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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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药监发〔2020〕74号)文件精神及市局、区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积极开展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梳理风险、排查隐患,保障中选药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第一批、第二批中选药品(见附件),以及后续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
(二)重点单位。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后续涉及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
(三)重点内容:检查涉及中选药品相关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货企业资质是否有效;
票、账、货是否一致,购销存记录是否完整、真实,药品是否能够追溯;
药房环境、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存放,是否按包装标示的温度等要求储存药品;
包装破损、受到污染的药品、过期药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通过企业自查。结合本辖区监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对中选药品的采购、验收、贮存等质量管理行为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排查化解,进一步规范对中选药品的质量管理。
(二)开展集中检查阶段。组织对辖区内中选药品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同时在检查中强化问题导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选药品在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及时研判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
(三)截止10月8日,我所共检查相关(公立医疗机构)机构共计3家,检查中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
二是继续做好本辖区中选药品单位及中选药品品种的梳理汇总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检查资料归档整理,建立健全本辖区中选药品专项检查的相关图文件资料。切实开展对中选药品质量的专项检查,督促各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是
hf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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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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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绥化市卫生局
2004年8月24日
年初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和省卫生厅的工作部署,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确各责任部门的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特别是承担牵头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各自承担的责任,自觉地发了职能作用:一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成立了以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实施了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责任部门也都把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建立和完善本系统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发了纠药风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在本系统积极地开展工作。二是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和部署了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与县(市、区)卫生局长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市局局长及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人,向社会郑重地作出了既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行风建设,又保证个人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承诺。三是制发了《2004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方案》、《全市卫生系统“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绥化市43家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等10多个文件,对有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提出了严格要求。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普遍以开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开展了工作。
二、积极推进,努力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现在全市43家非营利医院使用的是去年中标的药品,使用期限自2003年10月1日到2004年10月1日。我局按省厅要求,去年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所有药品和其它临床常用药品全部实行了招标,中标药品510种。用药总金额8376万元,招标药品金额4372万元,占用药总金额的52.2%,平均降幅达9.6%,向群众让利420万元。今年的药品招标已开始运作,从8月7日开始发售标书,9月6日开标,现在评标已经结束,正在市物价局审查批零售价,预计10月下旬开始执行新一轮中标药品。今年的招标工作,我们已经把临床使用的全部药品纳入招标范围,并在全市43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36家)中进行。我市四次药品招标,都是按要求将70%的降价空间让给患者。为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确保中标和购进质好价廉的药品,确保将好处让利于民,在去年招标工作中,我们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同时,注意坚持“四个原则”,严把“四个关口”。
–––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医院为主体的原则。在抽调专家评标过程中,我们为了充分体现每个县(市、区)的代表性,除一家医院有特殊情况外,其余10个县(市、区)的综合医院和市本级的综合医院都抽调了评审专家。
二是坚持全口径覆盖的原则。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全市县以上非营利医院全部参加了药品招标;并把临床的所有
药品作为招标品种。这种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生在开方时避让中标药品的可能性,减少中标后就死标的现象。
三是坚持质价比优先的原则。在药品招标评标过程中,我们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凡没有达到gmp认证的针剂药品一律不予中标,gmp认证的药品占中标药品的95%以上。
四是坚持最高限价的原则。我们对所有中标药品进行了最高限价,凡投标价格高于零售价的85%的药品(除进口药外),如果不降到85%以下,一律不予中标。同一品种相同规格的药品(商品名不同、零售价不同)高于其他投标价格30%的一律不予中标。
–––严把四个关口:
一是严把代理关。为了保证药品招标的公正性,充分体现医院的主体地位。在选定招标公司前,我们对申请代理我市药品招标工作的4家有招标资质的招标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除一家没有代理过本省药品招标的公司外,其他三家作为预选合格公司,并在43家医院代表参加的招标公司选定会议上进行了公开展示,展示后由43家医院代表公开投票,当场唱票,最后选定了黑龙江省龙达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是严把评标关。我们在专家库中分层次、按要求抽取专家,并在8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采取关闭所有通讯工具,进行全封闭式的评标方法。
三是严把药品入院关。因为部分药品品种(特别是三个以上投标商参加投标的评标产品)中标药品的价格仍有很大的空间,对我市一些贫困县和小医院来说投标价格仍然很高。为了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我们采取了下不封底的原则,即在药品中标通知书上写明,不高于中标价格在我市销售字样。
四是严把使用关。对药商反映的个别医院不使用中标药品的问题,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作为一个专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们又把中标药品的使用情况,纳入行风建设检查评比中,与行风建设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通报。我们还对药品经销商反映的个别医院,使用与中标药品同一品种的非中标药品,不按时付款等一些具体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了处理,使中标药品在我市运行良好。
