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是指为确保国家预算资金规范运行而进行的一系列组织、调节、控制、监督活动的总称。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有关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总结汇报怎么写?下面是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总结汇报,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一、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学习是永恒的主题,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做好财务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作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前提。一年来,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通过参加学习活动和坚持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深入学习领会了党的“十八大”精神,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各项工作。同时,重点学习了财务工作相关规定,自觉按照国家政策和程序办事。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保障了财务知识不断更新,工作水平有效提高。
二、严格履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我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本职工作,合理合法的处理了相关财会业务。
一是认真做好财务报账工作。工作中,我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我所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同时,定期向领导汇报财会业务执行情况,积极协调财务室与其他科室关系,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是有效加强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在校期间,本人系统全面的学习了财务知识,工作中做到了学以致用。一年来,我能积极主动的完成各月记账、结账和账务处理工作,准确无误的填报月度、季度、年终各类统计报表,并按时报送。较好的完成了往来银行间业务、税务申报与缴纳及其他各类日常费用的缴纳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积极参与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工作开展多,经验总结少,导致效率低下,事倍功半现象时有发生。我将虚心学习周围同事先进的工作经验,勤于思考、加强总结、提高效率,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奋努力,力争更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事业单位员工绩效管理是一个闭环管理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个基本环节构成。这四个环节首尾相连形成完整的绩效管理过程,不断反复运行、构成一个“pdca”循环的动态管理系统。
1.管理环节运行不够完整。事业单位员工绩效管理的最突出问题就是把绩效管理等同于绩效考核,只注重具体的考核办法、过程以及考核结果,绩效计划和绩效反馈环节的工作容易被忽视,没有形成闭环的绩效管理,与现代化绩效管理方式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绩效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使得事业单位管理层与员工间缺乏沟通和相互了解,无法及时让员工意识到工作绩效及表现中存在的问题,更谈不上通过绩效考核给予员工实质性的指导意见和帮助,无法真正实现通过绩效管理提升工作效益的目的,绩效管理流于形式。
2.考核标准制定不够具体。事业单位对员工的考核内容大部分集中在以“德能勤绩廉”为基础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方面,多数为定性指标,缺乏科学明细的评价标准,加上考核者本身也很难理解“德能勤绩廉”抽象的标准,难以客观、准确地把握评判尺度。考核标准过于笼统导致员工工作成绩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和测量,不利于提高员工考核质量。最终结果会是使考核结果失之毫厘而谬以千里,无法保证考核的信度与效度。
3.考核主体选取不够全面。企业绩效考核的主体一般包括上级、同级、下级和顾客,而在不少事业单位中,对员工的绩效考核还只是传统的上级对下级考核,考评主体的局限性,容易导致个人观点和个人意志左右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使考核缺乏应有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考核等级设定不够科学。目前不少事业单位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但实际上每年度不合格的总是极少数甚至没有,优秀的也只是按一定比例分配名额,且所占比例极小;大多数都集中在合格和基本合格这两个等级上。这种考评方式在使用较长一段时间后,就很难对被考核者的能力、工作实绩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无法真正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考核的激励功能更无从谈起。
三、事业单位员工绩效管理优化
1.完善绩效管理机制。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单位、科室两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由单位领导任组长的综合目标管理委员会,下设目标管理办公室,由单位副职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财务科室负责综合目标管理的具体工作,各责任科室设核算员,负责本科室综合目标管理与科室成本核算的具体工作。目标管理办公室下设工作小组,由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拟定或调整绩效管理方案,提交综合目标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后执行。
对急诊科、各类icu室、儿科、产房等科室或岗位实行特殊岗位津贴;对夜班岗位建立按当月累计上夜班次数分段制定夜班费补助标准的办法;制定科室二级分配指导原则,要求科室按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系数、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主要内容分配绩效工资。
建立单项计件绩效工资制度,如采用“诊疗人次计件”和“手术计件”等方式,根据医生完成的门诊诊疗人次数和手术数计算单项计件绩效工资,激励临床科室医生多接诊门诊病人,多做手术,较好解决了“看病难”、“手术难”等瓶颈问题,同时也大幅度地提高临床一线专家的绩效工资水平。
在管理岗位建立业绩津贴和风险津贴制度。根据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和风险,制定风险津贴标准和业绩津贴分配系数,根据科室绩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责任科室管理岗位的业绩津贴总额,按分配系数进行分配。
2.细化绩效考核标准。
