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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及报价篇一
松材线虫是国际上重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由其引发的松材线虫病是目前我国松树的一种最具毁灭性病害,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40天即可死亡,受害林分从松树发病到整片松林毁灭只需3-5年的时间,且传播蔓延迅速,目前仍无有效的防治办法,被称为松树的“癌症”。国内外均将该病列为重要的植物检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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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自1982年传入我国南京中山陵以来,短短的20多年来,已先后传播蔓延到我国的江苏、安徽、四川、重庆和长江以南各省(市、区)及台湾、香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0亿元,间接损失300多亿元,不仅使我国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而且使我国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外贸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松材线虫病具有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大、死亡率高等特点,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遏制,将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为此,遵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xx年11月14日及时成立了以卢守祥市长为指挥长,吴承斌、江才文俩副市长为副指挥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各县(区、市)也相应成立了指挥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以加大防治力度。随后市政府又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纪要》。明确提出: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关系到我市乃至全省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关系到遵义历史名城和旅游景区形象的保持和完善,关系到广大林农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树立全局意识,要象防治“非典”传播那样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增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依法采取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以“疫病不除、预防不止”的决心,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
由于遵义县松材线虫病发生疫点与遵义市城区毗邻,距革命圣地遵义会址和红军山不到15公里,检疫封锁和除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除治和预防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势头,确保遵义市森林资源和遵义历史名城的生态安全,省检疫站协助我市在开展普查的基础上,及时编制了遵义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并经国家林业局和森防总站专家和领导评审通过。方案明确我市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和除治并重;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决有效地封锁和扑灭松材线虫病疫情,拔除疫点。将遵义县划为疫区,红花岗和汇川两城区划为重点保护区,其它毗邻的我市湄潭、绥阳、桐梓、仁怀等县(市)为预防区。疫区治理措施为加强封锁、防止疫情人为扩散蔓延,限期清除病死木,逐步压缩疫区面积;重点保护区治理措施为采取严格的'检疫封锁措施,建立严密的检疫防线,严格限制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入,全面监测,发现枯死松木立即清除,确保不发生疫情;预防区治理措施为严格检疫检查,严禁疫木及其制品进入预防区,加强监测普查,及时发现,及时拔除,防范松材线虫病的传入。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的工作力度,严格检疫执法。自20xx年我市发生松材线虫病以来,全市共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34个,培训检疫检查站专职检疫员49个。对调进调出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行严格检疫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松苗、松木及其制品调出疫情发生区;加强了对松属苗木繁苗基地、贮木场和木材加工厂的产地检疫工作,严禁带病苗木、木材及其制品进入市场流通;同时还加强了对调进松苗、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工作,一旦发现带病就地销毁。如仁怀市检疫站去年在茅台镇查获带松材线虫活体的12个电缆盘,产地为上海胜华电缆厂。如不查获烧毁后果将不堪设想,国酒之乡生态环境将遭受灭顶之灾。
与此同时,市、县两级检疫站充实了人员,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松材线虫病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除治质量。
我市每年在秋季普查后,对当年枯死萎蔫的松树必须在翌年3月1日前(松褐天牛还未羽化)限期清除烧毁。仅遵义县四个疫点镇。20xx年清理52393株,20xx年8393株,20xx年23642株,由于涉及林分都为村民自留山,地方财政又十分困难,除了补助部分砍伐、清理工资,村民被砍疫木分文未补,林农有强烈的抵触情绪,故疫木清除工作难度很大。故每年清除工作组织清查必须周密,群众动员必须过细,督导检查力度必须加强。每年除治工作完成后,市县检查组按统一的检查验收办法,立即对疫点的每个小班认真检查验收,并提交检查验收报告,以备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每年的核查。首先检查枯死、萎蔫松树清除、现场林地清理是否彻底干净,采伐的疫木及其1厘米以上的枝桠必须运出林区集中烧毁,并确保用火安全;其次认真检查疫木伐桩不能超过5厘米,实施虫线清喷雾处理,并套以塑料薄膜、用土再覆盖5厘米以上;最后还要认真检查疫点附近农户的房前屋后,包括篱笆墙等是否有漏网疫木、枝桠。如有问题及时整改,以彻底清除隐患,有效控制疫情不扩散蔓延,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为减轻财政负担,也为了给林农一定的补偿,去年,遵义县编制了《疫木采伐及安全利用实施办法》,经省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要求枯死疫木全部烧毁,萎蔫松树可利用部份作煤矿坑木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仍就地烧毁。利用疫木从制材、运输、定点煤矿、坑木进洞时间、深度都必须全程监督,强化疫木管理、有序流通、安全利用。据测算,去年遵义县通过疫木安全利用使财政减少开支68万元,林农获补偿113万元。
