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口食品报检需要的文件 食品进境报检要求(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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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口食品报检需要的文件 食品进境报检要求(五篇)

小编:二十年重过南楼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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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报检需要的文件 食品进境报检要求篇一

一、进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无 报检 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效《代理 报检 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 报检 单位报检。

货物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贸易合同/ 信用证、发票、装箱清单、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 进出口 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深圳局签发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或标签备案申请资料(3份)[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原标签及中文 翻译 件、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原件、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等],必要时报检人还应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2.输 出国 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3.输 出国(地区)官方的卫生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

4.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具体标注值的)

5.输 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兽药、添加剂、熏蒸剂等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6.输出国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申请品质证书的);

7.国家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出具的证明;

8.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它 单证。

报检后接受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合格《卫生证书》方可销售使用。申请中文标签备案的,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深圳 进出口 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备案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自行制作。有关标签管理请浏览我局网站“食品检验检疫”栏目相关规定。

货物非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贸易合同/ 信用证、发票、装箱清单、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 进出口 食品标签审核证书》(绿证)或深圳局签发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同上款)。

二、进口已是定型包装,但不直接交付消费者食/使用的食品[如食品工业原料、使领馆自用食品、展品、样品(不含少量进口试销的食品,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免税店经营的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中文标签审核

豁免手续。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中文标签豁免凭证、货物发票、贸易合同/ 信用证、装箱清单,必要时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同上款)。

三、进口特殊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获得《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同时办理中文标签审核备案,并获得《深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中文标签样张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制作。货物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深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及已备案的中文标签样张、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必要时提供其它需要的资料(同上款)。对使用了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中物质(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为配料的食品,还需提供是否有转基因成份的申明。

四、进口食品添加剂,除按普通食品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收货人出具的用途申明,进口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包括香基、香精)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复配成分目录表,按添加剂含量递减顺序列出复配成分清单,进口特定用途的食品添加剂,还应提供相关产品入境后使用的目的及其流向说明。

五、由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通关单》/《检验检疫联系证明》、《卫生证书》放行。进口商/经销商获得合格的《卫生证书》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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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报检需要的文件 食品进境报检要求篇二

进口食品报检指南及流程图

一、进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货物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清单、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深圳局签发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或标签备案申请资料(3份)[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原件、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等],必要时报检人还应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2.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3.输出国(地区)官方的卫生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 4.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具体标注值的)

5.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兽药、添加剂、熏蒸剂等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6.输出国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申请品质证书的);

7.国家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出具的证明; 8.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它单证。

报检后接受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合格《卫生证书》方可销售使用。申请中文标签备案的,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深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备案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自行制作。有关标签管理请浏览我局网站“食品检验检疫”栏目相关规定。

货物非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清单、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绿证)或深圳局签发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同上款)。

二、进口已是定型包装,但不直接交付消费者食/使用的食品[如食品工业原料、使领馆自用食品、展品、样品(不含少量进口试销的食品,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免税店经营的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中文标签审核豁免手续。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中文标签豁免凭证、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必要时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同上款)。

三、进口特殊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获得《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同时办理中文标签审核备案,并获得《深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中文标签样张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制作。货物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深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及已备案的中文标签样张、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必要时提供其它需要的资料(同上款)。对使用了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中物质(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为配料的食品,还需提供是否有转基因成份的申明。

四、进口食品添加剂,除按普通食品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收货人出具的用途申明,进口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包括香基、香精)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复配成分目录表,按添加剂含量递减顺序列出复配成分清单,进口特定用途的食品添加剂,还应提供相关产品入境后使用的目的及其流向说明。

五、由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通关单》/《检验检疫联系证明》、《卫生证书》放行。进口商/经销商获得合格的《卫生证书》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食品。

进口食品检验监督流程图报 检 资料审核不受理报检受理报检现场查验退运抽采样销毁改作他用及分样技术处理确定放行方式扣检放行检测放行查验放行不合格处理扣检放行检测放行查验放行指定场所扣留感官检验标签检验评定处理不合格卫生证证书实验室合格卫生检验证书风险预警5检验合格2008-10-21

进口食品报检需要的文件 食品进境报检要求篇三

出口食品报检时所需材料

报检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一、报检单(盖企业章)

二、合同、信用证(如果有)、发票、装箱单、委托书

三、出境植物及产品协检结果单(盖企业章)

四、出境植物及产品协检结果单附页(盖企业章)

五、检验检疫标志材料

1.《出境食品检验检疫标志监督加施记录》

2.外包装(外箱)照片(或图片),显示外包装上生产企业名称、卫生注册登记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及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情况。

六、原料溯源证明或采购证明(要随附基地备案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七、出口食品中添加剂/辅料使用情况申报表(如果使用了添加剂、辅料或其他化学品)

八、食品标签材料

预包装食品标签已有审核证书的要提供复印件,无审核证书的要提供食品标签样张(可以是原件、复印件或照片)、翻译件。

新的标签要拍照片,与翻译件一起,发邮件至 tch@,并注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九、企业集装箱检验检疫声明

十、包装性能结果单(外包装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1

进口食品报检需要的文件 食品进境报检要求篇四

宁波海关进口红酒报关报检所需资料:

1.海运提单

2.发票(原厂商和中间商)

3.装箱单

4.合同

5.报检委托书(正本)

6.报关委托书(正本)

7.原产地证(正本)

8.品质证书

9.灌装年份证明

10.等级证书

11.标签声明(正本)

12.卫生证书及翻译(正本)

13.成份分析报告及翻译(正本)

14.正本外文前后酒标(翻译),国内定稿酒标四份(a4彩打)(正本)

(一式四份)

15.补充申报表(正本)

1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正本章

进口食品报检需要的文件 食品进境报检要求篇五

进口食品报检所需资料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二)相关批准文件;

(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

(四)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五)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六)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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