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坚守纪律底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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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对自身经历和感悟的总结和归纳,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写心得体会时,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目的和主题,并做好提纲和内容的规划。阅读一些别人的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从他人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避免踩坑。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指明了方向。
《条例》于1997年试行,经过修订后于20xx年颁布实施,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突出问题是:纪法不分,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对政治纪律规定不突出、不具体,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而严肃的责任追究;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覆盖全体党员。修订《条例》要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尊崇党章,细化纪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原《条例》最突出问题就是纪法不分,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近日,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当好标杆,做好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明底线、守底线是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的必修课。如何做好合格党员干部,当好表率,关键要牢守习提出的四条底线,牢记心间,心行俱守,服务百姓。
要坚持法律底线,做学法守法的表率。习要求党员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员干部首先要学法,除了看懂熟知法律的条文,最关键的是要领会法律的精髓,服务于工作。要带头守法信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时刻秉承依法律己的理念,做到法不允许不可为。要当好标杆,自己守法信法是前提,关键要带领身边人树立爱法信法的理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坚持纪律底线,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纪律是纲,规矩是线,党员干部切勿乱了纲常,触了底线。要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做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表率。公生廉廉生威,作为党员干部心中要时刻有廉洁意识,时刻秉承为民服务的理念,时刻摒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行事陋习。要严以律己,规范自己的言行;要严以修身,提升自我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严以用权,坚持用权为民,心存敬畏。
要坚持政策底线,做向党看齐的表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理论、意志、主张在治党治国、执政理政上的具体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旦确立,服从和执行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政策底线,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时刻做到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杜绝本位主义,时刻从严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遵守为民服务的理念,脚踏实地做好中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要坚持道德底线,做品德高尚的表率。道德高尚是为人之本,作为党员更应当坚守道德底线,做品德高尚的表率。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方能平天下,唯有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才能持好家,为好官,心系百姓,治国安民。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时刻用道德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党员干部还应当有官德,要时刻秉承“为民服务”的理念,为民做实事、做好事,才能真正赢得百姓的支持和拥戴。
近日,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划出来”。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住“四条底线”增强“四种意识”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法治意识。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在法律之下行使权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制观念。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法治意识。
坚守纪律底线,增强守纪意识。党规党纪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纪党规严于国法,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守住纪律底线,就要尊崇和维护党章,遵守政治规定,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采取领导带头学、个人主动学、会议集中学、短信提醒学、媒体转载学、讨论交流学、测试检验学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增强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党规意识、党纪意识、规矩意识,遵守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带头坚守纪律底线,增强守纪意识。
坚守政策底线,增强大局意识。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上懂政策形势,下解县情民意,不仅要吃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需要把中央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转化到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工作中,矢志不移地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每一项工作,带头坚守政策底线,增强大局意识。
坚守道德底线,增强自律意识。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来说,不仅有明确的法律、纪律、政策底线,而且还要有人民群众心中的道德底线也必须坚守,不可逾越。昌宁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最基本最朴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既在8小时内严守纪律,也在8小时之外严格自律,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自警、自省、自律,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不踩“黄线”,不越“红线”,带头坚守道德底线,增强自律意识。
