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初三(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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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31 00:00:00    小编:热心网友小茜吖

活着读后感初三(实用15篇)

小编:热心网友小茜吖

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一本书籍或文章之后,对其中的内容、情感、思想等进行反思和表达的一种文学形式。它可以帮助读者深入理解作品,加深对作者意图的把握,同时也是读者与作者沟通的一种方式。读后感对于提高阅读能力、良好的写作表达能力以及培养批判思维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增加读后感的观点和深度?以下是一些网友写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写读后感的启示和帮助。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一

今天我读了《地心游记》这本书,它是儒勒·凡尔纳写的一篇科幻小说。

它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个主人公因为在书籍里的一张羊皮卷要去地心冒险。他们遇到了恐龙、三叶虫等史前生物。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在一次突如其来的火山爆发中,他们意外的回到了地面上。一路上科学家们遇到了很多危险,但他们却坚持着去挖掘能测量地震的仪器,最后他们也成功取得了仪器并安全到达自己的家园。所以说坚持就是力量,而且他们在危难时团结一致,使他们的力量都聚集在一起。他们历经许多困难,最后终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这个有趣的故事,也非常敬佩故事中的主人公李登布罗克教授。激发了我们热爱科学、向往探险的热情。我长大也要向他一样,勇敢地去做有意义的事。

我觉得《地心游记》是一本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它值得大家一读,向朋友们推荐!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二

清明放假在家,再次拿起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读后感触颇多。

《骆驼祥子》整本书中贯穿着祥子的三起三落。一起:来到北平当人力车夫,苦干三年,凑足一百块钱,买了辆新车。一落: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理想第一次破灭;二起:卖骆驼,拼命拉车,省吃俭用攒钱准备买新车。二落: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第二次希望破灭;三起: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邻居二强子的车,祥子又有车了。三落: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祥子的命运就是一部三步曲“积极进取——不甘失败——自甘堕落”。

文中的祥子,他来自农村,老实,健壮,坚忍,如同骆驼一般。他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凭自己的力量挣饭吃。但最后,因为经历了三起三落的经历,祥子他已经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变成了一个麻木,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祥子,一个曾经是那么要强的头等车夫,最后却还是没有挣扎出悲惨的命运。

祥子的悲剧是当时社会的悲剧,他的“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的愿望最终破灭,带有历史的必然性。当时那个旧社会最容易把活生生的人变成鬼,那个旧社会它就是不让好人有出路。

文中有许多妙语佳句,敲出来与大家共享:

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

经验是生活的肥料,有什么样的经验便变成什么样的人,在沙漠里养不出牡丹来。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三

当我第一次看到书《骆驼祥子》时,我以为老舍先生对骆驼感兴趣。而且应该有特别情愫吧,不然他为什么可以单写一个骆驼而写出一本书。后来听同学解释到:这并不是一本写动物骆驼的书,而是一个生活得像骆驼一般的名叫祥子的车夫的故事。像骆驼一般的车夫,他的生活是有多辛苦啊,我还没有翻开书便忍不住感叹。当我翻开书后,便深深地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或许我并不是被情节吸引,而是被祥子这个人物本身所吸引。

祥子是生活在旧时代北京的靠拉洋车生活的小伙子。他身体健壮,勤劳,善良,忠厚,没有什么恶习,有一个积极进取的理想: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己拉自己的车。然而经过几年的奋斗,买上了一辆自己的车,却被士兵抓去,连人带车一起扣下了。祥子靠着自己的智慧逃了出来,并带走了三匹骆驼,卖了三十五块大洋,他没有放弃理想,仍继续奋斗,要买上车。

天又有不测风云,虎妞怀孕了,正在祥子愁眉之际,他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骗了去只剩下曹先生给的五块钱。虎妞和自己的父亲闹翻,和祥子结了婚。之后,祥子发现虎妞根本没怀孕,紧接着,虎妞真的怀孕了。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四

