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一
【篇一】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副科级以上单位:
党的xx届六中全会做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县委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为档案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0xx年,我局一方面要争取各部门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给予档案工作更多的支持,为服务文化建设创造有力的条件;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档案文化资源,丰富档案的文化内涵,加强与相关文化单位合作,繁荣发展档案文化,拟指导闽剧团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并接收进馆,优化馆藏结构。三要开展档案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拟开展“档案在身边”志愿活动,让档案文化走近群众、走向普通百姓生活。
抓好社会经济领域档案工作,持续服务“五大战役”
1、要抓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措施》,并以《闽侯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整理规范》为抓手,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一是落实项目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竣工的项目,要做好档案专项验收;正在建设的项目,指导其做好建设过程中各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二是根据20xx年在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任务分解表,抓好闽侯县域范围内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案、业务指导等工作。
2、要抓好民生工程档案工作。围绕民生工程及县城新区建设,加大民生工程档案工作力度,加强社保、医疗保障、拆迁、房地产、婚姻等各类涉及民生的档案管理,发挥民生档案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作用。20xx年一方面要依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主动会同农业、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各部门民生档案的归档与收集管理工作,并根据国档9号令规定的进馆范围将重要的民生档案移交进馆。另一方面对馆内民生档案再度整合,开展林权证等档案数字化工作。
3、要抓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按照市县委打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的要求,着重抓好我县四个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档案的业务指导工作,把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稳定发展的各门类档案收集齐全、规范管理,切实把农业农村档案建好、管好、用好。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整合馆内外涉农档案信息资源,建立涉农专题目录数据库,为农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获取档案信息提供便利。
4、要抓好企业档案工作。一方面加强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主动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建档;另一方面将继续组织企业贯彻实施《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情况的评估工作,推动企业档案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1、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一是继续做好到期应进馆档案接收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做好涉及民生的计生、残保、社保、知青等档案的规范化工作,在新馆投入使用后,优先接收进馆。二是加大档案征集力度,尤其是征集反映闽侯历史、闽台交流、社会发展和地域文化特色的档案资料,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完善资源结构、彰显地方馆藏特色。三是借助档案执法检查,开展机关档案质量检查,为档案目录数据报送积累基础。
2、进一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一要完善数字档案馆的基础工作,继续推进全文数据库建设,重点抓好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全覆盖,加快馆藏四个重点全宗全文数字化步伐,20xx年拟建成林权证档案全文数据库。二要强力促进公共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照全市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要求,做好馆藏开放档案目录数据及涉农档案信息、地方特色开放档案信息的发布,尤其是利用频率高涉及民生的档案信息发布,形成具有一定范围和影响的共享信息服务平台。三是继续做好闽侯县在线档案利用接收平台试点工作。
3、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信息开发利用。一是加大档案开放鉴定力度,及时把开放档案以各种形式提供社会利用,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档案利用需求;二是充分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在政务网等网络平台公布开放档案目录数据和部分档案全文数据,推进信息共享,提高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做好涉及敏感档案资料的管控,严格审批制度,发挥档案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四是充分发挥档案法律凭证作用,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
4、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一是主动开展档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以《省档案条例》颁布10周年和《档案法》颁布25周年为契机,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民档案认识。二是开展乡镇档案工作和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执法检查自查活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继续做好20xx年度档案执法检查,建立执法检查长效机制。
夯实档案安全工作,构建安全保密的档案体系。
要以对党、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的神圣职责,努力夯实档案安全工作。一是加强档案新馆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建设、,确保系统功能配合档案安全保密要求,在库房、门禁、阅览大厅等方面抓好落实。二是高度重视档案安全风险,建立风险评估组织和制度。三是加强安全保密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档案的实体和信息安全。四是做好馆藏目录数据灾备向省档案馆备份工作。五是继续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主动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引导档案干部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法律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的学习,不断增强大局认识、群众认识、服务认识;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行政问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做好缺编干部的招考使用和上岗培训工作,全面提*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调动档案干部的工作主动性。
