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作业调研 家庭作业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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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家庭农场”就是指以家庭生产经营模式为主体,家庭成员为农业生产服务对象,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经济为家庭主要收来源的新型经营主体,同时依托国家政策、新型科技、信贷扶持和农业机械化作业为一体的家庭农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统称。下面笔者调研组一行就近几年来汝城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基本找准了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初步提出了推进该县家庭农场发展的思路及举措。
近年来,该县着力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重点培育发展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业致富能手,迅速壮大现代农业发展规模,推动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调查统计,到20xx年底该县家庭农场实现农业总产值达11.56亿元,家庭农场发展形势良好,凸显以下特点。
1、家庭农场基地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到目前为止,该县“家庭农场”已发展鲜果种植面积是12.5万亩,年产水果7.5万吨,总产值1.5亿元,品种为李、梨、柑桔、板栗、锥栗等,主要分布在文明、土桥、濠头、岭秀、永丰等乡村“家庭农场”;发展时鲜蔬菜面积14.8万亩,其中田庄早季蔬菜2.5万亩,卢阳、泉水、大坪、马桥、井坡等乡村春菜、冬菜6.6万亩,马桥、延寿、外沙等乡镇“家庭农场”发展朝天椒、生姜等蔬菜面积4.3万亩,商品蔬菜年产值达3.2亿元;在卢阳、大坪、土桥、马桥、泉水等乡村“家庭农场”发展花卉盘景苗木种植28.9万株,年经济收入达1.2亿元;在泉水旱塘等“家庭农场”发展硒山茶叶种植面积3000多亩,在盈洞乡发展金银花种植面积6000多亩,在卢阳镇斗山、泉水镇白泉、土桥镇黄家等乡村“家庭农场”种植水稻6.8万亩,基本实现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年创经济收入达100余万元;在热水、大坪、卢阳发展杂交制种面积3500多亩,创经济收入50余万元;在卢阳、大坪、泉水、井坡、马桥、土桥、田庄、永丰、集益、热水、三江口等乡村建成了家庭式牲猪、牛、羊,家禽养殖基地86个,其中年可出栏生猪6.5万头、家禽12.9万只,创农业经济收入3.46亿元;在卢阳、土桥、井坡、泉水、热水、暖水等乡村建成家庭水产养殖基地49个,年产鱼类2.2万吨,年创经济收入1.8亿元。
2、家庭农场农业经济收入稳步增长。该县现有养殖、种植、休闲初具规模“家庭农场”1200余家,20xx年“家庭农场”创农业总产值11。56亿元,分别比20xx年的6.82亿元、20xx年的8.46亿元、20xx年的9.98亿元,同比增长170%、137%、116%。按农业种养类别分,其中家庭养殖(畜禽200只以上)有172户、鱼类养殖(年产10吨以上的)有68户,主要分布在卢阳、泉水、土桥、马桥、大坪、井坡;家庭粮食种植(200亩以上)有149户,主要分布在暖水、热水、卢阳、土桥、泉水、井坡、大坪、集益;家庭水果种植(年产水果20吨以上)232户,分布在文明、盈洞、永丰、卢阳、马桥;家庭蔬菜种植(年销售蔬菜20吨以上)298户,主要分布在田庄、暖水、马桥、大坪、卢阳、土桥等乡村;家庭茶园种植(200亩以上)有224户,主要分布在卢阳、泉水、三江口、暖水等乡村;家庭金银花种植(400亩以上)有98户,主要分布在盈洞、岭秀等乡村;家庭花卉盘景苗木种植(200亩以上)有16户,主要分布在卢阳、大坪、土桥、马桥、泉水等乡村“家庭农场”;随着该县“家庭农场”数量增多和规模化发展,“家庭农场”对基地的发展规模、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模式日趋增强、日益明显。
3、家庭农场农产品牌凸显地方特色。近年来,该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迅速,其中泉水旱塘“家庭茶场”的“硒山茶”、小坦、延寿等乡镇的“小米辣”、文明乡的“水晶梨”、田庄乡的“反季节蔬菜”已获得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在产品认证方面,全县完成农产品认证14个,其中无公害食品12个,绿色食品3个;在基地认定方面,以朝天椒、水晶梨和蔬菜为重点,建立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5个,完成朝天椒、水稻、茶叶、奈李、水晶梨和蔬菜等产地认定27.6万亩。
一是基地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该县特色农产品种类众多,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各农业产业发展是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有特色无品牌。如水果、蔬菜种植虽种植面积达26.5万亩,但由于缺乏机械化生产、规模化作业,集中连片种植300亩的都很少,很难形成农业产业规模、保持品质优势,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二是产品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当前,该县“家庭农场”年农业总产值上100万元以上没有一户,产值上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家庭有109户,产值上50万元以下的有498户。由于“家庭农场”数量多、规模小、机械化作业程度低、实力弱,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力不强,难以形成产业规模。
三是农产品品牌优势市场认可难。到目前为止,该县“家庭农场”能走出郴州的农产品仅有水晶梨、奈李、冰糖橙、花豆、朝天辣、板栗等极少数农产品品牌,难以形成品牌优势带动该县现代农业发展。
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影响产业发展。“家庭农场”大部分是种养植大户出身,又是典型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们掌握的知识和应用新技术不多,对人才引进,品牌意识认识不足,抗风险意识不强,家庭农户扩大再生产资金能力有限,抑制了家庭农场大发展,同时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深根蒂固,部分农户对机械化作业认知程度还不够,生产观念有待更新。