书中的主人公祥子刚刚来到北平的时候,是个自由的洋车夫,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上了车,或用书中的话说:“自己的车,自己的生活都在自己手里。”这时的祥子刚刚来到北平,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和满腔热血,他只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为此他经历了三起三落:第一次买车,拉了几天就被宪兵抓了去,在山中流落了十几天,最后拉着三头骆驼进了北平,卖了35块大洋。第二次攒够了买车的钱却被孙侦探敲诈了去。第三次买车为了葬虎妞又把车卖了。这一连串无情的打击像子弹般让祥子最终丧失了生活的希望,一步步走向堕落。

以前任劳任怨拉车的祥子变成了“又瘦又脏的低等车夫”,还染上了打牌,打架的习气,祥子的人生遭遇让人同情,那黑暗的社会也同样让人憎恨,祥子的命运就是旧社会千万底层劳动人民的命运,祥子的悲剧也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虎妞,小福子,甚至他看作圣人的曹先生和他自己,他们都是那个时代底层劳动者的缩影,他们或是祥子生活的映衬,或摆布他,或给他帮助或希望,但没有人能改变他最终的命运。因为那个黑暗的时代,加上他自己的不觉醒,才造就了他最终的悲惨结局,他那可怜又可恨的一生。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五

南宋时期,由于官府欺压百姓,人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百姓们吃不饮、穿不暖,天天咒骂该死的贪官。

有个官人叫辛弃疾。为人廉洁,可谓两袖清风,他很同情陷入困苦的百姓,时常发一些钱给别人,人们都说他是天神派来的使者,帮助众人脱离苦海。辛弃疾也常劝说皇上为百姓着想,怎奈贪官太多,贪官常常在皇上耳旁说辛弃疾妖言惑众。皇上渐渐讨厌起辛弃疾来。

后来,辛弃疾被人诬陷,皇上免去了他的官职,并将其发配到了南方。

辛弃疾十分悲痛,他恨这些贪官令自己的祖国陷入苦难,自己却无能为力。他恨国君太蠢笨,听信贪人。可自己又有何方法能拯救苍生?想罢,痛哭了三天三夜。三天后,极度虚弱的辛弃疾决定隐姓埋名,与世隔绝。他抱来些芦草,搭起了一个简陋的屋子,每天写些爱车诗,只靠野果泉水去饿解渴。

辛弃疾的邻居是一对老人,家有三个儿子。生活困苦极了,却非常乐观,每天靠老汉捕鱼、老媪做针线活挣一点儿小钱供儿子读书。每当辛弃疾悲观叹气时,老汉便会劝他走出阴霾。老汉也识几个字,辛弃疾常去他家和他一起改诗,老汉也恨贪官,所以和辛弃疾合写了许多爱车诗。

一日,辛弃疾写完诗作,到竹林中散步,只听远处笑声朗朗,便想:定是老汉又喜了,何喜呢?于是,他向老汉家走去。

只见老汉和老妻正在聊天,院里只有老汉的二儿子在编鸡笼,院外,小儿正在剥莲蓬,还呵呵大笑。大儿没见,定是下地干活了。老汉见有客人来了,停止了聊天,去招呼:“来的正好,是改诗还是有别的事?”

没等辛弃疾答,又拉他进室,辛弃疾忙拱手:“哎,小人不过是来看看,不必烦劳二位。”

老汉笑:“哎,不坐咋行?今日俺家树上结了果子,正好一尝。”说罢,让老妻去准备清酒两碗,果子一盘,又回头和辛弃疾聊天。不一会,酒果来了,二人边饮酒边吃果,老汉喝了酒脸也红了,开始和辛弃疾聊天,辛弃疾心有疑问,便道:“老汉方才为何喜?”

老汉摸摸长胡,笑答:“哦,方才我在喜俺家大儿能干,二儿手巧,三儿顽皮。”

辛弃疾想这老汉感情丰富,便说:“老汉,你有三个儿子可幸福了,可否让我一看?”

