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校长老师交流轮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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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校长老师交流轮岗篇一
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臵,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促进均衡。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扬长补短,均衡合理配臵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统筹兼顾。要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求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科学有序。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校际教师合理流动。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
(四)公开规范。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制度,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现象发生。相关内容在政府或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并保存两年以上。
三、实施办法
(一)交流范围
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达到6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轮岗。
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职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校长、副校长每次交流的年限按照职务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
以下人员可不纳入交流范围或暂不纳入交流:
——男超过55周岁、女超过50周岁的教师,任职不满一届的校长可不纳入交流范围。
——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重大教科研项目的领衔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或患病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可暂不纳入交流。
——已有两所以上其他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曾在农村学校工作6年及以上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
对上述暂不纳入交流的对象,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
(二)交流方式
县(区)域内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公办学校进行。按照相关规定,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市、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交流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交流人员应于每年秋季开学前安排到位。
1、指导性交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校长、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提出校长教师交流计划,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学校,安排校长教师在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交流,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交流时间一般教师不少于3年、校长不少于一届。
2、校际协作交流。根据多元合作办学等工作实际,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学校”、“双向对口支援”等形式进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具体方案由合作学校制定,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实施。
3、城乡挂职交流。选派城区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同时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城区优质学校挂职学习;选派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选派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优质学校跟岗学习。城乡挂职交流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挂职交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4、个人申请交流。不在交流范围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优秀教师,本人自愿申请要求到异校交流的,经现所在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流。
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校长、骨干教师一般在县(市、区)域内进行交流,普通教师一般在就近片区内进行交流。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获得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优秀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交流形式并组织实施。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与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交流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方案,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机构编制、人社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于教师交流工作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一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探索工资待遇制度、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培养培训、考核评价、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新模式。
(二)建立和完善教师交流激励机制。各地要对积极参与交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等方面给予倾斜。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任职和参加各项评优评先活动时,有异校交流工作经历和业绩要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校长教师交流到异校工作,应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在单位岗位设臵方案内,具备中、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资格未聘任相应职务(职称)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可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县(市、区)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考核优秀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对在农村学校工作满20年的教师,可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城乡之间或跨区域交流的校长、教师,在学校制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给予倾斜。
(三)加强校长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切实开展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加大农村学校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强中小学校长后备力量培养工作,将优秀的年轻教师、特岗教师纳入培养范畴,建立符合后备干部成长规律的选拔培养的长效机制,为各地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供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力量。
(四)加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各地要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和师资均衡配臵的需要,及时规划、落实经费、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可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选择距离学校较近、环境适宜、交通方便的地点,采取改建、新建、租借等多种形式,加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并优先保证校际交流轮岗教师使用,切实解决参与交流轮岗教师的住房问题。
