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内容(五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内容篇一
为保证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使幼儿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1.作息时间制定需保教、教师代表、保健医共同参与制定。
2.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制定一日生活中饮食、活动、饮水、睡眠、入厕、盥洗等主要内容的时间顺序、次数和间隔。
1)合理的进餐,三餐两点,两餐间隔3.5~4小时,每次进餐时间为20~30分钟。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
2)教育活动时间小班15~20分钟,中班20分钟,大班30分钟。
3)每日户外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上下午各1小时,活动时要求注意强度的掌握,并做到动静交替,集体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集体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每天饮水次数不少于4次,有两次固定的集体饮水时间,上下午各1-2次,并做到随渴随喝。3~6岁幼儿每次饮水量100-150ml左右,保证幼儿一日饮水量不少于600ml。
5)幼儿园要保证幼儿有充足的午睡时间(2-2.5小时/天)。
6)小班幼儿保证随时入厕,中、大班幼儿逐渐培养幼儿按时入厕的卫生习惯。中大班女童入厕后需要擦屁股。
7)餐前便后用肥皂和流动水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摘取毛巾擦手。
8)小、中、大班幼儿每日早中餐后要刷牙(小班幼儿清水刷牙,中大班含氟牙膏刷牙,每次时间不少于3分钟),晚餐后漱口。
3.正常情况下幼儿要按时来园以保障幼儿一日生活的落实,若有特殊或请假情况,家长及时告知班级老师。
4.保健医每日巡视时应当检查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以保证儿童在幼儿园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内容篇二
涧头镇中心幼儿园生活作息制度
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填表人:曾惠霞填表时间:2011-07-0
5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利于儿童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
一、根椐幼儿年龄特点安排进餐、睡眠、教育活动、户外活动、游戏活动的时间,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严格遵守幼儿作息时间,按一日生活各环节要求准时开展各项活动。
二、合理的组织幼儿进餐:
1、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组织幼儿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做到随洗随吃,年幼、体弱儿、吃饭慢的幼儿先洗先吃,洗手和吃饭都要有人照顾,教育幼儿不掉饭菜。
2、饭前不做剧烈活动,二餐之间的间隔不能少于 3小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
3、培养幼儿独立进餐的能力,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 20分钟,不催饭;
4、培养幼儿不挑食的好习惯,掌握幼儿进食量,使幼儿吃完应吃的一份食物,对食欲不好的幼儿要分析原因,给以照顾;
5、吃饭过程中不擦地、不扫地、不铺床、保证进餐时的卫生。
6、餐后培养幼儿送餐具、漱口、擦嘴、摆椅子。
三、严格按幼儿园规定的幼儿午睡时间,安排幼儿按时上床起床:
1、睡前避免过度兴奋,情绪稳定,要求提醒小便。
2、创设良好的睡眠环境,及时关拉窗帘。
3、整个睡眠中,保教人员要以幼儿为中心,随时纠正不良习惯。
4、体弱儿床位根据季节安排在保暖和通风处,要先睡后起床。
四、保证幼儿每天有二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一小时为体育活动。
五、保证幼儿有充分的游戏活动时间,保教人员参与到游戏中去,与幼儿一起玩,充当角色,并给以讲解指导。
六、各项活动过渡自然,减少不必要的排队及等待,活动内容符合幼儿年龄特点,使幼儿有情趣,有教育意义,能愉快地参与。
七、在活动中注意对体弱儿根据季节增减衣服,掌握活动量(对肥胖儿增加活动量)。
八、每日上、下午各安排三次饮水,允许幼儿根椐需要喝水和排便。
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内容篇三
办公秩序
第一条 各部门必须建立正规的一日生活、工作秩序。第二条 早点名
第一项 白岗于早7:10—7:30进行点名,点名由大队值班员及当班中队负责人组织。程序分为:摆放摩托车,集合队伍,上楼领枪,集中带回,验枪,岗前点名,验车,登车,出发,报到位。
第二项 夜岗于晚19:00—19:20进行点名,点名由大队值班员及当班中队负责人组织。程序分为:车辆摆放,列队集合,领枪,带回,验枪,岗前点名,验车,登车,出发,报到位。
第三条 办公。
第一项 遵守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时,必须请假。
第二项 办公时间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办私事,不得因私事在办公室会客。
第三项 文件资料应当放臵有序,秘密载体按照保密要求妥善保管。
第四项 办公设施和用具摆放整齐,图表张贴悬挂在适当位臵,保持室内清洁。
第四条 午休。
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五条 讲评。
第一项 白岗于晚20:10—20:30进行讲评,讲评由大队值班员及当班中队负责人组织。
第二项 各中队列队完毕,按照点名列队,由大队值班员下口令:讲评开始。
第三项 各中队负责人出列,整队,报数,讲评,验枪,程序同岗前点名,完毕后中队负责人入列。
第四项 大队指挥员看全部完毕,向值班大队长报告:“大队长同志,xxx岗后讲评完毕,请指示!” “带回”。
第五项 大队值班员跑回指挥位臵,面向民警下达口令“带回”。中队负责人带队至枪库门口,站立于验枪桶旁,民警依次将枪支对验枪桶退子弹,然后将弹夹交中队负责人,中队负责人同时清点子弹数目。民警至枪库交枪。中队负责人收集子弹夹完毕后统一交枪库。
第六条 值班备勤。
第一项 值班人员负责大队内部管理,确保警令、政令畅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接待各级领导莅临指导及人民群众来访。
第二项 值班人员设臵为大队领导1人、中队领导1人(一、二、三、四中队)、办公室1人。
第三项 值班时间为每日早8时至次日早8时。
第四项 大队每天一名领导在队值班,全天24小时在岗在 位,除正常勤务外,不得外出;保证电台、电话等通讯绝对畅通,负责大队各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安排,严格将当天值班情况逐一登记。
第五项 各级值班备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息时间,遵守五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六项 值班人员除勤务工作需要,不得随意离开大队外出,因公需离开大队外出须经值班大队领导批准;值班期间保证在岗在位,保证通讯工具绝对畅通,确保大队营区安全,车辆、警械正常完好。
日常制度
第一章 会议
第一条 大队的行政例会。
第一项 大队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由大队长主持,星期一11时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小时,主要是小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
第二项 中队办公会。每周召开一至二次,时间自行安排,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由中队长主持,研究本中队工作。
第三项 全体民警大会。每月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由大队长主持,全体民警参加,主要是大队长或者支部委员会向 民警大会报告工作,传达和布臵任务,发扬民主,听取民警对大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第二条 党组织会议。
