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德国,投保人是可以自由选择私人保险公司和法定保险公司的,而且德国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保险证明无论在大学注册时或是申请居留许可证都是必须要提供的。所有学生到德国留学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的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在整个学习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支付保险费用。否则,将会被取消学籍。
一、留学生保险规定
如果留学生在30岁以下,或者还没有学满14个学期,因为属于低收入者,将享受法定保险公司专为学生提供的优惠的保险。
大学预科生、客座研究员以及学习语言的学生还有超过30岁或者学满14个学期的留学生不能再享受法定保险,只能参加私人保险公司的保险。不过,德国学生服务组织和私人保险公司签订了协议,确保不能参加法定保险的学生可以享受低廉的保费。详情请点击这里。
二、如何办理保险
1、公立保险公司在每个城市都有办事处,有的在大学里专门设置机构,方便学生办理保险。签了合同以后就每个月自动从账户上扣钱,看病直接到医生那里刷卡就可以了。如果是买私立保险可以自己到保险公司去咨询,觉得合适就可以签合同。
2、留学生也可以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自己咨询并办理保险。如:allgemeine、ortskrankenkasse、techniker krankenkasse、barmer ts。比如德国tk保险这种大公司,都有中文服务,完全可以放心的用中文与之进行交流。详情请点击这里。
3、大学里的国际事务办公室可以给外国留学生提供一些保险的信息。
4、德国学生服务组织deutsches:也会给超过30岁或学满14个学期的留学生提供保险信息。
三、保险卡及保险证明
健康保险卡(versichertenkarte)是享受健康保险所包含的所有医疗服务和预防措施的凭证。一旦参加保险成为法定健康保险基金的成员,就会寄给你一张保险卡。凭卡看医生享受保险。所以每次去看医生,必须携带并出示保险卡,以便结算费用。
大学生在各高校注册时需要出具医疗保险证明。此医疗保险证明可在注册前向医疗保险公司索取。如果转学到另一所高校就读,也需要提供医疗保险证明。
四、医疗保险的范围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及早期诊断;病愈后的身体康复;生病期间的护理;看牙医;妇女孕期及哺乳期待遇;病假工资:当病假超过6周时,投保者可以从医疗保险机构领取相当于基本工资80%的病假补贴,最长为78周等。
五、保费及缴纳
目前,学生的法定保险月费用大约为50欧元。保险费的缴纳可以分月缴纳并采用直接扣帐方式支付。这种缴纳方式给留学生提供了方便,保险费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从银行户头上划出。如果由于大学毕业或中途辍学而不再投保,对提前收取的保险费中的多出部分还可以退还。
六、支付医疗费
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后,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医生会直接向患者的医保基金结算,患者不必为结算做任何事情。
参加私人医疗保险的话,一般情况下,患者需要先自己交纳医药费,然后把保险证明,医疗费帐单以及处方原件寄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协议,支付医疗费。
注意事项:
事先最好了解健康保险的报销范围和个人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的不同,报销范围和自己需要支付的费用会是不同的,所以应事先了解自己从保险公司可以享受的权利和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支付部分费用,如医疗和牙科治疗、药物治疗、辅助品、住院、物理治疗、康复治疗。有些辅助费用和一些治疗费必须由患者全额支付。依据自己的财务状况,患者可以免除个人支付的部分,但必须向保险公司申请免除。
七、保外费用:
1、咨询费:当患者第一次看医生时,需要支付10欧元咨询费。这个费用一个季度内有效。
2、值得注意的是在德国许多药品属于处方药,而且法定保险只支付处方药的费用。
aok法定学生医疗保险
aok studentenkrankenversicherung
-普通留学生及学者在所有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投保金额均相同。德国国家立法规定,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额为每月56.62欧元,其中包括47.53欧元的医疗保险,7.92欧元的护理保险,此外23岁以上无子女的留学生及学者还需多支付1.17欧元。
注:此费率适用于2006/07年冬季学期和2007年夏季学期。如有调整,您将从aok学生服务中心及时获得最新信息。
-每个月的保险费将在第二个月的15 日从您的银行账户中自动划账。
例如,10月份开始受保, 10月份的保险费于11 月15 日从您的银行账户中自动转账。-受保人在缔结大学生保险合同之后约14 天,将收到一张aok保险卡。用这张卡可在全德国及欧盟境内看医生。每次看医生时须出示此卡,治疗费用账单将直接由aok支付。原则上,您去药房取药之前,应先去看医生,由医生开具必要的药物处方。
-同时aok为您在投保期间提供免费的家庭成员保险。
