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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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法治政府责任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根据乡党政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和爱彝族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卢健刚同志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推进,并明确了乡村社、各站办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各村根据村两委换届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村工作小组。二是及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乡党委政府年初及时了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政府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和爱彝族乡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分管责任人职责清单责任书》,并根据全县2019年工作安排制定了《和爱彝族乡法治政府2019年工作要点》,并与村社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确保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工作保障。乡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政府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完善了乡长办公会、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意见,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2019年以来先后下发了《和爱彝族乡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暂行办法》、《和爱彝族乡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爱彝族乡办公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效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县司法局指派各村法律顾问制度。与四川省三才律师事务所签订了2019年法律顾问合同,保证了全乡行政事务的合法规范。四是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民生工程及政府工作动态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公布。五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乡人大报告了乡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工作完成情况。完成了乡第十五届人代会三次会议31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复率100%、满意率95%。
(三)强化宣传教育,法治政府意识深入人心。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乡长办公会、职工例会和党委会议等会前学法,由分管副乡长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建立了学习台账和学习档案。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在全乡机关、学校、村社和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结合“法律七进”等活动载体,努力提高法制宣传、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同时通过举办律师讲堂、以案说法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广大村民参与性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宣传月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三是充分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活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大对环保、电力、国土、信访条例、反邪教、禁种铲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通过现场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社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及盐边县重大行政决策五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和会议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
(四)强化社会治理,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全乡各村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社区)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公开一事一议项目、低保评定、资产等事项,村社事务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群众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依托“四好村”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对党员违纪、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治,确保全乡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发生,同时加大对黄赌毒和邪教等违法行为排查和不良风气的劝导纠正,努力推动全乡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三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坚持疏导情绪、察访实情、议事论理、调解兑现“疏、察、议、调”四字工作法,通过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8起,成功率达98%,无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四是加强“诉非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站办所、公安和司法等各方力量,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有效促进了全乡信访维稳、环保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国土等工作不断规范化、法治化,全乡群众初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村社党员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法治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三是全乡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亟待提升,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整体较低。
一是突出村民自治,提升法治政府效果。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村民自我民主管理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村管理和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司法、公安、安监等各方力量,积极开展“尊法评理”“法律七进”“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狠抓专项活动,促进法治风气养成。紧紧围绕“四好村”创建、安全社区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等专项活动,积极构建践行社会住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社会美德等良好风尚,促进群众不断增强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加大法治政府工作考评力度,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乡、村、社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有序推进。
3.对个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的情况纳入年度评价中。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推动更好更快发展
长沙市人民政府
1 县(市)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都参加了集中学习。通过加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领导干部法律思维与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二是法制机构核心地位进一步凸显。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作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制办由部门管理机构升格为政府工作部门,增加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3个。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服务能力和水平均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政府行政决策和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行政机关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不断扩展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建立个人学法档案,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提高了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法制整体工作水平,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尽职服务。
2 布《长沙市政府法制建设报告》,建立政府法制建设“白皮书”制度。二是提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质量。大力推进政府科学立法,对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目前缺失的制度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尽快完善长沙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2013年列入长沙市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立法项目共有13件、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共有11件。《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长沙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长沙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组织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继续深入开展立法听证工作,大力推进立法公众参与。2013年9月12日召开了《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听证会,邀请来自全市的市(居)民代表、电梯企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媒体代表、街道代表等10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陈述人,围绕电梯使用管理者的确定、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要求、电梯安全监控要求等主要问题分别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辩论,3名旁听人代表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立法听证陈述人的遴选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并且创新采取由新闻媒体全程参与陈述人遴选工作的方式,使外界不再质疑陈述人的遴选程序。参会的陈述人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也有严谨的科学态度,立法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进行政府或政府办文件审查149件次;
向法定监督机关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61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
同时接受区、县(市)