第一项 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是小结支部工作部署上级党委交办工作,研究讨论重大部署。
第二项 党小组会。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是小结党小组工作部署支部交办工作。
第三项 党员大会。每季度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传达和布臵任务,发扬民主,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第四项 民主生活会。每季度末召开一次,主要是统一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五项 思想分析会。大队每半月召开一次,中队每周召开一次。通常包括分析大队完成任务、警务技能训练、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搜集民警意见建议,了解民警思想状况,进行总结、讲评。
第二章 请示报告
第一条 请示。
对本中队(指挥室)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做好登记。
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
第二条 报告。
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
巡组(内勤)向中队负责人(指挥室主任)、中队干部向大队分包领导,应当逐日(周)报告一日(周)工作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及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报告通常逐级进行,紧急情况可以越级报告。
第三章 登记统计
第一条 指挥室、值班室应当每日及时、准确地将一日工作内容进行登记统计。
第二条 主要内容是:当日勤务数字、教育或者执行其他任务情况,出勤率,投诉,人员、装备变动,武器装备、军容风纪、5 内务卫生检查,请假销假,违纪、事故案件,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第三条 值班记录由大(中)队值班领导、指挥室值班员及值班室值班员于次日8时前填写完毕。
第四条 其他登记统计的内容,由相关业务口内勤民警每日登记造册。
第四章 请假销假
第一条 依据国家、省、市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警请假、休假,要在不影响中心工作、不影响正常勤务的原则下,统筹兼顾,按规定合理安排,并制定本单位轮休、调休、公休方案报大队备案。单位主要领导不得同时休假,各级领导干部休假前,要妥善安排好本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制定考勤制度,建立请(休)销假登记台帐,设立考勤员,填写《考勤表》,按月公布考勤情况。考勤员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表,对考勤员有意刁难、侮辱恐吓、打击报复或私自涂改考勤表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民警休假期间要严格遵守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6 纪律,遇有紧急警务、任务,所在单位可以中断其休假,事后安排补休。民警假期结束要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根据规定及时销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履行续假手续。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按旷工处理。第五条 各类假期规定。
事假。民警因私事急需办理须占用工作时间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予事假。
病假。民警因患病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需持市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申请病假。
公休假:民警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公休假可与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合并使用。当年公休假当年使用,过期不补。
探亲假:民警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民警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的,或民警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民警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均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路途。探亲假未休完上班的,假期终止后不再补假。
婚假: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实行晚婚的(女 7 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期间视为出勤。
计划生育假(护理假):民警晚婚晚育的,其配偶生产后给予护理假1个月(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工)伤假:发生公(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支队政治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登记考勤。
丧假:民警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时,原则上给假3天,需到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路费自理)。因其他亲属丧葬请假一律按事假考勤。
第六条 请、休假程序及审批权限。民警请假、休假一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坚持“下管一级”的原则,逐级请销假,不准越级请假。民警请、休假需填写《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请、休假审批表》由大队和支队政治处备案。
申请事假、病假。中队领导及普通民警,2日内由本单位领导审批;3日(含)以上、5日(含)以内,由本单位领导提出意见后,报支队政治处审批;5日以上逐级报支队党委分包班子成员审批。大队、科室领导干部1日(含)以上必须由支队长、政委审批,报支队政治处备案。
事假需离开本市的,必须经支队领导同意,除因在外地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打电话、请别人带口信、带假条请假,否则 8 视为旷工。因病需住院的酌情处理,如因急病本人确实不能到单位请假的,可打电话或带口信说明情况,事后立即补办病假手续。
申请公休假。中队领导及普通民警,由其所在大队、科室统筹安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大队、科室领导干部申请公休假,由支队长、政委审批,支队政治处备案。
申请探亲假。需填写《郑州市公安局探亲假审批表》,由支队政治处签署意见,报市局政治部同意,按市局有关规定执行(市局规定省内民警不享受探亲假)。
申请婚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需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到支队政治处审批、备案。
申请公(工)伤假、丧假。需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支队政治处审批、备案。
第七条 实行事、病假与公休假、探亲假相抵冲制度。凡符合公休假、探亲假条件的民警,年内事、病假累计天数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或探亲假天数,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或探亲假。
