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责任主体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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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协会内部管理,规范协会经营运作,明确防疫员工作责任,提高协会经济效益,全面加快动物防疫工作步伐,根据协会有关章程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自愿加入邛崃市平乐畜牧兽医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二)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接受协会派遣和安排及管理。
(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推广养殖新技术,宣传科学的防疫知识。
(四)认真学习动物防疫业务,掌握动物防疫技能,提高自身素质,有能力胜任动物防疫工作。
(五)开展动物防疫工作要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规定的时间、防疫内容和免疫操作程序,开展动物免疫和免疫耳标佩带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质量和效果,并做好免疫档案,报畜牧协会备案。
(六)认真做好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发现不明原因畜禽死亡要按规定及时报告畜牧兽医协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在发生动物疫情时应积极主动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开展对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七)掌握辖区内畜禽存栏的动态,对负责的行政村的畜禽生产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八)开展用药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农户做好日常消毒。
(九)完成各级动物防疫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按规范程序开展动物防疫,正确贮藏保管使用疫苗。 二、疫病目标
(一)防控原则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方针。
2、疫情处置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进行。
(二)防控工作目标
1、100%完成邛崃市农发局下达的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强制免疫任务,做到应免尽免,应防尽防。
2、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4个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继续做好奶牛和种公牛a型口蹄疫的强制免疫工作,狂犬病做到全面免疫。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检疫四到位且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3、负责行政村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防控工作不被有关部门通报。
4、对可能发生的疑似疫情做到:及时诊断,及时上报,及时控制,及时处理,及时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不染人。
三、考核奖惩
1、接受政府、村(社区)和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控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按评价考核情况作为防疫员奖惩的依据。
2、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每个防疫员所辖区域抽查1—2个养殖场,每个组抽查5户养殖户。
疫员当月误工补助20元,若出现5户以上10户以内的扣当月全部误工补助,若出现10户以上应免未免的给予取消防疫员资格并不发放前期所有误工补助;若出现一次疫苗未按要求贮藏使用的对防疫员扣罚误工补助100元,出现三次未按要求贮藏使用的给予取消防疫员资格;若由邛崃市相关部门抽查不合格的按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3、动物防疫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动物防疫工作任务未能及时完成,情节较轻的防疫员予以通报批评,在通报批评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予以待岗或取消防疫员资格;对强制免疫不到位,疑似疫情处置不及时,不规范等造成重大动物疫情蔓延的,依照《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防疫员法律责任。
四、其他
未尽事宜,协会保留解释权。
五、本责任书一年一签,若有人员变动由继任者与协会重新签订,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邛崃市平乐畜牧兽医协会 签字(盖章):
防疫员 签字(盖章):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乙方: 教师:
丙方: 家长:
幼儿是传染病的主要易感人群。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防传染病的发生,不断增强幼儿园和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幼儿及家庭成员的健康,为他人负责,为幼儿园全体师生负责,为此,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幼儿园责任及要求
1.做好幼儿的思想教育工作,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和日常行为习惯的培养。
2.定期对教室、玩具、床铺、水杯、毛巾、以及幼儿能手触摸的地方和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落实晨检和午检制度,坚持每天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5.对于有发热、流涕、恶心、呕吐、咳嗽等症状的幼儿,要联系家长及时诊治,并负责进行跟踪记录。
6.积极开展园所环境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7.教育幼儿不要吃过期或变质的零食、方便面和外卖。
8、组织幼儿积极参户外活动,活跃幼儿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体质。
二.家长的责任及要求
1.每天为孩子两次测量体温,发现发热、流涕、恶心、呕吐、咳嗽等症状,务必马上去医院就诊。
2.家长要对孩子进行自我防护教育,掌握防治传染病的知识,在疫情期间不带孩子走亲访友,不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如电影院、商场等,以减少感染机会。
3.保持家庭卫生,培养孩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预防感冒。
4.家长应经常彻底清洗孩子的玩具或其他用品,要注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5.家长要求孩子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将手洗净。如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如鼻涕、唾沫污染后,应立即将手洗净。
6.督促孩子不要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要给孩子充足阳光,增加
孩子免疫力。
7.给孩子买食物时要检查进货渠道、加工过程、销售成品等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严禁让孩子吃三无食品或变质食物。
8、家长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如果家长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在家在园均有效。
幼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学 校:(盖章)
年 月 日
为提高动物德免疫密度和质量,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措施,搞好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乡镇情况,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责任书。
