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卫生室建设意见村卫生室建设方案篇一
(一)总体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全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到20xx年底,全市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力争达到30%,乡村医生年收入不低于22万元,村卫生室全部达到“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标准。
二、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五化”建设
(二)科学制定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各地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少、交通较为方便的行政村可实行村村联办,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对服务人口超过3000或覆盖范围超过2个行政村的卫生室可设为中心村卫生室,中心村卫生室的数量一般不得超过村卫生室总数的20%。
(三)加大村卫生室建设资金投入。各地要在统筹中央和省级项目补助的基础上,科学测算村卫生室实际建设经费,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予以配套。市政府将对村卫生室建设考核合格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对村卫生室建设资金要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和截留。要加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质量监管。
(四)加强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各地要依托中央和省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推进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确保到20xx年底全市村卫生室房屋产权100%公有化。新建村卫生室的建设用地由村卫生室所在地村委会无偿提供。在建设模式上,要做到“五个结合”,即与组织部门开展的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乡村一体化管理相结合,与村集体闲置用房有效利用相结合,与村民实际需求相结合。
(五)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布局、统一外观、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备”的要求,扎实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基本装备要符合国家、省规定标准。原则上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为100~160平方米,设“四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卫室、药房),配齐29种常用设备。
(六)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制定和完善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诊疗操作规程,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要督促乡村医生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完善业务记录和财务记录;要将乡村医生待遇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七)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确保到20xx年底村卫生室信息系统联网率达100%。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农合即时结算、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绩效考核管理等重点工作的信息融合互通。
(八)加强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六统一两独立”(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监管、统一绩效考核和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要求,加强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九)创新村卫生室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卫生室“村办院管”、“村办共管”、“院办院管”等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村医上挂”、“村医直管”、“村医乡派”等试点,实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良性流动。探索农村卫生“医养融合”服务模式,大力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严格乡村医生配备标准和执业准入。原则上按每千名服务人口配1名的标准,对乡村医生总量、岗位、身份进行核定。按照“退出一批、培养一批、调配一批”的原则,将超额配备的乡村医生在20xx年底前全部调整安置到位。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十一)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从20xx年起,依托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开办“农村医学”专业学历教育,“订单式”免费培养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立乡村医生培养和补充机制。各地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乡村医生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确保乡村医生每年参加免费岗位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十二)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各地要严格落实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偿政策,确保乡村医生年收入不低于2?2万元。要全面落实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新农合支付政策,实行一般诊疗费总额控制的地区,要按不低于“村卫生室服务人口×2?5次/人×4元”的标准落实。要将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经绩效考核发放。要按照乡村医生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元的标准,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级政府足额落实到位,并列入常年财政预算。要按照每年每室3650元的标准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县级要足额落实配套经费。所有注册的村卫生室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纳入基本运行财政补助范围。要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在规定时限内将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十三)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研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范畴,通过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参保率和保障水平。采取政府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在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是村卫生室建设和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既定任务目标。从20xx年起,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责任目标考核。
(十五)落实部门责任。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重点抓好村卫生室的规划建设、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和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落实等工作;发改部门要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村卫生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争取将全市所有未达标和房屋产权私有的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和省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补助范围;财政部门要统筹国家和省支持村卫生室建设的项目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加强使用监管。
(十六)强化督导检查。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综合督办,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市发改、财政、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督办,并予以通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月2日
村卫生室建设意见村卫生室建设方案篇二
;
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新网1月12日电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六部门12日联合印发医改配套文件《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1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的目标。
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现就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以用为本,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卫生人才总量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人才素质显著提高,卫生人才配置结构优化,城乡区域分布趋于合理,农村、城市社区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人才短缺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卫生人才发展内在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的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认识卫生人才对于事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把卫生人才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人才促改革,以人才促发展。
——加强卫生人才宏观管理。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人才宏观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指导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有利于卫生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搞好部门协调和服务,加强优秀卫生人才宣传和表彰,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人才环境。
