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调研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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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市场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不断深化,如何盘活土地,抓好土地储备交易工作成为经营城市的一大课题。为此,我们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改造旧城、开发新城工作中,为实现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在完善土地储备交易制度方面结合县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 建章立制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产生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土地二级市场的内在需求,也是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由于我县城镇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建设资金短缺,过去长期实行无偿、无期限的土地使用制度,大部分存量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进行转让,非法入市现象严重,应征土地出让金随意减免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政府难以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也为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提供了瘟床。针对这一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xx]15号)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xx年8月,我县成立了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隶属**县国土资源局,定编5人,主要从事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工作。
确定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接受县政府委托实施国有土地资本运营工作的法定机构,代表县政府对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统一征收、储备、经营和管理,做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程序》和《**县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土地储备交易提供了保障。
(二)清理整治土地市场,优化土地储备交易环境
xx年2月2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下发相关通知,针对一些地方土地管理松驰,制度不健全,土地市场混乱问题,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为优化土地储备交易环境,我县以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契机,抓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促进土地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明确划拨供地范围,切实抓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自xx年以来,我县就完善土地储备交易机制,加大土地市场配置力度,连续推出了一系列举措。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的土地管理“五统一”的原则;根据土地市场的变化,及时修改我县的城镇规划区基准地价,并就土地储备范围、土地储备工作程序、储备土地的处置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明细化、规范化;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土地市场秩序管理、严禁非法买卖土地转让土地的通告》,坚决冻结县城区内建设用地的供应和审批,查处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和规范土地市场提供了法律法规支持。
(三)多形式并举,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为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县在宣传力度上花了很大的力气,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土地国情、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采用书写张贴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举办专栏板报、演讲比赛、印发资料、召开座谈会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每年开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宣传活动,使全县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我县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及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白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以此增强土地忧患意识,全面提高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自觉性。这样,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也为我县推进土地储备工交易工作和规范土地市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认真履行职责,实施土地交易“阳光工程”
三、解决**土地市场建设问题的对策措施
规范土地市场就是政府用市场的眼光看待国有土地,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资产,实现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行为,它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上述我县土地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一定能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从发展和规范土地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大力宣传规范土地市场、实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公开供应制度。建立土地市场集中统一供应制度,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促进土地“招拍挂”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要同相关协作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土地招拍挂工作中的问题,完成供地前期规划、供地后期管理的基础工作和验收工作;建立统一协作关系,共同促进和培育规范的土地市场。
四是要求县财政部门提供一定的土地收储周转金,银行提供相应的贷款,以保障土地收储运营工作的正常运行。通过协调资金(政府出资或银行借款等方式),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确保土地储备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及出让管理规范化、合法化。
五是要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与土地有关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实施。
2004年5月,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力度和时机,逐步学会运用土地政策为宏观经济“加油门”、“点刹车”,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的调研报告。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平台的土地市场建设的培育与规范,无疑象一只“无形之手”,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深刻认识我县在土地市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不足,有效运用好土地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建立起市场配置资源的长效机制,实现政府对土地资产的有效调配和集中统一管理,才能发挥出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
一、我县土地市场建设回眸
我县地处豫西山区,工业基础薄弱,城镇化水平不高。近年来,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按照“巩固完善老城区,强力开发北城区”的基本思路,投入大量资金,对老城区道路、通水、排水、绿地、路灯和各类市场基础性设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逐步建立了以红旗大道、李贺大道、锦屏大道、滨河路、红旗广场、北城区中心广场、滨河游园为亮点的“四路两场一园”的城市新格局。2002年,县政府又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小城镇建设,极大改变了乡镇面貌,促进了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投入,增强了城市的服务功能,城镇地价水平明显增高。这部分升值的地价本应由政府收取,最终回归社会用于城市建设再投入、再升值,但由于土地市场建设不规范,城市大量的土地掌握在用地者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正是看到了土地的潜在价值,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钻空子,最终成为政府投资土地上的最大受益者,作为投资者的政府却没有得到应得的回报,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的白白流失。
为了强化政府管地权威,使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5号)文件下发后,宜阳县人民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实行建设用地五统一的通知》(宜政文61号),明确了征地是政府的专有权利,禁止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协商用地,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按项目供地、统一管理。县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规划,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按照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土地现状的原则,编制建设用地区域的详细规划,确定开发强度、地块用途,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建设单位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统一征用,根据建设用地的位置、用途、数量制定征地方案,每年分批次上报,经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对被征地单位予以补偿,向用地单位供给土地。政府统一征地,实行一个渠道进水,从源头上扭转了土地需求决定供给的被动局面。此举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总量,既保护了耕地,又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不损害农民的利益。而且良好的用地环境吸引了众多商家来宜投资建厂,兴办企业。先后有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洛阳恒基铝业公司、洛阳热电厂、黄河同力水泥集团等企业落户我县,县国土局服务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一般建设用地项目达15个,提供土地3000余亩,达到了政府管理土地“一个龙头出水”的目的,为我县经营城市土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我县开展了土地隐形市场的清理整顿,县国土局在纪检委、纠风办、公、检、法、司、城建、房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全县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用地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了收缴土地出让金和罚款的处理。共查处土地隐形交易80余宗,补缴土地出让金160余万元,把土地使用权交易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与此同时,县国土局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大力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努力建设土地有形市场,但因种种原因,效果并不明显。
二、我县土地市场的特点
(一)政府对土地一级土地市场实现了高度垄断
我县在对建设用地实行“五统一”管理之后,政府调控土地一级市场的能力增加了,“一个龙头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格局基本形成。“要用地找政府”的政策,有效遏制了用地单位与村、组私下交易、协商用地的行为。特别是北城区建设的用地秩序得到规范,区域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及《北城区详细控制性规划》来调配,杜绝了违法用地,减少了因用地问题而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
随着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的逐年增高,由此带动了百业兴旺,也增加了土地的需求量。在土地市场的建设上,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力量薄弱,应该由政府掌握和调控的城镇建设用地供应量、闲置、存量土地的数量,没有实质性的掌握和控制在政府手中。二是对旧城区存量土地的盘活,以及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三是土地收购储备机制不健全,没有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专门的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对县域闲置、低效应纳入储备库的用地,仅限于“预储备”。政府手中的土地和资金不充足,无法对土地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土地资源的价值就不能够充足的显现。
(三)招拍挂出让效果不明显
近年来,我县虽然尝试了对经营性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由于土地有形市场未建立,各项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的效果并不明显。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5宗,面积34.23亩,挂牌成交价132.88万元,政府基本无收益。相对于其他市县(区)来说,明显处于落后状态。应该在一级市场出让的土地及收益,没有集聚到政府手中,也因此造成了土地市场的不稳定,开发商对地价的水平、土地成本、土地供应量、规范获取土地的途径的认知度较低,一方面给不法开发商造成了可乘之机,土地隐形交易的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降低了政府应有的威信,还影响到投资商的信心。
三、规范土地市场
2025年土地市场调研报告提纲(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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