我市在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建立和完善了市、县、乡三级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网络,明确职责与监测范围,采取专群结合的方法,实施全年监测普查。充分发挥全市几千名天保工程护林员的作用,通过培训,要求他们结合每天巡山,及时发现枯死萎蔫松树及时报林业站取样镜检及时清除。各级林业部门也积极开展了松褐天牛在我市的生活史,以及与松材线虫繁衍传播规律等基础研究;在生产中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早期监测(要求发现枯死、萎蔫树取样镜检)、快速鉴定(如打孔流胶法)、物理、化学、生物防治、天敌筛选等应用技术研究。我市在防治措施的具体应用上,针对媒介昆虫松褐天牛的防治,物理除治主要采用每年对枯死萎蔫松树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树干1厘米以上枝桠都集中焚烧,树桩虫线清喷雾盖上塑料薄膜,再复土5厘米,以此除治松褐天牛幼虫,这是我市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最方便、最常用的一种技术手段;另一种物理方法是诱杀除治,主要根据松褐天牛的趋光、趋化性,每年5-10月,在天牛羽化期,采用黑光灯、引诱剂及诱木诱杀、灭除松褐天牛成虫和卵块。20xx年我市挂诱捕器4327个,捕杀松褐天牛53809头;20xx年挂6023个,捕杀松褐天牛30777头;今年又挂5256个,捕杀松褐天牛31023头,还增设诱木2180株。生物防治我市主要通过在自然条件下施放松褐天牛天敌-管氏肿腿蜂等杀灭松褐天牛,20xx年我市放了340万头,但因开支大,效果也不太明显故不敢大范围实施;营林措施主要采取补植补造时更新树种,减少寄生源,调整林分结构,营造混交林,以增强林分的自控能力。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利用,大大降低了松褐天牛种群数量,达到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为了保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以上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下,从20xx年至20xx年,三年投入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共685.9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下拨210万元,省财政下拨197.9万元,市财政自筹136万元,遵义县、汇川区、红花岗、仁怀市等县级财政匹配142万元,基本保证了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年来,在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和省林业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控制了松材线虫病在我市的扩散蔓延,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今年我市松材线虫病根除工作已列入国家林业局亲自抓的试点项目,力争3年内基本拔除疫点。任重而道远,但我们深信在国家林业局和省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只要我们真抓实干,努力拼搏,一定能开创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新局面。
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及报价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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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指出了松材线虫病是一种世界性的林业危害性疾病,有“松树的癌症”之称,近几年来,松材线虫病对我国林业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作用,但是,现在依然没有合理有效的措施来控制松材线虫病。结合百色市西林县相关林区中松材线虫病产生的病因以及它的发病特点、感染过程的发病规律进行了相应的探讨,仔细分析了在防治松材线虫病的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并且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松材线虫病;病因;发病特点;感染过程;问题;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s763
1 引言
我国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是在1982年的江苏南京,当时便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大范围内的松林枯死。松材线虫病是由松材线虫引起的一种侵略性的疾病,对于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在我国现在依然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百色市西林县总面积452.9万亩,森林覆盖率72.2%,用材林主要有杉木、松木、速生桉等,而松树便是林区内最常见的树种,在西林县森林分布当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2011年8月西林县城的部分马尾松纯林发生松材线虫病,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大量的措施进行防控,虽然有效的控制了松材线虫病的蔓延扩散,但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在各个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因此,不得不对松材线虫病作出仔细的分析思考,找到合理科学的解决措施。
(1)马尾松是生活中比较常用的绿化树种,但是,它们也是易于被感染疾病的寄主植物。百色市西林县有大面积种植的马尾松树种,所以也相当于在潜移默化当中给松材线虫提供了生长繁殖的物质条件。
(2)从地理条件上来看,百色市西林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为活体的松材线虫和它的传播媒介――松褐天牛提供了极其有利的生存、繁殖条件。再从客观上面来说,也为松材线虫病的流行创造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3)百色市西林县的交通也比较发达,在经济贸易往来中混杂有感染了松材线虫病的木材类产品如板材、木材包装箱等,虫卵有可能被带入西林县,之后就会使得县城内的松树得到感染,使得松材线虫病爆发概率大大增加。
(4)近几年来,为了保护自然林区不受损害,政府往往采取了封山育林等措施来保护林地内的植物,但是,这也有存在一定弊端,就是促使林区内的杂草重生,工作人员也不便于进山进行长时间的检测,导致不能及时检测到松材线虫病发生,往往会有当检测到松材线虫病的时候已经有大面积的松树枯死的情况发生。