今年以来,县政府办公室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服务全县工作紧密结合,聚焦纪律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严守纪律底线,带动整体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自觉主动地把各项工作放到政府工作大局中来定位,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性、关键性问题,着力在推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献良策、出实招。二是改进工作作风。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对照先进典型,找准差距,自我加压、比学赶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精品意识。积极树立“工匠精神”,发挥“钉子”精神,坚持在本职岗位上精益求精,努力把平凡的工作做到极致。三是增强履职能力。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深入查找自身能力水平方法方面的不足,使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起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切实提高服务决策、服务落实、服务发展的能力。四是严守纪律底线。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注重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养成纪律自觉,树立崇高道德追求,积极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建设,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以来特别强调要“加强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可以说,本届中央从严治党的一个关键词就是“纪律”。对严明纪律的强调是一以贯之的。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他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三次全会上,他又重点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又着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当前,不少党员干部感到约束越来越多,规矩越来越严。更为重要的是,纪律已经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纪律已经成了刚性约束。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党的纪律刚性约束新常态。
1、加强纪律建设是树立党的新权威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一直以严明的纪律区别于其他政党,并在全世界特别是中国人民心目中树立了崇高形象。但建国以来,特别是新的形势下,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在国际国内产生了很坏影响,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改进作风入手,颁布实施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身体力行、以上带下,为全党作出了表率。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和警觉,坚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中央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不断加强巡视工作、形成有力震慑,加大监督执纪和惩戒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正是通过一系列严明纪律、正风肃纪的有力举措,为我们党在全世界面前赢得了广泛赞誉,在全国人民心中树立了新的权威。
2、加强纪律建设是树立水利行业新形象的根本保证。水利是最大最实惠的民生,水利工程具有保障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护生态与环境等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特别是近年来,从中央到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水利建设,更是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16字治水新方针,于去年11月24日到水利部机关视察指导工作时强调水利建设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因此,我们从事水利工作,要克服单纯业务角度观念,必须从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政治高度进行思考,从贯彻落实新的治水方针以及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等政治自觉进行思考,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真正把握大势。此外,我市的水利投入水平始终保持高位运行,也使我们不断面临着廉政风险的考验。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监督力度,完善制度建设。要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突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加大纪律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工程、资金、生产、干部“四个安全”目标。
3、加强纪律建设是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新防线的根本保证。少数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教训表明,正是因为他们放松了要求,没有守住纪律底线,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刚才警示教育片中的六个违纪违法人员,正是随着职位升高、权力增大,理想信念不再坚定,思想防线不再牢固,纪律底线终被突破。需要我们清醒认识的是,这方面我们水利行业也有深刻的教训。因此,我们每位同志必须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切实守牢纪律底线。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重器。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一、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我们党依规管党治党重要经验的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纪律当成自己的生命线,以纪律立党、纪律兴党、纪律强党。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铁腕正风、肃纪、反腐,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新修订的《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条例》的修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体党员为规范对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宽、软、松”问题,构建“严、硬、紧”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彰显了党中央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改进制度设计的坚强决心和改革创新精神,体现了我们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
《条例》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新要求。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将20xx年通过的纪律处分条例所罗列的诸多纪律,浓缩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突出纪律的重要性,使纪律和规矩更加清晰地呈现出来。
二、新《条例》的深刻内涵和鲜明特色。
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按照纪法分开的修订原则,新《条例》删除原《条例》178条中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这表明党员既要守法更要遵纪,不仅严格区分纪律与法律,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也能有效防止纪委和司法部门工作交叉重复等问题的出现。
突出政党和党纪特色。党章是修订《条例》的基本遵循。新《条例》总则和各章各条都具体体现了党章的各项要求,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构建了党的纪律体系,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本质和纯洁性要求。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通过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动起来;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特别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这是党的纪律建设日渐成熟、更加自信的真实表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关键所在。
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以问题为导向,新《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从而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
体现正风反腐最新成果。新《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实践成果有效固化,转化为纪律条文并上升到党内法规保障层面,使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有规可依”。同时,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践行。
三、贯彻新《条例》的关键环节。