二要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主动开展勤政廉政教育,营造勤政廉政的工作氛围,深化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各项纪律、制度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工作大局,健全和落实*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完善党内*决策机制,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
【篇二】
一、成立我局档案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局机关档案工作领导组,由党支书记王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档案业务建设工作;副组长:连润英,重点负责财务档案,成员:李,全面承办局机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加强档案业务学习,提高档案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首先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使大家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档案人员要坚持经常学、自觉学、熟悉和掌握档案知识,增强以法治档认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首先要制定出20xx年档案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和要求;同时,按照区档按局的要求,把重新认定等级作为今年档案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2、按照档案达标重新认定的标准、认真做好档案自查工作,写出自查报告;自查工作要逐项进行,认真细致,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原则上缺啥补啥,完善补充,提高标准,保证质量。
3、加强档案基层设置建设,配齐所需的计算机、录音机、复印机、扫描仪、防盗门、灭火设备、白炽灯、防光窗帘、五节档案柜、防护栏、老鼠药、樟脑丸、温湿度表、电风扇等。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即:立卷归档制度、工作职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学习制度、工作程序、查借阅档登记簿、报送统计登记簿等,形成档案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5、要求档案人员做到“四证”齐全,即:上岗资格证、毕业证、培训证、计算机证;同时要做到分类示意图、保密制度等要上墙、各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目标责任书、检查记录、交接手续、销毁清册、鉴定报告、利用效果登记簿等要完善齐全。
总之,今年档案工作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做好档案工作,一定能达到重新认定的标准,实现我局档案管理提档晋级的新目标。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改革、学校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对优质档案管理的需求,本着学校“以发展为本,与时俱进,提高办学水平”的精神,继续强化档案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为提炼学校特色,强化学校发展服务。
二、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做到档案工作组织、机构、人员三落实,完善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2、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学校档案工作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挂帅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档案管理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兼管档案工作的同志以及各年级组长为成员。
3、学校办公室负责档案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档案员具体处理档案工作日常事务。
4、健全档案工作岗位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给档案工作人员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拟订档案工作考核办法。
5、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督办,使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6、认真做好档案工作规范管理,及时申请等级评定、验收工作,力争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到a*。
三、具体工作措施:
1、投资80000.00元左右构置档案管理设施,使档案管理的硬件设备达到a*要求。
2、聘请市档案局的专业人才到校指导学校档案的整理,使我校档案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达到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a*水平。
2、完善数据库建设:将20xx年以前的档案资料的文件级条目输入计算机,完善多个专题数据库的内容,如干部任免、职称索引和教师档案等。规范数据库字段,对各类档案数据库进行质检和校对。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继续执行国家档案行业标准dat/20xx《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使档案材料更加安全和标准化。制订和完善专门的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4、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利用是档案的生命所在。使档案的利用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努力实现“为档案信息找利用者,为利用者找档案信息”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编研出质量较高,层次较深,信息量大,能满足多层次、多角度需要的材料。
5、提高档案管理队伍素质:一是要加强宣传,利用网站、黑板报、专题会等形式,提高广大教师的档案认识;二是培训教育,派档案员参加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提高档案员及兼职档案员的专业素质;三是推动档案信息的主动开发和有效利用,主动撰写档案论文、创作编研材料,以提高档案员的多种技能和专业素质。;四是“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专、兼职档案员赴兄弟学校先进档案室参观交流,请上级档案局、教育局领导学者来校指导业务工作。
6、完善档案借阅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管理,必须从档案基础工作做起,必须做到文件收发有专人登记、保存,既方便年终归档,又方便借阅。要完善文件、档案、各种资料的借阅制度,做到借出有依据,收回有注销,特别是借阅那些有密级的档案,要及时催收,妥善保存。整卷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借阅。
7、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科室的业务档案不按期交的,该科室年度不评文明科室,质量不保证,必须返工重整,凡返工拖延了移交时间,一律按迟交办法处理。档案人员负责整理的档案没有按时进入档案柜的,办公室不能评为文明科室,档案工作人员不能评优秀。