3 人民政府报备122件,全部予以备案,并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布已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创新性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信息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凡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阻碍长沙发展的各类文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修改。
4 思考,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充分发挥协调和调解在化解行政纠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共协调、调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0余起,大大提高了复议工作的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建立行政司法互动机制,召开行政司法互动会议22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 执法行为的通知》,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修订完善裁量权基准,确保裁量权基准的依法适用,并将裁量权基准的规范适用作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一项重要指标。三是首开依法行政讲评先河。召开依法行政讲评会,对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20个规范性文件和10个行政执法案例采用ppt讲解方式进行深入、直观的剖析和点评,首开全省依法行政讲评先河,成为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次全新实践。
7 络。建成了规范的呼叫中心,共设45个坐席,24小时接听市民来电,已于12月26日正式运行。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改革也要在法治的大背景下来推进。新形势下,政府及其部门履职,必须树立“抓法治建设就是抓发展环境”的理念,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守法、行政依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公务员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履职行为,身体力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8 果的公开性与公正性,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有效避免发生“有人决策、无人负责”现象。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多渠道收集、掌握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三是增强法制系统活力。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法制人才培养高地的作用,畅通法制人才的输出、交流渠道。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指导,切实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考核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整合纪委、审计、人事和政府法制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
为此,长沙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六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执笔人:唐曙光,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启贤,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策咨询》编辑部主任)
01统一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体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相结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刻意识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0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我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市、旗两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小召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构建了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职能部门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将工作任务、措施、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部门,使各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我镇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和工作开展实际,加大普法教育力度,通过参加上级组织培训、政府定期组织培训、邀请党委书记讲法治公开课、法律顾问开展法制讲座和工作之余运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软件学习等方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各自职能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政府全体人员参加国家法宣在线普法学习和考试,督促学习进度,要求学习有落实,考试能达标。
通过不断教育学习,全面提高我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更加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0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
在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的同时,我镇也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普法“六进”工作,充分运用司法所干部、法庭法官、派出所干警及镇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职能,到村社、校园、家庭开展法制讲座,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要求,通过举办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镇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层。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各项任务已经得到了全面落实,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开展工作中,存在少数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基层工作的能力有限;二是在对外宣传方面,仍是存在个别群众不懂法、不信法,甚至无视法律的存在,给法治政府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在接下来工作中,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继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工作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让法治政府建设真正为民服务,让我镇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示范创建。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柞水建设的重要载体,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召开后,对标省市要求,立即召开县、镇办两级推进会,对我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从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文明执法、放管服改革、依法监督、示范创建六个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柞水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并结合省市要求,印发了《柞水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将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镇办、各部门,做到了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二是健全创建机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建立了县、镇办、部门三方联创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抓总负责,各镇办、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创建格局,积极开展县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县级示范镇办3个、示范部门6个,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督查指导。为了保障示范创建工作按期完成,取得实效,县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县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事项,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今年4月和8月,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对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11月,成立了由县政府法制办、编办、人社等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三个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记录、文件、案卷资料、实地查看工作情况等方式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保障了创建工作效果。
二、强化改革创新,全面促进政府履职。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抓手,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简易注销、注册登记信息共享等改革措施,积极推行微信办照、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及时剔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证明,大力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同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为22个单位增设了行政审批股,实行了行政审批专人专岗,一个窗口对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结率达99.3%,群众满意率达到98.38%。二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对小岭镇、凤凰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同时,扎实开展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排查违规建筑问题32个,经市上验收,全部销号。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列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设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招标采购等政务公开专栏,将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暗箱操作和履职不到位现象,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6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服务事项均实现了网上预约服务,查看办事指南、查询办事进度,网上办理事项占全部审批事项51.2%。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先后就县城棚户区改造工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城镇规划编制等工作召开专家评审会、群众意见征求会7次,吸纳公众合理建议50余条。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不经政府法制办审核,县政府领导不签发”的原则,县政府法制办今年共审核各类涉法文件100余件,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坚持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县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3次,提合理化建议45条。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与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和陕西诺灵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落实了顾问报酬,成立了以律师和法律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同时,修改完善了《柞水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将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情况,作为继续聘用和报酬支付的依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研究12次,提出专业意见30余条。各镇办,各部门均按要求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新增45名执法人员,经过培训和考试后,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对各镇办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二是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坚持“六个一”工作推进法,严格按照《商洛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县9个镇办、29个行政执法单位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保障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提高了执法透明度。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商洛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公开《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累计公布行政执法信息170条。
