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装修租赁合同 商铺装修合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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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出租方: (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 年,从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七、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九、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一、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三、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四、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五、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六、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七、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八、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九、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二、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三、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一、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方:焦作市诚德臵业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地 址:兴华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签约日期:
乙 方:
签约代表:
地 址:
电 话: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商铺情况
1.1租赁商铺位于 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其中一层建筑面积: ㎡,二层建筑面积: ㎡。
1.2甲方保证拥有商铺的所有权或者本次出租已经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
1.3甲方同意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约定用途。
1.5 租赁期内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租赁的情况下可将该商铺办理抵押或出售,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又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乙方如需在租赁期满后续租,应在租赁期满日两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的权利。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签订续租合同。如果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保证金
3.1租金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一层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二层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内合计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该租金为纯租金,不包括应由乙方负担的物业管理费、税费、政府收费及公用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租赁期间因租赁房屋所产生房屋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也由乙方承担。
3.2租金按年度交纳,租期中不足整一年的,单独计算一个交费年度。租赁期限内租金共分 次交付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开始之日,即 年 月 日前将第一个交费年度的租金: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付。之后每一个交费年度的租金应当于约定的第一次租金交纳日在当年的对应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最后一个交费年度租期不足整一年的,租金按照实际的月数计算。
3.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整。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在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在十五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存在违约的情形,甲方可先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各项费用及违约金,余款(不计利息)甲方应如期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乙方仍应缴纳。
3.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出租的商铺交付乙方前,如乙方退租,甲方将不予退还定金。
第四条 物业管理
4.1 物业管理费由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租赁期限内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1元/平方,按年度与租金同时收取。其它具体事项由乙方和物业公司另签协议。
4.2 租赁期限内,所使用的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及信息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装修
5.1 乙方可自费对商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用途、外观、线路管线,并且必须在施工前将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等报甲方和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5.2 未经甲方和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商铺内的水电线路作任何更改,如为经营需要需增加水电负荷或容量,应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3乙方应当充分考虑其经营可能对周边住户及环境产生的污染(包括但不限于烟气、垃圾、噪声等)及影响,并采取适当的装饰装修方案、材料和工艺避免前述污染和影响。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保证有权合法出租商铺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其交付给乙方使用。
6.2甲方拥有该商铺所属整个物业的命名权,甲方改变、替换物业原有名称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但不因此构成本合同条件的变更或终止。
6.3乙方对商铺享有充分的使用收益权(除本合同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限制外),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遵章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干涉妨碍。
6.4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6.5乙方不得改变商铺的经营范围,乙方因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若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
6.6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
6.7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为保护商铺结构、外观的完整性,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无法拆除的设施及装饰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除甲方要求外,乙方不可进行破坏性拆除,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8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定期维护消防器材、做好商铺内消防防范工作,按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进行经营。
6.10如因乙方原因与周边利益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的责任。
6.11如因乙方经营对周边住户及环境造成污染或妨碍,导致周边住户投诉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的,乙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解决,否则应当立即停止营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1 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7.1.4 乙方利用商铺从事违法活动;
7.1.10 乙方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拒不改正。
甲方依据7.1.1条解除合同的,未到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同时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费用和营业损失进行赔偿。装修费用的赔偿标准为:乙方经审计、鉴定或者双方协商确认的装修费用×(未到期租期月数÷整个租期月数)。营业损失的赔偿标准为:已结束租期内乙方纳税申报的月平均营业利润×3个月。甲方依据本条7.1.1之外的其他条款解除合同的,未到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给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依据7.2.1条解除合同的,未到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应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要求退还,给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依据本条7.2.1之外的其他条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到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并按照7.1条的约定赔偿乙方装修损失及营业损失。
7.3与商铺有关及其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非因甲方或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雇员原因所致乙方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7.4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及公用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设备、水电井管道、强弱电线路等)及装饰装修的维修和维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不当使用或乙方及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过失或第三人原因而致商铺受到任何损毁,乙方须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如出现任何与甲方及物业公司无关。
7.5如乙方迟延缴纳租金或物业管理费,从迟缴日起,按日加收所欠金额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5日未缴足租金及违约金(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缴乙方所欠租金及应缴违约金。
7.6乙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在甲方通知乙方改正的期限内,如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已交付租金扣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7租赁期限届满或因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商铺时,乙方必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或甲方指定时间撤出该商铺,乙方逾期不撤出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一第三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证处等机构)见证下强行接管该商铺,并有权对商铺内乙方物品挪移并安排临时保管处,因挪移或临时保管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挪移或临时保管期间物品产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付占用期间的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皆可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已缴清全部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且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租赁关系终止后30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欠租及未将各费缴清等情况,甲方可先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各项费用及违约金,余款(不计利息)甲方应如期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出租方或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物业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书面通知甲方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自行转让。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将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乙方同意的,将与第三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由第三方随行就市制定,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租赁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本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应当在签约后5日内,到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交房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2.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五 页,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合同的印花税由各自承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交纳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节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于深圳市区 房屋(总楼层为 层 号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商铺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年月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乙方将出租商铺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办理改变商铺用途的批报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 出租商铺的单位租金,月租金总额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
第五条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应于年月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商铺的水电费、卫生费、管理费。
第七条 乙方不预交费用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乙方欠缴费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有关设施的使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规定允许保证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商铺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港币) 。
第九条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本合同约定烦人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交回商铺,并保证商铺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出租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商铺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但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第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
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 乙方拖欠租金
(二) 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
(三)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商铺用途的;
(四)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商铺进行装修;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商铺转租他人。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 ,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 出租商铺,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 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商铺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商铺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商铺,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商铺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
第十七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商铺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商铺,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 (大写)。
第十八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已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甲方自愿将___达成共识如下:
1、合同及房屋租赁期限:合同及房屋租凭期限均为自至年月日止,期限:壹年,合同经签定立即生效,期满后自动解除。
2、订后一次性付清。
3、房屋租赁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00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房屋设施、物业、制度等各方面的保障、保全。租赁期满,如无意外情况发生,甲方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
4、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该合同商铺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同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市场内外的各项管理制度。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应遵循市场统一规划部署,不得从事违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责任,如发生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性质及转租,如有变动或转租意向,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赔偿甲方违约损失。
6、合同生效,甲方即将房屋交付乙方;合同到期,乙方应按期将房屋交付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房,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交纳延期房租。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房东方:_________(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商铺地址:_________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使用。
二. 商铺面积:_________
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 __________平方米。
三. 租赁期限:_
1. 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2. 装修免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四. 租金:_________
1. 数额:_________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整,后 年租金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确定,应付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2. 支付方式:
租金按 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开始前提前 缴纳,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所欠费用款项的1‰收取 滞纳金,如超过 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依约将商铺及附属设施按时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2. 负责对商铺定期安全检查,商铺维修费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3. 租赁期内,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及材料,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消防等手续。
六.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通讯费、治安费、税金、卫生费等一切因乙方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2. 乙方在装修期间不能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
3. 合同期满后,乙方原有的固定装修不能破坏移走。
4.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否则在本租赁场所内由此而产生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 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 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2.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 不可抗力:
商铺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未履行期间的租金给乙方。
九. 违约处理: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圆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实际损失,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订约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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