三、立足防范,专项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按照行风建设标本兼治的方针,本着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针对我市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们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不断强化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不正之风的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降低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弱化药品收益对医院的补偿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发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认证工作。通过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的竞争,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三是积极开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活动。我们组织有关医院专家,向全市医务工作者发出了关于“廉洁行医、诚信服务,自觉维护医学圣洁”的倡议书,并通过文件和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地宣传,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动员广大医务工作者响应倡议,积极创建诚信医院活动和评选“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标兵”活动。四是严格执行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严禁开单提成、收红包、拿回扣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持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五是坚持实施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明码标价”、“双处方”、“一日清单”、单病种医疗收费最高限价等项制度,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了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及首诊负责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六是继续开展“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深入开展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带动和促进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上半年全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共拒收和上缴红包15690元。七是加强了对医保定点医院的监管。市本级和大部分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都成立了医疗监督委员会,制定了医保专管员责任制,针对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对定点医院进行“前沿”管理,严把住院审批关、贵重药品审批关,杜绝了大量的人情药和不合理用药。
为切实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重点问题,各责任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和工作分工,全面开展了专项治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卫生局于4月份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导,5月份由4名领导带领工作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近百个医疗卫生单位的行风重点问题和医疗服务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明查暗访。以个体诊所和医疗机构分支门诊为重点,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市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上半年共检查分支门诊和个体诊所103家,关停不符合开业条件和无证行医的个体诊所6家,取缔了所有的个体性病诊所,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83家,处罚15家,查处江湖游医34人、私自上门点滴的48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了医疗市场。药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药品市场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对制售假劣藏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立案查处案件648起,没收假劣药品标值5.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5万元,罚款23.1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窝点10处。与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售假团伙,涉案金额目前查实20余万元,刑拘了9人,批捕5人,涉及假药130个品种,此案已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物价部门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作为上半年全市价格检查的重点,成立了22个检查组,对253家医疗单位、28户药品经销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价单位64户,查出违法金额131.3万元,收缴违法所得36.4万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达41.4万元。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40台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1350户,已立案16件,取缔无照行医5户、无照经营药品2户、超范围经营2户。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招标工作缺乏配套政策。对那些不执行招标规定的医院和人员,没有依据进行处罚,致使个别医院对中标药品采取不还款、迟还款或不出库等形式对付招标工作,使一些药品经销商不得不在下一轮投标中提高投标价格,造成中标药品价格回升,多数利润小的药品以无人投标,临床用药的几千个品种中我市只有五百多个品种有人投标,而且多数药商只在各县(市、区)综合医院销售。建议有关部门早日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二是部分医院习惯于从一家药品经销单位进药,这样可以使院长从繁杂的进药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还能占用药品经销商的大部分资金,从事医院建设和保证医院正常运行所需经费,同时也避免销售量小的药品无人配送。由于多了一道环节,所以药品价格略高于投标价格。三是经过几次的药品招标,绝大多数的药品虚高定价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建议还是要从国家定价上解决根本问题,取消药品的商品名,从实际出发实行全国统一定价,彻底消除药品的临床空间,从根本上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的问题,并采取公开、公示和患者自选药品等方式使药品真正走入市场经济。
以上汇报当否,请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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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一、组织实施“阳光采购策略”
公开透明的按采购制度程序办事,在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中主动接受审计及其他部门监督。上半年们进一步强调采购工作透明,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论是大宗材料、设备还是小型材料的零星采购,都尽量多的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即使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时候,也始终坚持这个原则,邀请审计部相关人员一起询比价,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中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即确保工作的透明,同时保证了工程进度。
采购部按项目部和施工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公开招标,邀标单位都在x家以上,有的多达十余家,并且邀标谈质论价全过程总工办、工程部、审计部、采购部都参与,增加阳光采购透明度,真正做到降低成本、保护公司利益。做好价格和技术规格分离和职能定位工作,价格必须经采供部和审计部,技术必须经工程部和总工办,形成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防范、抑制腐朽。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库和材料价格监管机制,提高采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购买材料,减少工程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高企业利润。