严格责任落实。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各级党委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常态长效工作,真正把纪律严起来、切实执行到位。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担负好协助党委加强纪律建设的职责,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遵守纪律,敢于负责、勇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突出执纪刚性。立规易,执行难。要把《条例》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绝不能让其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坚持铁的标准,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留“暗门”、开“天窗”,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做到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绝不搞下不为例、有情可原、法不责众,真正让《条例》贯彻落实有力度、有权威、有实效。
二是把政治纪律突出出来,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把《条例》融入干部管理之中,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告诫、批评教育,使其悬崖勒马,让党纪的约束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加强学习教育。各级党委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采用学习研讨、解读评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条例》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知进者常新,知止者常安。”坚守底线、提升境界,基础在学,关键在做。
一要加强思想武装。筑牢底线、提升境界,就必须在理论上明白、思想上干净、政治上坚定。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强学习,筑牢我们的思想根基。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原原本本学、反复持久学,做到每学习一次,思考深入一次,认识深化一次,不断净化思想和灵魂。
二要坚定理想信念。信仰就是灵魂,使命高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纪律决定一切。要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坚守崇高的理想境界,在理想信念上做愚公不做叶公,决不能对我们所信仰的主义、所追求的事业心口不一。要守住底线,有精神支柱,有精神追求,追求做了多少有意义的事,对社会、对人民做了多大贡献。
三要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党和人民要求,敢于碰硬,敢作敢为,做到“戴着乌纱想事,揣着乌纱干活”。
四要躬身模范践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审计别人自己腰杆首先要硬起来,否则就没有资格审计别人,没有资格要求别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各个方面都要成为标杆、成为旗帜,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五要依法履职尽责。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依法履职尽责,无私无畏,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同一切腐败行为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并善于揭示不完善的制度和推进改革不到位的问题,为深化改革做出应有贡献。
6月28日下午,按照经管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安排,学院党委在云塘文科楼d506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讨论。此次专题学习讨论的主题是“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论述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讨论,重点思考能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能否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庄创奇主持。
首先,庄创奇解读了《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详细讲解了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他指出,理想信念是每名党员必备的基本要求,学习党规是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途径,必须加以重视和落实。他结合案例,讲述了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会上,刘建江副院长、谢朝华副院长作了中心发言。
刘建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思考和反思,他说:“讲道德、有品行”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为学校、学院广大师生做好最好的服务为宗旨,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脚踏实地,还要仰望天空。既注重细节,更要谋求发展大局,努力发挥管理工作者的导向作用、引领作用。
谢朝华从七个方面对纪律进行了自我深刻剖析,他谈到:要强化身份意识,牢记党员身份,不忘初衷,积极发挥党员先锋作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学院党委团结,严守纪律,不取不义之财,不散播小道消息。讲诚信,不越权,按程序办事。加强岗位管理,注重改革创新。
陈银娥院长在发言中指出:讲规矩、有纪律要求每一位党员要始终同组织保持一致,服从组织安排,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意愿为主,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同时要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加强沟通和交流。同时,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份内工作,不等不拖;各分管领导也要不遗余力地配合其他领导做好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在讲规矩、有纪律的同时,还要创新性地开展工作,抓住“十三五”开局之年及学科评估所带来的契机,迎接挑战,创新举措,不断将学院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党委副书记艾楚君在发言中说:讲规矩、有纪律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尤其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者,要用自己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影响学生,因此更应该在实际行动和实际工作中做到讲规矩,有纪律。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针对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诉求,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制度体系。
贺云龙副院长表示: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社会服务与校友工作时,一定要牢记自己不仅是党员领导干部,而且还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因此,应时刻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和位置,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工作上尽职尽责,到位而不越位、错位。特别是在守纪律上,对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时必须严格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将“讲规矩”当作一种责任,决不能逾越章法,蔑视制度。
彭新宇副院长认为,讲规矩、有纪律,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共同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定在工作中守纪律、讲规矩,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安排、讲规矩、守制度、行禁止。
庄创奇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讲规矩、守纪律是对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坚守工作纪律和规矩,是提升工作效率的保证,是坚定政治信念,提升个人修养的好机会。通过这次专题讨论,聚焦了学习主题,联系了工作实际,强化了中心组成员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他要求全体中心组成员对自己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强化“看齐意识”和责任担当。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努力方向,竭尽全力为学院师生服务。要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抓住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树立责任意识,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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