2.2 松材线虫病的发病特点
(1)松树的松材线虫病就和人的癌症一样,在发病初期是很难检测到疾病的存在的,发病的症状也不是非常的明显,并且由于落后的检测技术手段以及检测林区模块的不全面性,导致在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进行及时有效的措施来控制,从而导致大面积的松树枯死。
(2)松褐天牛作为松材线虫的传播媒介,它的传播速度极其之快,并且在感染了的疫区之内,它的传播方式经常成跳跃性,这进一步的增大了林区区域内的预警难度。
(3)松材线虫病在发现的时候往往已经进入中期或者是后期,它的发病的症状比较复杂,快速的确诊是不可能的。
(4)松材线虫病的传播途径也是多种多样的,虽然主要靠松褐天牛來进行传播,但是,像是人为的木材交易或者木材运输等也可以传播松材线虫病[1]。
通过对松材线虫的传播媒介松褐天牛来进行分析。松褐天牛一般是通过吃松树枝条来进入寄主植物体内。松褐天牛在羽化成虫之后,体内往往已经大量携带松材线虫,当松褐天牛在啃食松树枝条的时候,就会在松树上形成一定的伤口,这时候线虫就可以从松褐天牛的气门出去,再通过松树的伤口进入松树体内,大约经历20~30 d的繁殖就会造成树木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情况发生。
科学合理有效的植物检疫在植物疫病防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松材线虫作为一种严重的外来林业有害作物,在检测它本身的过程当中,工作的难度非常之大。首先,因为我国的检疫工作起步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比较晚,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并没有那么完善,不够先进的简易手段也导致一些植物的疫病不停地进行传播,造成无法及时地得到检测。另外,在重大工程的木材以及木制品的调运检疫中,没有规范严格的对木材进行相应检测,小型木材运输的时候也无法检测到木材本身的情况。还有就是松材线虫是一种极小型的寄生生物,检测到它需要非常精密的仪器进行检测,但是,由于资金的缺乏,这种设备并不能及时的到达每一个林区之内,所以也大大增加了对松材线虫病的检测防治难度。松材线虫病的传播速度极其之快,不仅是因为它本身具有很强大的繁殖能力以及繁殖速度,也和它的传播媒介密不可分,一旦疫情发生,那么在短时间之内是很难受到控制的,过程也是非常困难的。并且在防治松材线虫病的过程当中,需要多个环节的配合,一旦某一个环节出现了一定的问题,那么就很难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1982年,在江苏首先发现了松材线虫病,经过数几十年的研究,我国在防治松材线虫病方面的技术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仍然没有寻找到科学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来对松材线虫病进行根治治疗。由于种种原因的局限,导致在松材线虫病防治的过程当中,只能采取一些比较低级的技术手段,大部分的原因就是因为基层的林业技术人员没有对新技术进行及时有效的专业掌握,新方法的应用能力也非常之差,另外就是,从事林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也使得基层技术人员的学习能力受很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防治技术落后。
3.3 松材线虫病防治过程中资金缺乏
在松材线虫病的防治过程当中,一般是由科研单位进行新技术的开发,新方法的研究实验还是在基层当中进行,在防治的过程当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在某些资金缺乏的地区松材线虫病的防治便很难进行下去,严格、全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系统的建立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但由于资金的缺乏,偶尔会出现理论研究与实际脱节的现象。在实际的松材线虫病的防治过程当中,定期清理病树以及喷洒药剂来治理松材线虫等这些平常的方法都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一旦出现了资金缺口,便会造成防治措施实施的不到位,导致疫情不断反复的发生,从而使得之前投入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得不到合理的支配和运用。
4.1 建立完善的疫情检测系统
要想及时解决松材线虫病带来的危害,那么能够准确地掌握到疫情情况是取得良好防治效果的关键所在。为了能够进一步的掌握到疫情的情况。在百色市西林县内必须建立起完整的疫情监测系统,以加强对疫情的监控措施,达到提早发现、提早防治、提早消除的效果。具体的监控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首先,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在林区的出入口设立一个检测站,对来往运输木材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检测,严禁携带有病虫害的木材进入林区。其次,对林区内的树木进行定期的检测,加强检疫的执法力度,对已经受到病虫侵害的树木进行及时的销毁,禁止商家使用已经受感染的松树进行商业活动。再次,针对当地的木材市场,加强对木材的检疫执法力度,对出现问题的木材进行一定的销毁,并且对使用受损木材的商家进行一定的劝说,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以免造成对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以及商家形象的受损[2]。最后,尽快制定一些合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政府和林业部门能够尽快认识到自己的的职责,细化处罚的规则,保证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措施能够顺利的进行,进而提高防治的效果。
4.2.1 控制传染源
既然已经了解到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是由于松褐天牛当中所存在的松材线虫从松树伤口进入到松树本身造成,那么,就可以在松褐天牛羽化成虫之前,对存在松褐天牛的病松树进行相应的砍伐,并且及时将这些病树移出林区。虽然这损失了不少松树,但如果疾病一旦发生,那么将会造成周边大范围的松树枯死。
4.2.2 切断传播途径
百色市西林县松材线虫的传播媒介主要是松褐天牛,因此加强对松褐天牛的防治处理便可以使得松材线虫病防治效果大大增强,松褐天牛的活动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下旬到10月的中旬[3]。在松树的林区之内以及周边的林区,我们可以安装诱捕器,减少百色市西林縣林区内松褐天牛的数量,从而有效减少松褐天牛体内松材线虫的数量。
4.2.3 提高林区抵抗力
为了增强松树自身的抗病能力,可以通过调整林区内林种结构来进行松材线虫病的防治,那么,在其间进行人工造林、抚育改造、封山育林、补植改造便成了不错的选择。可以积极营造一种以黄连木、枫香等为主要树种的针阔混交林或者是阔叶林,在一些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就可以培养以朴树、黄山栾树等为主要树种的林苗两用林[4]。为了切实改善百色市西林县树种配比不均衡的状况,调整林区内林种结构迫在眉睫。
在生物防治松材线虫病方面,首先,我国研究已经取得了非常重要的进展,主要表现在发现了鱼藤酮的环糊精包合物在防治松材线虫的过程当中效果极其显著。其次,苦豆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松材线虫的繁殖,甚至使松材线虫死亡。第三,国外有研究类杂志曾经公开报道过电击能够使松树的呼吸速度减慢,进而得出电击可以影响松材线虫的活动。