二、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等方面开展工作
继续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的工作目标,要求采购人员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进行询比价,注重沟通技巧和谈判策略。调整了部份工作程序,增加了采购复核环节,采取由采供部副经理在采购人员对材料、设备询比价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再由采供部经理进一步复核,实行了“采购部的两级价格复核机制”,然后再传送审计部复核。力求最大限度的控制成本,为公司节约每一分钱。采供人员也在每一项具体工作和每一个工作细节中得到煅练。
三、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协调
进一步加强了对供应商管理,本着对每一位来访的供应商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位来访的供应商进行分类登记,确保了每一个供应商资料不会流失。同时也利于采供对供应商信息的掌握,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信息空间。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录,在进行邀标报价之前,对商家进行评价和分析,合格者才能进入合格供方名录、才具有报价资格。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最新思维,公司新一代的供应商也应建立在真正的战略伙伴关系上来,甚至拿他们当自己公司的部门来看待。
因为公司的成本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最主要的来自于公司所有供应商的支持力度,供应商对每家客户不同的政策特别给予我司的竞争对手的政策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我司的成本核心竞争力的高低。房地产和建设行业是个相对特殊、独立的行业,供应商圈子相对独立,比如钢材、水泥可用供货商资源并不多。
要进一步强化敬业精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完成工作的标准。同时我部门希望公司各个部门出新、出奇的想出不断下降成本和提高效率的方法,并不断的大胆尝试,取其精华、修改弊端。为公司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再上新台阶、更上一层楼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一、主要工作与作法:
1、货比三家,确保采购物品物美价廉。为限度的降低酒店经营成本,实现物美价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对餐饮部所需原材料进行每周一次的市场调查及定价,对出现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进行了及时的调整,同时部门对所有入库物资严格按酒店标准进行验收并做好质量记录,对不合格产品做到了及时的退货、更换,有效降低了酒店经营成本。其次是餐饮部2包及9包的沙发选样、及整个酒店固定资产的采购上,部门坚持横向调查,照顾生意不照顾价格的原则,确保了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同时坚持实施货比三家,特别是在餐饮原材料的供给上实施两家供货,相互竞争的措施,确保了一季度30余万元采购物资质量的稳定。
2、采购及时,确保经营管理正常有序。采购部作为酒店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门之一,我们坚持在日常工作中以“搞好采购工作,保障经营需要”为工作原则,树立经营部门第一,酒店声誉形象为上,物美价廉为主的工作意识,并努力完成酒店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今年工作中,部门在与财务部分离后事情杂而多的情况下,前往深圳、广州考核、采购高档原材料2次,共完成采购任务400余次,采购各类大小物品600余件,并完成因经营部门临时需要而出现的零星采购50余次。
3、想方设法,降低酒店运营成本。
一是配合餐饮、客房部,完成了部分供货商合同到期后的续签,并模仿餐饮部干货供货方式,对餐饮部小菜供货也施行了两家竞争的方式,进一步降低了部门成本,提高了供货质量。
二是对客房一次性进行一了次调价工作。
三是为进一步提高精品屋的经营能力,部门同客房一起寻找供货品种近100余种。
4、积极努力,拓宽原料供给新渠道。为开辟和引进异地特色原材料,为一线部门提供很好的经营保障,部门根据酒店总体工作安排,先后两次赴广州、深圳进行了中高档原材料市场的考察,并引进了一批特色优质原材料,为餐饮菜肴的常换常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在如何开辟和引进特色原材料的渠道和点子不够多,未能为一线部门提供较多、有用的信息和原材料。
二是自身的学习意识不浓,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是在日常采购工作中,缺乏较强的计划性,没有全面系统的安排好采购计划,从而有时导致采购较为零乱,丢三落四。
四是二线为一线服务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明年努力方向:
明年将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为重点,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后台围绕前台转、二线围绕一线转的思想,主动沟通,勤于调查,严格把关,努力做好物品采购保障和质量的督导工作,确保酒店经营管理正常有序的开展。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绥化市卫生局
2004年8月24日
一、 精心部署 ,明确各责任部门的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特别是承担牵头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各自承担的责任,自觉地发了职能作用:一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成立了以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实施了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责任部门也都把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建立和完善本系统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发了纠药风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在本系统积极地开展工作。二是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和部署了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与县(市、区)卫生局长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市局局长及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人,向社会郑重地作出了既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行风建设,又保证个人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承诺。三是制发了《2004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方案》、《全市卫生系统“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绥化市43家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等10多个文件,对有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提出了严格要求。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普遍以开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开展了工作。
二、积极推进,努力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现在全市43家非营利医院使用的是去年中标的药品,使用期限自2003年 10月1日到2004 年10月1日。我局按省厅要求,去年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所有药品和其它临床常用药品全部实行了招标,中标药品510 种。用药总金额8376万元,招标药品金额4372万元,占用药总金额的52.2%,平均降幅达9.6%,向群众让利420万元。今年的药品招标已开始运作,从8月7日开始发售标书, 9月6日开标,现在评标已经结束,正在市物价局审查批零售价,预计10月下旬开始执行新一轮中标药品。今年的招标工作,我们已经把临床使用的全部药品纳入招标范围,并在全市43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36家)中进行。我市四次药品招标,都是按要求将70%的降价空间让给患者。为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确保中标和购进质好价廉的药品,确保将好处让利于民,在去年招标工作中,我们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同时,注意坚持“四个原则”,严把“四个关口”。
–––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医院为主体的原则。在抽调专家评标过程中,我们为了充分体现每个县(市、区)的代表性,除一家医院有特殊情况外,其余10个县(市、区)的综合医院和市本级的综合医院都抽调了评审专家。
药品作为招标品种。这种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生在开方时避让中标药品的可能性,减少中标后就死标的现象。
