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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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月____日_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室内全部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
三、工程项目:
1、九个房间地面铺设_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1个厨房,3个卫生间墙面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_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提前配合乙方购买所需材料,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甲方支付乙方装修材料及人工费共计20xx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
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
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
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
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
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
防盗栅栏等。
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
建筑垃圾。
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
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
承接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委托方式:甲方将房屋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
3、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4、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元,包括(装修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及其他杂费等)。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一切装潢所需的材料,都由乙方供应。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甲方。
2、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预交首付款人民币元,到施工结束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附则。
1、在装修期间若乙方工人造成设备与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室内全部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
三、工程项目:
1、九个房间地面铺设80_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1个厨房,3个卫生间墙面30_45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_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提前配合乙方购买所需材料,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甲方支付乙方装修材料及人工费共计20__00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9、
10、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
4、
5、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问遵守。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仲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9、
10、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
4、
5、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发包方:
承包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住宅装修工程地点:承包范围:工期:150天,20__年12月25日至20__年04月25日工程质量:合格。
二.工程单价及总造价。
工程单价:详见报价清单。
三.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解决由甲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场地具备水、电等基本设施。
3.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工作。
4.在乙方进场之前完成场地移交。
四.乙方工作。
1.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4.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按报价中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分为三次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一周内,支付清乙方工程结尾款。
六.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以上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及中间工程的检查及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认可。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6.表面装饰保修期为叁年,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伍年。在保修期间因工程本身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予以免费维修。
七.奖励和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
八.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争议,可向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设计图纸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本承包合同内所有材料,若需调整、更换品种时,所产生的价差按2实增减。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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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2、乙方包工包料。
3、施工项目见:附件1第二条工程期限工程期限20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月__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际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开工日,施工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工程总金额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00%金额,合计__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施工区域的设备或其它桌椅板凳家具用品,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器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工作及污染环境;。
5.3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5乙方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h、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6.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第七条施工安全。
7.1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8.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及其他损失。
8.3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8.4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按下列第两种方式解决:
9.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9.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应遵守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管理要求。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终止。
10.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小区幢单元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时至次日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141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
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_____:_____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一条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第一条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_____元。
第二条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_____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_____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_____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第一条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_____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_____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_____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_____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_____cm,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
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户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税金(%)。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
2、__。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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