1、抢抓政策机遇,鼓励农业规模化经营。目前国家出台了多项扶持种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土地、财政资金等资源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倾斜。农业组织化已成为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重点,为今后惠农政策注入新内涵。
四是要实施“互换并地”政策。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鼓励各地方行政村开展“互换并地”工作,减少农户耕作的地块数,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和土地利用率,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通过“互换并地”促进土地流转的空间很大。据国家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国以互换形式流转土地达16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2%。
2、拓宽融资渠道,突出服务组织化优势。资金周转困难已成为目前“家庭农场”发展中的一大致命因素,随时危及到“家庭农场”的生存与发展,解决融资问题是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第一要务。
一要是建立融资服务机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明确一名分管农业工作实职领导专门负责农业项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信贷、融资等服务工作,组建“家庭农场”发展规划办公室,与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合署办公室,鼓励各地设立农业担保公司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提供融资服务,允许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承担涉农建设项目。
二是要优化装备结构改善生产条件。地方各级政府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采取先进技术、引进优良品种、提升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要引导规模化经营。目前,该县种植业和粮食生产有条件实行规模经营,调研中发现种粮大户的效益比一般种粮户更为可观,也更具备种粮积极性,粮食种植的规模化经营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途。
一是要建立多层面受益平台。就种植业的规模经营而言,品种培育业、农业机械和服务机构有望受益。此前,按照《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xx—20xx)》的战略部署,国家将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随着我国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种业的景气度预计处于上升通道之中。
二是要注重发展农业机械化。几千年历史证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阻碍了现代农业发展,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推进现代农业、“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将与规模经营模式相辅相成,农机板块各行各业将受益。
三是要提高社会化服务程度。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其中了包括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方面为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所提供的服务。
xx年5月13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中国家庭发展报告(xx)》。报告显示,目前家庭规模小型化,两三口之家成为主要家庭类型。同时,家庭类型多样化,核心家庭占60%以上,单身家庭和空巢家庭不断涌现。父亲在育儿和教育方面的作用不足。在养老方面,老年人的护理主要依靠自己和家人,对社会服务的需求很大。
据了解,本次调查涉及31个省(市、区)32494户,321个县(市、区)1624个村(居),人口184439人。
家庭人口
以2、3人为主
调查界定了家庭、住户和住户的概念。家庭成员包括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和其他亲属;家庭户主要包括靠亲属关系共同生活的人,成员关系密切。家庭人口包括调查时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平均规模为3.35,其中农村家庭平均规模为3.56,城市家庭平均规模为3.07。家庭平均规模为3.02,其中农村家庭平均规模为3.14,城市家庭平均规模为2.84。家庭平均规模仅为2.72,其中农村家庭平均规模为2.79,城市家庭平均规模为2.63。
户数和户数主要是2和3。在家庭规模上,二人家庭和三人家庭分别占被调查家庭总数的21.9%和31.7%。四五户排在后面,分别占21.0%和11.5%;一人家庭排第五,占6.4%,六人家庭排第六,占5.3%,七人以上家庭占2.2%。调查结果显示,2至3人的小家庭已经成为家庭的主流,4至6人的家庭比例低于小家庭,独居的情况也占一定比例。
流动家庭
成为一种重要的形式
家庭类型以核心家庭为主,占64.3%,直系家庭占26.2%,单亲家庭占6.5%,联合家庭占1.4%,其他家庭占1.6%。
流动家庭已经成为中国家庭模式的一种重要形式,17.2%的流动家庭与户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在流动家庭中,81.7%的二人家庭和84.7%的三人家庭共同抚养子女。流动家庭的平均规模为2.59。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所有儿童的35.1%,留守妇女占农村已婚妇女的6.1%,留守老人占农村老年人的23.3%。
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所有儿童的35.1%,留守妇女占农村已婚妇女的6.1%,留守老人占农村老年人的23.3%。其中,40.3%的50岁以上有子女的受访者是子女或配偶不住在自己家里的空巢家庭。随着年龄的增长,家庭空巢率呈下降趋势。
失业妇女的比例为15.9%
本次调查16-59岁的家庭中,81.3%就业,3.6%退休,4.6%学者,10.5%失业。中国非农就业比例为53.0%,农业就业比例为28.3%。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城市还是农村,非农业就业的比例都高于农业。女性失业比例为15.9%,高于男性失业比例(4.8%)。城镇失业人口比例为13.2%,高于农村失业人口比例(8.8%)。
