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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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7 00:00:00    小编:半夏先生在澳洲

最新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优秀11篇)

小编:半夏先生在澳洲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在不断前进的过程中总结经验,不断调整和改善自己。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意义。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可以拓宽思路,提升写作水平。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一

1、学校总务处重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修、延长财产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及时组织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教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教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教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加强学生爱护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胜过言教,教师首先要作学生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饮水机。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约用水用电,提倡“节约为荣,浪费为耻。”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附一:财产赔偿制度。

1、教师在失职情况下,损坏遗失物品。根据新旧质量酌情赔偿。

2、学生在违纪情况下,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公物被窃应弄清责任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

附二:财产领、借制度。

1、学校公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需暂借用学校财物,须办借领手续。

3、领用消耗办公品,必须向保管员办理登记手续。

4、借用教学用具、仪器、挂图、参考资料向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为提高利用率,用后必须及时归还。管理员对还物品要检查验收,如有损坏必须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5、因参加各项活动需要服装、物品等,必须三天前与保管员联系(除特殊情况外)以便准备所需物品。

6、学校各类校产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备有书面借据报总务处批准,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二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3、水、电、暖设施;

4、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等教学设备。

二、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等成员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坎、梯、栏是否有隐患;

7、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载,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落实整改。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立即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三

1、校园网设备,是指由连接校园网的光电转换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学校网站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终端所构成,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等。

3、新购置网络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并尽快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向卖方提出处理意见。

4、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报告和记录。

5、网络中心各设备因正常磨损、报废应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未经上级审批,不可报废处理。

6、校园网各类设备均必须根据学校设备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接入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如有更动必须办理手续,经学校网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更改网的物理状况。

8、网管中心是管理全校所有网络设备的重要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网管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9、校园网严格值班制度,作好运行维护记录。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四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报废仪器设备工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利用设备资源,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参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学校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更换或废弃不用的零件、材料及已经报废的设备等经过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废旧物资主要来源为设备大修技改、更新或严重损坏,备品备件的更换,现场检修废弃的边角余料等。

第三条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为仪器设备报废和废旧物资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仪器设备报废的统一管理和废旧物资的处置。

第四条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两种处理方式。废旧物资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各单位的仪器设备报废及废旧物资处置。

第六条在用仪器设备凡符合下列任一条款,可申请报废。

(一)从使用年限上划分。

以下各类仪器设备超过规定年限且故障多发,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的,可申请报废。

1.计算机及各类电子仪器设备,使用年限7年以上。

2.普通仪器仪表及各类电器设备,使用年限7年以上。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

4.机械类设备,使用年限20年以上。

其他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可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二)从使用效能上划分。

1.经技术鉴定,虽完好但各项指标无法满足教学、科研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属淘汰的仪器设备。

2.经技术鉴定,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仪器设备原值50%上的仪器设备。

3.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又无改造价值的仪器设备。

4.按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必须报废的仪器设备。

5.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

(三)贵重仪器设备(单台套价值10万元以上)的报废应符合下列条件:

1.超过仪器设备折旧年限,主要部件和主要零件损坏严重,无修理价值的设备或经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实验精度和工艺要求。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仪器设备,部分仪器设备因不符合国家标准需强制淘汰的。

4.因长期频繁使用,性能差、精度低、实验数据不准确、结果不可靠,达不到教学、科研最低要求的。

5.设备物资已损坏,虽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

(四)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需报废的.仪器设备应根据使用效能情况附上相关证明,提交学校审批。

第七条对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各使用单位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资产鉴定,填写资产鉴定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一)符合贵重仪器设备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首先到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贵重仪器设备报废论证报告》表格,使用单位组织三人以上技术鉴定小组,对报废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签署具体处理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签署处理意见后,报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审批。

(二)对40万元(含)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报废,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还需组织相关的仪器专家进行论证并签署专家小组的处理意见。

(三)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签署意见后,送校领导审批。

第九条对拟报废的车辆,使用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经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再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条对拟报废的气体钢瓶,使用单位需向资产与后勤管理部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后,再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一条对拟报废的特殊设备(如污染严重或带有放射性),必须向国家指定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第十三条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仓储管理及利用。

第十四条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邀请)招标和竞拍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处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使用单位负责进行初步鉴定,并按品种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二)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技术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财务部派员监督。

(三)单批价值在5万元以内的,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在财务部监督下,以拍卖或协议竞价等方式进行处置。拍卖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

(四)单批价值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以公开(邀请)招标方式报告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五)单批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废旧物资处置,报请校领导批准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估价并协同财务部通过公开(邀请)招标方式处置。

(六)废旧物资处置竞价须提交批复,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安排专人与买受人办理处置协议或合同签订手续。

(七)废旧物资出售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向买受人发出交款通知书,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货款后,由财务部门出具收款凭证(回执单);经资产与后勤管理部核对无误后,与买受人进行货物交接。

(八)废旧物资售出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办理专用出门条手续后方可运出,其他部门办理的出门条一律无效。

第十七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如需对废旧物资进行再利用,应由需用部门根据需用量,报校领导批准后,优先供应,剩余部分再进行对外公开处置。

第十八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恪尽职守,如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行为,按本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六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七

(一)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全校安装报警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舍一律不使用。

(二)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及市政府。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三)学校依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所有人必须按安全指引进行正确使用,学校电工加强电源、电器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四)各处室的设施设备均由专人负责,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措施健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学校加强对贵重物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领用审批制。

(六)学校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校园内散播。

(七)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工地,施工地点必须有“严禁入内”的警示标志。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八

3、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校园道路建筑设施;

3、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4、临时建筑设施;

5、水、电设施;

6、实验、微机教学设备。

二、成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等为成员。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水、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梯、栏是否有隐患;

7、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和校长室或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九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区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十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2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自动空气开关,并且保护定值合理、可靠,移动的电气设备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楼宇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娱乐场所、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二篇十一

为杜绝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管理,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资产与设备处负责学校设备拆除和报废审核工作。

2、各实验室设备使用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1、拆除和报废大型设备设施须经分管校长审批。

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3、在拆除设施前,作业负责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报资产与设备处审核后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

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1、有毒物品、化学品、动物尸骸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报学校资产与设备处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2、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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