五、强化矛盾化解,全面推动依法治理。一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公开县政府法制办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当事人依法维权,共接待申请复议咨询3件,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办结2起,其中决定撤销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均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今年以来,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共受理案件1366件,调解结案1342件,矛盾化解率达98%以上。
六、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创建水平。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了《柞水县2018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采取“领导点题、部门承办、法制办审查”的方法,遴选确定常务会议学法专题16个,其中集体学法专题6个,自主学法专题10个。目前,已开展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6次。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力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档案作为执法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按照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督促9个镇办和29个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档案。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7场次,组织《宪法》媒体知识竞赛,开展“助力脱贫攻坚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实现全县所有镇村、中小学校普法宣传全覆盖。同时,每天在县广播电视台播放普法宣传暨平安建设公益广告4次,每周向全县手机用户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暨平安建设短信2条,积极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全力打好收官之战,打羸关键之役,全力巩固法治政府建设(2015-2020年)阶段成果,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对照《纲要》、《实施方案》和《2020年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任务清单》,逐项开展自查自检,全面系统地梳理本部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抓紧时间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持续推进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一)制度建设逐步健全
市文旅局仔细梳理“三项制度”清单任务,查缺补漏,完成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制定,构建了市文旅局“三项制度”工作实施的基本框架。并根据“三项制度”基本大纲配套完善《执法记录仪管理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强制)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14个制度,初步形成健全、科学的制度体系,对市文旅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量裁适当等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指导。
(二)公示公开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市文旅局在麻城政府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数据。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出台并公示《免罚清单》,对首违、轻违违法事项变监管执法为行政指导,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从行政执法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进行了完整全面的公示,有效的解决了行政执法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的要求。此外市文旅局加强了执法文书制定和信息公示的规范,对行政复议机关进行了及时修正。拟定上报了市文旅局2020年执法检查计划,认领“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监管事项240多条,对全部监管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明确和公示了监管事项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次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麻城政府网对市文旅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重大法审核事项清单进行公示公开,规范执法操作,完备执法过程影像记录。明确了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行政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合集中执法,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监管目录清单和检查计划,与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全市出版、娱乐行业、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高危体育项目、“扫黄打非”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效的提高检查执法的效率,对文化市场的行政处罚决定录入信用平台,共享执法信息,加强执法案卷的司法审核制度,积极参加案卷评审。
(三)加强继续教育工作
2020年市文旅局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进行督查和组织,全年共组织业务培训四次、每次两天,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培训不断地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
(一)践行法治思维,深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20年初,市文旅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市文旅局中心工作,通过法治思维引导局其他工作的开展。与中共麻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同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主要负责人每年要组织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一次,形成法治工作机制,并于本年7月召集相关科室和人员研究部署工作,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全年共组织6次,制定《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促进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在行政活动中自觉践行法治思维。综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二)推行简政放权,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公开透明”,与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将市文旅局全部102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业务窗口线上办理。实现了“线下再无审批”和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一网通办”要求。对政务清单事项进行网站公示,梳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即办件”、“承诺件”,“即办件”一件事一次办,“承诺件”积极开展流程再造,实现工作标准和指南编制科学化、便民化。向市场作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公示。已办业务实现“零超期”、服务零收费、零差评。简化证明事项,全年共落实取消51项行政事项许可证明提交。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共12件。出台《市文旅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权限、程序、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行政决策审查方式加以规范。
(三)普法宣传持续开展
严格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市图书馆、市文化馆、乡镇文化站进行《公共图书馆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法规宣传,组织市博物馆宣传《文物保护法》和《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选派选手参加黄冈市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通过活动宣传《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等新出台的七部地方性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引导全社会正确参与到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当中。加强法宣阵地建设,开辟法宣专栏宣传《宪法》、《旅游法》、《广电条例》、《体育法》等文旅行业法律法规。组织系统60名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的在线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95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0年度普法平台年度在线考试,参考率100%,平均分96.07分。邀请《民法典》宣讲团讲师对文旅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民法典》的普法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公务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聘任司法顾问,在单位行政决策、重大合同事项参与审查,给出法律意见,规范权力运作,降低行政风险。