在接受调查的16至59岁的成年人中,失业率为4.8%,没有找到工作的人除外。女性失业率为5.5%,高于男性(4.3%)。农村失业率为5.4%,高于城市失业率(4.2%)。数据显示,xx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与本次调查结果接近。
在已婚家庭中,77.6%有工作(或退休),3.9%没有工作,18.5%有工作(或退休)。
xx年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占31.9%,男性老年人比例为40.5%,女性为23.8%。农村老年人的比例比城市老年人(12.8%)高42.2%。
照顾孩子
爸爸在哪里
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0-5岁儿童的主要照顾者是母亲,其次是祖父母;农村爷爷奶奶照顾比例高于城市。城市地区的祖父母和父母的照顾比例高于农村地区。然而,只有7.5%的人受到父母双方的照顾。在日常生活照顾过程中,父亲的作用不足。
这半年来,家里0-5岁儿童日常教育的承担者基本上和日常生活的照顾者是一样的,又主要是母亲、爷爷奶奶、父母。城市家庭母亲承担日常教育的比例高于农村家庭,农村家庭祖父母承担教育的比例高于城市家庭,父母承担教育的比例仅为11.7%,城市家庭高于农村家庭。
在0-5岁的儿童中,22.4%的儿童每周平均与父亲见面0次。14.4%的孩子平均每周与母亲见面0次,农村高于城市。相互相处1小时以内的母亲比例仅为父亲的1/2,相互相处4小时以上的母亲比例是父亲的2倍。一般来说,母亲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比父亲多。
此外,调查显示,0-3岁儿童早期教育活动的参与率为46.7%,与儿童玩游戏是最受欢迎的早期教育形式。
独居的老年人
占老年人总数的10%
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其中独居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近10%,仅与配偶同住的老人占41.9%。农村老年人比城市老年人面临更多的困难。28.9%的城市老年人认为目前养老没有困难,而农村老年人比城市老年人低13个百分点。47%的农村老年人认为钱不够花,42.3%认为自己患病较多,比城镇高10个百分点以上。
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护理主要靠自己和家人。养老服务需求以医疗为主,社会化服务需求大。老年人接受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比例很低,城乡差别不大。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体检和咨询,约有27%的老年人接受过这种服务,其次是拜访医生、帮助做农活和陪护医生。然而,很少老年人得到这些服务,分别只有7.5%、6.8%和4.4%。
老年人的外部经济支持主要来自子女,农村老年人在经济上比城市老年人更依赖子女。在住房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倾向于与子女同住。随着年龄的增长,名下有房产的老年人比例下降。60-64岁的老年人(或配偶)中有82.4%拥有房产,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已降至43.9%,这种现象在农村家庭中更为明显。原因可能是农村老人更倾向于把房子给孩子,以换取老年。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目前的婚姻家庭现状,找出影响家庭和谐的最直接、最关键、最突出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职能作用,**市妇联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一、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发展,改变了人民经济生活,也改变了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离婚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市妇联通过法院查案卷、走访民政局、查阅妇女维权中心受理案件情况,调查了20xx年以来的全市妇女结婚、离婚情况,客观分析了**市婚姻家庭情况。
从妇联法律维权中心来访情况看,婚姻家庭问题居高不下。20xx年至20xx年维权中心共接待妇女婚姻家庭案件140件,其中家庭暴力导致离婚20件,占离婚总数的14.2%;感情不合导致离婚64件,占离婚总数的45.7%。20xx年维权中心共接待妇女婚姻家庭案件25件,其中家庭暴力导致离婚4件,占离婚总数的16%,感情不合导致离婚21件,占离婚总数的84%;20xx年维权中心共接待妇女婚姻家庭案件23件,其中家庭暴力导致7件,占离婚总数的30%,感情不合导致离婚16,占离婚总数的69%,婚姻家庭类案件已经成为影响妇女权益保护、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障碍。
从民政局20xx年至20xx年的统计数据来看,结婚总数为8673对,离婚总数为932对。其中20xx年结婚总数为1913对,协议离婚总数为217对,离婚率占当年11.3%;20xx年结婚总数为2327对,协议离婚总数为242对,离婚率占当年10.3%。20xx年结婚总数为1328对,协议离婚130对,离婚率占当年10.2%;20xx年结婚总数为2513对,协议离婚351对,离婚率占当年7.2%。
从**市人民法院调查情况看,人民法院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235件,判决离婚76件,调解离婚114件,调解和好45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19%;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247件,判决离婚56件,调解离婚141件,调解和好50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20%;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330件,判决离婚56件,调解离婚154件,调解和好120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36%;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280件,判决离婚81件,调解离婚124件,调解和好75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26%。由以上数据可见,近几年离婚案件的数量在逐年增加。
二、导致婚姻家庭破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导火索。家庭暴力让处于弱势的妇女身心遭受极大的摧残,其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是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市妇联信访案件中有一典型案件,女方长期遭受暴力侵犯,但由于爱面子,在外人面前仍表现得非常恩爱。结果男方愈加恣意妄为。直到女方无法承受时才开始对外反映。忍受只能纵容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导致婚姻的破裂。
