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交通部门工作计划 交通工作目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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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31 00:00:00    小编:半夏先生在澳洲

2025年交通部门工作计划 交通工作目标(三篇)

小编:半夏先生在澳洲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部门工作计划 交通工作目标篇一

针对近年来春运期间出现的返乡客流提前、返城客流滞后等情况,公安部在主要国道和高速公路设立了30处客车流量观测点,直接掌握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节前客流源头始发地,以及河南、安徽、四川等节后客流源头始发地日客车流量和客车平均载客率,判断客运交通流量的变化、客流高峰时段,据此调整工作部署,研究采取应对措施。

1月13日,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国省道主干线和高速公路的省际、市际交界处设立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勤务制度,对9座以上的客车必须做到逐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项登记。检查的重点,一是逐一清点人数,核对是否超员;二是查验车辆和驾驶人证件,核实驾驶人是否具有准驾资格、交通违法是否记满12分、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三是向驾驶人和乘客询问车辆连续行驶时间,检查驾驶人是否疲劳驾驶;四是检查车辆防火器材数量、性能,以及有无加装座椅等非法改装行为,安全通道是否被行李阻挡。在检查的同时,要向驾驶人通报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提醒注意行车安全。

公安部还要求加大对客运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春运期间,对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暂扣、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情况,将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及相关企业,予以处理。对超员客车,将及时联系交通部门,安排具有资质的车辆对乘客进行转运。对外地客运车辆,不得以未参加春运临检、没有春运证为由进行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在1月14日春运启动日、期间和节后客流返程高峰等时段,在城市街头、广场、客运站、火车站等人流聚集地区,到农民工聚集的企业、工地,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

公安部于去年12月11日部署开展的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分赴各地的31个督察组正在对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将组织工作组、督导组,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督察要点》,深入一线,通过不间断地明察暗访、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历来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高发期。20xx年至20xx年春运期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近10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客运量将达到18。55亿人次,比20xx年春运增长3%,道路交通安全将面临较大压力。为了确保春运交通安全,遏制春运期间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20xx年11月20日,公安部就提前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

“百日竞赛”活动开展50多天来,各地共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点1500多个,出动警力303。3万人次,查处客车超员17。2万起,查处车辆超速126。6万起,吊销驾驶证1。2万本,拘留无证驾驶人2。2万名,注销报废车辆20。5万辆,为春运交通安全打下坚实基础。(辛文)

交通部门工作计划 交通工作目标篇二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严格落实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要求,以宪法法律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坚持公平主义,维护法律权威,正确适用法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结合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本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依法行政的制度化、标准化。

落实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部门行政权力的制约,推进部门机构、职能、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做好市交通运输局下放项目的承接工作,主动与相关处(科)室联系,了解行政审批项目的许可办理规程,推进承接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的管理,将所有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中心办理,明确各项目的申报条件、递交材料、审批时限等,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等。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充分授权,提高办事效率。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定职责。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职责和办理程序。

积极稳妥进行行政综合执法,健全联动机制,按要求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推进、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运管、海事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理顺管理关系,保证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行政许可衔接,实现分工与合作的有机结合。要加快交通执法形象建设,扎实推进“四统一”形象建设进度。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全省交通执法案件处理系统。

要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持久性,积极开展治超工作。按照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五个协作机制和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总结联合治理行动工作经验,开展执法联勤联动,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打击力度。保持超限运输路面监控力度,坚持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易出现驳载、绕行及无检测站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始终保持治超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屡次违法超限惩治力度,充分应用现有的执法系统及部门信息抄告机制,切实做好超限运输登记备案工作。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车辆营运证。

坚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建立执法机构和人员日常考评档案制度,实现从定期考评向日常考评的转变。推广应用综合执法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行政许可的信息共享,实现对行政执法过程的动态监控。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执行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加强对执法证件发放、使用、收回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三基三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

积极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水平。继续安排全市基层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轮训工作,举办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将法治学习培训情况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考评。做好“12.4”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法律讲座、执法检查、法律考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大对行业新法律新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促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部门工作计划 交通工作目标篇三

为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一切事故兼可避免”的理念,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交通系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确保全县交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措施,把握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查治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二是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尤其是长假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大检查要搞好三个结合,即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片检查相结合;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行业主体责任,确保水陆交通安全畅通;五是加强专业宣传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队伍,扎实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局安全法规科同时对局属各单位所辖行业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县15处码头、22艘客渡船(其中义渡3艘)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 县客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年度内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行为和非法从事公共客运行为进行常态性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

县货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货运、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物流站场、危货运输等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每月要组织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县公路局、县公路站负责对全县所辖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进行安全生产常态性的执法检查。

县公路质监站负责对全县有关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局属各有关单位重点对港口码头、公路建设、施工工地和专业维修作业场内热、冷工作业、专业机械操作,机舱、油舱、水舱等密闭舱室,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站场,各类可燃、可爆、危险品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驾校训练场、教练车,系统内油气站,跨越、穿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油汽、煤气、自来水、通信等管线设施路段,机关办公楼、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台账,及时上报,同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相互协调配合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一是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二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执法检查,以便更好的发现问

题、消除隐患。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在本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领域和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动员部署,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法规科。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行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逐项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有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措施。请各有关单位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不顺延)向局安全法规科报送当月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一般隐患将电子档表格发送至邮箱,重大及以上隐患需将电子档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一并报送,局安全法规科汇总后向市局及县安委上报。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和《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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