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行为承诺书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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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在保山市建筑市场之内,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章,自觉维护保山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为体现本企业遵章守法的决心,现特向保山市建委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二、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之间相互串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超越企业资质等级或营业范围承揽工程;
四、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予施工;
五、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六、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七、不发生四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八、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拖延报告、隐瞒、谎报,不破坏事故现场或阻碍对事故的调查;
十、严格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十二、不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十三、不发生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若有违诺,自觉接受市建委的行政处罚,并自动离开保山市建筑市场。
单位盖章: 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15年9月9日
本企业自进入德州市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其它的法律、规章,自觉维护德州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在从事工程监理活动中,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坚持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实施监理。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承担约定的责任。为了体现本企业遵纪守法的决心,现特向德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郑重做出如下承诺,若有下列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1、擅自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阶段监理;
2、超越资质等级或监理工程范围承揽工程监理任务;
5、未依法签订监理合同,搞同体监理,搞“阴阳合同”或私下协议;
7、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质量、安全隐患;
8、未及时制止施工单位不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
9、与施工单位串通,为施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11、监理人员执业行为不规范,工程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归档混乱;
12、工程监理业务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13、企业的基本情况变更后不及时办理资质、营业执照等变更手续;
14、监理人员未取得《德州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即上岗;15、妨碍
监理人员的合理流动,以不正当手段招揽或限制监理人员的正常流动;
17、对不合格建材或其他设备材料等把关不严应用到工程上;
18、按照规定,应-招标的工程项目或应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而未经招标即开展监理工作,或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在工程监理业务招投标活动中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工作秩序。
19、擅自压低监理取费标准,与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或私下协议;
20、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委托监理合同,或合同内容表述不清,有欺诈现象;
21、以诋毁对方、相互压价、变相超标准降价等不正当行为招揽监理业务;未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文件要求的有关监理取费办法采用插值法计算取费标准。
2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清;
24、财务账目不清,受到税务部门处罚;
25、由于企业原因与员工发生纠纷造成上访。
26、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或者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
27、拖延报告、隐瞒、慌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28、受到业主或其他参建单位投诉并查实属于监理企业责任。
29、受到其他未载明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3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手机: 日期:
保山市建设局:
我公司自进入保山市以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保山市有关建筑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保山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现特向保山市建设局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云南省、保山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管理:保证我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机构健全;防止、杜绝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信守合同: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发生因我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集体上访事件。
四、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照章纳税。不发生受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
如发生上述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建设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暂停在保山市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
承诺单位(盖章):大理市天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盖字或盖章):
日期: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
我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建设单 ,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号为: ),已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投标手续,并由我单位中标,同时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现向贵局提出申请,办理该工程的安全报监。
根据贵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发生的'通知》(胶建建字【20xx】第25号)文件要求,现我单位重重承诺: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胶建建字【20xx】第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发生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非法挂靠等问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东莞市建设局:
本企业自进入东莞市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东莞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东莞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现特向东莞市建设局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省、东莞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管理。保证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机构健全;防止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信守合同。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发生因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集体上访事件。
四、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照章纳税。不发生受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
如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建设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暂停在东莞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及盖私章):
驻莞行政负责人:(签名)
日期:
为保障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有序、发展,配合政府部门管理,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未经文化部门许可,不擅自变动场所布局和主要设施,不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不擅自歇业停业。
2、定期检查场所状况,维护更新消防设施,确保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设置明显的禁止“黄赌毒”活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核定人数、营业时间等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4、守法经营。娱乐场所应自觉远离“黄、赌、毒、黑”活动,不准有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从业,不设置具有功能的游戏设施;演出场所不擅自举办、接纳演出活动;音像零售、播映经营单位不销售、播放翻版音像制品;网吧不接纳未成年人。
5、不得违反宪法精神、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教唆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我单位在郯城县建筑市场,一定做到:
二、遵循诚实守信的准则、严格履行合同。
