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 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 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 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 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 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 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条 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 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2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8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考核标准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1)写工作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每人扣3分。
(2)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每人扣1-2分。
(3)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每人扣1分。
2、认真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1)缺席一次扣2分。
(2)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部长级扣3分。
(3)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学生会各部成员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部长级扣4分。
5、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1)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2)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3分
(3)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4)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2、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3、工作积极得到学生会其他成员一致认同的加3分。
4、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三)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四)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五)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二、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奖惩标准: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2)开会不认真者
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3)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4)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2)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3)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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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主席团
一、升降国旗时,表情庄重,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整洁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等。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问好,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行礼,课堂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时向老师、同学道别。
六、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坐,离家或者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碰见老、幼、病、残时,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时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八、碰见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接递。
十、参加集会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时,适度鼓掌致意。
根据《浙江省全日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 学生考勤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情况。
第三条 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 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教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 学生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长处领处。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 学生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给予公开点名批评;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 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__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1、学生在校期间,需离校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要请假离校时,需家长来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3、学生需临时外出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4、两份请假条,一份由请假学生交门房作为外出凭证,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学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返校时间。
6、学生不得用电话请假、或托别人捎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7、学生请假后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续假。
8、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班主任要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去向。
9、星期天学生未能按时返校,又没有请假,班主任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了解学生情况。
10、学生请假期满未能按时返校,班主任也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询问学生情况。
11、上课教师发现学生不在教室,要及时弄清学生去向。
12、班干部、其他同学发现有学生私自外出,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13、门房须凭班主任签字的假条方可放行住宿生离校外出。
一、进入考场时,只能带必需的笔、尺、橡皮等。课本、资料、书包等,应统一放在规定的地方。
二、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号,不可在试卷上作其它标记。
三、考试开始才能开始答卷。
四、按规定用铅笔、圆珠笔或钢笔答题字迹要端正、清楚。
五、答题要写在试卷规定处,书写格式正确。
六、提前十五分钟进场静休,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才可交卷出考场。
七、保持考场安静,不可说话,不可喧哗,不可在考场外逗留或谈论。
八、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可夹带偷看,抄袭或者有意让人抄袭,不可接传答案或交换答案。
九、考试终了,立即停笔,等监考老师点清试卷,无差错方可依次退出考场,不可带走试卷。
十、违反以上纪律者,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扣分、取消本次考分等处分。
一、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学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二、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早读、上课、晚自习、实验、实习、升旗、课间操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由各班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具体执罚。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必须事前填好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要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政教处请主管校长批准。
四、放假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放假没有按时返校者,又没有家长的电话请假,班主任在当天晚上要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五、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将学生及家长签名的请假条统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学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名同意后,门卫才给予放行。
六、自习、上课的考勤由当节任课老师负责,各年级部自行制定学生考勤登记表,任课老师按学生到岗情况在登记表上填写:“全到”或“缺几人”,并签名,若有缺勤的,课后务必通知班主任,同时值日班干应在班务日志计载具体情况。其它情况考勤由值日班干负责。
七、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年级部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者报告政教处或校长室。查实情况后,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检查班务日志,及时了解当天的考勤情况,对于未请假旷到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查明原因,减少安全隐患,并告知家长。
一、学生必须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及规定参加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学生,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学生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学生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学生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学生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须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情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情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20xx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