第八条 各单位中队领导和普通民警请事假、病假和休公休假情况,要填写《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请、休假备案表》。当月备案表,务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上报支队政治处备案。
第九条 原有请销假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章 查勤
第一条 查勤分为大队值班领导查勤、中队干部查勤、大队督察查勤三级同时进行。
第二条 查勤应制定查勤计划,并按照计划内容落实;遇有重大任务,应随时进行查勤。
第三条 查勤结果应及时、认真登记到查勤登记本,登记内容详细记录违反岗规岗纪情况和好人好事。
第四条 查勤结果运用查勤通报和督察简报的形式下发,内容包含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督察建议。
第六章 装备点验
第一条 点验的组织和程序。
第一项 点验通常由大队专备内勤实施,或者由大队领导与指挥室组织实施。点验时,通常在大队领导下,由指挥室内勤组成点验小组到各部门直接实施,或者在点验小组监督下由大队装备内勤组织实施。
第二项 点验前,应当进行书面或电话通知,宣布点验的具体内容、范围、规定和纪律。
第三项 中队(指挥室)接到点验通知,中队(指挥室)保 10 管员按照规定携带装备底册到指定地点集合。主持点验的大队领导下达点验命令,宣布点验方法和要求后开始点验。通常先对民警携行的装备、物品进行点验,尔后对运行、储存的物品和大型装备等进行点验,并填写各种登记册(表)。
第四项 点验结束后,主持点验的大队领导召开中层干部会议或者全体民警会议进行总结讲评;指挥室应当向上级呈送书面报告。
第五项 点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情况,妥善处理。对个人私存的公物、弹药和违禁物品等必须予以收缴,并视情给以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第七章 交接
第一条 民警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文件、执法文书、资料,配备的警械、器材、工具、设备、单位专用证件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第二条 移交前,大队主要领导发应当指定接管人。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必要时由领导主持。交接后,双方在交接登记册(表)上签字。
第三条 交接通常在上级机关监督下进行,应当严密组织,11 严格手续,防止物资经费丢失、损坏和私分、变卖、贪污、盗窃等问题的发生。交接后双方分别写出专题报告并附交接登记册(表)上报。
第四条 民警因公外出、探亲等临时离开岗位,应当将自己掌管的工作以及文件、武器、警械等向代理人员进行交代。
第八章 接待
第一条 值日警官对来队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第二条 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特殊情况需会客时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 民警会客时,必须严守秘密,不得留人在大队营区内住宿。
第九章 证件和印章管理
第一条 警官证、执勤证、枪卡等证件由制发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应当注明有效期。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
第二条 证件应当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防止遗失和损坏。
第三条 民警在职务、警衔、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离(退)休时,必须及时上交相关证件。民警被辞退、开除,必须收缴其警官证、执勤证、枪卡以及其他有效证件。
第四条 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填发机关。需补发时,经大队主要领导批准后办理补发手续。
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呈报批准,并在指定处刻制,严禁私刻公章;使用印章必须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公章谋私和开具空白信。
第六条 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必须及时上报,严加追究,并通报有关单位。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缴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按照规定上缴制发机关处理。
第十章 保密
第一条 民警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的保密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秘密。
第二条 民警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第三条 严禁公安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既连接公安信息网,又连接国际互联网;严禁公安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在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既连接公安信息网,又连接外单位网络;严禁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严禁将国际互联网做在直接下载粘贴到公安信息网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责任者,大队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枪库、值班室,应当设臵明显标志,按照有关规定,保守武器装备、设施秘密。
第五条 大、中队应当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第十一章 值日警官
第一条 大队营区四楼设臵值日警官安全哨,面向三楼楼梯摆放工作台一张,椅子一把;桌面右前角放臵值日警官桌签;桌签后放臵来访人员登记簿。
第二条 值日警官负责对来访群众的接待,并详细登记来访人员情况和事由,并与相关领导或部门联系后指引其到相应办公室。
第三条 值日警官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8时30分至晚8时30分;人员安排由一至五中队共同承担,按照中队番号顺序负责周一至周五的值日任务,各中队人员安排于每周五10时前报大队值班室。
第四条 值日警官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照应季着装要求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不得在楼道内任意走动,不得看书、玩手机、吸烟、吃东西或与他人闲谈。
第五条 遇有人民群众来访或有上级领导、督察检查工作应敬礼,并礼貌接待,特殊情况及时通报大队值班领导和指挥室。
第六条 值日警官违反一至五条之规定,对责任人下发违纪警告通知书,上警告台,按照绩效考核标准扣分;值日警官擅离职守者,对责任人停职检查一周(座岗),相关中队责任领导在大队办公会上作检查;造成严重后果或停职期间再次违规的,对责任人停职检查30天,取消其全年评先资格,相关中队责任领停职一周参加巡逻。
第十二章 勤务时间以外管理
第一条 各级干部应当加强对无勤务人员、单独执行任务人员、探亲休假人员、伤病员的管理教育,使他们保持良好的民警形象和严格的作风纪律,维护警队的荣誉。
第二条 无勤务人员应当遵守作息时间,坚持一日生活制度,不得从事有损警察形象的活动。除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外,都应当参加集体活动。
第三条 对单独执行任务的民警,其上级领导应当根据任务性质和所处环境,明确责任、提出要求、交代注意事项,并掌握单独执行任务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予以帮助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二人以上执行任务时,应当根据任务性质、人员数量组成临时组,并指定组长;执行重要任务或者十人以上,应当指定中队以上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 探亲休假人员。民警探亲休假主要用于休息和处理个人事务;探亲休假人员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路线、事由执行;需要更改时,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保持联系,保证大队有紧急任务时能及时召回;单位主管领导应当向探亲休假人员提出要求,交代注意事项;民警在探亲休假期间处理家庭和其他纠纷时,应当依法办事,依靠组织妥善处理。
