似面积为82.5亩,耕地面积存在2.06亩的误差。
六、存在问题
1、数据不匹配问题
杭锦后旗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疑似图斑面积与变更调查面积存在误差。
2、实地伪变化问题
杭锦后旗2011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共误调62个图斑,涉及34宗地,面积2011.3亩,其中耕地1008.07亩、未利用地740.33亩、其它农用地262.9亩,全部按合法新增上报,经我局实地核查,全部为设施农业与养殖场用地,已将全部举证材料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待认证。
3、增补图斑问题
杭锦后旗2011卫片执法检查漏调一个图斑,涉及1宗地为杭锦后旗华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面积100亩,其中耕地95.32亩,建设用地0.68亩,未利用地4亩,已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待认证。
4、组件、报批、供地中存在的问题
组件、报批中由于企业不能积极配合组件工作人员工作,造成报件不能按时上报,尤其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供地中企业不能按时缴纳出让金,尤其是工业项目。
七、部审核没有通过的图斑及整改情况
1、图斑号120,项目名称:华宝化工。地块面积100亩,未通过原因:文号相同,填写面积不同。整改情况,已在备注栏中注明:该批次共四宗地,转用征收栏中所填批准面积为该批次中该宗地的批准面积。
2、图斑号45-1,项目名称:王勇峰养殖场。地块面积8.2亩,未通过原因:文号空间不一致。整改情况,已在备注栏中注明:经实地核查,该宗地于2005年12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转用为建设用地,2007年供地,2011年建设完成。
3、图斑号53,项目名称:李俊生养殖场。地块面积72.1亩,未通过原因:文号空间不一致。整改情况,因该宗地属于实地伪变化,已将审批类型栏中的征转用改为土地使用权证。
4、图斑号15-1,项目名称:杨义国面粉厂。地块面积2.38亩,未通过原因:文号空间不一致。整改情况,已在备注栏中注明:经实地核查,该宗地于2005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转用为建设用地,2006年8月供地,2011年建设完成。
5、图斑号4,项目名称:杭锦后旗绿源农贸一期。地块面积89.2亩,未通过原因:文号空间不一致。整改情况,供地文号中为杭政地审(2010)15号,而在监管平台中为杭政地审(2010)015号,已经整改。
6、图斑号67,项目名称: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储备用地。地块面积91.4亩,未通过原因:文号相同,填写面积不同。整改情况,已在备注栏中注明:该批次共4宗地,转用征收栏中所填批准面积为该批次中该宗地的批准面积。该宗地已于2012年供地。
7、图斑号2,项目名称:杭锦后旗绿源农贸二期。地块面积183.5亩,未通过原因:文号相同,填写面积不同。整改情况,已在备注栏中注明:该批次共四宗地,转用征收栏中所填批准面积为该批次中该宗地的批准面积。
杭锦后旗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卫片执法工作报告篇五
方城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市局督导组:
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方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落实责任,按照省、市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卫片执法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成效明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卫片判读情况。方城县卫片图斑共21个,用地22宗,土地总面积486.49亩,其中耕地438.61亩,涉及城关、券桥、二郎庙、杨集、古庄店、柳河、杨楼、赵河、袁店9个乡镇,没有矿产图斑。这22宗用地中,其中合法用地5宗,面积119.8亩,全部为耕地;违法用地14宗,面积300.85亩,其中耕地263.17亩;违法用地中,未供即用的2宗,面积70.4亩,全部为耕地;边报边用的2宗,面积134.1亩,全部为耕地;未报即用的10宗,面积96.35亩,其中耕地58.67亩;不属于新增建设用地的有3宗,面积68.1亩,其中属于农业结构调整的1宗,面积18.7亩。
综合统计:新增建设用地共420.65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382.97亩,未处理前违法占耕面积263.17亩,违法占耕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是68.72%,两个沙场、陈栓驾校清理拆除,县通达机动车检车 1
线已供地,南环路综合市场已供地后,违法比例可降至44.55%,所有未报即用处理上报后,违法比例可降至0%。
2.目前整改情况。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我县目前卫片执法涉及14宗违法用地整改情况如下:批而未供2宗,目前正在起草供地方案,待县政府审批后,依法按程序实施供地;边报边用2宗,两宗地罚款已足额交纳到位,违法责任人已移送公安部门立案处理,正在组织相关报批材料,完善建设用地征收及供地手续;未报即用10宗,其中6宗罚款已足额交纳到位,正在组织建设用地报批,2宗囤沙场用地正在组织清理,恢复土地原貌,1宗驾校训练场用地正在组织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另外1宗新农村建设住宅用地涉及15户房屋已建成,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正在组织建设用地报批。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市局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后,方城县委、政府立即行动,全面安排部署,强力组织突破。
1.强化领导,组织得力。首先成立了以县长秦书君为组长、纪检监察、政府办、城建、国土、房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3月29日召开了由各乡镇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具体安排部署
此项工作。
2.认真细致,逐宗排查。针对2009年卫片拍到的22个图斑,国土局规划、地籍、法制、监察、测丈、用地等相关股室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逐宗核实测丈,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摸清宗地基本情况,填写《土地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建立档案。
3.分包乡镇,跟踪督查。县政府抽调纪检、监察、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分包乡镇,对每宗案件跟踪督查,随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工作开展,对重大违法案件和乡镇重点查办的案件,公开曝光,重点处理。对行动不力,动作迟缓,违背政策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党员干部、村组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违法违规用地的,按党政纪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4.集中整治,力争解脱。为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方城县委、政府以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成立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施和方案,对2008年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全面进行查处,至目前,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用地99宗。针对这99宗案件参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逐宗处理,落实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对于卫片执法涉及的14宗违法用地计划分四种情况处理:对于2宗批而未供的违法用地,保证4月底前依法按程序完善供地手续;对于9宗未报即用的违法用地,保证4月25日前组织完善报批材料,上报建设用地征收;对于2宗囤沙场用地,4月25日前清理完毕,恢复土地原貌;对于驾校训练场用地,今天下午拆除完毕,恢复土地原貌;对于1宗15户新农村建设住宅用地,因其房屋已建成,且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月25日以前报批材料准备完毕,完善农用地转用上报审批手续。
2.对于2008年以来99宗违法违规用地正在组织查处。对于符合报批条件的,依法处理到位后,组织报件,完善用地手续;对于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违法占地,依法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方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