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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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8 00:00:00    小编:安心嘻嘻嘻

最新河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用3篇)

小编:安心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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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篇一

2023年河南定向类选调生公务员笔试延期举行

2023年河南国家公务员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河南2023年考录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 1月9日开始报名


河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篇二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统一发布公开遴选公告。这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8: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资格审查。各遴选机关(单位)应及时对报名申请和相关报考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48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填;对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各遴选机关(单位)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以备面试确认时比对核查。

3、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48小时内再次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自行下载打印《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a4纸,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8月27日18: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报考人员需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资金。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6日9:00至9月9日9:3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5、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遴选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遴选人数或取消职位,并由遴选机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在48小时内申请改报符合相应条件的其他职位。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6、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接受报考人员咨询。

(三)笔试、面试与专业测试

1、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月9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面试于11月上旬,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遴选机关(单位)具体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遴选机关(单位)应认真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在组织实施面试前10日内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审核。

遴选机关(单位)应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遴选机关(单位)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进行比对核查和资格复审。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3、专业测试。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需进行相应专业测试的,应在遴选职位中予以明确。专业测试试题的命题、制卷、考务组织、评分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测试的,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专业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 +专业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和考察对象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选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1、体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实际,确定是否组织体检。进行体检的,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或特殊标准等规定执行。

2、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遴选机关(单位)应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体检和考察工作,应在面试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考察工作结束后,应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与转任手续办理

1、遴选机关(单位)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妥善处理。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审核,办理公务员转任审批手续。

应试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各遴选机关(单位)在申报办理公务员转任审批手续前,须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书面报送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情况。

河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篇三

河南省202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

报考者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发布的《河南省202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河南省202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全面、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1.所学专业需填写完整准确的专业全称,不得填写专业简称。

2.学习经历需从大中专学历填起,并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层次(如中专、本科等)、起止年月、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如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等)、学习类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注明在职或非在职学习。上述信息均以所获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工作经历需连续、完整填写各阶段工作经历,并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位(或具体工作内容)。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职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公告》附件2);职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以上、硕士以上的,参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见《公告》附件3),该目录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制定。

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职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对于以上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报考者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

河南省202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年龄条件为:38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月以后出生。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同时报考省直机关和省辖市市直机关职位。通过遴选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1月12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按照重新选报职位的有关要求,于2月6日8:00至17:00,在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遴选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报名推荐表》一般在面试确认时向遴选机关提交。

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中关于任职回避的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人员需认真做好职位分析,准确把握职位关于学历、经历、年龄、性别、政治面貌等相关要求,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职位一经审核通过将无法改报其他职位。

入职4年以上的公务员,近3年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入职2年或3年的新录用公务员(包含调任公务员)除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报名期间,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按照河南省202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统一要求,遴选机关将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核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核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

遴选机关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遴选有关规定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状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和“待审核”4种情形。

可以报考。

不能报考。

可以。

除报考职位明确要求限以主修专业报考外,其他职位以辅修、第二学位等形式报考的,能提交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具体由相关省直遴选机关(单位)把握并解释。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是指在市直、县直和乡镇(街道)同一层级机关累计工作2年以上。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经历”是指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含试用期)。

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具体问题,咨询省直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2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以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笔试成绩公布后,河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公告》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拟安排在2023年4月中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报考者注意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和遴选机关工作网站的面试公告。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工作经历等)均应在2023年1月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以录用、任职等文件为准。

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1.5: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遴选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医院应按规定当日、当场安排报考者复检。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遴选机关提交复检申请,遴选机关应尽快安排报考者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开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手续由遴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服务年限的计算以录用、任职等文件为准。

任免机关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职务具有任免权限的机关。

本次遴选工作所称“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层级、本级别、本年度、本月份。

河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遴选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遴选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遴选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河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遴选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规依法严肃查处。河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遴选考试培训市场,维护遴选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河南省202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河南省202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招考。

河南省2023年省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与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同步开展,各环节具体工作由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本次公开遴选的省辖市有: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示范区。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可向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省辖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和咨询电话见《公告》附件5。

欢迎广大报考者

踊跃报名,并预祝取得好成绩!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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