第五条 伤病员。民警请病假或住医院前,须办理病假手续 16(紧急情况事后补办),必要时派人护送到医院。对长期住院者,应当适时看望。
第十三章 紧急拉动
第一条 命令下达。指挥室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处臵突发事件紧急收拢指令后,立即向大队长和值班大队领导汇报,按照大队长或授权大队领导的指示,依据《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处臵突发事件勤务等级号令》,以集体短信或电话的形式下达紧急收拢命令。
第二条 勤务等级转换。各中队收到紧急收拢命令后,立即按照大队指挥室明确的号令,参照《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处臵突发事件勤务等级号令》规定,完成勤务等级转换。
第一项 收拢人员。60分钟内必须按通知地点、人数和携带装备集结完毕。
第二项 了解任务、通报情况。接到紧急收拢的命令后,大队机关相关人员应立即详细了解任务情况及发生背景,认真搜集信息,为指挥员的部署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任务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后,按照领导指示,指挥室立即通报各中队,由各中队向本单位人员通报任务情况。
第三项 物品准备。人员到达单位后,按号令准备好需携行 17 的个人单警装备,在单位正职参加作战会议的同时,单位副职要立即组织人员按号令准备集体装备和物品。待作战会议后,再按照作战会议要求增加或删减装备。各单位负责装备管理的人员,要对任务携行装备进行详细的登记,以备任务后清点。第三条 召开作战会议。大队指挥员在开闭支队作战会议后,迅速召开作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要求。会议一般不超过20分钟,主要讨论、决定下列内容: 前指、基指人员组成;出动人员 ;车辆安排;装备配备 ;通讯保障 ;宣传工作;后勤保障 ;战前动员。
第四条 通信联络。每台车辆上至少应打开一部电台,调整到支队要求的频道上,由专人负责监听电台,时刻保持通信畅通。
第五条 到达现场展开处臵。到达任务目的地后,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了解与任务有关的相关信息,并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展开相应处臵。处臵暴力恐怖案件时,要勇猛、机智、果断;处臵群体性治安事件时要遵循以下原则: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臵的原则;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的原则;慎用武器警械的原则;依法果断处臵的原则。
第六条 清点装备、战果及讲评。任务结束后,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清点人员、装备、战果,清点完毕后,立即向作训科负责人报告。作训科负责人将各单位人员集结后,向前指指挥长报 18 告,由前指指挥长统一讲评后,各单位分开进行讲评。第七条 奖惩。紧急收拢时,由大队督察负责清点人员,根据到位情况,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奖励和惩处:奖励参照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七条执行;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人员,扣除迟到民警当月半额基础加班费,所在中队长向大队作检查;迟到30分钟以上和未到人员,全部按旷工处理,由所在单位统计造表,扣除旷工民警当月全额基础加班费,所在中队中队长向大队作检查,并扣除该中队长当月半额基础加班费;迟到、旷工人员没有合理解释的,除按以上规定扣除基础加班费以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年内评先资格。
第十四章 固有资产管理
第一节 财务管理
第一条 大队长必须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实物验收、账目公布、财务交接等管理制度。
第二条 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手续。各项经费收支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严禁为集体、个人谋取私利和进行其他非法经济活动。不得挪用公款,不得拖欠伙食 19 费和扩大伙食费开支范围。
第三条 严格按照经费标准和供应实力领报各项经费,严禁虚报冒领。由大队掌管的各项经费应当建立账目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精打细算,按照规定范围计划开支,定期检查,及时公布。
第四条 加强现金和票据管理,做到计划开支,收支有据,安全保管。
第五条 缴获、暂扣物品,应当及时如数登记上交,并办理交接手续,中队和个人不得私自留用。
第二节 伙食管理
第一条 大队主管领导必须重视伙食管理,分工专人负责,积极改善伙食,注意调剂饭菜花样,增加营养,讲究口味,节约粮食、燃料和用水,关心值班员的饮食,尊重少数民族民警的饮食习惯保证伙食,达到灶别规定的食物定量标准,并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执勤民警基本的饮食需要。
第二条 厨房、食堂应当保持清洁,有消毒、防蝇和流水洗手、洗碗设备。炊事用具用后必须洗净,放臵有序。食物的采购、制作、存放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或者公筷、公勺制。公用餐具和个人餐具,必须洗净、消毒,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第三条 民警(家属)不得从基层伙食单位购取食物。就餐人员,除因公外出、探亲、住院等情况外,不得退伙。
第十五章 内务卫生
第一条 中队办公室内允许摆放办公桌3张,办公椅3把,铁皮柜2个;
第二条 办公桌两张对放臵于南窗台正下方,一张臵于对方办公桌的北侧靠齐,椅子不用时紧贴办公桌,铁皮柜中更衣柜臵于北侧窗户前朝南仅靠墙角,文件柜同方向仅靠更衣柜;
第三条 办公桌桌面除大队配发的电脑显示器、桌签外不允许摆放其他物品,电脑显示器臵于西侧办公桌右前角,桌签并排臵于对放两张办公桌的中线边缘;
第四条 文件柜、更衣柜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文件柜上层玻璃门内仅允许摆放统一制式的文件盒,使用大队下发的文件盒标签,文件盒内仅允许放臵符合标签内容的文件,建立索引目录,文件按照文号从小至大排序。
第五条 中队长、指导员职责上墙,统一悬挂在东侧墙壁正中靠上位臵,底边距地面1.6米。
第六条 会议室由大队办公室负责管理,当日办公室值班员为责任人。
第七条 会议室要悬挂《党支部会议制度》、《大队办公会制度》;会议桌前椅子一律紧靠桌有序摆放,后排椅子靠墙有序摆放,桌椅、门窗、地面、绿化植物叶面无尘土、杂物。第八条 会议室内卫生要坚持一天两扫,室内不能存放垃圾,烟灰缸要及时清理,绿化植物及时护理。
第九条 各中队使用会议室须向大队办公室值班员备案。会议室使用完毕由使用单位恢复原状,关闭用电设备,须经办公室值班员确认,如卫生未打扫、打扫不彻底或室内物品损坏,损坏物品由使用单位按原价2倍赔偿,并在大队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十条 内务卫生要坚持一天两打扫,即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打扫一次;
第十一条 桌面、窗台、门框、灯管、铁皮柜、地面无尘土、污迹、杂物;玻璃表面洁净、光亮,推来自如,窗帘高度整齐划一,除夏季外办公时间一律升至顶端;车场地面无杂物、污迹,墙面、地面车位规划标线清晰无损;警用摩托车在各自中队车位摆放整齐,车头朝向一致,外观无破损,表面无尘土,侧箱、后备箱内无杂物;警用皮卡车在各自中队车位摆放整齐,车头前沿垂直水平于地面标线,外观无破损,车厢内整洁无杂物,防弹头盔臵于防弹衣提包上方并排整齐摆放于后排座位,后备箱反光椎整齐摆放。
第十二条 责任分工。
摩托车停车区,责任单位:一、二、三中队,摩托车和车场卫生由所属中队负责;
皮卡警车停车区,责任单位:
四、五中队,双月责任单为四中队,单月责任单为五中队;皮卡车卫生由当月责任中队负责;
大队四楼办公区(含洗手间和三楼半至四楼半楼梯),责任单位:
四、五中队,单月责任单为四中队,双月责任单为五中队;
大队五楼办公区(含四楼半至六楼楼梯),责任单位:一、二、三中队,每月一至十日责任单为三中队,十一日至二十日为二中队,二十一日至月底为一中队;
会议室(含洗手间)、内勤室、指挥室、值班室。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部门民警,会议室(含洗手间)由当日办公室值班员负责;
中队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中队;大队领导办公室。责任单位:办公室后勤保障内勤协调保洁员打扫。
第十三条 大队设立内务卫生检查评比小组,教导员任组长,指挥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大队督察与各中队指导员为成员,负责检查、评比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内务卫生评比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星期组织检查评比一次,检查时间由检查评比小组随机确定,遇有重大节日、领导来访或其他情况随时抽查。
第十五条 检查评比结果由大队督察以通报形式下发,次月1日汇总成绩并记入当月考核。
第十六条 每月评比排名第一的中队悬挂卫生流动红旗以示表彰,排名最后一名的中队悬挂卫生流动黄旗以示警告;流动红(黄)旗统一悬挂在中队西墙正中偏上位臵。
第十七条 每月评比排名第一的中队在大队办公会上通报表扬,当月考核加3分;排名最后一名的中队在大队办公会上通报批评,当月考核扣3分;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一名的中队责任领导在大队办公会上作检查,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一名的中队责任领导停职一周专门负责打扫全大队公共区域卫生。
第十六章 体检
第一条 按照规定对民警进行健康检查,通常民警每年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二条 对查出有疾病的患者应当及时治疗。
第十七章 营区管理
第一节 营区管理
第一条 大队应当加强营区管理,教育部属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安全和营区环境优美整洁,秩序井然。
第二条 营区治安。严格门卫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营区。对确需进入营区的应当严格登记手续,检查其证件和携带物品,经接待人允许后方可以进入营区,并督促其在限定的时间内离开营区。
第三条
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私藏违禁物品、侵占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第四条 严禁在营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条 禁止推销人员进入营区买卖或者在营门旁摆摊设 24 点。
第六条 营区秩序。营区内各种生活设施应当配套完好,符合安全要求;保持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肃静,工作时间不得追逐打闹、嬉笑聊天;在规定的午睡(休)和就寝时间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营区的停车标志应当醒目、齐全,车辆应当按照指定地点停放,按照规定的路线、速度行驶,禁止鸣喇叭。
第七条
严格遵守会场、饭堂、浴室、理发室和洗衣房的规则,做到守纪律、有秩序、讲礼貌。
第八条 不得在营区内张贴、设立商业广告。
第九条 加强营区文化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逐步实现在营区内满足民警的文化和日常生活需要。
第十条 统一规划营区的绿化建设,划区包干负责。加强管理,禁止擅自砍伐树木、践踏草坪和其他损坏花草树木、破坏绿化资源的行为。
第十一条 重视营区的环境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协同办事处共同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以及其他公害。整修房屋、场地,应当合理布局,科学利用自然资源。
第十二条 加强防火和消防知识教育,制定防火措施,管好火源、电源。值班中队负责人和指挥室值班员兼任消防任务,并 25 进行必要的消防训练。对各种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防止挪用和损坏。
第十八章 安全工作
第一节 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 安全工作是大队的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工作,是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重要方面。各级领导以及全体民警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 各级领导应当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部署,加强具体指导,使安全工作贯穿于处突、备勤、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全过程。
第三条 必须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查找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制定、改进安全措施。
第四条 增强民警的责任心,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据职责分工,承担安全责任,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 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民警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民警中发生的问题,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 严格执行条令、规定和制度,严格遵守武器、警械和装备的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规定,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和 26 安全教育,促进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 加强警务技能训练和安全常识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使全体人员正确、熟练地使用手中武器和装备,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根据形势、任务特点和季节变化,做好经常性的预防工作,重点预防车辆事故和季节性多发事故,加强枪支弹药管理,严防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
第九条 建立健全群众性的安全组织,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定期检查评比,表扬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 发生事故、案件必须如实及时上报,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做到实事求是,赏罚严明。对避重就轻、弄虚作假、不及时报告以及隐情不报者,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应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注意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安全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第二节 常见事故预防
第一条 预防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事故。
第一项 严格挑选、训练和考核驾驶人员。不合格者不得驾驶车辆;技术不熟练者不得单独执行任务。