5 结语
通过对松材线虫病的病因以及成病规律进行系统分析,指出了其在防治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问题提出了详细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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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及报价篇三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主要危害松属树种的毁灭性森林病害,由于该病害系统的复杂性,其致病机理尚未搞清楚,至今仍无行之有效的防治方法。下文是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松材线虫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的单位与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检疫、积极扑灭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及松材线虫病发生区(以下简称发生区)、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以下简称重点预防区)、发生区的毗邻地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防治指挥机构。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规定的情况;
(二)协调、指导防治工作,落实必要的防治设备和经费;
(三)协调解决毗邻地区之间、有关部门之间联防联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决定有关松材线虫病防治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除治方案的设计、技术指导、检疫检查、除治质量的监督检查。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入资金的筹措,并监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出口物品的检疫,防止松材线虫病从境外传入或者输出。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木材经营、加工场所进行检疫检查。
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电力、电信、邮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建设,为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备。
第八条发生区和毗邻地区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防治、检疫和封锁工作。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相关科研、教学、生产单位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对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检疫检查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以下简称防治检疫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松材线虫病检疫任务,其检疫人员有权依法进入车站、机场、港口、旅游风景区、仓库、建筑工地、木材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等有关场所实施松材线虫病检疫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在发生区和与其毗邻地区的交通要道、车站、码头,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疫情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设立临时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点,对途经的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进行检疫检查。
第十二条禁止将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调入重点预防区。
第十三条育苗、造林不得使用未经检疫合格或来自发生区的松科植物繁殖材料。
第十四条发生区内的松科植物繁殖材料禁止调出。
第十五条发生区内的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应当依法检疫和办理木材运输证件后方可调出。
有关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发生区内的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运输证件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十六条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调运各种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先到调入地县级以上防治检疫机构办理检疫要求书后,向调出地县级以上的防治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并在货到次日起7日内报请调入地县级以上防治检疫机构复检,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对出入境的松科植物繁殖材料,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的检疫,按照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一)带有松材线虫及传播媒介昆虫活体的;
(二)来自发生区又无植物检疫证书的;
(三)未办理运输证件,擅自调运的;
(四)其他违法调运或来源不明的。
对来自非发生区而无植物检疫证书的,经检疫后确无疫情的,可补办植物检疫证书后放行。
第三章预防和除治
第十九条国有的松林、松木的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由国有林场或者其他负责经营管理的单位组织进行;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松林、松木的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
各调查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防治检疫机构报告调查情况。调查情况应当包括:分布地点、树种、面积、受害程度、枯死株数等。
第二十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的监测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测网络,配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落实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疫情调查和监测按有关技术规程进行,并应当建立疫情调查和监测技术档案。