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上配备与承揽的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负责人和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四、用工行为规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及时办理与工程相关的各项手续。
六、及时登录郯城县建设信息网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等管理信息。
七、自觉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署):
承诺单位(公章):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我单位在郯城县建筑市场,一定做到:
二、遵循诚实守信的准则、严格履行合同。
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上配备与承揽的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负责人和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四、用工行为规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及时办理与工程相关的各项手续。
六、及时登录郯城县建设信息网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等管理信息。
七、自觉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署):
承诺单位(公章):
一、本人(身份证号码)系(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企业郑重承诺下列行为,若有违反,本企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或撤销在厦门市的'资质备案:
1、保证在厦门市区域内严格履行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2、本企业填报的《备案资料手册》及提供的一切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包括印章、签字等)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保证在厦承揽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在“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4、保证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10日内向市建设与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5、保证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备齐,通过备案后本年度不再增加;任命的驻厦负责人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负责人等通过备案后,半年内不再变更。
6、规范建筑用工行为。实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使用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自带劳务作业队伍的,保证依法与每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主动自觉处理工人群体上访等事件。
7、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组织规范的“现场档案资料”,保证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持证上岗人员到施工现场履行施工合同。
二、为保证法律文书、文件的及时、准确送达,本企业特就送达事项做如下授权和声明:本企业驻厦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本企业在厦有关法律文书、文件的收件人,对该收件人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本企业在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厦办公场所(厦门市区路、街号室)为本企业在厦法律文书、文件的送达地址,对该地址可适用留置送达,对该地址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一、 合同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印鉴)
1、 总包合同(有备案印鉴章):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变更资料 、
2、经备案的`专业分包合同清单:补桩基合同、备案
脚手架合同、大型设备租赁
3、经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清单:补南通建总劳务有限公司分包合同 、备案
二、总、分包单位资质资料(年检有效时间内)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资料
1、项目经理部成立通知、 项目岗位人员机构表
项目岗位人员调动通知、项目部技术人员聘用书
项目部在岗岗位人员组织机构动态表
2、项目经理证书、安全b证、养老保险复印件
4、特殊工种花名册(塔吊、人货电梯司机、指挥、电焊、电工、等)及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四、项目劳务人员资料:
1、工人实名制花名册
2、工资发放记录复印件
五、工程款支付证明
1、总包单位收款证明:工程款往来表、资金审批表、网银记录、工程款发票
2、专业桩基委托建设方付款证明
3、劳务工程款收据(劳务公司收据) 收集:劳务公司与集团公司关系证明
六、主要材料、设备、大中型机械采购、租赁合同、发票证明
1、主要材料合同清单:钢材、混凝土、模板木材等
2、主要租赁合同清单:塔吊、电梯
3、相关票据财务凭证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建设单,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号为:),已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投标手续,并由我单位中标,同时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现向贵局提出申请,办理该工程的安全报监。
根据贵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发生的通知》(胶建建字【20__】第25号)文件要求,现我单位重重承诺: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胶建建字【20__】第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发生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非法挂靠等问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加盖公章)。
1、保证在厦门市区域内严格履行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2、本企业填报的《备案资料手册》及提供的`一切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包括印章、签字等)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保证在厦承揽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在“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4、保证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10日内向市建设与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5、保证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备齐,通过备案后本年度不再增加;任命的驻厦负责人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负责人等通过备案后,半年内不再变更。
6、规范建筑用工行为。实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使用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自带劳务作业队伍的,保证依法与每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主动自觉处理工人群体上访等事件。
7、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组织规范的“现场档案资料”,保证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持证上岗人员到施工现场履行施工合同。
二、为保证法律文书、文件的及时、准确送达,本企业特就送达事项做如下授权和声明:本企业驻厦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企业在厦有关法律文书、文件的收件人,对该收件人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本企业在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厦办公场所(厦门市 区 路、街 号 室)为本企业在厦法律文书、文件的送达地址,对该地址可适用留置送达,对该地址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 业 公 章:
我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建设单,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号为:),已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投标手续,并由我单位中标,同时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现向贵局提出申请,办理该工程的安全报监。
根据贵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发生的通知》(胶建建字【20xx】第25号)文件要求,现我单位重重承诺: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胶建建字【20xx】第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发生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非法挂靠等问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加盖公章)。
东莞市建设局:
本企业自进入东莞市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东莞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东莞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现特向东莞市建设局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省、东莞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管理。保证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机构健全;防止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信守合同。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发生因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集体上访事件。
四、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照章纳税。不发生受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
如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建设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暂停在东莞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及盖私章):
驻莞行政负责人:(签名)。
日期:
市场行为承诺书(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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