乡镇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以来,我镇的档案工作在xx市档案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档案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机关档案工作
根据市档案局的工作工作要求,在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的精心指导下,我镇机关综合档案室20xx年文书档案仍然以“件”为单位,保管期限以“永久、30年、10年”整理归档。通过档案进一步立卷改革,我们体会到,利用档案方便快捷,而且规范安全,方便查找、借阅,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同时完善了实物档案等专业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做好党委、政府文件汇编,档案利用效果汇编,各类案卷目录和有关资料汇编。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部门提供凭证依据,不断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目前我镇机关综合档案室共有档案总数392卷/2840件,其中本年度整理归档20xx年度文书档案26盒/481件5044页;有历年科技档案86件、会计档案180卷、声像档案2册(卷)。现有文书资料508册(卷),其中本年度整理20xx年度资料36册(卷)1070件6757页;现有实物档案206件,其中本年度登记归档19件;实物档案206件中印章类登记66枚,奖牌类登记140件。
20xx年6月9日,xx市召开的档史工作会议上,xx镇荣获当阳市委、xx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全市史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基层档案工作
我镇农村、社区档案工作紧紧围绕“五有”工作部署,即有分管领导、有档案工作员、有档案装具、有各门类档案、有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全镇要求的“四个心”,即做到热心、恒心、耐心和细心,不断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业务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使村委会和居委会档案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1、完善管理制度。制订了档案工作的领导与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档案工作管理目标制度,狠抓了薄弱环节,全镇档案工作已经逐步纳入了制度化。
2、全镇各村都相继进行了建档,并且已经步入了规范化。
3、重点指导、培育了先锋村、龙台村、半月山居委会三个“档案管理”示范点,使之成为标准化。
工作的实践使我体会到,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要想做好档案工作,首先就要爱岗敬业,从心底里热爱档案工作,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脚踏实地的奉献精神,认真学习和掌握一些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档案工作的内在规律,这样工作就会游刃有余,处于主动地位,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三、存在不足
档案收集不够齐全。各办公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各自存放,一些专业档案和照片档案易散落在各个办公室,收集、整理它们也就比较困难,造成档案收集完整率、归档率不够高。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加大《档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镇干部树立“依法治档”的意识,把档案法制化建设抓好做实。
2、把档案工作列入全镇整体工作考核的目标责任,统盘安排,认真落实。
3、加大对档案治理的投入。积极向上级各部门争取资金改善档案硬件设施,配齐配强档案工作人员,逐步使我镇的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好档案。积极主动为现实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凭证。同时积极对档案信息资源加以开发,使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自身档案知识修养,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档案方面的知识,勇于创新,注重工作实效。
6、充分发挥计算机互联网的作用,注重做好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人事编制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公开发布工作。
五、20xx年度档案
通过20xx年度工作回顾,档案管理工作确实存在着很多不足,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在市档案局以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实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进取争先的意识,使档案工作不断趋向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力保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档案工作是整体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部门,因而与xx镇展望未来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档案工作要站在新的起点和高度、不断加强档案意识,完善档案制度建设,把档案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确定档案服务重点方向,创造更多的服务方式,开拓收集范围,不断提高档案利用率,积极主动地为各行各业服务,努力实现档案工作新发展,为档案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一是把档案工作作为机关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机关其它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二是在档案设施上加大投入,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挤出办公房设立了档案室,拨出经费,购置档案柜20节,为档案室配置了计算机等专用设备,使档案管理在硬件上有了保障,适应了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为使我镇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制度。制定了档案保密、档案查阅等制度,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保证了我镇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抓好落实,严防泄密
一是切实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使我镇的档案管理更趋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加强对归档文件材料的保管以及保密力度,由档案人员统一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凡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认真做好传阅和保存工作;三是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做好档案的统计、利用工作(其中仅为群众提供婚姻、户口、工资档案的查阅就有80多人次),对各类档案库存、接收、销毁、利用等进行准确统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档案史料汇编,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保证为各项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五是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档案法管理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利用。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完成档案相关工作。