第二十二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清除虫害木、衰弱木、风倒木、火烧木等,并进行抚育间伐,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松林。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与配合。
第二十三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建立防范责任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的检疫检查,发现疫情及时予以除害处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销售、存放、携带、使用来自发生区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松材及其半成品、成品。
第二十五条发现松材线虫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鉴定,并将结果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毗邻地区的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对林区中出现的松材线虫病病树,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清除和除害处理;除治松材线虫病后的林地,应当及时进行补植、造林和封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易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地区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手段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对风景区内的古松或其他有特殊保护意义的珍贵松林、松树应当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
第二十八条权属有争议的跨市、县(市、区)范围的松林,其松材线虫病的防治责任,由争议双方所在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共同的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资金的投入。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监测、预防和除治费用,实行多渠道筹集,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中,政府投入资金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财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防治专项资金。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已有明确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引起疫情扩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按违反木材运输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防治检疫机构责令依法补办检疫或复检手续,并处货物价值20—30%的罚款,但罚款最高数额不得超过5万元。
第三十四条经检疫检查发现携带有松材线虫或传播媒介昆虫活体的物品,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防治检疫机构实施。
(一)因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骗取、截留、挪用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是指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由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的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地区。
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是指易发生松材线虫病,需要特别保护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有特殊意义的重点生态区域。重点预防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松材线虫病又称松树萎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流行病。在我国松褐天牛(monochamusalternatus)是它的主要传媒昆虫。
该病危害的毁灭性在于:致病力强,寄主死亡速度快;传播快,且常常猝不及防;一旦发生,治理难度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自1982年发生该病后的20xx年间,发生面积约达38000hm2,造成松树死亡1400000株以上,损失木材50000m3。用于病害的防治经费亦达645万元。它不仅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也破坏了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对我国丰富的松林资源构成严重威胁。
我国口岸曾从日本等国进口的木材及木制品中截获到该线虫。
危害症状:松材线虫通过松褐天牛补充营养的伤口进入木质部,寄生在树脂道中。在大量繁殖的同时移动,逐渐遍及全株,并导致树脂道薄壁细胞和上皮细胞的破坏和死亡,造成植株失水,蒸腾作用降低,树脂分泌急剧减少和停止。所表现出来的外部症状是针叶陆续变为黄褐色乃至红褐色,萎蔫,最后整株枯死。
(1)外观正常,树脂分泌减少,蒸腾作用下降,在嫩枝上往往可见天牛啃食树皮的痕迹;(2)针叶开始变色,树脂分泌停止,除见天牛补充营养痕迹外,还可发现产卵刻槽及其它甲虫侵害的痕迹;(3)大部分针叶变为黄褐色,萎蔫,可见到天牛及其它甲虫的蛀屑;(4)针叶全部变为黄褐色至红褐色,病树整株干枯死亡。此时树体一般有许多次期害虫栖居。
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及报价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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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具有寄主种类多、致病能力强、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大的特点,被称为松树的癌症,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之一。我区以马尾松为主,面积达1961.97亩,松材线虫病疫情一旦传入我区,将对我区松树资源造成严重损害。为建立完备的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和检疫防控体系,有效保护我区松树资源及生态安全,结合全区松树资源现状,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6.《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ly/t1123-1993)