事业单位员工绩效考核应同时采用年度综合考核和月度、季度绩效考核,月度、季度考核有助于各科室部门更好地了解自身工作进度和绩效水平,从而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目标设定,避免目标计划偏离实际。
年度考核。在笔者单位,年度考核指标设计采用“平衡计分”原理,建立以工作量、工作质量、病人满意度和成本控制为基本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各科室标准分100分,其中工作量及成本管理40分(财务),工作质量与工作流程35分(业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15分(学习与创新),医德医风与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客户)。考核级别按科室类别和考核得分排名,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级四个等级,按不同的标准分别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其它人员进行奖励。
月度考核。主要考核科室当月基本工作量完成情况和成本管理情况,并实行按基本工作量计算当月绩效工资。以临床科室为例,基本工作量考核指标有门诊诊疗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数、收治病人数。
门诊人次与实际占用床日数工作量考核标准为:门诊和病区采用“一条龙”管理模式,在进行目标成本考核时,以住院床日数为标准核算单位,每三个门诊人次数折算一个住院床日,根据当月完成的门诊人次与占用床日数,计算科室当月每一工作量(床日)的成本。完成成本目标和收支结余目标的科室,按标准计绩效工资,成本超标或成本节约部分按一定比例提高或降低每一工作量的奖励标准。科室床日成本和收支结余目标,根据科室性质和前三年实际水平测算,收支结余目标可以是零或负数。
收治病人数工作量考核标准:出院病人工作量奖=当月出院病人数×每人次标准,每人次标准=平均住院日标准×当月病例分型系数×n(常数)。病例分型系数是依据卫人委病例分型办法,将病人根据病情轻重分为a、b、c、d四个类型,分别取固定分值,计算科室每一出院病人的平均病例分型得分,即为科室“病例分型系数”。此分值越高,说明科室收治的重病人越多,每一出院病人的奖励标准也越高,激励科室多收治重病人和加快病床周转。
3.加强全面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是提升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笔者单位通过推行综合目标管理,采取一系列成本管理的战略和措施,实现不断提高医院效率和效益的管理目标。
管理战略。“一体两翼”战略:以医疗为主体,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和后勤社会化。健康产业有体检、特诊门诊、企业门诊、特诊病房;实行全方位后勤社会化,包括清洁、保安、餐饮、陪护等,省出的后勤编制用于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务用车社会化,后勤仓库实行“准时制”管理,限度减少库存,节约场地和仓储成本。
“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战略:医院领导班子做出规划,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战略,狠抓药品比例控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药品费增长,控制病人总费用的过快增长。通过降低药品费比例,相对降低病人费用水平。
人力资源管理。严格控制正式职工人数增长,除专业技术的关键岗位外,其它岗位尽可能使用聘用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近年内医院人均工作量高位运行且逐年增长。
工勤岗位原则上不增加聘用人员,逐步实现由第三方托管,院内挂号及部分文员岗位交由相关公司托管,医院实行劳务派遣的人员已近百人。
长年开设护士培训班,接收培训生、择优聘用,保证护理人员的质量,同时缓解临床护士紧张的矛盾。
提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分配与在编人员实行同工同酬,临床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奖、过节费等项目也相应调整。此类措施,对稳定聘用员工队伍、调动聘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药品管理。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做好药品阳光采购、新药特药控制、药品比例控制、人均和日均药品费控制。对异动药品实行训导、限制使用和停止使用制度。
材料支出控制。严格执行材料支出比例控制、高质耗材专帐管理和审批控制相关制度,并将科室卫生材料支出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与科室绩效管理和奖金分配挂钩。
4.优化服务工作流程。
目前,事业单位机制不灵活、效率低下等问题仍普遍存在,优化服务工作流程对提升事业单位员工绩效有着重要意义。在笔者单位,施行了医疗、护理同步的临床路径管理,以护理服务全过程为主线,建立临床护理路径新标准,重点关注病人现存、潜在的护理问题及护理关键环节,使医护配合高度协调,实现无缝衔接。
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分时段预约诊疗制度,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开设专病门诊,合理分流病人,缩短患者就医时间,限度提升医院门诊接诊能力。同时,改造就医环境,提升患者就医感受。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对事业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越来越高的期望和要求。绩效管理是改善企事业单位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绩效管理在事业单位的成功实施,对提高事业单位运营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行为,能够有效地促进会计工作的管理效率。本所财务人员遵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法律法规,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认真执行财务预算,规范管理各项占、掘、损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标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核算办法,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提高事业支出信息的透明度。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一)税务申报缴纳工作。税收申报服从法规政策,不违法、不偷欠,报税时做到完整、及时、无误。每期将个税,通过网络和窗口两种方式进行申报。按《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每月七号前完成税务申报缴纳工作。
(二)加强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的管理。认真审核票证开具的规范性。认真审核开具票证的收费项目,是否与文件收费标准相统一,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政公路管理规费19号》、《市政公路管理规费407号》《市政公路管理规费119号》收费依据文件等,督促财务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票证的开具及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三)账务处理、核算工作。在填制原始凭证时,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做到原始凭证及时传递,保证凭证审核、装订、存档等后续工作。凭证装订工作,按照上级机关对凭证的管理规范要求,做到凭证装订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有序性。配合做好各项审计监督工作,提供所内真实数据资料,对审计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帮助,加强沟通,保证审计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为本所增收节支。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各类流水帐目日清月结,与一线收费人员紧密配合,对占路、掘路等收费项目积极核对做到应收尽收万无一失。