四、工作中的不足和今后打算
1、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员档案意识。由于前期对档案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缺乏全员档案意识,造成了归档不规范,归档质量差等现状。今后,我们将着力加强档案法制宣传,不断强化档案全员意识,力争我镇的档案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2、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档案现代化管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档案现代化管理,有效发挥档案的信息功能。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推进全镇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3、加大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明年,要邀请档案局专业人员,适时举办全镇机关、社区和村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档案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以带动全镇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供利用,明年我们将继续遵循档案工作为全镇发展服务的宗旨,遵守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主动为外界提供服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现实工作提供好参考、借鉴和凭证作用。
乡镇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三
乡镇档案工作是乡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传承文明、真实记录乡镇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乡镇档案管理工作。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此项工作多年来一直存在诸多问题,成为我县乡镇工作中的一处短板,切实加强乡镇档案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一)机构不健全。乡镇工作千头万绪,“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受机构编制的限制,绝大多数乡镇编内人员不足,造成乡镇档案管理工作机构不健全,存在着“四无”的现象:一是无固定的编制。在“三定”方案中,乡镇机构设置中没有一个乡镇有专职档案管理员的岗位编制,绝大多数乡镇都是由办公室文秘人员(主任)兼任,少数乡镇安排其它岗位的兼职,有的安排临时人员兼管。二是无固定人员。乡镇档案员不但没有专职人员,而且变动频繁,一般从事档案工作2—3年,有些乡镇一年变动二三次;有的乡镇将新入伍人员安排在档案员岗位上一年半载,一旦有人事变动就换岗位,把档案员作为“流动岗”。三是无专业人才。在乡镇档案员中没有一个是学档案管理的专业人员,从事乡镇档案管理工作的档案员大多数都没有参加过专业的岗位培训就上岗,只有少数的档案员到县级档案局(馆)进行跟班学习,有的刚好参加跟班学习,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很快又被调整工作岗位;四是无主管领导。乡镇档案工作,说重要很重要,说不重要则不重要,常规性业务管理基本上没有明确主管领导,大多数都是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兼管,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往往是分而不管、管而不细。部分乡镇领导,对档案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日常工作不过问,不关心档案员的生活及工作,没有把档案工作提升到议事日程上来。
(二)设施不完善。乡镇档案工作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导致档案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全,绝大多数乡镇未将档案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也很少有专项经费投入。一是无专门档案室。部分的乡镇,将档案室与档案管理员的住房安排在一起,还有的安排在楼梯间的。二是无专门档案柜。多数乡镇的柜均为80年代的木制文柜,高低、大小参差不齐,很不规范。三是无配套设备。大多数乡镇档案室有配备抽湿、抽风、空调、防火、防虫、防鼠等防护设备,硬件设施非常落后。四是档案信息化工作滞后。各乡镇虽然配备了计算机,但是配置不高,运行不畅,还处于初级阶段。
(三)管理不规范。一是制度不健全。绝大多数乡镇档案的收集、移交、借阅、管护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造成档案的遗失、损失现象严重。有的档案人员在工作变动时,不按程序办理移交手续,不检查、不清理,借出的档案不签字、不追收;有的乡镇领导调走后,借阅的档案不归还、不移交。二是收集不全面。大多数乡镇在档案收集时,只重视收集文书档案,而忽视基建、会计、声像、实物档案;有的只注重上级文件,忽视本级机关的文书档案;有的注重党委、政府的档案,忽视乡镇“七所八站”的档案;很多重要的资料未作收集、整理。三是损坏严重。由于设备不完善,很多乡镇的档案室里阴暗潮湿,档案霉变,纸迹变黄,鼠咬、虫蛀现象普遍存在。四是利用率不高。乡镇档案由于管理不善、功能不全,很多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如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等资料,未归档入库或者未按入库要求编目,档案人员对馆藏档案情况不熟,不能准确把握档案的用途,造成利用率不高。
在新的历史时期,乡镇档案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夯实基础,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努力提高档案工作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服务能力,实现档案工作新跨越。
(一)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提高档案服务能力,工作总结《乡镇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服务是档案工作发挥社会作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乡镇档案利用日趋社会化、多样化、平民化,档案的公众服务面和服务需求日益凸显。因此,要围绕乡镇的中心工作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档案服务需求作为档案工作的出发点,不断改进档案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增强档案为经济社会服务的功能。一是要不断明确服务方向。当今社会对档案的服务需求越来越广,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服务功能有更加全面的认识,既要为党委和政府服务,也要为农村和农民服务。要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明确服务方向。要掌握服务需求,积极主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定向提供专题服务,真正把群众对档案的需求作为服务的方向。二是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层出不穷,新的专业、新的工作不断出现。乡镇档案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的新发展、着眼于各方面的新需要,在做好原有领域建档服务的同时,积极做好新的领域的建档服务。一方面要重视现有档案中的民生档案资源的整合与开发,综合利用好现有的户籍档案、婚姻档案、土地承包档案、林权档案、计生档案、综治档案等。