老汉道:“可以。”

辛弃疾便出了屋,只见二儿和三儿一个在院子里,一个在房子外边。二儿见客人来了,忙放下手中的活,前来打招呼,辛弃疾叫他不用这么恭敬,而后又出了院门,三儿正在剥莲蓬,辛弃疾见他长的天真可爱,又这样顽皮,不禁哈哈大笑,看了一会,又顺着小路走到小溪的东边,东边那有一块田地,大儿正在锄豆,看他才十三四岁,就么么能干,辛弃疾真为老汉高兴,看到这,他觉得应该写一诗体现清贫的人生活快乐的诗,联系刚才看到的景象,他疾步赶回了家,写了一首《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

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

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

中儿正强鸡笼;。

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六

余华用类似新写实主义小说的叙事风格——零度介入的方式来展现《活着》的悲剧美。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初三活着读后感作文800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十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七

我是属于刻意选择了这一本书,因为在某一时间内我也经历过绝望,只是想从书中找到一点慰藉,或者是找到一点安慰自己的理由。

没有岁月静好只是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

以前总是问自己活着为了什么?为了爱情吗?为了家人吗?为了享受吗?其实在此之前一向都是这么认为的,福贵亲手一个一个的送走了自己的亲人,在我看来他已毫无意义的继续活下去,四下已无一爱人,也无一人爱他,可他还是继续活着,因为他也没有死去的理由,除了年少的放荡不羁,其余的尽显温柔善良。

每次当他看到了曙光的时候,生活将他一次又一次的逼向痛苦的深渊,福贵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的重渡此生了,那种不向命运屈服,但又不得不向命运屈服的苍凉无奈,总让我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揪心,无法言喻的悲怆,以及无边无际的灰暗。

他的老年时光还算是比较圆满,守着一头年迈的老牛,呼叫着自己离世的亲人,或许这也是他能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吧。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活着的理由,这个理由只不过是自己的一种心里安慰罢了,出门在外的游子们,乡间路边的白发,视频里的苍老容颜,其实那是每个人一直向前跑不敢回头的秘密......

你……为了什么而活?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八

最近读了《活着》这本书,对于文中的福贵的遭遇感触非常深刻,我想在此表达一下感慨和读后的感受。当你读完我这篇读后感后,你的人生思考方向可能会有所不同,带来一种全新的体验。相信我,你一定会爱上读这本书的!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主人公的一生都在诠释这个人生哲理,活着,本身就是动力,就是理由。受过的苦,遭受的难,都是插曲,都是你活着的见证,经历的一切,到头来,只是你坐在夕阳下草地上遥望远方时的回忆,是你手握绳索躬耕田亩时的一次闲聊。曾经的惊心动魄,而今的过眼云烟,活着,给你回忆的机会,给你闲聊的能力。

人生该是如此,不是吗?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九

我曾经见过一只蝉,身上是深绿色的,背上有一道裂口。蝉正在努力抽出身体露出了透明的翅膀,过了一会再去看它,蝉正在抽出它的尾巴,很痛苦的样子,完成了脱壳的最后一步。蝉的生命很短暂,但是它们知道要活的更好,就必须改变自己,完全脱离自己的外壳,长出自己新的翅膀。它的一举一动使我想到了一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蝉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昆虫,我们都应该向它学习这种精神。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十

《骆驼祥子》这本书以祥子为主角,围绕“车”,讲述了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第一次,祥子花了三年时间拉车,挣来了一辆车,但后来连人带车都被掳去;第二次,买车钱又被孙侦探骗走了;第三次,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后因虎妞难产而死,不得不卖车给虎妞下葬,在这段时间里,祥子身上的农民特有的勤劳,诚实,质朴与要强,逐渐随着时光的流逝,在一次次的绝望中逐渐磨灭,直至消失。

最让我感动的是,祥子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买到一辆车的时候,他竟然哭了。能让一个汉子如此激动,可见这辆车对于他的重要性。甚至还把那天定为了自己的生日,在他看来,车就是自己的全部。祥子对于梦想的矢志不渝,让我衷心佩服。

也许,真的只有一些人成为那个年代不可挽回的牺牲品,社会才会觉悟。

当我读到“祥子彻底堕落”时我有些厌恶祥子。但是转念一想,他也是被逼的呀!如果这个只会上演悲剧,只会否定个人奋斗道路的社会变的光明起来,人们变的思想开放,平等起来,祥子也许就不会堕落。