本责任书所称重大动物疫病主要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
1、在当地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按照免疫操作要求,对本村动物实施免疫注射,保证免疫质量,保证已免动物达到有效保护,同时按规定填发免疫证和佩戴牲畜耳标;按照消毒计划和要求,进行消毒工作。
2、负责建立本村动物养殖防疫档案,并按规定填写后及时报送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保存。
3、协助基层动物监督机构做好检疫、监督、疫情调查、疫病普查、疫病检测采样等工作。
4、负责本村疫情观察和疫情报告工作,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和死亡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立即向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严守疫情保密制度。
5、积极参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的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扑灭工作。
6、协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宣传动物免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动物疫病控制知识。
7、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的防疫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8、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考核和监督管理。
9、完成当地政府和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布置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
1、负责组织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按规定进行免疫注射,确保已免动物的免疫质量,并负责组织实施消毒。
2、负责动物免疫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兽医防疫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3、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保障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疫苗、消毒药品、免疫证、防疫档案等防疫物质、器械、的供应。保证疫苗的储藏、运输条件符合规定,保证疫苗有效使用。
5、建立辖区动物养殖、防疫档案,规范档案管理。
6、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疫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7、负责本乡镇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动物疫情。
8、参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的重大动物疫情的扑控和扑灭工作。
9、协调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误工补贴。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不按免疫规定进行免疫注射和消毒,未按规定建立防疫档案、加施禽兽标识的,责令改正。如不改正者,报请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撤销防疫员资格。
3、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应急处理安排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导致重大动物疫情扩散蔓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经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考核,工作完成好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彰;对防疫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已免动物达不到有效防护的,解除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任合同。
6、由于监督管理不善造成疫苗失效,疫苗注射不到位造成免疫效果不确实的,追究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相关人的责任。
村级动物防疫员(签字):
月 日
为强化协会内部管理,规范协会经营运作,明确防疫员工作责任,提高协会经济效益,全面加快动物防疫工作步伐,根据协会有关章程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自愿加入__畜牧兽医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二)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接受协会派遣和安排及管理。
(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__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推广养殖新技术,宣传科学的防疫知识。
(四)认真学习动物防疫业务,掌握动物防疫技能,提高自身素质,有能力胜任动物防疫工作。
(五)开展动物防疫工作要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规定的时间、防疫内容和免疫操作程序,开展动物免疫和免疫耳标佩带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质量和效果,并做好免疫档案,报畜牧协会备案。
(六)认真做好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发现不明原因畜禽死亡要按规定及时报告畜牧兽医协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在发生动物疫情时应积极主动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开展对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七)掌握辖区内畜禽存栏的动态,对负责的行政村的畜禽生产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八)开展用药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农户做好日常消毒。
(九)完成各级动物防疫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按规范程序开展动物防疫,正确贮藏保管使用疫苗。
二、疫病目标
(一)防控原则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方针。
2、疫情处置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进行。
(二)防控工作目标
1、100%完成__农发局下达的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强制免疫任务,做到应免尽免,应防尽防。
2、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4个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继续做好奶牛和种公牛a型口蹄疫的强制免疫工作,狂犬病做到全面免疫。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检疫四到位且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3、负责行政村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防控工作不被有关部门通报。
4、对可能发生的疑似疫情做到:及时诊断,及时上报,及时控制,及时处理,及时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不染人。
三、考核奖惩
1、接受政府、村(社区)和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控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按评价考核情况作为防疫员奖惩的依据。
2、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每个防疫员所辖区域抽查1—2个养殖场,每个组抽查5户养殖户。