2、家庭关系不和导致婚姻失败。一方面,在农村家庭中,儿子、媳妇大多是与父母同住。少数农村妇女缺乏文化,思想愚昧,加之有些长辈处处袒护儿子,无端挑剔媳妇,增加了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经济困难成为婚姻家庭的又一诱因。一些妇女为了依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不顺心的事忍气吞声、忍辱负重,从而导婚姻失败。
3、草率结婚导致“短命”婚姻。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农村女孩早早就辍学,来到城镇打工。许多人认识不久便未婚同居或草率结婚,当感到婚姻并非理想中的“伊甸园”时,便整日打闹着要离婚。
(二)原因分析:
1、封建思想影响。当今社会,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仍旧根深蒂固,尤其是农村,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思想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的稳定。妻子挨打是“家庭内部问题”,离婚不光彩的旧观念导致家庭矛盾愈演愈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家庭暴力伤害案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道德观念缺乏。有些男性为了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选择到外地打工,留守妇女的在家务农、操持家务和照顾老人。长期的夫妻分居导致了夫妻俩感情淡漠,导致了婚外情的发生;有些人缺乏家庭责任感和义务感,热衷于赌博、喝酒,导致家庭矛盾的产生,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夫妻间缺乏包容和谅解,言语粗鲁,动辄拳脚相加,导致家庭暴力的产生。
3、法律约束不够。家庭矛盾无法用法律约束,大多要靠道德自律;婚姻家庭案件取证难,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
三、对策和建议
1、建立机构,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些诸如妇女庇护所、婚姻家庭咨询投诉中心等服务机构,帮助弱势妇女尽快摆脱困境,走出误区,避免和解决矛盾纠纷的发生。
2、强化宣传,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积极引导,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社会道德的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
3、普及法律法规,加大妇女儿童的维权力度。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纳入全市普法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妇女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4、注重引导,加强家庭道德美德教育。要多形式、多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家庭稳定的重要性和构建和谐家庭对社会的重要性。要加强家庭责任感教育,积极培养家庭义务感和责任心,使每个人都懂得珍惜和保护家庭稳定。
5、解困帮扶,从源头上做好婚姻家庭稳定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活动,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好方法、好路子,从源头上预防也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对家庭暴力能及时出警,出台相关整治办法;对困惑妇女和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要对孤寡人群给予关注、关心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问题,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一)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县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立足实际,全面实施了家庭文明创建工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家庭文明创建载体活动,倡导了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家庭美德,促进了家庭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家风的形成。
(二)家庭文明建设主要品牌活动及相互关系。为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各级妇联精心设计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打造了工作品牌,各项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了全县家庭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1、巩固传统家庭文明创建品牌。多年来,坚持开展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家庭典型评选表彰活动,使传统家庭文明创建品牌不断巩固。同时积极开展“两型家庭创建”和“低碳节约环保家庭”节能宣传活动,引导妇女及家庭自觉践行“两型家庭创建从我做起20件事”、“家庭低碳计划15件事”,树立节能环保科学理念,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做到消费、生活和行为“两型”化,促进了“两型”家庭建设。
2、做好结合文章。一是借助“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打造“美丽家庭”创建品牌。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妇联共在412个行政村中对32600多名妇女和家庭成员进行了家庭美德、家居美化等方面的“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指导,提升了群众的文明素质,培树了1000余户美丽家庭。二是借助全县“心防”活动,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县妇联积极争取把“平安家庭”创建纳入全县“平安创建”统一规划,与创建“平安乡村”有机结合,层层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考核评估、追踪检查和评选表彰等制度,通过发放《人人安全家家平安倡议书》,举办全县“心防”活动月暨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启动仪式,走进村居(社区)、学校、家庭开展“强化安全意识 争创平安家庭”签名活动等,将“平安家庭”创建带到千家万户。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019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1000多人次。