-aok法定学生医疗保险适用于所有将在德国大学学习,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学生及学者。-您就医取药时,有几种必须支付的“附加费用”,例如:
-如看医生,每季度需付10 欧元挂号费
-如住院,每天需交纳10 欧元,每交费时间最长为28 天
-支付药品和包扎用品费用的10%,至少5 欧元,最多10 欧元。
每次所付费用不超过药品/包扎用品的价格。
若您在aok投保,一个日历内没有到药房取处方药或住院,每年将享有最高200欧元的返款优惠!但若您不幸生病,需要就医取药、住院,都仍完全享受法定学生医疗保险的所有服务。如果,您取药一次或住院一天,aok将从您200欧元预存返款中扣除20欧元,依此类推,直至扣完所有预存返款为止。
ersatzkasse techniker krankenkasse allgemeine ortskrankenkasse aok deutsche angestellten-krankenkasse 其中(据说)techniker krankenkasse 换假牙的自付费用较低◎被保险人约可分为下列几类:
1.年龄超过叁十可决定投保与否,但保费会调高。如决定仍加入保险则最好询问包括上述四以外之保险公司,并评估其费用、承保范围後再作决定
2.未超过叁十岁亦非学生 其中包括语言班学生,保费较高
3.未超过叁十岁之学携带护照、学生证、银行帐户资料。并记得跟保险公司索取免费拿药卡(ausweis der befreiung der zahlung zu arznei-,verband und heilmittel)
◎德国医疗、药物费用昂贵,建议加入保险比较妥当。如有疾病而欲寻医,最好先在同学间询问,或者自行查阅电话簿找专科医师。看病一般均须先预约时间,然而大部分之医师仍接受当天挂号,只是要等候非常久。同学可常利用保险卡作各项免费检查,如视力、牙齿等。如果是配眼镜,应先去找眼科医师,由医师开rezept 後再去眼镜店配镜会比较便宜。若没有每年定期检查牙齿的记录,一旦牙齿发生问题,保险公司多不愿给付,而必须自付庞大的医疗费用。故最好养成定期看牙医的习惯◎最好找一位allgemeine arzt 当家庭医师
目前aok有个优惠返款计划,就是跟aok签一个协议,如果一年时间不住院不看病,可以退款140欧。看一次,扣除20欧,看七次,就得不到这140欧了,依此类推。
海德堡预科信息
巴伐利亚州立预科,慕尼黑
柏林预科
汉堡预科
法兰克福预科
汉诺威预科(uni/fh 均可申请)
美因茨预科
莱比锡预科
北豪森预科(uni/fh 均可申请)
以上这些学校都是有经济学预科的,你先参考一下,具体的要求,等我之后做好再发给你
德国法律制度
德国的法律,就传统而论,属于大陆法系,不论在公法和私法方面都继承了罗马法的传统,但也保存了若干日耳曼法的特点。它的全部法律以制定法为主,不仅有体系严整的各种法典,也有大量的单行法规和比较完备的司法制度。
一、公法
(1)宪法 现行宪法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魏玛宪法》的某些原则,而且有些条文直接来自《魏玛宪法》,例如第14条中就包含有《魏玛宪法》第153条的规定:“所有权包含义务。所有权的行使应该符合公众福利。”但是《基本法》在内容和形式上又与《魏玛宪法》有所不同。《基本法》除前言外,共146条,分为11章,分别规定人民的基本权利、联邦制度、立法、司法、行政等各个方面。关于基本权利,第1条宣布:“人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对这种尊严加以尊重和保护是国家的义务。”第26条规定,凡扰乱世界和平、特别是准备发动侵略战争的行为是违宪的。《基本法》还规定了联邦和各州都有立法权,联邦设立总统和两院制的议会,建立责任内阁制。根据《基本法》,各州法律不得与联邦法律抵触。州和联邦的法律都不得违反联邦宪法。为此,根据《基本法》第93、94条和1971年《联邦宪法法院法》,设立联邦宪法法院,主要审理法律违宪问题。
根据《基本法》,各州还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宪法法院。各州也有普通法院,但最高审判权属联邦。
为实施《基本法》而制定的单行法规,有《关于调整公共结社权利的法律》(1964)、《集会与游行法》(1978)、《政党法》(1967)、《联邦选举法》(1975)、《联邦政府成员法律关系法》(1971)等。
(2)行政法 由联邦和州分别制定、执行。其中一个重要部门是公务员法,规定联邦和州的各级官员、雇员的任免、升迁和俸给。主要有《联邦公务员法》(1977)、《联邦公务员俸给法》(1975),这些法律是德国文官制度赖以建立的法律基础。
(3)财政法 规定国家财政活动和金融管理。《联邦和州的财政法原则法》(1969)是这方面最主要的法律。
(4)刑法 联邦共和国成立后,仍继续适用1871年帝国时期的《刑法典》,1969年作了全面修改,先后公布了总则、分则,1975年合并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刑法典》,于1月1日生效。这部《刑法典》实行罪刑法定主义,对各种犯罪行为规定得极为详尽。废除死刑,无期徒刑只适用于发动侵略战争、谋杀、以灭绝种族为目的的杀人等几种个别的罪行。对6个月以下短期自由刑,要求尽量用罚金代替,采取“日数罚金制”。即在法典中不规定罚金数额,法官判决时在法定范围内宣告被告应纳罚金的日数,再根据犯人的情况决定他每日应纳罚金的数额。对于青少年的犯罪,制定了专门的《青少年法院法》,1975年1月1日施行。在确定犯罪、采取措施和处理程序各方面都与一般刑事案件不同,总的精神是对青少年注重教育,原则上不适用自由刑和罚金。作为《刑法典》的特别法的还有《军事刑法》(1974)和《经济刑法简化法》(1975)等。对于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根据《违警法》(1975)规定,由联邦和各州的行政官署(包括警察)处理。
