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作贷款协议书(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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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贷款协议书篇一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_________%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___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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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贷款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月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贷款协议书篇三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合作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的义务。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贷款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双方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并进一步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新设立或乙方可控制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应代偿金额)万元,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贷款期限为60个月。乙方同意自取得贷款后,全部用于支付乙方在甲方应代偿而未代偿的担保贷款的本金。
第二条 甲方同意向乐山市辖区范围内的各区、市、县政府以及乐山市辖区范围内的优秀民营企业发放贷款,并同意由乙方相应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秀民营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应代偿金额的3倍)万元。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至20%计息。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并同意由乙方相应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乙方收取相应的担保费和相关费用。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中约定的担保贷款所收取的担保费和相关费用总额的70%用于归还本协议第一条中约定的贷款的本金。
第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第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的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泰安市泰山区拓宇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泰安博睿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作为借款人,乙方作为担保人,拟向泰安建设银行市中支行贷款400万元(一年期贷款)。如实现该400万元贷款,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从400万元中拿出200万元冲呆账,200万元甲乙双方各用100万元。
二、由泰安建设银行市中支行将200万元贷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该款项当天就将其中的100万元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三、该400万元一年期贷款期满之前,甲方偿还完毕300万元及相应利息,乙方偿还完毕100万元及相应利息,乙方将100万元本金及利息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向银行偿还。
四、如银行贷款到期,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如期还本付息,双方均有权执行对方名下所有财产代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五、如甲方收到款项后逾期向乙方指定账户打款,每逾期一天支付乙方迟延履行金1万元;如逾期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撤销对泰安建设银行市中支行的`贷款担保。如乙方不能从银行解除担保责任,甲方认可对乙方负有4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债务,并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诸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2017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大力支持乙方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开发新品种低杆高效柴胡、国槐树苗种植、研发、加工项目,组建高效柴胡、国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合作贷款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支持放款单位为宕昌县---------------农村信用社,又因------------同志户籍所在地位于宕昌县城关镇长征路------ 排--------号,以------------同志名义贷款属于跨区违规贷款,故贷款人为合作社法人代表-------------同志,(系当地-------- 镇常住户口)。
二、 此笔贷款为乙方 ------------同志个人组建合作社时会员入股股金,贷款办妥后全权由合作社法人代表-------------同志负责资金的调运、业务的经营周转运作支出等工作,乙方------------同志不能以任何形式动用此笔贷款。
有的经济不良后果。
四、 乙方-----------同志负责合作社的登记注册、项目管理、记账等日常事务,配合法人搞好合作社的所有资料管理工作,力争把合作社做大做强。
五、 合作社必须做到会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财务结算公开、红利透明、公平公正、接受合作社监事会的监督管理。
六、 以上未尽事宜,则双方另行商量解决。
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当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间证明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申请人xx申请xx款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甲乙双方共同借劳动局下岗职工无息款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甲乙双方各借用1.5万元)。
2、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两年,即从 2017 年10 月13 日至2012 年 10月 13日止。还款款期限:双方必须在2012 年 10月 13日前将双方借款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3、违约责任:双方必须如期归还借款,如因一方拖延、违约,导致另一方和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违约方承担相应全部违约责任,另一方将有权予以起诉。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合作贷款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 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 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行长(签章)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合作贷款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 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 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行长(签章)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合作贷款协议书篇七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法定代表人:
为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保障“中心”项目住房贷款资金的安全运行,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稳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乙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位于_天津市(市)_南京路__路(街、道)____号(地段)的暂定名为____(楼宇名称)的商品楼宇进行个人住房贷款合作。
第二条对购买本协议第一条所确认楼宇的购房人,乙方推荐其向甲方申请贷款。购房人凭其与乙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首期款收款收据向甲方申请住房贷款。
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人,甲方向其提供个人住房贷款,并与购房人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甲方对购房人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其所购房屋总价款的80%,期限最长为30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标准执行。
第三条乙方对甲方向购买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楼盘的购房人连续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若借款合同有其他保证人的,乙方与其他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以下第_壹_种(二者择一):
壹:自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房屋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甲方执管之日止。
贰:自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另加两年。
第五条乙方保证责任的范围限于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第六条为保障与乙方的合作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在乙方履行保证责任后,甲方将协助乙方向购房人追尝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二、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甲方应在收妥全部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做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三、如无不可抗力情况,甲方在同意发放贷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依据与购房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人所借款项划入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开设的售房款帐户内。
四、甲方对交付保管的房产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等权属文件应妥善保管,若有损毁、灭失,甲方应予补办,并赔偿乙方及购房人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保证将甲方发放给购房人的贷款优先用于本协议第一条所指楼宇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无故挪做他用。
二、乙方认可购房人将其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项下之房产及相关权益抵押给甲方以取得借款。
三、乙方同意在担保有效期限内,一旦购房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借款本息、罚息及有关费用,或借款人有任何违约行为时,只要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乙方在甲方发出此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代购房人偿还所欠甲方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四、乙方保证全面、及时履行与购房人所签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项下的义务,按时保质完成所建楼宇的建造工程,及时交付使用。
五、抵押楼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当及时为购房人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有关文件交甲方保管。
第八条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泄密一方应承担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和解除本协议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未达成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诚基中心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双方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协议的未尽事宜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年,至年月日为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延长合作期限。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合作贷款协议书篇八
甲方: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强化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提高贷款管理信息化水平,节省贷款管理人财物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发贷款管理软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软件,软件定名为“xx县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系统”。
二、甲方负责提出功能模块、软件功能等设计框架,并提供开发必须的硬件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乙方负责软件程序编写、调试等,乙方软件编写应符合网络版多用户要求,能够在unix操作平台下正常运行。
四、乙方应按照软件设计标准进行编程,保证软件符合甲方贷款管理要求,不得在程序中加入限制软件正常使用的代码。
五、合作开发最终形成的软件着作权归甲方享有,甲方因此给付乙方工作报酬元。乙方享有软件的署名权,甲方在推介软件时如对创作人员进行说明,应当标明乙方的姓名。
六、软件调试成功,乙方应根据软件功能编制软件说明书,详细介绍各模块操作方法,让使用人员尽快掌握。
七、软件开发成功后,如需增加、变更或删除部分功能,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负责对软件程序进行修订,修订时甲方提供必需的设备和费用,但不向乙方支付报酬。
八、甲方可以自行将软件许可其他单位使用,但所获收益,由甲乙双方分别按照的比例分配,软件增加功能的,甲方可适当对乙方进行奖励。
九、乙方不得自行许可其他单位使用开发的软件,但可联系使用客户,由甲方与客户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所获收益按照本协议书第八条约定的比例分配。
十、软件开发完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软件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赠送软件、源代码和说明书,不得向他人传授本软件设计和反向工程技术。
十一、软件开发完成,乙方应将软件安装程序、软件源程序代码和软件说明书交付给甲方,并负责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
十二、甲乙双方初步约定软件开发期限至年月日,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该期限内交付,如未能如期交付,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交付期限。
十三、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乙方丧失依据本协议第八条和第九条所享有的软件许可收益权。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作贷款协议书篇九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_________%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
乙方(合作院校):____________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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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贷款协议书篇十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及借款合同等资料。
(六)甲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按学年及时将学杂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按学期将生活费用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八)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九)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十)乙方负责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资料。
(十一)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十二)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手续。
(十三)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十四)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十五)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十六)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行长(签字):_____________校长(签字):_____________
合作贷款协议书篇十一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行长(签章)校长(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贷款协议书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