祥子与老车夫相处,他们瞧不起自己;与刘四爷相处,他却认为祥子娶虎妞是为了钱;与虎妞相处,她如此霸道,与自己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与小福子相处,他能感到唯一的安慰,可当他绝望后,小福子早已自杀。

从此,这个世界无人陪伴祥子。在他认清世界真面目后,他绝望了,堕落了。

所以,当我们看到结尾时,去祥子内心深处想一想,是这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十一

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读后感《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文档为doc格式。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十二

昨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诺贝尔》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故事中的诺贝尔是一个热爱科学、热爱人民的人,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投入于炸药的研究,让开山工人少些砸石的劳累,多些休息的时间。诺贝尔发明了诺贝尔爆炸油,但同时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炸死了自己的弟弟,炸残了自己的爸爸,还炸掉了自己的实验室,但他百折不挠,还要继续发明一种引爆装置----雷管。经过长期的研究,他发明了雷管,是用雷酸贡制作的,还发明爆炸力更强的炸药。他的一生发明过355种东西,其中炸弹就有129种,得了30亿瑞典币,把它们的利息分给5个领域的人。他不爱钱财,致力投身于科学研究,还把钱投身于研究中,这可以看出他热爱人民,更能体现出他对人民的无私奉献与博爱,再看看我,平常很自私,我以后一定要向诺贝尔学习,改正自己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诺贝尔读后感(四)。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诺贝尔》,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有个弟弟名叫埃米尔,一次埃米尔到诺贝尔的工厂去帮忙,因弟弟从前就接触过硝化甘油,诺贝尔没什么担心就走了。在弟弟埃米尔管理生产时,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整个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点,溶液的温度绝不能超过二十五度到三十摄氏度,如果超过就会爆炸。但是,埃米尔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随之引起了连接的爆炸······埃米尔和四个工人全被炸死。诺贝尔知道弟弟的死后,非常伤心,非常自责,人们原本以为诺贝尔不会再研究炸弹,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诺贝尔坚定地说“做,我还要做!”

从他坚定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因为他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到了最后,他才会有更大的成就:研究炸弹成功了!

诺贝尔,我敬佩您,您是我的榜样,您从不向挫折低头。我要好好跟您学习。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十三

这首《清平乐·村居》描写了词人对美好的乡村生活热爱之情,反映了朴素、温暖而有风趣的农村生活的一个侧面。全词只有短短几句,却把一家农户的环境气氛和全家老少勤俭淳朴的劳动生活面貌都鲜明地勾勒出来,给读者展示出一幅生动的农家生活画面。

作者把握了现实生活,抓住事物的最典型的特征,只用了六句话就写了五个人物,而翁媪和小儿却又写得相当传神,栩栩如生。抓住“醉里”“相媚好”来写“翁媪”;抓住了在溪头“卧剥莲蓬”写“小儿子”,这些都是有典型意义的举动,又通过概括性强而色泽鲜明的语言来表现,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

在描写手法、结构和构思的三个方面都很严禁。

在描写手法上,没有一句用浓笔艳墨,只是用白描的手法,描绘了农村一个五口之家具有浓厚生活气息的生活真实画面。

一、二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清澈照人的小溪。溪边长满了茵茵的青草。勾画出一个清新秀丽、使人沉醉的环境。

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亲密无间,彼此“媚好”,优闲自得的聊天画面;形象地再现了一对和协、温暖、惬意的白发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

下阕四句,采用白描手法,直书其事,和盘托出三个儿子的不同形象。大儿子是家中的主要劳力,担负着溪水东边豆地里耕作锄草的重担。二儿子在干家庭副业在房前院里编织鸡笼。三儿子最讨人欢喜,但是还小,只知道调皮,他经常躺卧在溪边偷着剥莲蓬子吃。虽然这几句话简单易懂,但却鲜明的刻画出人物形象。尤其是对小儿子无拘无束地偷吃莲蓬子的那种天真活泼的神态,顽皮的劲儿,写的栩栩如生,恰到好处。