(5)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1975)实行公诉主义;《民事诉讼法》(1950)实行当事人处分主义。《刑罚执行法》于1976年公布,1977年1月1日生效,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仍享有一定的基本权利,例如休假、接见亲属、通信、宗教礼拜等。罪犯还可根据情况定期回家,与社会保持接触,以有助于罪犯将来重返社会。
二、私法
(1)民法 1900年生效的《民法典》仍然有效。虽然其中许多条文经过多次修改,但法典的整体没有改变(见《德国民法典》)。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基本法》规定的一些原则包括男女平权、提高妻子的地位、改善非婚生子女的地位等,对《民法典》,特别是第4、5两编作了重大修改,清除了这部《民法典》中最落后的部分。
(2)商法 1900年生效的《商法典》也沿用至今,没有重大改变。另外订立的一些单行法,如1889年的《关于营业和经济合作社的法律》、1892年的《有限责任公司法》(1980年修订)和1965年的《股份法》等,其中有《商法典》里未规定的企业形式。
关于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的一些单行法,规定了一些无过失责任的制度。1976年的《共同经营条件权利调整法》对《民法典》第 242条里的诚信原则的运用作了补充。
《民法典施行法》中有一部分是有关涉外法律适用的规定,是国际私法的重要法规。
(3)社会法、劳动法、经济法 德国法律中,除了传统的公法与私法两大部门外,还形成了一些兼有公法与私法性质的法律部门,就是社会法、劳动法和经济法。
(4)社会法 是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方面的法律,包括工人的疾病医疗、退休病休、病残保险、儿童补助、住房津贴、学生补助、死亡抚恤以及失业补助和职业介绍等(见资本主义法)。1975年的《社会法法典》是把这个法律部门法典化的一个开端,但只制定了总则部分,而以许多单行法作为分则。其中有1911年的《帝国保险法》等旧法律,也有1961年公布、1977年修订的《青少年福利法》等新法律。
(5)劳动法 从19世纪初逐渐发展起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资产阶级力求迅速恢复经济,工人运动也风起云涌,劳动法就在这种阶级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劳动法由工资合同、劳动保护、企业委员会制和工人参与决定权等几方面的一些法律组成,有《工资合同法》(1969)、《保护有职业的母亲法》(1968)、《青工保护法》(1976)、《企业委员会法》(1972)、《雇佣劳动者参与决定法》(1976)等。
社会法和劳动法两个部门不仅有实体法,而且各有其相应的程序法和法院,即社会法院和劳工法院。
(6)经济法 主要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部门法。联邦德国早就有一些经济部门受国家的干预乃至管理(如铁道),战后为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联邦德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企图对经济加以进一步的干预,使国民经济向着国家要求的方向发展。这就形成了经济法这一新的法律部门。1967年的《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增长的法律》(即《稳定法》)与1980年的《反对限制竞争法》(即《卡特尔法》)等,都是这方面的重要法律。
此外,关于保护消费者、知识产权、自然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也都在经济上具有重要意义。
(7)法院组织 从1879年莱比锡最高法院成立以来,已经建成了一个复杂而完备的法院体系,成为联邦德国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院组织)。
1、理智时常纠正感情的过于匆促的判断。
2、勇敢是成功的儿子。
3、半真半假的谎言是最恶毒的谎言。
4、对真理的追求对真理的占有更为可贵。
5、生活之树常青的。
6、一两重的真诚,其值等于一吨重的聪明。
7、休息休息,脑子生锈。
8、懒惰是生活的死亡。
9、妇人有美没有德,犹如金环挂猪鼻。
10、壮志与毅力是事业的双翼。
11、一钱谨慎胜过一磅智慧。
12、好的忠告永远不会嫌晚。
13、要获得幸福必须付出代价。
14、智慧存在于真理之外。
15、友谊需要—-忠诚去播种,热情去灌溉,原则去培养,谅解去护理。
16、无事之徒会干缺德事。
17、德是烧身硝焰,色为割肉钢刀。
18、高尚的人重视荣誉胜过生命。
19、一到傍晚,懒惰的人就忙碌起来。
20、钱包空空如也比脑袋空空如也好。
21、不会干活怪工具。
22、一两重的真诚等于一吨重的聪明。
德国互惠生委托协议
(合同编号capc)
甲方(申请者):甲方法定代理人:
邮箱:代理人与甲方关系: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乙方 :北京中惠大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55号杰座大厦g-11b
电话:010-64159286 /64170830传真:010-64159286
为了促进中德文化交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的德国互惠生(au pair)项目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面的互惠项目咨询,甲方自愿申请参加德国互惠生交流计划,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请手续,辅导培训以及境外支持等服务。