7.《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db34/t4961-2005)
(三)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促进健康的方针,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力度,增强资金技术支撑,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全面提升应对松材线虫病防控能力,促进我区林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四)防治目标
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率达到100%,监测和检疫(复检)准确率达到100%,调入的松材及其制品复检率达到100%,调入的疫木除害处理率和合格率达到100%,新发现疫点基本拔除率达到100%。
(五)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宣传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开展松材线虫病的监测调查,加强检疫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负责修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预报、治理等工作。
坚持多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区级各有关部门、乡镇工作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联防联治体系和工作机制。
坚持科学防治,快速反应的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力量战胜松材线虫病。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置等应对活动。
(七)启动条件
我区或与我区相邻地区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组成及职责任务
组成: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为指挥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顺庆生态环境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职责任务:贯彻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政策;
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根据疫情发生、发展趋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全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和重大决策;
宣布启动或结束应急预案;
指挥应急防控工作;
解决应急防控中遇到的资金、交通、救助等问题;
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松材线虫病发生和应急防控工作情况。
(二)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任务
组成: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
职责任务: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指示和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负责松材线虫病检疫、监测、统计、上报等日常工作;
组建和管理松材线虫病信息库;
组织编制和修订松材线虫病应急预案;
根据疫情发生情况,进行疫情调查、鉴定,确认疫情,或指定国家权威机构确认疫情,向区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拟定检疫封锁、疫情扑灭、预防性防治等技术方案,现场指导并监督疫情发生区疫情处置工作;
提供和通报相关信息,协调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应急防控工作;
总结松材线虫病发生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并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对外发布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防控情况;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疫情通报区相关应急支持保障单位,各有关单位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积极做好应急防控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传达区委、区政府应急处置批示、指令,协调全区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处置动态。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内的松树及其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建立紧急防治松材线虫病物资储备库,储备农药、器械等;
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上报资金使用计划;
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病情处理预备队;
组织安排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指导疫情除治工作。
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根据处置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并组织实施必要的现场封锁或人员遣散等任务,负责疫区疫木除害监督和运输监控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松材线虫病调运检疫案件。
区发改局:负责预防救灾所需项目的申报、立项。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松材线虫病预警监测、检疫处置和防控物资储备所需经费。
区交通运输局:协同做好应急救援运输车辆的组织、征用,及时开通公路应急通道,确保应急救援车辆的快速通行。
区委宣传部:配合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宣传,发生疫情时,引导正面舆论。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通知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过程中养蚕、养蜂等养殖户的迁移、避让工作。负责农网改造中涉木材料的监督使用,并对松木材料主动申请检疫。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重点预防区和预防区内的松树及其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顺庆环境生态局:协同做好疫木除治过程中的无害化处理。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涉木企业的监管。监管好区邮政局的邮寄工作,防止疫木制品通过邮寄方式流出疫区,邮政部门收寄到来自疫区寄品的以松木包装的邮件,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对区供电公司、区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做好宣传防控工作,对使用的松木制品(电缆盘)必须有植物检疫证书,不能携带松材线虫病,并及时报区林业部门进行复检。并告知相关企业对松木材料主动申请检疫,并为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工作提供充足的电力、通信保障。