(2)各项收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支出要考虑合理性,做到出有凭,入有据,费用报销具有实效性,做到监督有力。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标准执行,报销金额与票据符合,对于不合理的开支完全杜绝。
(五)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规范会计工作,保证原始凭证完整性和填制凭证规范性、提供科学决策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实施信息化,有效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学习新会计准则,配合做好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学习税法知识,关注新政策的出台,及时调整税收管理办法。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财务知识不断更新,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四、爱岗敬业,提高思想觉悟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种先进性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积极讨论,认真总结,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爱岗敬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完成本职工作。
五、配合做好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部门人员年龄结构年轻精力旺盛,在完成本职财务工作的同时财务部门又积极完成所领导交给的河北区市政产权道路汇总、河北区非市政产权道路汇总、河北区市政产权里巷道路汇总、河北区非市政产权里巷道路汇总、和市局交予的河北区路井调查汇总、并参与河北区区管道路、小区里巷道路的cad电子台账制作,与此同时还负责本所的档案工作,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做卷、归档,并对的归档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工作。
六、总结工作经验,对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根据所领导的预算指导意见,进一步搞好预算治理工作。预算治理作为财务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与全面做好财务工作息息相关。在明年的工作当中,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指导与预算治理,认真做好预算的分析、分解与落实工作,让预算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当好领导的参谋,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根据上级机关政府采购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使政府采购得到其应有的效果。
制度
2020年4月19日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2020年4月19日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经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2020年4月19日
(二)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罚没收入;
(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七)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八)其它政府非税收入。
第八条执收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的方式,将收取的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九条执收单位收取财政收入,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使用税务发票外,其余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票据。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骗取、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2020年4月19日
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福利、补贴和奖金,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经财政部门同意,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到国有、国有控股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处理国有资产和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收益核算。
第十五条财政、审计、物价部门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2020年4月19日
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个人,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予以处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它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2020年4月19日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它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2020年4月19日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它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采购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2020年4月19日
第二十三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它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理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各区、县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2020年4月19日
事业单位预算岗位职责
事业副科管理岗位职责
医院总务管理总结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