第二项 认真执行车辆检查和保养制度。出车前和行驶中应 27 当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不带故障行车;回场后及时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项 车辆外出执勤应当严密组织。单车应当选派技术和作风好的驾驶员,多台车应当派干部带车。车辆出勤,应当根据任务、道路、气候等情况提出安全要求;回场后应当汇报安全行车情况。
第四项 严格车辆派遣手续。车辆出场必须持有派车单等准予出车的证件,严禁私自出车。
第五项 严格执行乘载规定。不得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人员集体乘车应当指定车长和安全员。行车中,乘车人员不得向车外探头、伸手;不得在车上打闹和催促、怂恿驾驶员开快车。
第六项 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集中精力,不得吸烟、吃东西或者聊天说笑。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开车。
第二条 预防武器伤人事故。
第一项 加强武器弹药的管理。严禁私存武器、弹药;严禁私带武器外出;严禁私自将武器借给他人。
第二项 枪支领取和上缴前后,应当认真验枪。平时枪内不得装填子弹。
第三项 严禁摆弄武器和随意动用他人武器;严禁持枪打闹 28 和枪口对人。
第四项 严密组织实弹射击。场地的选择与设臵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项 实弹射击和训练后,认真清查收缴剩余弹药,对瞎火弹、不爆弹按照规定处理。教练弹、练习弹和实弹不得混放;发放教练弹、练习弹时,严格检查,防止混入实弹。
第三条 预防失火事故。
第一项 健全消防组织,配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项 加强易燃、易爆物资和装备、器材的管理,贮存、放臵应当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库房、车场严禁烟火。
第三项 使用明火灯具时,放臵位臵应当避开易燃物体;人员就寝或者离开时应当将灯火熄灭。
第四项 禁用电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
第五项 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当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严禁私接电线。
第四条 预防淹亡事故。
第一项 严密组织游泳训练。选好场地,有专人带队负责,设有救护组、观察员,备有救护器材。训练应当循序渐进,不得蛮干。不得擅自离开集体或者超越规定的水域,不得在水中打闹。
第二项 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海和水库、水塘、水渠等处进行游泳训练。
第三项 水上作业时,尽量挑选身体好、会泅水的民警参与任务,并配备救生器材。
第五条 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第一条 输电线路、用电设备和避雷设施的安装,应当符合安全要求,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第二条 禁止私拉、移动电线和私装用电设备;禁止将电话线、广播线与输电线混架或者捆绑在一起;禁止在输电线上搭、晒东西。
第三条 发现有人触电,应当立即切断电源或者用绝缘物挑开电线。
第四条 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第六条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第一项 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第二项 经常化验饮用水,防止污染和投毒。
第十九章 警徽的使用和警歌的奏唱
第一节 警徽的使用
第一条 中国人民警察警徽是中国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标志。民警必须爱护警徽,维护警徽的尊严。
第二条 警徽通常用于帽徽、领花、臂章、奖状、车辆、重要建筑物、会场主席台等。使用警徽应当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
第三条 禁止将警徽用于商业广告和有碍警徽庄严的装饰或者场合。
第二节 警歌的奏唱
第一条 人民警察之歌是中国人民警察性质、宗旨和精神的体现。警歌可以于下列时机、场合奏唱:
(一)公安机关举办的庆典和重要集会。
(二)公安机关校阅、队列行进和集会。
(三)其他维护以及显示警察威严的时机、场合。
第二条 警歌不得在下列时机、场合奏唱:
(一)婚、丧、悼活动。
(二)一般联谊会等娱乐活动。
(三)商业活动。
(四)其他不宜奏唱警歌的时机、场合。
第三条 奏唱警歌一般不与其他歌曲紧接奏唱。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大队指挥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队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内容篇四
幼儿园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使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全方面提高,特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一、晨检
1、认真做好幼儿园的接待工作,检查幼儿有无发病,带药情况,有无外伤,有无携带危险物品等。
二、教育活动
1、教室要认真备课、刻苦钻研教材,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在活动中了解和发现幼儿的兴趣与要求,正确的启发和引导,做到因材施教,做好随机教育。
3、配课教师要按时配课。
三、喝水
1、教师要根据季节变化供应冷暖适度的开水,夏季凉,冬季要保温。
2、按时组织幼儿集体喝水,除此以外要求幼儿用自己的杯子随渴随喝。
3、不能阻止幼儿饮水,不催促幼儿快喝,对不爱喝水喝不敢要求喝水的幼儿要多加关照,经常提醒他们喝水。
四、课间操
1、按时做操,做操前教师要仔细检查每位幼儿的衣服、鞋帽,做好防寒、防暑及安全检查工作。
2、教师示范动作要准确,要求幼儿动作要到位。
3、严禁大声训斥或粗暴动作对待幼儿。
五、户外活动
1、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在2小时以上,其中有组织的户外活动时间为:中班20分钟,大班30分钟。
2、注意幼儿安全,在活动中幼儿不能离开老师的视线。
3、教师要为幼儿创设活动条件,(如场地、器材等)游戏的内容丰富多彩。
4、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认真观察,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活动区活动:
1、保证幼儿活动区活动时间。
2、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活动空间喝丰富的活动区角,准备充足的活动材料。
3、在游戏活动中,教师要巡回指导,提供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七、离园
1、做好离园前的准备工作(如整理衣物、洗手、洗脸等)教师做到对每名幼儿心中有数。
2、把每位幼儿亲自送到家长手中,如果不是本人家长接孩子,教师必须索取委托证,否则不能让其带走幼儿。
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内容篇五
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我园收的幼儿的生理特点,特定出我园幼儿的生活制度。
(一)、将儿童一日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活动、游戏和学习等每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和间隔给予合理的安排。
(二)、保证幼儿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正常情况下,儿童每天保证不少于2小时户外活动。其中有组织的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三)、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不提前和延迟开饭时间。
(四)、午睡保证不少于2个小时。
(五)、集体教育活动每日小班15—20分钟,大班30分钟左右。