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拓展民生档案的服务领域,切实做好近几年新形成的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土地流转档案,民营企业档案,农技推广档案,村级财务档案等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档案,作为服务平台,进行科学整合开发利用,为人民群众利用档案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其次是要为有建档条件的家庭提供服务指导,把档案的服务工作覆盖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三是要不断提升业务指导能力。县(市、区)档案局(馆)要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强化管理职能。建立一个有计划、有步骤的多形式、多层次,布局合理的相互协作的业务指导体系。要根据乡镇各自的特点,采取分类指导,办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高乡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引导乡镇档案管理人员转变观念,以敏锐的观察力去更新、去超前,捕捉新信息,发现新问题,拓展新思路,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不断发挥档案的社会功能。要紧紧围绕档案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这个主题,努力挖掘档案所蕴含的历史内涵、文化内涵和思想内涵。根据基层需求,主动发挥自身优势,把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积极宣传,真正发挥档案工作“四位一体”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抓好档案基础工作,推进档案资源建设。抓好档案基础工作,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是以人为本思想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乡镇档案工作要不断深化、细化档案基础业务工作。一是要抓好档案收集工作。要按照《档案法》抓好档案移交接收工作,乡镇档案室是乡镇机关的综合档案室,不但要收集整理好本级档案,而且还要收集好“七所八站”、村委、乡镇企业、民营企业、重点工程及散失在民间的有价值的档案归档入库工作。二是要强化档案信息化建设。乡镇要因地制宜,添置部分信息化设备,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档案信息化建设条件,为档案的保管与开发利用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要扩宽档案资源渠道。各种新兴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形成的档案,是他们进行生产经营、开展管理活动的真实记录,是我国档案资源的组成部分,乡镇应当纳入档案资源建设的整体范畴,以保证档案资源的完整。要帮助指导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组织及有意愿的家庭开展建档工作,帮助他们建好用好档案。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创建活动。要争取乡镇工、青、妇、计生、会计、民政、学区、综治等部门的支持,把档案工作渗透到千家万户,把档案服务工作融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乡镇档案室是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阵地,加强档案管理,提高防范意识是档案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一是要增强档案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档案保管安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防止松懈、侥幸心理,做到居安思危,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安全管理,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正确处理档案开放与保密的关系,确保档案信息利用安全。要加强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看管,做到“查档利用,人不离档”。借阅档案要完善手续,做好登记,签字,用后及时归还。严格控制久借不还,人员调整、调动、档案带走、丢失等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类似的情况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要加强日常内部管理,确保档案室安全。档案室是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阵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安装好防火、防盗设备,加强对消防和供水、供电线路的管理,确保档案室安全。乡镇档案员要对档案的数量、质量、霉变等情况经常进行抽样检查,把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档案绝对安全。四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乡镇档案员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娴熟的业务技能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首先是要积极参加上级的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其次是要加强档案法规、政策、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乡镇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乡镇档案工作,规范乡镇档案管理,科学开发利用乡镇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档案是指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乡镇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乡镇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四条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将乡镇档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科学发展乡镇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乡镇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乡镇应设立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主管全乡镇档案工作,集中保管并科学开发利用乡镇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有条件的乡镇宜建立融管理档案、现行文件、图书、资料等于一体的档案信息中心。
第六条乡镇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培训。乡镇所属部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收集、整理乡镇应归档文件材料;
(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务;
(七)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报送乡镇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及档案事业统计综合年报。