抽查内容:查到养殖户台帐及防疫登记表;查免疫证,免疫标识;疫情普查;疫情监测等。若平乐镇政府组织抽查发现一户应免未免的扣除防疫员当月误工补助20元,若出现5户以上10户以内的扣当月全部误工补助,若出现10户以上应免未免的给予取消防疫员资格并不发放前期所有误工补助;若出现一次疫苗未按要求贮藏使用的对防疫员扣罚误工补助100元,出现三次未按要求贮藏使用的给予取消防疫员资格;若由邛崃市相关部门抽查不合格的按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动物防疫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动物防疫工作任务未能及时完成,情节较轻的防疫员予以通报批评,在通报批评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予以待岗或取消防疫员资格;对强制免疫不到位,疑似疫情处置不及时,不规范等造成重大动物疫情蔓延的,依照《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防疫员法律责任。
四、其他 未尽事宜,协会保留解释权。
五、本责任书一年一签,若有人员变动由继任者与协会重新签订,本责任书自签之日起执行。
__畜牧兽医协会 签(盖章):
防疫员 签(盖章):
年 月 日
一、全面执行国家对动物疫病控制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动物防疫条件,自觉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现有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布局和功能区建设不符要求的地方,将进行改造和完善,力争在天内完成,达到国家要求。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三个健全”:即健全动物防疫组织,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防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引入动物报告、动物疫病报告、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出售(调运)动物申报检疫和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动物防疫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加强防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规模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做到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内容规范详实,并将档案材料保存两年以上。
六、按要求执行消毒制度。生产区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对饲养工具、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场区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其有效药物浓度,并保证定期对消毒药物进行轮换。
七、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饲料、兽药使用,保证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添加物,认真执行休药期。
八、配合当地县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依法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药物残留检测等工作,并积极主动接受畜禽血液、组织等样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动物报批报检制度,保证出售畜禽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动物产地检疫,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场。
十、动物交易按要求做到:
(一)保证在固定的交易场地完成。
(二)保证动物经营运输人员以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进入生产区动物圈舍,不与动物直接接触。
(三)保证凡进入交易场地没有销售完的动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饲养圈舍饲养,应先投入隔离场或隔离圈舍观察,14天后无异常情况方可入圈。
(四)保证在畜禽出栏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全场或对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对疫苗进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领取、使用记录。保证不转借或买卖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提供的疫苗和标识。
十二、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时,按要求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理工作,保证不擅自处理。
十三、保证不出售、不丢弃、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发生疫情时,自觉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合有关部门疫情处置工作。
十五、保证对病死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实施生物安全处理。
十六、保证聘用无人畜共患传染病人员从事饲养、防疫、诊疗活动。
十七、保证履行国家其他动物防疫有关规定。
若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疫情发生,将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动物养殖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责任区域内动物防疫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免疫、疫情监测报告、畜牧生产统计等工作;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自觉接受畜牧兽医局、乡镇、乡镇兽医站的管理和各级动物防疫监督、监测机构的指导,以“六员”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责任区域服从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兽医站的划分确定,在实施免疫时不得违规收取劳务费和疫苗费用。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履行协检员的职责,首先对辖区内的所有畜禽存栏造册登记,作为档案妥善保管,对进出本区域的畜禽配合兽医站检疫人员进行产地检疫。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实施非强制免疫前要与养殖户签订防疫协议,明确防疫项目、防疫质量、收费标准、收费办法,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五、村级防疫员在实施动物防疫过程中要做好免疫记录,发放免疫卡,健全动物免疫档案,对实施强制免疫的猪、牛、羊必须挂耳标,每月底要把防疫数量及分类汇总上报给乡镇畜牧兽医监督站。
六、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实施动物防疫过程中遇到拒绝接受动物防疫的养殖户,要做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经教育仍不接受防疫措施的要及时向畜牧兽医监督站、畜牧兽医局报告。
七、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严格遵守疫(菌)苗管理制度,要统一领购、保管和使用,不准使用变质无效苗,不准私自购疫苗,违者依法处理。
八、村级动物防疫员对本辖区内发生疫情应及时报告,对延迟报告时间或故意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九、村级动物防疫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十、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加强自我保护,注意人身安全,对因病、交通等一切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损伤的,畜牧兽医局、乡镇畜牧兽医监督站一概不承担责任。
__县畜牧兽医局(盖章)
局长(签字):
年 月 日
2025年动物防疫责任主体六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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