区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建筑过程中涉木材料的监管,做好宣传防控工作,并对松木材料主动申请检疫。
各乡镇(街道办):对辖区内的松树及其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安排对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协同做好疫情除治工作。
(四)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组组成及职责任务
信息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宣传部等部门组成,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收集、汇总、对外宣传和引导工作。
封锁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疫区进行封锁。
除治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公安、交通、环保、农业农村、经信、各乡镇(街道办)等部门组成,负责疫区内松材线虫病病原的除治、销毁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预防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农业农村、经信等部门组成,负责隔离区和预防区内的松林监测和预防工作。
治安组: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维护疫区社会治安稳定。
保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应急物资的调度和资金的统筹。
三、松材线虫病预防区的划分
根据我区的森林现状和地理环境,将我区松材线虫病预防区划分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
重点预防区:荆溪街道办、潆溪街道办、金台镇。重点预防区要加强检疫封锁,禁止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繁殖材料、疫木及其制品调入,确保重点预防区域的生态安全;
对松树纯林进行林分改造,调整树种结构,营造针阔混交林,提高森林抗病性;
进行定期巡查和固定监测点监测,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除治。
一般预防区:除重点预防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一般预防区要严格检疫检查,对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产品严格检疫或复检,严防疫情传入,进行林分改造,提高松林的抗性,进行全面疫情普查和定期巡查,发现疫情,及时除治。
四、松材线虫病的检疫与监测
(一)松材线虫病的检疫
凡从外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木质包装材料(包括电缆、电线盘等),必须提前7天向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记供货物地点、数量、运输路线、包装材种等,经批准并持有供货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书》方可调入,调入后区森防检疫机构应及时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果处理意见通知调入单位。
对没有或持无效《植物检疫书》的应检物品,或由松材线虫病情发生区运出的应检品(无论是否持有植物检疫证书),均应立即报告区森防检疫机构进行检疫,发现非法调运疫木的,必须依法扣留、隔离,及时进行除害处理或烧毁,不得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二)松材线虫病的监测
1.监测方式
我区松材线虫病的疫情监测方式主要有疫情普查和定期巡察两种。
疫情普查:一般调查每月进行一次,重点调查每年进行两次(5-6月份和9-10月份各一次),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区林业主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松材线虫病普查结果抽查,将抽查结果报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并抄报区政府。普查必须严格按照检疫法规要求进行,属可疑样品的报送省、市级森防检疫机构复核,新疫点由省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论性鉴定后确定。
定期巡察:一般预防区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预防区每月进行一次,对与外区毗邻的地区、交通沿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风景区、大型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大型建筑工地、电视发射台、仓库、码头、车站、寺庙、城镇周围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察,发现松树有非正常死亡现象,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病。
2.监测方法
我区松材线虫病的疫情监测以人工监测和天牛引诱监测为主。
人工监测:指以人工方式对枯死松树的普查,抽样调查,定期巡查和固定样地调查等方法。
天牛引诱监测:指以松墨天牛羽化期(4月下旬-7月底)设诱捕器,定时检查,诱捕天牛情况,收集捕获的天牛进行分离、镜检,检查是否携带松材线虫。一旦发现松材线虫,对引诱点周围1平方公里范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早诊断,抽取病树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发生地点,分析疫情扩散蔓延情况。
3.取样、分离、鉴定方法
取样树木:以森林资源调查小班为单位,可疑病树在10株内全部取样,10株以上视其分布情况,先抽取10株,再抽取剩余的5-10%,取样要选择当年新死松树,树木上、中、下部均要取样,取样时先把取样部位树皮剥净,再靠近蛀道,蛹室处,取适量木屑(不少于50克),或用刀劈至10厘米取木片亦可,样品取好后装入塑料袋,同时用铅笔填写编号、寄主、采集地点、时间、采集人等一并装袋。
分离鉴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松材线虫检疫技术(ly/t1123-93)》操作。
五、疫情的报告和确认
(一)建立发现枯死树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松树松针叶陆续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迅速萎蔫、枯死,针叶在颜色变化过程内不脱落,木质部有蓝变现象(树干横截面呈放射状蓝色条纹或全部变蓝)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所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干部,林业干部初核报区林业部门。