这首小令却在艺术结构上,写景方面,写人方面,进行了简单而严密、形象而逼真的安排,把一个生机勃勃、朴素安适、诗情画意的农村生活画面,真实地再现出来了。表现出词人深入农村、喜爱农村、认真观察农村、歌颂农村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生活的心理。更加激起他抗击金兵、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十四

在中国当代为数不多的“现代写实”作品中,余华的文字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余华惯用冰冷的笔调,深沉的剖析他所经历过的那个动荡的年代。所以余华可谓是一个用心写作的优秀作家,正如他在其新版《活着》的中文自序中所言,“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我想或许也就是基于此,余华的作品在几十年间,不但能经得住时代的推敲,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青睐。

而他仅有的几部写实作品中,要数《活着》一书写的最为出色,可以说是余华写实作品中的上乘之作,这个有关“活着”的故事,也曾经一度感动了好几代人。

《活着》这部小说记录了主人公福贵的悲苦一生。他早年因为嗜赌成性,而把家业败得一贫如洗,更间接的把父亲活生生的气死了。后来他靠皮影手艺,在外漂泊了多年。再一次回到家的时候,福贵意外的得知母亲已经病逝。妻子家珍为他生了一儿一女,不幸的是女儿是位聋哑人。更不幸的是数年以后,儿子有庆被昔日的朋友开车误撞而死,女儿也因难产而离开了人世。接踵而来的死亡,足以让福贵一生都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与绝望,仿佛一切都是事先预设好的死亡诅咒,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只剩下福贵与一只也叫做“福贵”的老黄牛。

余华用了仅仅十二万字,精炼的写完了福贵不幸的一生,更引申的道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哀与无奈。那种“树欲静而风不止”与“欲哭无泪的压抑”,足以警戒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要严于律己,免得如福贵一般乐极生悲,福贵用一生坎坷的命运证明了一个道理,“一步错,则步步错。步步错,则人生祸”。

我个人认为全书最醒目的“活着”一词,在余华的作品中,可以理解为命运在浴火中磐涅。这个词在我们中国的语言中是充满力量的,这种力量并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挣扎或反抗,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命运对我们无情的安排,去忍受现实留给我们的幸福与苦难、笑颜与苦泪。

全书最另读者难忘的画面,应该是年老的富贵与那只与他同名的老黄牛在安祥的望着夕阳,体会着生命里的片刻宁静。

曾有人这样问,《活着》一书告诉我们读者一个最重要的道理是什么?

活着读后感初三篇十五

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皇帝造车》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述一个叫公孙轩辕的人,一生下来便于众不同,目光如电,闪烁着神灵之气。三个月后就能呀呀学语,三岁时已能言善辨。那时没有车子运东西,要步行。他就发明了带轱辘的车子,还发明了指南车。炎帝族和黄帝族世代通婚,不久便融成为华夏族,我们常把自己称为炎黄子孙。

从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像黄帝那样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所以我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

对于《史记》,鲁迅曾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作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史记》为何能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在暑期读完“史记二十篇”后,我找到了答案。

首先看这二十篇文章的题目,很容易就发现题目是由人名与“本纪”或“世家”或“列传”组成。其实上述的“本纪”“世家”“列传”,还有“表”“书”都是体例,表示不同类型的文章。如此一来,通过题目,我们就能大概了解文章的内容。例如:《商君列传》,“列传”是记述帝王诸侯以外的人的生平事迹,所以这篇文章是关于商鞅的生平的。能在阅读文章前把握文章的大方向,对我们阅读《史记》犹有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中悟出道理。

阅读《史记》,就仿佛进行一次时空的穿梭,回到几千年前体验一趟历史之旅。司马迁用丰富多样的语言,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形象鲜明的历史人物。同时,司马迁也是不偏不倚的。正所谓“人无完人”,司马迁笔下的人物,帝皇将相也好、千古英雄也罢,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不可避免的缺点。例如,西楚霸王项羽,虽然他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但司马迁也注意到他所拥有的不可多得的军事才能。作者的笔墨恰到好处,在叙述历史事件时也保持着一份难能可贵的理智,没有因融入个人情感而添油加醋。很多着名的历史事件于我的眼前再现,牵动着我的思绪与情感,或因一丝失误而唏嘘感叹,又或因取得成功而兴奋不已。正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每一位人物客观的描述,对每一件历史事件详尽的记载,使得包括我在内的广大读者在阅读《史记》时,能得到更加深刻的感受:学习人物的优点,领略成功的秘诀;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正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完这《史记》二十篇后,我仿佛与古人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交流,确实是受益匪浅啊。