(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交流校长教师的生活、交通等补助,其待遇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负责指导本地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市、区)具体负责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规划实施。各级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长教师交流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及规划,建立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
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教育部门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落实好连片特困县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人社部门要在职称、岗位设臵与聘用、教师退休管理等人事管理政策方面做好衔接,支持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升交流效益。各县(市、区)要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和分析校长教师队伍编制、岗位、职数、分布、工作年限等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学校开展交流工作。
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交流计划,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交流的教师,尽快帮助交流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交流教师的作用。不断提高师资配臵效益,重点组织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着力提高交流实效,避免“为了交流而交流”。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臵的政策,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引导校长教师充分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积极参与交流;要大力宣传和总结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四)加强考核管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要加强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管理、考核、监督和检查,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流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认真组织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根据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并全面部署,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校长老师交流轮岗篇二
为进一步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甘肃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近日出台措施,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以下是由本站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甘肃省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实现制度化》正文,欢迎参考阅读。
甘肃省教育厅介绍,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校长教师补充配备,破解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凡男 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两届或任满8年的均应交流。同一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新任校长应有2所以上学校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全省各县(区)要根据当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各级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30%。
县域内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累计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中级以上职务(职称)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连续3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校长老师交流轮岗篇三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学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以实现我学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一)促进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三条 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第四条
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 以下人员为符合交流条件的对象:
(一)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或书记;
(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
(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 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校长,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校长老师交流轮岗篇四
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优质学校教师到薄弱学校支教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教通【2015】3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近年来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建设、骨干教师支教、特岗教师设置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交流原则
合理配置师资,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二、交流方式
1、交流以轮岗方式进行,轮岗期间人事隶属关系不变,轮岗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2、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教育管理中学同意后可在全乡小学范围内交流。
(1)列入应交流范围的教师,要根据学校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申请轮岗交流。
(4)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交流对象由教育管理中学统筹安排;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或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的教师暂不交流。
(6)鼓励优秀教师、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申请到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为一年。
(7)从2015年起,凡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现职期内,必须要有1年及以上在村级学校任教的经历。
(8)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三、交流对象和比例
1、交流对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一所学校工作期限满3年及以上的教师(含校长、中层干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也可列为交流对象。
2、交流比例:中小学阶段各校参加交流的教师数量,原则上从2015年起到2018年止,教师总人数的5%逐步过渡到15%。
四、轮岗名额安排:
按照学校教职工欠缺计算出应交流的校长、教师总数,教育管理中学核定学校编制后公布当年应交流的各中小学教师数量。
五、相关规定
1、自2015年起,凡申报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和参评乡级以上(含乡级)优秀(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易校交流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易校交流任教的经历。申请交流人员在本次未交流的,经教育管理中学审核后可申报(参评、提任),但在下一年度必须轮岗交流。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2、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原则上保留在原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变。如交流人员申请调入流入学校,经审核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3、交流的教师由流入学校对交流人员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一年后可以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并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回原学校。