(二)建立枯死树清理制度
对松材线虫病普查和平时发现的,经镜检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的枯死松树,必须由乡镇政府负责督促在镜检后7日内予以清理,零星的枯死松树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干部监督无害化处理。
(三)松材线虫病的确认
1.区森防检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检疫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疫,得出初步检疫结果。
2.对怀疑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及时取样送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或专业实验室进行鉴定。
3.对疑似松材线虫病,由省级森防检疫机构派专人送国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的实验室做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严格保密制度
所有调查、监测、检测、鉴定、检疫材料除了按照规定上报外,任何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传播(包括口头、网络、电子文本和书面传播),疫情的最终确诊和公布权在国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疫情的除治
(一)疫源分析
根据对疫区的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松材线虫病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松材及其产品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疫区划定
对确定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林分,划定直线半径3公里以内区域为疫区,周边5公里以内为重点治理区域。疫区划定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疫区封锁
一旦划定疫区,及时对疫区范围进行封锁。根据需要在疫区设置临时检疫检查站点,禁止疫区内松科植物活体、松材线虫病寄生繁殖材料、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制品外运,对过境停留和进入疫区的上述货物、包装材料、运载工具等严格消毒,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货物要及时进行处理或就地销毁。
(四)除治措施
1.组织专业采伐、除害清理队伍。对发病的松树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除害清理。
2.对疫木进行严格处置。经确认的疫区内松树要进行全面伐除清理,伐除疫木的数量和清理面积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省林业厅后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无利用价值的病疫木伐除枝条及剩余物,一律在山场就近集中碎化;
对确有利用价值的木材,就地进行药物熏蒸、热烘、旋切等变性处理,或统一指定专车专人押运至本地除害处理场、人造板厂进行相应除害处理,处理合格后的松材只能在本地使用。伐桩采用柴油乳剂、天牛毙或其它杀线虫、杀天牛药物喷洒,消除病源和媒介昆虫;
疫区周边重点治理区域,利用松材线虫病早期诊断技术进行监测。
3.对采伐迹地实行更新造林。疫木清理完成后,采取地面调查、松褐天牛诱测等方式对疫区及其周边林分进行疫情监测。若连续3年无死树,诱捕的松褐天牛体内未分离出线虫,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撤销疫区,解除疫区封锁,对采伐迹地及时进行更新造林。造林树种可结合旅游、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进行选择,不宜再栽植松科植物。对单株采伐或零星小块皆伐及不适宜造林的零星小地块,实行补植、封山育林等措施。
(五)解除封锁
疫木清理完成后,采取地面调查、松褐天牛诱测等方式对疫区及其周边林分进行疫情监测。连续3年无死树,诱捕的松褐天牛体内未分离出线虫时,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撤销疫区,解除疫区封锁。
(六)综合治理
在疫区及其周边林分合理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手段对松材线虫病及其媒介昆虫进行防治;
对林内零星分布枯死松树和濒死木进行及时清理,最大限度减少自然传播机率。加强绿化苗木及种苗的产地、调运和复检工作,阻断松材线虫病传播途径。
七、保障措施
(一)物质保障。建立区、乡两级松材线虫病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松材线虫病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风送式喷药车、烟雾机、诱虫灯、打孔注药机、熏蒸除害设施、疫情监测、检疫鉴定等仪器设备,做好各项防治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全面提高防治松材线虫病的能力。
(三)人员保障。要建立健全森防检疫机构,培训专兼职技术人员,建立高素质的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专业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同时,组建快速、高效、机动性强的防治专业队,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对有关人员搞好业务培训,组织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控灾技能。
(四)考核奖惩。对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
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对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和防治不力、造成疫情严重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一)术语说明
松材线虫病(bursaphelenchuhxylophilus(steiner&buhrer)nickle)又称松树萎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流行病,具有致病力强、寄主死亡速度快、传播迅速、防治难度大等特点。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我区处置松材线虫病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发布
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审定发布。
(五)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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