为了能向世人呈现《史记》这部千古名作,作者司马迁付出的心血,除了他自己,我们都不得而知。据说《史记》的内容有一半是司马迁在狱中编写完成的。我能想象监狱中的环境十分艰辛,而他所受的刑罚也肯定不轻,但回头看看纸上的文字,条理清晰、详略得当,还有许多名句、四字词今人仍在沿用。若不是事先知道,谁又能想到这如此大的反差是真实存在的呢?顿时,我对司马迁肃然起敬,对他的心血结晶――《史记》用了另一番感受:不仅是一部历史巨作,也是一部不知融聚多少血汗的典籍。

《史记》的语言、内容、立意都是其成就所在。但我相信,其成就绝不仅限于此,也许我们每读一次,又会发现《史记》的另一过人之处,抑或是得到另一感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

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我想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读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史记》,但由于篇幅太长,我先读了汉武帝篇,读完之后,我有一些感想:我先说说汉武帝生命里发生的一些事吧.

在武帝继位前,他排行第九,是不可能当上皇帝的,但是汉景帝却偏偏看上了他,就为他扫清障碍,帮助他成为了一个平安太子,武帝就这样才登上皇帝的宝座.

武帝期间,有一个叫江充的小人得到了武帝的宠爱,而丞相却三翻两次上奏章,让武帝杀掉江充,结果把武帝惹怒了,把丞相杀了.还发现了巫蛊,这就为后来的巫蛊事件埋下了伏笔.武帝是一个迷信的人,发现了巫蛊,武帝就认为有人诅咒他死,于是大发雷霆,灭了丞相九族才停止.但那个小人江充,想尽可能除掉一切与他为敌的人.就对武帝说:“宫里宫外可能也有巫蛊,扩大搜索比较好.”武帝觉得有理,就扩大范围,结果查得连皇后和太子的床都没法放了.

巫蛊是查不清的,只要看见就是杀无赦.所以杀了几万人,后来,居然太子也有巫蛊,太子当然不想被杀,就准备出走.恰好武帝生病了,命江充找太子来,但江充想杀太子,就说太子谋反,结果太子真得被逼反了,最后太子被杀了,但临死前他用兵把江充杀了.

太子死后,有一个叫田千秋的小官,他的任务是看管高祖刘邦陵园,他给武帝上了一道奏章,写道:“儿子玩了一下父亲的兵,打一顿屁股就算了.儿子杀错了一个人,这也不算什么大罪(本文是针对太子).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一个白胡子老头托梦讲给我的.”这句话说得十分巧妙,田千秋是一个看管刘邦陵园的官,白胡子老头自然是指高祖刘邦了,刘邦的话,武帝能不听吗武帝果然封田千秋为丞相,并十分感激田千秋,后来,武帝来到轮台,写下了罪己诏,这就是有名的“轮台罪己诏”.回来的时候,武帝又得了一个儿子,就是钩弋夫人生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刘弗陵.当时离武帝之死只剩八年了,武帝开始考虑立谁为太子了,所有人选,接连淘汰,只有刘弗陵,当时立了8岁的刘费陵为太子,但太后仅26岁,就有可能出现女人参政,发生内乱.于是武帝临死前杀了刘弗陵的母亲钩弋夫人.

从这可以看出汉武帝是一个冷酷而又长谋略的人.我们既要学汉武帝的优点,又要避免汉武帝的缺点,为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既要做一个情感丰富,长谋远略,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给坏人留一点情面,不让好人受一点委屈,做到公正无私,让坏人闻风丧胆,让好人拍掌称赞.

想要这样,我们就要从小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能让黑暗的种子发芽,要让光明的小苗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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