一、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长宁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明确主要领导为小组组长,党政分管领导具体抓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召开了全面依法治镇专题会议,简要传达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三是组织了党委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和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六是结合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每年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印发了《中共长宁镇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的通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镇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对长宁镇重点工程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汇报了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严格按照《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县委编办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四是组织我镇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目前我镇政府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共有18人。五是指定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为专门机构作为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核等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我镇2018-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已审结案件数8件,未审结案件数3件。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实行2019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二是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将民法典作为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组织我镇98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全部通过;四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并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了市局和博罗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及博罗县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五是我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了县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落实“博罗普法学习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突出青少年重点对象,组织实施“民法典教育大课堂”进校园。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3场次,实现“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全镇部分中小学校;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律资料1500余份,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与12个村居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镇“法制副主任”送法上门8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引导基层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
六、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现存的问题。一年来,虽然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问题还有很多,不容乐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人员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法治村(居)创建主动性不够,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干部群众投身其中。
七、2021年工作计划。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依法治镇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三是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学习,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一)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结合“x、x”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总书记在“x、x”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关于“x、x”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x年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期干部培训至少安排x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组建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印发了《x县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x个方面x项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x年工作要点》等x个文件和相关制度,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导组,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开展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公布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x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开展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通过“进百企大走访”活动,积极向企业宣传各项利企便民措施特别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政府权力清单,促进政府履职。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目录,梳理完善“三级四同”目录,对划转事项进行了调整。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原则,依法向x个镇委托(交办)行政执法事项,巩固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布“四办”清单,x项事项中涉及“马上办”x项,“一次办”x项,“网上办”x项,“就近办”x项。二是推行“一窗受理”。以市场准入和工程项目建设两大领域为重点,对政务大厅窗口进行了重新调整,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现了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三是加快线上“一网办”和线下“只进一门”。完成了电子证照梳理,高频事项梳理,移动端app梳理对接等工作,将平台功能向镇级延伸,对全县镇级办理的x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进行梳理优化。推进政务服务网和各部门自建网上办事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共梳理x个专网平台、x个县级部门服务类app。四是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半、一次办”清单。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清单,x%以上事项一次办结。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中省市的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实施《x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x年)》,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煤烟治理、工业污染源治理、秸秆露天焚烧治理等多项环境治理行动,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做到全县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全覆盖。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快速反应能力明显提高。河长制得到深入落实,城市内河污染治理有效开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严格按照《x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x件。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x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对x年至x年x月底前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的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废止x件、继续执行x件并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长办公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开展各界参与的听证会x场次。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县政府及各镇各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x次,出具法律意见书x份,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等x场次,解答咨询x余次,审核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出具律师建议书x份。
(一)抓主体,依法清理公示全市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确定县级行政执法主体x个,委托组织x个,全县行政执法人员x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二)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县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抓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已完成摸底工作及人员拟定工作,待省市批准后实施此项改革工作。今年陆续开展农村秸秆禁烧、农业污染防治、河道非法开采、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扫黄打非、食品药品检查等执法,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
(四)抓联动,建立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县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三大审判”,对审判中发现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x份。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个别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保障。
(一)依法预防和化解风险。采取措施,依法预防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等领域的风险,县法院成立了“防范金融风险法官工作室”,改善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依法惩治等犯罪行为。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讲座,今年对政府工作人员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宪法知识考试x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深化“法律六进”,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x余场次,法律进校园x余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和资料x万余份。
(三)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出台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联系对接机制,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x件。