第八条确保乡镇档案安全。乡镇应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规范统一的档案装具,配备防火、防盗、防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等必要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乡镇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九条乡镇应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加强档案工作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政府(务)信息公开查阅或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农民群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逐步把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建设成为保管乡镇档案的基地,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中心,政府(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场所,农民群众获取信息的服务窗口。
第十条每个乡镇为一个独立的立档单位,所形成的档案为一个全宗,乡镇名称即为全宗名称。
第十一条县(市、区)主管机关在乡镇设立的直属机构形成的档案,根据档案联系的紧密程度,并经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归乡镇全宗或县(市、区)主管机关全宗,但前后必须保持一致。
乡镇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能够构成立档单位的,其档案可以独立构成全宗,自行管理;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代管或寄存。不能构成立档单位的,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
暂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档案,经规范整理后,可交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代管或寄存。
第十二条乡镇应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三条乡镇档案应分类整理归档。总体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乡镇形成的会计、基建、设备、科研、专业(门)档案、音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乡镇文件材料应及时归档。其中,文书档案应随办随归,最迟应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完成归档任务。其他门类和载体档案的归档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乡镇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准确,所使用的载体、书写材料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乡镇应根据规定,在乡镇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到期或过期档案认真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写出鉴定报告。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乡镇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销毁,严禁擅自销毁档案。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报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被撤销或合并的乡镇的档案,应当及时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五)被撤销或合并的行政村的档案,应当及时向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八条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应积极主动做好档案资源提供利用工作。编制系统、规范的档案检索工具,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简化利用手续,多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乡镇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应当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第二十条乡镇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档案工作纳入乡镇信息化总体规划,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建设协调发展,规范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提高乡镇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乡镇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调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乡镇档案工作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档案局1997年制发的《安徽省乡(镇)、村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档案工作,促进乡镇档案规范化建设,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乡镇机关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镇档案是指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工作、业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乡镇档案工作是乡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镇各项建设和维护其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提高乡镇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将乡镇档案部门所需经费列入乡镇政府财政预算,促进档案工作与乡镇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四条 乡镇档案工作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实行统筹规划、科学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通过工作考核、目标管理等手段,加强对所辖区域内档案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 档案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五条 各乡镇应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设立乡镇综合档案室,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档案工作网络,制定各岗位职责,并确定专兼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乡镇各类档案。
第六条 乡镇综合档案室的职责是:
(四)对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社区及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收集与档案有关的资料;
(八)依法向县(市)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七条 加强乡镇综合档案室的工作,长期保存的档案在5000卷以上的乡镇可建立乡镇档案馆。有条件的乡镇可建立乡镇现行文件查阅点,向公民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查阅利用。现行文件查阅点也可挂靠在乡镇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统一提供利用服务。
第八条 乡镇档案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好,忠于职守,热爱档案工作并熟悉乡镇情况,保持相对稳定,并经过县(市、区)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培训。