二、甲方责任
1、甲方符合德国互惠生(au pair)项目的基本要求。
2、甲方及时按照乙方及德国协会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保证向乙方及德国协会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果因甲方拖延交纳申请材料的时间,经过乙方多次提醒还不递交相应材料,所造成申请延迟或失败,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出境后保证不从事与互惠合同书内容不符的其它任何活动。
4、甲方保证到达互惠家庭后,确实履行互惠生合同内容,认真学习,遵守当地法律。
5、甲方互惠合同期满后如未取得新的签证,保证按时回国。
6、在甲方未获得最终签证前,请勿办理离职、退学等重大变更。若甲方采取上述个人行为,乙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
7、在甲方到达互惠家庭之后,认真、按时、正确的完成互惠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如与互惠家庭产生矛盾,甲方应及时将事件真实地告知乙方。如甲方有刻意隐瞒事实真相、恶意诽谤等现象,如经证实,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请求,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8、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四条支付相应费用。
9、甲方明白并承诺做到:a、甲方具备真实的照顾儿童等相关经验,且保证外语水平能够履行互惠生合同。b、根据规定,互惠生家庭应承担互惠生的日常食宿和互惠生保险,但有时家庭外出或叫外卖时需要自己准备食物或付费,这是正常的生活习惯,不能算作违反规定、法律;c、甲方具备照顾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保证以适应外国生活习惯为主。d、出现重大意外情况、出现和家庭的矛盾,甲方保证有理有节的交流方式,遇事后甲方保证提前和乙方工作人员或当地互惠生相关机构沟通后再作决定。e、按照相关规定,互惠生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个小时,但每一天有时由于不同情况,不可能完全有相同的工作时间,特别是第一个月,学生常常需要付出更多时间工作和熟悉环境,这不被认为是超时工作。f、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互惠生家庭擅自联系,甲方每次通过任何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电话、书信、网络音频、网络视频等)与互惠生家庭发生接触前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乙方指导联系,以避免由于甲方缺乏经验而被互惠生家庭拒绝邀请。
如果甲方违反该承诺导致被互惠生家庭拒绝邀请,乙方可终止本协议且无须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乙方不负其它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德国互惠生(au pair)项目的介绍,申请审核及办理过程的咨询辅导。
2、乙方通过电话或面谈测试甲方的语言能力并审核甲方的申请条件,符合要求的申请者需与乙方签订此协议,签订协议后乙方协助指导甲方办理国内申请手续。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确认甲方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后,将甲方材料提交德国协会。
4、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相关培训,其培训包括:文化差异培训、西餐培训、心理培训、幼教培训和签证前的语言培训,行前培训等。
5、德国协会提供甲方家庭后,乙方协助并指导甲方与德国家庭如何进行沟通。
6、甲方同德国家庭成功匹配后,乙方指导甲方签证申请材料准备,并提供签证培训。
7、培训并指导甲方行前准备及行前注意事项,协助甲方订机票、出境。
8、当甲方到达德国家庭后,甲方及时联系乙方告知在家庭的适应情况,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做以指导。
9、在甲方的互惠生活中,如与德国家庭之间出现甲方无法自己解决的困难,乙方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后,负责联系德国协会协助解决。在此过程中,甲方应认真听取并采纳乙方和德国协会的建议和指导。如甲方有刻意隐瞒事实真相、恶意诽谤等现象,如经证实,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请求,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10、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中涉及个人信息部分,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甲方项目申请和签证申请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但乙方有权在隐去甲方个人隐私信息外,将甲方申请材料和申请过程中的部分内容作为范例编辑引用。