——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专业技术培养两手抓。把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意识作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提高卫生人员技术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实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人才队伍。
——坚持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整体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中医药、卫生监督和卫生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逐步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和培养体系。
二、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三)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农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合理配备县乡村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规模适当、相对稳定、水平适宜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
逐步扩大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规模,2009年-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招聘3000余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招聘规模。到2011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的目标。统筹城乡卫生资源,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继续推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支医项目,加大医学类高校毕业生选拔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
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在岗培训。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对农村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卫生人员每5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一次,对村卫生室在职在岗卫生人员每年培训一次,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任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每年要有1名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每年要有1名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培训。用3年时间,培训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36万人次,培训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137万人次。利用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拓宽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渠道。选拔优秀人才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区域卫生规划研究提出农村卫生人才岗位需求,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培养学校,考前学生与学校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岗服务协议,实施定单定向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适宜卫生人才。定单定向为农村卫生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和住宿费,所需经费由定向委托培养部门承担。
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其学费(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补偿(代偿)。
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业绩、能力考核和使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鼓励和政策倾斜,落实国家对长期在乡以下基层地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待遇倾斜政策。
(四)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和岗位设置方案配备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大力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用3年时间,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16万人次。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
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业。鼓励公立医院高中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制度。鼓励非全科医学专业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经过全科医师培训转为社区全科医师。凡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社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制订优惠鼓励政策。(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应急等方面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高等医学院校应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建设,扩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吸引、鼓励高等医学院校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工作。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配备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优化人员结构。争取3年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历构成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国家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75%以上;省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65%以上;市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50%以上;县级中心本科学历人员占35%以上。妇幼保健人员编制按《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落实,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各级公共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有计划地吸收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知识和技术水平。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对现在专业技术岗位的非专业技术人员要妥善进行调整。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须掌握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从事婚前保健、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助产技术、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六)加强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辖区人口数、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配备。研究落实政策,吸引各类优秀人员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资格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培训。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考核评议和稽查机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卫生监督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七)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与专业学位衔接的试点。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训,建立稳定的中医药人才培训机制。大力实施“三名三培”工程,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统筹加强农村、社区的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县乡村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实施中医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按照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突出的原则,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
(八)加强护理队伍和技能人才建设。
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护士准入制度,加强护士继续教育,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医疗机构的护士人员配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研究拟订综合医院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护理人员编制,切实保障护士待遇。
对卫生行业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卫生行业技能人才培养。
(九)加快建设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
研究制定高层次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项目为依托,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医学创新队伍。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在国际医学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医学科学家,成为优秀学科带头人。
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组建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立高层次人才研修制度,资助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卫生人才,建设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大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的支持,为回国人员创造较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职业化建设。
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卫生行业特点的管理人员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