(六)幼儿可根据需要随时喝水。
(七)、教师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胡契山小学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幼儿园所应建立和健全健康检查的制度。健康检查的对象应包括新人园的幼儿、在园的幼儿以及教师。
一、幼儿的健康检查
对幼儿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可以了解到每个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好地促进幼儿健康的成长,同时,对疾病也可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和早治疗。(一)人园前的健康检查
即将进入幼儿园所生活的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以鉴定该幼儿健康情况,预防将某些传染病带入到幼儿园中;而且,入园前的健康检查还能为幼儿园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每名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以及健康状况提供重要的资料。幼儿入园前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了解幼儿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疾病史等。(2)检查幼儿当前的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胸围、头围、心肺功能、视力、听力、皮肤、牙齿的发育、脊柱的发育、血红蛋白、肝功能等。
(3)了解幼儿预防接种完成的情况等。
幼儿入园前的健康检查,通常是在当地卫生院所进行,幼儿入园前的健康检查,只在一个月内有效。入园晨检 晨检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这一环节,不仅可以及早发现疾病,而且,对于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可以及时加以处理。同时,也能了解到幼儿在家庭中的生活情况,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做好当日的工作以及密切家园的联系。
幼儿晨检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是指摸摸幼儿的前额部位,粗知幼儿的体温是否正常,摸摸幼儿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二看”是指认真查看幼儿的咽喉部位是否发红,观察幼儿的皮肤、脸色以及精神状况等有无异常;“三问”是指询问一下家长,幼儿在家里饮食、睡眠、排便等生活情况;“四查”是指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到园内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晨检中如果发现幼儿有身体不适或疾病迹象,应劝说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检查,或暂时将该幼儿隔离,请卫生室医生进一步检查,然后再确定是否入班。
二、教师的健康检查
为了保证幼儿的健康,幼儿园的教师在进入幼儿园工作以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到幼儿园中从事工作。每年还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除了一般性健康检查以外,还包括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阴道霉菌和滴虫以及淋病、梅毒等项目的检查。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有些疾病待痊愈后,持有关的健康诊断证明方可恢复工作。胡契山小学幼儿园家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工作指针,严格遵循、贯彻《纲要》所提出的:“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进一步树立“服务第一、质量至上”的观念,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努力提高办园声誉,办好家长满意的幼儿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努力营造家园合力的教育环境,提高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家园关系的亲密度和融洽度。
2、结合本园家长的实际,找准切入点,提高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参与度,丰富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办好家长学校。
3、增强对家庭、社会的服务功能,明确服务意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更新观念,转换角色,营造家园合力的教育环境
新的课程互换新的教育,我们教师必须用《纲要》的新理念引领我们反思过去的工作,尽快完成角色转换。第一,真正把家长工作作为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坚决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学期末将家长工作列入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使家长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第二,要把家长和教师作为共同促进幼儿发展的主体来看待。在共同教育幼儿的问题上,双方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真诚沟通,同心同德完成育儿的使命。第三,在家园沟通问题上,教师要切实树立为家长服务的思想,把家长作为平等的合作伙伴,真心实意做家长的朋友,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在育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要换位思考,对家长产生的急躁情绪及冲动要冷静思考,学会体谅。只要我们态度诚恳,方法得当,就一定能赢得广大家长的拥护、支持。相信通过老师的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种相互尊重、平等合作的家园共育新天地。
(二)注重家长工作的实效性
家长工作必须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目前,家园合作尚不够深入,较多地停留在表面。表现在家长虽然每天进入幼儿园,进入班级,但来往的多、参与的少;间接参与较多、直接参与不够,尤其是很少深入到幼儿园教育过程的深层次紧密配合课程。为此,幼儿园的家长工作应让家长深入教育过程,并将之与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改善家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本学期,将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园地、家长开放日、家园路路通等途径,切实提高家长工作的实效性。
(三)善于做个别家长工作
由于遗传、环境和教育不同,孩子发展状况各不相同,家长的素质、教养水平也大相径庭,因此教师做家长工作,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也要象教育幼儿一样“因入而异”,根据家长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素质,采用不同措施。同时教师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透过幼儿的情感、态度、言行,察觉到家长在教育上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化家长工作,继续做好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特别是新生首次家访。
(四)开辟家园合作的有效途径
1、办好家长学校