乡镇所属单位、社区、行政村应确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和提供档案利用。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九条 乡镇档案室(馆)应根据国家档案局《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等,制定本乡镇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可参见附件1),并根据乡镇机关职能工作的拓展,及时修订乡镇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 乡镇档案室(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乡镇机关的《档案分类方案》和各类档案整理规则等,档案应分门别类整理,同一全宗的分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
一个乡镇为一个立档单位,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下属单位所形成的全部档案组成一个全宗,全宗名称即乡镇名称。全宗内档案按门类可分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特种载体档案、专门档案等。
1. 文书档案按件进行整理。
3. 科技档案:分为产品、科研、基本建设和设备仪器四个属类,产品档案按种类、科研档案按课题、基本建设档案按工程项目、设备档案按型号分别进行整理。
4. 特种载体档案按载体形式分年度按问题或按问题跨年度整理。但在一个乡镇内只能采用一种方法。
5. 专门档案:如计划生育、婚姻、户籍、社会保险、土地、人事、司法等专门档案,按有关规定要求整理。
第十二条 各类档案整理质量的基本要求:
1. 档案材料装订结实、整齐,无金属物;
2. 区分不同价值;
3. 盒内文件或卷内文件排列有序;
4. 备考表填写真实、清楚;
5. 归档文件目录或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清楚、准确。
第十三条 归档
归档文件材料要完整、真实反映乡镇机关职能活动情况,整理有序,方便查找利用。
每年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应按时归档。文书材料、专门档案材料于次年6月底前归档;科技文件材料在科技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会计材料由会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终了整理后暂时保管1年,于第二年6月底前归档;特种载体文件材料在活动结束或办理完毕后随时归档;电子数据库以年度为单位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归档。
归档时,将整理好的档案及其目录、有关数据及其目录向乡镇档案部门一并移交归档;同时,交接双方在档案、数据目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四条 各乡镇应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利用、鉴定等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五条 乡镇档案室(馆)应集中统一管理乡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形成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利用。
乡镇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及其它组织的档案原则上各自保管;暂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档案室(馆)代管或寄存;不能构成立档单位的以及机构改革撤、并、转,或被拍卖的企业,其形成的档案按隶属关系由乡镇集中统一管理。
在乡镇设立的县(市、区)主管机关直接管理的财政所、工商所、土管所、派出所、民政所、电管所、林业站、农机站等单位形成的档案,根据档案联系的紧密程度,并经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归乡镇全宗或县(市、区)主管机关全宗,但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前后必须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 档案库房应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装具,符合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要求,便于档案安全保管,并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及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如有破损、霉变、虫蛀、褪色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复制或进行其它技术处理。对特种载体档案,要定期检查信息记录的安全性,确保档案的完整。
第十八条 乡镇档案室(馆)应掌握所辖区域范围档案工作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及时向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上报。
应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贮本乡镇有关档案的整理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九条 乡镇档案室(馆)应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乡镇机关的档案保管期限表(文书档案可参见附件2),划分档案保管期限,组织进行档案鉴定工作。
档案鉴定工作由乡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档案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负责完成,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逐卷逐件地进行直接鉴定,鉴定后应形成档案鉴定报告。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清点核对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按规定销毁。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二十条 乡镇档案室(馆)人员调动时,应在离职前办妥档案交接手续。
第五章 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一条 乡镇档案室(馆)应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利用服务工作。编制必要的专题目录、专题数据库、索引等检索工具,建立室(馆)藏全部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涉民档案信息数据库,为档案利用创造条件;加强对图书、资料及各种有用信息的收集和整合,逐步建设成为提供档案、图书、资料、信息综合服务的信息中心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满足社会各方面的利用需求。
第二十二条 制订切实可行的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法》及其它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确定开放档案和提供的利用范围,简化利用手续,积极为乡镇机关、人民群众和各方面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借阅利用档案资料时应遵循借阅利用手续,并及时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利用者不得涂改、污损档案,不得泄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档案。
第二十三条 乡镇档案室(馆)应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利用需求,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档案开放目录。
第二十四条 乡镇档案室(馆)应积极应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乡镇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