3、创新家庭文明建设新模式。一是建立“同心偕老”幸福婚姻家庭引导机制。县妇联联合综治办、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建立了“同心偕老”幸福婚姻家庭引导机制,依托婚姻登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离婚案件审判三个平台,重点把握“结婚前、结婚时、结婚后、离婚时”四个关键期,开展了婚姻家庭伦理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离婚缓冲劝导等,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和法治道德观念,营造幸福美满婚姻,促进了家庭的和谐美满。二是结合“信用平邑”建设活动,联合县文明办、金融等部门,将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参与村集体活动等家庭美德内容纳入“文明信用户”评选体系,对评选出的文明信用户实行动态管理,给予简化贷款程序、免费健康查体等优惠,增强了群众参与争创的积极性和诚信文明意识,极大地促进了乡风文明新风尚的形成。
(三)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宣传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1、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强化宣传。借助在平邑宣传网、平邑妇女网等公众信息网,县电视台、广场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家庭文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让广大群众经常看到、听到、体会到这些先进典型的高尚品德和正能量,从而带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崇尚正气的浓厚氛围。
2、充分发挥榜样宣传带动作用。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挖掘典型、培树典型和推荐典型活动,截至目前共积极推报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等市以上各类先进典型200多个,择优拍摄了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家风好、家教严、家庭美的典型事迹。同时通过举办表彰会、事迹宣讲会等形式,讲文明故事,扬最美精神,用榜样的力量感召激励妇女和家庭,弘扬家庭美德,推动家庭文明建设。
3、借助多方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巾帼志愿者队伍等平台和组织,围绕家庭美德建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不断扩大了家庭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家庭成员中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为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文明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家风家教工作做法和经验。积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对教子有方、孝老爱亲等方面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倡导最美家风家规家训,弘扬良好家风。邀请省内知名儿童教育专家、心理学专家,举办了多期高品质的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提升了家长素质,促进了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在各村、各单位“妇女之家”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中,已寻找到别具特色的最美家庭232户,征集好家风好家训122条。
(五)家庭文明建设机制保障状况。在家庭文明建设中,不断完善创新了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妇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工作中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争取部门支持、配合,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创评机制。设立了多种更符合不同家庭特点的单项文明家庭评选内容,如环保健康之家、教子有方之家等,发现、培树了各类特色先进家庭,吸引带动了更多家庭走向文明。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加大对先进文明家庭的宣传和激励力度,进一步激发了他们争做文明家庭的积极性。
(一)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当前群众生活质量已有大幅提高,但仍有部分家庭仍将发展经济作为首任,家庭文明意识不高,对家庭文明建设意义认识不够,参与家庭文明建设较少,出现了“重经济、轻文明”的现象,影响了家庭文明建设进展。
(二)家庭文明建设载体活动较少。调查发现,有的村居由于受经济紧张、工作忙、人手少、居民流出多等条件制约,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流于形式现象,难以引起广大家庭的关注与兴趣。在文明家庭创评标准把握上,往往偏重一些在极其艰难困苦条件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而忽视了家庭文明程度,影响了“文明家庭”内在质量。
(三)家庭文明建设参与群体不平衡。调查发现,由于受时间精力、经济水平、文化程度等因素影响,在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方面,中老年人参与程度高于年轻人,妇女参与程度高于男性,经济、文化水平较高的家庭参与程度高于经济、文化水平较低的家庭,由于参与群体的差别,从而造成了工作开展的不平衡。
当前,家庭文明创建引起了越来越多家庭的重视,广大群众普遍希望要继续搭建一些接地气、聚人气、有实效的载体活动,如不断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使更多的家庭能参与到家庭文明创建中,大力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氛围。同时,广大家庭还希望今后要不断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家长答疑解惑,走出家教的迷茫和误区,引导家长更好地因材施教,培养孩子的优秀品德、塑造高尚人格,从而提高整个家庭的教育文明素质。