4、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参加流入学校的绩效考核,按流入学校的绩效考核结果由流入学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各校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6、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7、各校要严格执行交流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交流规定,不得漏报、瞒报应交流教师,不得借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打击报复教师。广大教师要服从大局、服从组织、服从安排,自觉参加交流活动。教师交流工作的推进情况,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和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交流程序
1、各校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并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交流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
2、初定人选。根据本制度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在教师自主申请的基础上,学校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每年7月20日前将轮岗交流报名汇总表和拟交流人员名单报教育管理中学教育专干人员处。
3、确定名单。教育管理中学汇总全乡交流人选后,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及轮岗交流人员。
4、正式到岗。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聘任工作前报到,并由流入学校聘任相应岗位,于新学期前往流入学校工作。
本制度解释权属新发乡教育管理中心。
新发乡教育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日
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校长老师交流轮岗篇五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部分,明确提出:“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此作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从定期流动、支教、对口支援、教育联盟、走教、送教下乡、优质教师资源辐射等七个方面对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到底对教师、教育发展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要在全国推广开来,可能面临什么样的阻力?小编整理的材料,值得一读哦。
一是提出加快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的目标。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是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重点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三是创新校长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与共享优质校长教师资源相结合。鼓励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手拉手、教育集团、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
四是强化校长教师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
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实现中小学校长教师“区域轮岗”,弱化教师的校籍,目的是让不同学校间的教师流动起来,打破名校对教师资源的垄断,让更多的学生分享到好的教育资源。除此之外,“教师轮岗”也是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实行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推进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求的践行。
校长教师轮岗制度的实施,不仅实现了促进教育均衡的既定目标,有力地推动了薄弱学校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教师、校长的成长。毕竟,交流轮岗在一定程度上让校长、教师消除了职业倦怠,重新找到了职业成就感,找到职业专业成长的舞台。
通过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有效地盘活了优质教育资源,不仅让薄弱校变了样,也让很多老师有了很好的发展。让教师克服倦怠感,找到更适合的舞台。
好教师遇到差学生,师生之间如何更好地适应。师生之间的相互适应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如果在学生就学期间频繁调换教师,会对学生成长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教师适应学生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同学校的教师已经摸索出一套对于本校学生有效的方法,换到其他学校这些方法可能就难以奏效了,因为学风变化了,学生变化了,教学团队变化,指导思想变化了。因此,一个重点学校的优秀教师到一个薄弱学校去教学,可能变成一个蹩脚的教师。
不同学校特色文化不一样,如何更快地融入新学校。学校特色是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历史中沉淀形成的,教师轮岗制度必然对学校特色产生消极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学校的声誉因为优秀师资的轮岗而受到影响;二是学校的学科特色因为相关学科教师的轮岗而受到影响;三是学校校风因为教师的轮岗而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无形资产的流失其实就是优质教育的流失。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由于教师轮岗制度而导致的平均主义,虽有利于均等,但同时又造成了整个教育制度的划一和僵化。而,对于教师而言,到了一所新学校,就面临着一种全新的文化氛围,比如有些学校教师之间走的比较近,年轻教师经常在一起交流研讨,而在另一所学校,学校的老师可能都比较独立,都是独自展开研究。
到了差学校,工作积极性受挫,如何及时调整心态调节生活。因为轮岗制度的实施,许多教师可能远离家庭,因无法照顾子女及老人而分心,使得教学效果变差;因为轮岗制度的实施,许多教师可能采取冷漠的态度:反正不会在一个学校呆太久,从而减少了对于学校的忠诚;因为轮岗制度的实施,一些教师可能被强迫轮岗,从而产生抵触情绪,消极怠工;因为轮岗制度的实施,一些教师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寻求权力的支持,使自己能够轮岗到对自己有利的学校„„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会使教师的积极性受到打击。
对于广大教师而言,既然轮岗不可避免,则不如既来之,则安之。要以良好的心态应对、适应新环境。当然,遇到很多生活、工作中的困难,需要学校、校领导给予协调解决的,应当以正当理由提出来,比如说工资待遇上的显著差别,距离家里更远、无法很好照顾孩子老人的实际困难,应当通过与学校协商的方式积极进行解决。同时,对于教师而言,要把交流轮岗制作为一项义务,教师的流动是在聘任你的时候,已经规定的一种义务,而且他也是一种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而且,广大教师更应该认识到,从人才成长的规律来说,教师的流动增益其所不能,对自己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皇甫中心小学
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校长老师交流轮岗篇六
;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心得体会
社会各方广为关注的“教师轮岗制",已在一些地方正式启动。如深圳、北京正式宣布将推进校长(干部)教师轮岗制度;在日前召开的长沙暑假教育工作会上也提出,将大力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教育轮岗制"并非新生事物。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4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二者都提出要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如今,置于“双减"大背景下,民众期待以“铁的手腕"推动教师轮岗,使之成为撬动教育资源均衡化的“硬核"手段。
从国家层面而言,“教师轮岗"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从社会层面来说,绝大多数学生家长对它寄予厚望。这一制度安排之所以退退难以大面积落地落实,从一个侧面佐证其实施过程中所遭遇的难题与阻力超乎想象。比如,社会各方挥之不去的“名校情结”,让优质学校成为各种资源集聚的“洼地";同样,优质学校实行教师轮岗的意愿不强、动力不足;当录取率、升学率与自身效益挂钩,优质学校教师轮岗的积极性不高;此外,担心教师轮岗对优质学校教学质量带来负面影响,一部分已就读优质学校的学生家长也会产生“隐性阻力"。
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是树立正确办学导向的“指挥棒",也是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关键点。作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的关键一环,如何平稳、有效地将教师轮岗制度实施好,显然还需要更多的科学合理设计和妥善的制度性安排,譬如如何设计教师奖励和评价体系?如何防止执行中产生“异化",把轮岗作为一种权力甚至惩罚措施?如何真正发挥骨干、优秀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而不是把“老弱病残"送走,搞变相的“教师淘汰制"?如何在轮岗的同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不受影响?这些都是大家在期待公平落地之余也在关心的问题。
教师轮岗说易行难,不可能靠一纸文件便能一蹴而就。然而,越是被热切关注的事越要走稳、走好。当下要做的,是以办好这一实事、好事为出发点,制定配套改革和管理措施,在探索中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让教育公平更多地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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