积极推动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每5年参加一次3个月以上的管理岗位知识培训。卫生管理岗位培训证书应当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高等学校要逐步完善卫生管理相关学科建设,实施卫生管理培训及学历教育。
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养、选拔、聘用、考核,努力建设一支岗位职责明晰、考核规范、责权一致的职业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队伍。
三、以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医学人才培养
(十一)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发挥医学院校人才培养基地作用。
完善医学教育协调工作机制,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医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根据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科学合理制定医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加大投入,改善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医学教育的全面健康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调控医学教育规模和结构;合理设置医学教育本科专业,推进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改革,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医德和职业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化临床实践教学和临床技能培养,加强临床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提高医学实践教学质量。
积极开展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学教育院校相关信息和评估结果,做好医学教育与卫生执业准入的衔接。
根据卫生岗位需求,科学确定卫生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合理设置专业,探索建立卫生职业教育的认证、认可制度。
(十二)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促进继续医学教育稳步发展。
进一步明确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三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医学专业本科生在完成院校教育毕业后,在符合要求的医院中接受规定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医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由培养单位按其临床能力安排参加相应阶段的住院医师培训,提高医生临床医疗水平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研究制定与住院医师培训相关的人事管理、资金筹措等配套政策,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医院及行业协会的作用,为住院医师培训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医学终身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卫生和教育资源、远程教育的技术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学继续教育活动。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将继续医学教育与卫生技术人员考核、聘用、晋升、执业再注册等人才管理制度相结合,不断提高卫生技术队伍素质。四、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和使用机制
(十三)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
严格卫生行业技术人员的准入。建立以工作业绩为核心,以品德、知识、能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卫生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评制度。强化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的考核,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积极探索和改进卫生人才评价方法,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手段,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完善技能型人才职业标准。
研究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评价制度,培育、发展和规范卫生人才评价中介组织。
(十四)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转换用人机制,健全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卫生人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人才公平竞争和绩效评价机制,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科学考核、合同管理。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五、完善卫生事业单位分配机制
(十五)完善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
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对从事医学基础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积极探索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形式。落实优秀人才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工资倾斜政策。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补助,按医改政府卫生投入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县级财政要保障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省级财政要强化责任,加强经费统筹力度,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给予适当支持。
六、建立和完善卫生人才市场体系,促进卫生人才的合理流动
(十六)加强卫生人才市场建设。
加强卫生行业人才中介机构和信息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卫生行业人才社会化服务标准,规范卫生人才中介机构工作。
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人才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卫生行业人才市场管理,组建全国卫生人才资源网络,加快卫生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的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十七)促进卫生人才合理流动。
加强卫生人才库建设和用人信息网络建设,为个人择业和单位用人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促进卫生人才的合理流动与配置。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代理、派遣、评价、培训、交流、存档等服务,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各类优秀卫生人才向西部地区和艰苦地区流动。
建立不同地区、不同机构间的人才流动渠道,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开发、科技咨询等方式实现规范有序流动,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资源的作用。
七、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人才建设工作需要,逐步加大对卫生人才建设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地区给予必要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选拔、评价、奖励和引进。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社会捐助,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整合卫生人才队伍培训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形成合力。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保证人才建设投入,建立卫生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编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与卫生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加强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卫生人才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整合资源,落实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出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研究提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相关热词搜索:;
村卫生室建设意见村卫生室建设方案篇三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是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机构,也是农村卫生工作中最薄弱的地方。它担负着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信息统计和报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宣传等职责。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关心农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执政为民,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为推动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汉中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卫生、发改、财政、监察、城建规划、国土资源、审计、药监、红十字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标准,积极实施
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是建设规范、管理达标。要按照先选定村医,后进行建设的要求,一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村卫生室,实行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用药目录、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全面提高村卫生室业务水平,增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学习借鉴南郑、勉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试点经验,结合县区情,积极探索,围绕目标任务,积极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络,严格标准,把握细节,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通过建设,基本建成设施条件标准、内涵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优质、考核督导健全的乡村一体化的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网络体系,基本满足当地农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使村卫生室达到建设规范、运行顺畅、管理科学、保障有力,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县区的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要在20xx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多方参与,形成合力