四、费用及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缴付整体办理费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其中包括报名费、材料审核费,申请德国家庭服务费、互惠生国外生活培训费(文化差异培训、西餐培训、心理培训、幼教培训、行前培训等),签证培训费,境外咨询管理费等,甲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护照工本费、语言学费、语言考试费、签证费、机票费等)。
2、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交付报名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3、甲方收到互惠家庭协议副本时,向乙方交纳其余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将家庭协议正本提交甲方。
4、甲方办理费用可通过以下银行汇至乙方账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
户名:北京中惠大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帐号:3514 0188 0001 0769
2开户行:北京中国银行首开幸福广场支行
户名:吕琳琳
帐号:6013 8201 0001 1222208
开户行:北京工商银行
户名:吕琳琳
帐号:6222 0202 0000 85321
41开户行:北京邮政储蓄
户名:吕琳琳
帐号:6221 8810 0007 209090
5五、违约责任及退费条款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况或出现意外,甲方被拒签,则乙方扣除甲方通讯费人民币壹仟元整,其余款在一周内退还甲方申请者。如果甲方由于想退出项目申请,而故意被德国使馆拒签,或甲方因为下列原因造成拒签,包括:隐瞒拒签记录或提供虚假材料、说谎、事前未能将本人及家庭情况如实告诉乙方,体检不合格,不按乙方指导进行签证面试,出现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况拒签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其办理费用中扣除人民币壹万元整,其余款在一周内退还甲方申请人。
3、如乙方在甲方交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的六个月内,未能成功为甲方联系到德国家庭,甲方有权书面提出解约申请,在收到甲方退回的本协议书及收据原件后,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交的上述服务费,本协议终止,乙方不负其它责任。
4、由于以上原因乙方将余款退还甲方即告本合同终止。
5、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签订本合同并缴纳费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扣除人民币伍佰元整建档费外,退回甲方已交报名费。
2)、在签订本合同并缴纳费用后的五个工作日以后,获得《申请材料合格确认函》之前:乙方扣除报名审核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3)、甲方获得《申请材料合格确认函》后,要求解除合同,甲方交纳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在双方规定的周期内,如乙方为甲方联系到符合要求(以甲方提交的申请表格相关内容为准)的互惠家庭,甲方拒绝前往,此后,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甲方交纳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4)、在与互惠家庭匹配成功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甲方交纳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5)、在获得互惠目的国签证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甲方交纳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终止条款
1、当甲方获取签证后,本合同终止(合同第三条中第9项继续履行)
2、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致使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未能获得使馆签证时,本协议自一年期
届满之日起自动终止。
八、本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1、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写内容或修改均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九、生效条款
1、本合同自乙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甲方(如乙方未满18周岁由甲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