三是坚持质价比优先的原则。在药品招标评标过程中,我们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凡没有达到gmp认证的针剂药品一律不予中标,gmp认证的药品占中标药品的95%以上。
–––严把四个关口:
一是严把代理关。为了保证药品招标的公正性,充分体现医院的主体地位。在选定招标公司前,我们对申请代理我市药品招标工作的4家有招标资质的招标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除一家没有代理过本省药品招标的公司外,其他三家作为预选合格公司,并在43家医院代表参加的招标公司选定会议上进行了公开展示,展示后由43家医院代表公开投票,当场唱票,最后选定了黑龙江省龙达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是严把评标关。我们在专家库中分层次、按要求抽取专家,并在8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采取关闭所有通讯工具,进行全封闭式的评标方法。
三是严把药品入院关。因为部分药品品种(特别是三个以上投标商参加投标的评标产品)中标药品的价格仍有很大的空间,对我市一些贫困县和小医院来说投标价格仍然很高。为了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我们采取了下不封底的原则,即在药品中标通知书上写明,不高于中标价格在我市销售字样。
四是严把使用关。对药商反映的个别医院不使用中标药品的问题,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作为一个专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们又把中标药品的使用情况,纳入行风建设检查评比中,与行风建设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通报。我们还对药品经销商反映的个别医院,使用与中标药品同一品种的非中标药品,不按时付款等一些具体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了处理,使中标药品在我市运行良好。
三、立足防范,专项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按照行风建设标本兼治的方针,本着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针对我市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们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不断强化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不正之风的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降低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弱化药品收益对医院的补偿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发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认证工作。通过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的竞争,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三是积极开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活动。我们组织有关医院专家,向全市医务工作者发出了关于“廉洁行医、诚信服务,自觉维护医学圣洁”的倡议书,并通过文件和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地宣传,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动员广大医务工作者响应倡议,积极创建诚信医院活动和评选“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标兵”活动。四是严格执行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严禁开单提成、收红包、拿回扣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持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五是坚持实施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明码标价”、“双处方”、“一日清单”、单病种医疗收费最高限价等项制度,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了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及首诊负责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六是继续开展 “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深入开展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带动和促进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上半年全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共拒收和上缴红包15690元。七是加强了对医保定点医院的监管。市本级和大部分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都成立了医疗监督委员会,制定了医保专管员责任制,针对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对定点医院进行“前沿”管理,严把住院审批关、贵重药品审批关,杜绝了大量的人情药和不合理用药。
为切实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重点问题,各责任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和工作分工,全面开展了专项治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卫生局于4月份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导,5月份由4名领导带领工作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近百个医疗卫生单位的行风重点问题和医疗服务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明查暗访。以个体诊所和医疗机构分支门诊为重点,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市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上半年共检查分支门诊和个体诊所103家,关停不符合开业条件和无证行医的个体诊所6家,取缔了所有的个体性病诊所,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83家,处罚15家,查处江湖游医34人、私自上门点滴的48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了医疗市场。药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药品市场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对制售假劣藏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立案查处案件648起,没收假劣药品标值5.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5万元,罚款23.1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窝点10处。与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售假团伙,涉案金额目前查实20余万元,刑拘了9人,批捕5人,涉及假药130个品种,此案已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物价部门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作为上半年全市价格检查的重点,成立了22个检查组,对253家医疗单位、28户药品经销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价单位64户,查出违法金额131.3万元,收缴违法所得36.4万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达41.4万元。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40台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1350户,已立案16件,取缔无照行医5户、无照经营药品2户、超范围经营2户。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招标工作缺乏配套政策。对那些不执行招标规定的医院和人员,没有依据进行处罚,致使个别医院对中标药品采取不还款、迟还款或不出库等形式对付招标工作,使一些药品经销商不得不在下一轮投标中提高投标价格,造成中标药品价格回升,多数利润小的药品以无人投标,临床用药的几千个品种中我市只有五百多个品种有人投标,而且多数药商只在各县(市、区)综合医院销售。建议有关部门早日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二是部分医院习惯于从一家药品经销单位进药,这样可以使院长从繁杂的进药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还能占用药品经销商的大部分资金,从事医院建设和保证医院正常运行所需经费,同时也避免销售量小的药品无人配送。由于多了一道环节,所以药品价格略高于投标价格。三是经过几次的药品招标,绝大多数的药品虚高定价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建议还是要从国家定价上解决根本问题 ,取消药品的商品名,从实际出发实行全国统一定价,彻底消除药品的临床空间,从根本上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的问题,并采取公开、公示和患者自选药品等方式使药品真正走入市场经济。
以上汇报当否,请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