县区和乡镇政府是建设工作的主体,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充分调动方方面面参与村卫生室建设的积极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村卫生室建设的统筹与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依法对村卫生室机构及人员实施指导、考核、评价、准入和监管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加大对上争取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负责将村卫生室建设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到位;城建规划部门负责落实建设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村卫室建设用地优惠政策;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村卫生室药品监管;各级红十字会要将灾后重建、社会援助资金向村卫生室倾斜,加快建设步伐。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罚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检查督导,采取月报、季报、联合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迅速开展。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的县区要在10月底前向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卫生室,实行“以奖代补”,以县为单位每个村卫生室平均补助1万元。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对圆满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态度消极、进展缓慢、失职渎职的县区将予以责任追究。
二○○九年三月十日
村卫生室建设意见村卫生室建设方案篇四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村卫生室建设意见,供大家参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一)总体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全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到20xx年底,全市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力争达到30%,乡村医生年收入不低于22万元,村卫生室全部达到“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标准。
二、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五化”建设
(二)科学制定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各地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少、交通较为方便的行政村可实行村村联办,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对服务人口超过3000或覆盖范围超过2个行政村的卫生室可设为中心村卫生室,中心村卫生室的数量一般不得超过村卫生室总数的20%。
(三)加大村卫生室建设资金投入。各地要在统筹中央和省级项目补助的基础上,科学测算村卫生室实际建设经费,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予以配套。市政府将对村卫生室建设考核合格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对村卫生室建设资金要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和截留。要加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质量监管。
(四)加强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各地要依托中央和省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推进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确保到20xx年底全市村卫生室房屋产权100%公有化。新建村卫生室的建设用地由村卫生室所在地村委会无偿提供。在建设模式上,要做到“五个结合”,即与组织部门开展的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乡村一体化管理相结合,与村集体闲置用房有效利用相结合,与村民实际需求相结合。
(五)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布局、统一外观、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备”的要求,扎实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基本装备要符合国家、省规定标准。原则上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为100~160平方米,设“四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卫室、药房),配齐29种常用设备。
(六)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制定和完善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诊疗操作规程,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要督促乡村医生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完善业务记录和财务记录;要将乡村医生待遇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七)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确保到20xx年底村卫生室信息系统联网率达100%。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农合即时结算、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绩效考核管理等重点工作的信息融合互通。
(八)加强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六统一两独立”(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监管、统一绩效考核和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要求,加强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九)创新村卫生室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村卫生室“村办院管”、“村办共管”、“院办院管”等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村医上挂”、“村医直管”、“村医乡派”等试点,实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良性流动。探索农村卫生“医养融合”服务模式,大力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严格乡村医生配备标准和执业准入。原则上按每千名服务人口配1名的标准,对乡村医生总量、岗位、身份进行核定。按照“退出一批、培养一批、调配一批”的原则,将超额配备的乡村医生在20xx年底前全部调整安置到位。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十一)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从20xx年起,依托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开办“农村医学”专业学历教育,“订单式”免费培养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立乡村医生培养和补充机制。各地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乡村医生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确保乡村医生每年参加免费岗位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十二)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各地要严格落实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偿政策,确保乡村医生年收入不低于2?2万元。要全面落实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新农合支付政策,实行一般诊疗费总额控制的地区,要按不低于“村卫生室服务人口×2?5次/人×4元”的标准落实。要将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经绩效考核发放。要按照乡村医生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元的标准,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级政府足额落实到位,并列入常年财政预算。要按照每年每室3650元的标准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县级要足额落实配套经费。所有注册的村卫生室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纳入基本运行财政补助范围。要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在规定时限内将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十三)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研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范畴,通过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参保率和保障水平。采取政府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在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是村卫生室建设和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既定任务目标。从20xx年起,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责任目标考核。
(十五)落实部门责任。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重点抓好村卫生室的规划建设、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和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落实等工作;发改部门要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村卫生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争取将全市所有未达标和房屋产权私有的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和省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补助范围;财政部门要统筹国家和省支持村卫生室建设的项目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加强使用监管。