(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进行案卷评查。对x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抽查了行政处罚案卷x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支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公益诉讼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今年已发出建议x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x件。各行政机关重视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认真整改落实。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成品油市场、散煤市场、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检查,触动人员x人次,下令改正通知书x份,取缔无证照经营x户。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x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x%。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出庭应诉,x年共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x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完成。
(四)完善纠错问题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纠正“四风”工作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镇、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大等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还需提高。三是人员能力不适应。司法机关和部门法制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县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1.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局党委对全市水利系统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局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20年法治嵊州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部署的工作任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法制学习。出台《嵊州市水利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周一夜学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开展《宪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三是加强法制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分批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系统业务骨干防汛技能和水利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备,今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嵊州市三维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加强与律师团队的联系与咨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能力,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水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管理等法律服务,有效避免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实施《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嵊州市水利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的普法工作职责。一是加强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和“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新媒体传播方式,围绕宣传《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民法典》,广泛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钉钉群等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等渠道受众面广、内容丰富灵活的特点,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利用“三服务”、“双随机”、“强监管”等各种场合,向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宣传水法规,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域河道的保护。三是执法与宣传教育结合。结合巡查工作,开展执法人员进村入企活动,深入企业用水大户、重大涉水建设项目、水事违法行为高发区域宣传水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开展以案释法。今年以来,全市执法人员累计走访执法监管对象115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办事指南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提高政务服务办事质量,根据要求,完善后台数据,完成政务服务2.0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根据《绍兴市区域“三合一”水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我市区域水影响评价“三合一”工作,进一步提高涉水审批效率,加快向“事先区域评价、事中承诺报备、事后加强监管”方式转变。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我局的服务事项,网办率、掌办率、跑零次、电子化材料率均为100%,承诺压缩比98.89%,即办率88.89%。进一步提高网上办、即事即办率。四是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根据市政府要求,制订全流程审批工作指南,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要求,进一步梳理涉水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最多80天”工作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满足60天工作要求。
5.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力度。按照绍兴市水利局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归档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监管对象135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信息,开展手机app掌上执法监管,全面推进全市水利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和历史数据归集工作。三是以河(湖)长制工作为平台,进一步推进“无违建河道”的创建工作,2020年完成“无违建河道”渔溪江16公里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水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发现5起已全部销号。四是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0年共参与巡查352人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0起,收缴罚没款17.23万余元。
1.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绍兴市水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2016-2020年)》《嵊州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详细的2021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常态宣传。精心组织“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重要节点积极参与“城市节水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的法制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发挥水利网站等平台,打造法治宣传的主阵地。
2.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数据整合,提升办理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核心指标。按照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并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实现“一窗受理”到位,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及时修编完善窗口办事指南,提高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比例,开展“同城通办”、“现场办理”等特色服务。
3.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因局制宜,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制能力的培训,解决法制人才短板问题,鼓励各类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加强水政执法支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4.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和法院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等工作。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宪法》基本知识考试活动。二是按照《白银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互联网+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现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三是组织人员参加了法治专题讲座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冯江和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万雄新分别围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行为的司法审查”、“土地、房屋征收基本程序及常见问题防范”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将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要求等办事程序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社会事业等重大惠民工程批复等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重点项目前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做到按承诺时限办理,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四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和具体项目,从排查防控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防控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在项目决策审批、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二是具体工作中,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尚未得到全面充分体现;二是个别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三是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人收集交易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从长远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应建立可持续发展思路,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我局将及时调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加强队伍建设,配备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全面监督局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保证局机关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各级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法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大众对发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县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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