家庭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影响家庭文明的因素多种多样,因此,要衡量家庭文明程度就需要一套综合量化的指标体系。目前,我县的评价体系还需不断探索创新,健全完善,细化目标内容:一是对家庭的文明程度,特别是家庭“德、情、意、智”等精神层面进行评估;二是通过制定引导性标准,以评促创,引导全县家庭弘扬家庭美德,树立科学、文明、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有爱的人际环境、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的形成,真正做到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
(一)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缩影,反映着整个社会文明的程度。家庭文明创建,是夯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家风、民风、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家庭文明创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生动实践。
(二)家庭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框架。家庭文明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通过继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调整创建标准,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帮助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三)家庭文明建设的工作内容、方式和载体。要不断拓展家庭文明创建领域,形成一点多面的创建格局,重点抓好工作结合:一是把家庭文明建设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促进文明教子家风的形成;二是把家庭文明建设与创建学习型家庭结合起来,鼓励广大家庭成员根据自己的社会角色积极参与争创“学习型机关、社区、楼宇”等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从关心自我到关心社会,拓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空间;三是把家庭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发倡议、举办文艺晚会等方式,推进家庭文明工程深入实施;四是把家庭文明建设与加强理论研究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为家庭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使家庭文明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四)家庭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组织保障。家庭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在加强机制保障方面,要注重两点:一是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是家庭文明建设机制的重要前提。因为生存意识是一个家庭存在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决定一个家庭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下能不能兴旺发达的思想前提,也是家庭文明建设的机制保障中最基本的基础。而要提高家庭的生存意识和能力,就要发展经济,不断优化家庭的生活环境,稳定家庭所处的社会环境。二是道德要素是家庭文明建设机制保障的重要核心。文明和谐社会除依靠法律制裁和威严来维系外,还更多地需要靠道德的力量来维系。因此,在建设文明家庭过程中,要把道德要素放到更高的地位来考虑,要使家庭的每一个成员牢固树立健康、高尚、科学、进步的道德观念,只有这样,家庭成员的道德行为才能有明确的目标,也才能更加有效地建立起家庭道德规范,促进家庭文明气氛的形成。
(五)家庭文明建设评价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实际,创新载体,通过开展文明家庭十星户评选等活动,将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公德要求、行为规范都纳入评选体系,并附有具体标准和要求,真正把精神文明的教育内容转化成家庭文明创建的具体目标,把灌输式的教育方式转化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新形式,提升家庭文明。
(六)家庭文明建设激励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舆论导向、物质保障、精神激励、监督约束等机制,积极协调宣传、广电等部门,对各级评选的文明家庭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不断增强家庭参与争创的积极性和诚信文明意识。
(七)在主题教育、创建活动、家风建设、传统美德、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影视出版、公益广告、志愿服务、法规引导等方面,如何体现对家庭文明建设的要求。围绕家庭文明建设,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积极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分享会、家庭故事会等,用身边人讲身边事,激发家庭成员参与的积极性;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文明宣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大对家庭美德知识、文明创建知识宣传,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继续拍摄家庭文明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片,在收视率高的县电视台栏目滚动播放,进一步扩大知晓率和宣传面;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宣传画等,播放“弘扬家庭美德倡扬文明新风”公益宣传广告,提高广大家庭对文明创建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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