(十六)强化督导检查。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综合督办,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市发改、财政、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督办,并予以通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月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是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机构,也是农村卫生工作中最薄弱的地方。它担负着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信息统计和报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宣传等职责。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关心农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执政为民,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为推动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汉中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卫生、发改、财政、监察、城建规划、国土资源、审计、药监、红十字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标准,积极实施
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是建设规范、管理达标。要按照先选定村医,后进行建设的要求,一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村卫生室,实行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用药目录、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全面提高村卫生室业务水平,增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学习借鉴南郑、勉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试点经验,结合县区情,积极探索,围绕目标任务,积极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络,严格标准,把握细节,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通过建设,基本建成设施条件标准、内涵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优质、考核督导健全的乡村一体化的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网络体系,基本满足当地农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使村卫生室达到建设规范、运行顺畅、管理科学、保障有力,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县区的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要在20xx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多方参与,形成合力
县区和乡镇政府是建设工作的主体,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充分调动方方面面参与村卫生室建设的积极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村卫生室建设的统筹与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依法对村卫生室机构及人员实施指导、考核、评价、准入和监管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加大对上争取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负责将村卫生室建设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到位;城建规划部门负责落实建设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村卫室建设用地优惠政策;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村卫生室药品监管;各级红十字会要将灾后重建、社会援助资金向村卫生室倾斜,加快建设步伐。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罚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检查督导,采取月报、季报、联合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迅速开展。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的县区要在10月底前向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卫生室,实行“以奖代补”,以县为单位每个村卫生室平均补助1万元。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对圆满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态度消极、进展缓慢、失职渎职的县区将予以责任追究。
二○○九年三月十日
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医疗工作实施新医改政策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基层医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医疗事业不断发展,“看病难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目前农村医疗事业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围绕基层医疗单位在医务人员结构、医疗设备、门诊和住院人数、医务人员待遇等方面情况和存在问题,我们进行了调研。
一、新医改后基层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需求。文昌农村人口44万人,现有基层卫生院27家,在职职工972人,其中医生260人,护士294人,药剂113人,医技114人,编外跟班学习191人。自20xx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4131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各镇卫生院普遍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化验科、防疫科等科室,拥有b超、心电图、x光室、自动生化分析仪、洗胃机、心电监护仪、救护车等医疗设备;共投入1506万元建设村卫生室159间,村医179人。20xx年全市镇卫生院门急诊930175人次,同比增长85742人次,增幅9%;住院3254人次,同比下降391人次,降幅为12%;业务收入5873万元,同比增长19%;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数392106人次,销售国家基本药品220万元。在镇卫生院就医人均花费63元/次;在村卫生室就医人均花费5.6元/次,比新医改前大幅减少,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医疗水平不高,卫技人员缺编较多,难以适应新医改的要求
一是整体素质不高。从职称上看,文昌各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初级职称占80%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较少,放射、检验科目大部分人员都是非专业的“半路出家人”。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空编较多。文昌卫技人员编制853人,现在编在岗631人,空岗222人,占卫技人员编制总数的26%。三是骨干医师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大部分镇卫生院只有一至两名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年龄老化,知识更新不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中青年医务人员不多。四是村医人员缺乏,技术水平不高。目前文昌尚有69间已经建好标准化卫生室没有乡村医生。
(二)工资分配上实行“大锅饭”,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一是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后,编内职工工资按照档案工资发放,收入难以拉开距离,工资水平比较平均化,没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严重挫伤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项目,比如:医疗行业服务特殊性的的“夜班、加班、节假日值班”等8小时以外的工资、高温补贴、交通补贴等尚未列入财政预算。
(三)基层医疗机构普遍负债经营,欠账严重
一是医改后乡镇卫生院突出公益服务性,压缩并减少了收费项目,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造成基层卫生院利润收入减少,使乡镇卫生院低利润或零利润运转。二是岗位编制设置不合理,无编制而又必须的岗位只能临时聘请,增加医院负担。三是镇卫生院编外人员较多,全市编外人员191人,如锦山镇卫生院编制72人,实有95人,超编23。编外人员工资由镇卫生院负责,压力较大。四是大部分镇医院都向药品供应商借款发放工资,负债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文昌各镇卫生院共负债800多万元,其中锦山镇卫生院负债169万元,冯坡镇卫生院负债75万元。
(四)村卫生室布局不合理,配套不完善,村医养老问题无保障
一些村卫生室建设在墟镇周边村委会,一些卫生室建设在人口稀少的山坡上,造成资源浪费,如文城南阳新合卫生室建设在新合 向蓬莱方向两公里处,周边没有村庄,距离南阳卫生院又较近,每天来就医的群众都没有几个人。大部分村卫生室水电、绿化、硬化、网络没有配套,村医20xx年人均月收入2116元,待遇低又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
(五)医疗设备陈旧,维修费用大。
一是设备配置不齐全,影响到医院正常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二是设备老化失修维护费用过高,随着医改的推进,基层卫生院公益性质的特点越来越得到强化,而医疗设备日常维护和修理费用较高,目前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无力承担此项费用,导致部分设备已不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制订基层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省市各级医院跟班学习,特别是要加强中青年医务骨干的业务培训,解决镇卫生院人才青黄不接问题。二是各级政府应尽快解决镇卫生院人员缺编问题。三是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本科以上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工作,解决卫技人员缺编和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爱岗敬业。
(二)建立健全机制,调动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尽快建立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省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医改政策实施前的镇卫生院管理状况,结合当前实行药品零差价、收支两条线后的一些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绩效考核机制和管理方案。要重视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职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
二是基层卫生院要打破 “大锅饭”分配方式,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医德医风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式,使医务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劳动贡献挂钩,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
(三)妥善解决镇卫生院非医疗人员过多和负债经营的问题