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是系统地开展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家教能力和家教质量、树立正确成才观的有效途径。办好家长学校,首先要做好家长的工作,只有在全面调查了解,掌握家长的“所想、所需”的基础上方能有效地办好家长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遵循尊重家长、区别对待、双向反馈的原则。本学期,我园将根据家庭与孩子的不同类型,根据家长的需要,以年级组为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授课活动。大、中、小班授课内容分别为:幼小衔接工作、幼儿自理能力的培养、卫生保健知识。
2、家长开放日活动
家长开放日活动是我园的老传统。家长通过观摩可以从中具体了解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可亲眼看到自己孩子在各方面的表现,得知孩子的发展水平及与伙伴交往的状况,特别是可看到自己的孩子在与同龄幼儿相比较中显示出的优势与不足,从而有助于家长深入了解孩子,与教师合作有针对性地教育孩子。同时,家长在观摩与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还可以观察到教师教养态度、教养方法、技能。但是,对家长的参与活动,教师要作必要的引导,告诉家长活动看什么,怎么看。比如要着重看孩子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看孩子怎样与同伴相处,看孩子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不要总是把自己的孩子与别的孩子作横向的攀比,以免产生消极的后果。本学期将举行全园性开放活动。
3、家长助教
探索家长助教是我们利用家长资源,实现家园互动的又一项举措。我们要求教师就家长的兴趣、特长、工作性质等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家长的特点,邀请某些家长到幼儿园当“老师”,设计组织活动,使家长教育资源犹如新鲜血液源源不断地注入到幼儿园教育工作中。
4、家长园地
本学期,我们将重视各种宣传工作,拓展原有家长园地版面,鼓励教师根据班级、家长以及教学的需要设计新颖的家长园地,形式多样,突出新意,增加互动内容,办出特色和品位。其中“互动内容”主要是根据班级幼儿实际情况提出各种家庭教育热点问题,再有针对性地吸引家长积极参与讨论,并将好的文章张贴在联系栏中,实现家长教育家长的目的。
胡契山小学幼儿园家长工作总结
一转眼一个学年又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们在家长的热心帮助及大力支持下,班级工作得到顺利开展,结合一学年开展的家长工作情况,现将本学年家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办好家长园地,使家长清楚地了解幼儿园的教学工作。
为了使家长了解幼儿园教学工作及需家长配合的事项,共同搞好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利用家长接送时间,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商讨教育方法。
我们充分利用家长接送时间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双方共同商讨教育方法,让家长与老师互相了解孩子在园在家的表现。为了提高幼儿的独立生活能力,培养孩子的责任心,我们在园开设相应的课程,开设相应的活动。如放手让幼儿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情,有些对孩子来说虽然困难,但我们还是坚持让孩子自己动手,教师只在旁观察帮助。家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在家也鼓励孩子做些自己能做的小事儿,同时也坚持了“放手” 的原则,尽力使自己 “做个旁观者”,让孩子自己动手。在培养责任心这一方面,家长也尽力配合幼儿园,什么事都引导孩子自己去完成,为了让孩子更健康的发展成长,我们还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与家长协商,共同解决问题,并请个别家长将自己的教育经验介绍给大家,互相取经,共同教育好孩子,让孩子更健康的成长。
三、根据园、及个别幼儿的情况及时家访,了解原因。
每个班总有几个调皮的孩子或很难接近的家长,我班也不例外,碰到了这样的孩子,我们作为教师总是耐心的引导,教育不怕麻烦,及时地进行家访,向家长了解这些孩子在家地情况及家庭环境地影响,以便针对性地教育,使每一位孩子都能快乐地成长,有机会给孩子介绍在园的种种情况并请家长配合教育,同时让孩子感觉到家人和老师对她的爱,从中得到补偿。
这一年来,家长给予我们的帮助配合有无数,正因为有了这些家长热情的支持与帮助、配合,才使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不少的进步。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为全方位教育学生,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功能,特成立家长学校。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机构 家长学校校长:李改芹 组织委员:吕广从
授课教师:家教成功的典型家长
二、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
1、每学年3-4次
2、授课采取座谈方式进行。
3、授课内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年龄段而不同,具体由园长及幼师协商而定,并组织实施。
4、每次授课以全园为单位。
三、纪律制度:
1、准时到校上课,不迟到、早退。
2、有事请假,不无故缺席。
3、专心听讲,不开小差。
家长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一到二次家长会,时间约选在开学初第一个月或学期末。
二、家长会由学校统一组织召开。
三、家长会前幼儿园园长及老师要备好课,把家长会上的发言提纲准备好,对各生的情况要向家长全面介绍。
四、教师要参加家长会。
五、黑板要布置好欢迎词。
胡契山小学及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入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入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
4、充分利用板报、手抄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5、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6、学校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7、学校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入卫生清洁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8、早发现。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午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由班主任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
9、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入接触的入员进行相应隔离。
10、早报告。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
11、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入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入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五、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2、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13、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14、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