一是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充分调研基层卫生院非医疗业务岗位工作量,严格控制非医疗人员岗位指标。二是对在岗不在编的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司机应当尊重历史事实,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让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聘用医疗人员继续在体制内工作,以稳定镇卫生院人员队伍。三是对基层卫生院负债经营的情况,建议由各级卫生部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四)加强村医的管理,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合理规划村卫生室建设
一是省卫生厅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大村医免费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技术水平,二是建议各级政府把村医养老保险问题摆上议事日程,解决村医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三是要合理规划建设村卫生室。各市县卫生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要依据村民居住特点、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建设,要加大投入,完善村卫生室水电、网络、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四是基层卫生院要担负起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规范村医的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镇卫生院保障能力
一是建议省、市政府加大基层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将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以及医疗设备(包括救护车)的购置和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建议省、市政府在药品零差率销售方面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偿,增加基层卫生院经济收入,确保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各项工作业务正常开展。三是建议省、市政府划拨专款定向培养医卫专业大学生,以战略目光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村医业务水平。
二0xx年x月x日
村卫生室建设意见村卫生室建设方案篇五
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医疗工作实施新医改政策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基层医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医疗事业不断发展,“看病难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目前农村医疗事业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围绕基层医疗单位在医务人员结构、医疗设备、门诊和住院人数、医务人员待遇等方面情况和存在问题,我们进行了调研。
一、新医改后基层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需求。文昌农村人口44万人,现有基层卫生院27家,在职职工972人,其中医生260人,护士294人,药剂113人,医技114人,编外跟班学习191人。自20xx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4131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各镇卫生院普遍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化验科、防疫科等科室,拥有b超、心电图、x光室、自动生化分析仪、洗胃机、心电监护仪、救护车等医疗设备;共投入1506万元建设村卫生室159间,村医179人。20xx年全市镇卫生院门急诊930175人次,同比增长85742人次,增幅9%;住院3254人次,同比下降391人次,降幅为12%;业务收入5873万元,同比增长19%;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数392106人次,销售国家基本药品220万元。在镇卫生院就医人均花费63元/次;在村卫生室就医人均花费5.6元/次,比新医改前大幅减少,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医疗水平不高,卫技人员缺编较多,难以适应新医改的要求
一是整体素质不高。从职称上看,文昌各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初级职称占80%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较少,放射、检验科目大部分人员都是非专业的“半路出家人”。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空编较多。文昌卫技人员编制853人,现在编在岗631人,空岗222人,占卫技人员编制总数的26%。三是骨干医师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大部分镇卫生院只有一至两名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年龄老化,知识更新不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中青年医务人员不多。四是村医人员缺乏,技术水平不高。目前文昌尚有69间已经建好标准化卫生室没有乡村医生。
(二)工资分配上实行“大锅饭”,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一是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后,编内职工工资按照档案工资发放,收入难以拉开距离,工资水平比较平均化,没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严重挫伤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项目,比如:医疗行业服务特殊性的的“夜班、加班、节假日值班”等8小时以外的工资、高温补贴、交通补贴等尚未列入财政预算。
(三)基层医疗机构普遍负债经营,欠账严重
一是医改后乡镇卫生院突出公益服务性,压缩并减少了收费项目,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造成基层卫生院利润收入减少,使乡镇卫生院低利润或零利润运转。二是岗位编制设置不合理,无编制而又必须的岗位只能临时聘请,增加医院负担。三是镇卫生院编外人员较多,全市编外人员191人,如锦山镇卫生院编制72人,实有95人,超编23。编外人员工资由镇卫生院负责,压力较大。四是大部分镇医院都向药品供应商借款发放工资,负债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文昌各镇卫生院共负债800多万元,其中锦山镇卫生院负债169万元,冯坡镇卫生院负债75万元。
(四)村卫生室布局不合理,配套不完善,村医养老问题无保障
一些村卫生室建设在墟镇周边村委会,一些卫生室建设在人口稀少的山坡上,造成资源浪费,如文城南阳新合卫生室建设在新合 向蓬莱方向两公里处,周边没有村庄,距离南阳卫生院又较近,每天来就医的群众都没有几个人。大部分村卫生室水电、绿化、硬化、网络没有配套,村医20xx年人均月收入2116元,待遇低又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
(五)医疗设备陈旧,维修费用大。
一是设备配置不齐全,影响到医院正常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二是设备老化失修维护费用过高,随着医改的推进,基层卫生院公益性质的特点越来越得到强化,而医疗设备日常维护和修理费用较高,目前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无力承担此项费用,导致部分设备已不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制订基层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省市各级医院跟班学习,特别是要加强中青年医务骨干的业务培训,解决镇卫生院人才青黄不接问题。二是各级政府应尽快解决镇卫生院人员缺编问题。三是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本科以上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工作,解决卫技人员缺编和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爱岗敬业。
(二)建立健全机制,调动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尽快建立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省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医改政策实施前的镇卫生院管理状况,结合当前实行药品零差价、收支两条线后的一些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绩效考核机制和管理方案。要重视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职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
二是基层卫生院要打破 “大锅饭”分配方式,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医德医风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式,使医务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劳动贡献挂钩,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
(三)妥善解决镇卫生院非医疗人员过多和负债经营的问题
一是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充分调研基层卫生院非医疗业务岗位工作量,严格控制非医疗人员岗位指标。二是对在岗不在编的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司机应当尊重历史事实,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让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聘用医疗人员继续在体制内工作,以稳定镇卫生院人员队伍。三是对基层卫生院负债经营的情况,建议由各级卫生部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四)加强村医的管理,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合理规划村卫生室建设
一是省卫生厅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大村医免费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技术水平,二是建议各级政府把村医养老保险问题摆上议事日程,解决村医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三是要合理规划建设村卫生室。各市县卫生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要依据村民居住特点、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建设,要加大投入,完善村卫生室水电、网络、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四是基层卫生院要担负起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规范村医的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镇卫生院保障能力
一是建议省、市政府加大基层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将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以及医疗设备(包括救护车)的购置和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建议省、市政府在药品零差率销售方面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偿,增加基层卫生院经济收入,确保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各项工作业务正常开展。三是建议省、市政府划拨专款定向培养医卫专业大学生,以战略目光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村医业务水平。
二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