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司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实用6篇)
文件格式:DOCX
时间:2023-03-31 00:00:00    小编:花生十三-公考行测

2025年公司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实用6篇)

小编:花生十三-公考行测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篇一

第二十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第二十五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三十条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二条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公司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篇二

为了建设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为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理论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一、大力开展“全员读书活动”,营造书香校园。

二、全体教师不仅要深入学习教育理论,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还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阅读学习专业知识书籍,提高专业水平。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并及时撰写阅读心得和读后感,学校以此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每位教师每天自由读书学习不低于1课时的时间。

四、对上级下发的学习资料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除此之外,学校积极征订教育报刊,杂志,定期购买相应的理论书籍。

五、读书要和教学、教研有机结合起来。提倡发现式读书,即在读学习中要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在阅读的基础上结合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感悟与反思,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每位教师都要坚持写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写教育日记、教学札记、教学故事等。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每月2篇以上,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每月1篇以上。

六、每周五下午为教师集中读书时间,通过读书报告会、研究会、经验交流会、读书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教师交流读书经验、体会,促进读书学习活动不断深入持续的发展。

七、 每月的教学常规检查,都要检查教师的读书情况,量化打分,作为教师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公司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篇三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耗材的管理,满足生产运营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礼品、纪念品等物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办公耗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公耗材的采购、发放和管理。

第四条 各部室和项目组负责办公耗材的申请、领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类

第五条 办公耗材分为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第六条 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纸张、笔、文件夹、各类文具等。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长期使用或价格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小型仪器设备、工具、高级墨盒等。

第四章 管 理

公司对办公耗材实行“归口管理、统一采购、按需领用、费用分摊”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计划

(一) 每月10号,由各部室、项目部申报下月办公耗材计划,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二) 工作急需或新成立项目组可适时提出申请,填写《办公耗材申报表》,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三) 综合办公室根据各部室、项目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制定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再送达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下达计划。

第九条 采购

(一)综合办公室按照获得批准的办公耗材采购计划,选择产品质量好、服务及时、价格合理的供货商实行采购。

(二)综合办公室每年组织各部室、项目部对办公耗材的质量、服务和价格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向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报告更换或保留供货商的建议,由公司招投标委员会确定下一年度的供应商。

第十条 日常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室、项目部申请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请与领取,严格控制成本。

(三)各单位或项目组对u盘、移动硬盘、计算器、电话机等使用期较长的办公用品,在领取前必须明确使用和保管人员,并在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

(四)对于办公耗材使用后的有害废弃物品(如硒鼓等),应收集并在指定地点存放,统一回收处理。

(五)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帐,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篇四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审批权限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引用标准及规定

《公司安全技术管理标准》

3.一般规定

3.1 凡是进行有一定危险环境与条件下作业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行业所做出的规定、制度。

3.2 在作业前必须向公司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申诉作业理由,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等。同时编写专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作业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要时要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经审批后方可作业。

3.3 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防护设施,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作业;作业时最低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进行监护;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3.4 进行重大危险作业(如攀登大烟囱、开挖深基坑、密闭管内作业等)的人员,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作业。

3.5 未考取特种作业工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及审批权

4.1 下列危险作业须经安全管理部批准,计划经营部备案:

4.1.1 进入低矮、狭窄、黑暗或含有害气体的地下电缆沟、暖气沟、储备仓、罐、下水道进行作业。

4.1.2 在距离含有废气、燃油、氨气、氧气、氯气等易燃易爆物质和气体的设备、仓库、管线十米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解决有毒有害气体储罐、管网的泄漏问题、保温工程时。

4.1.3 易燃易爆及密闭金属容器(包括装酸的)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业。

4.1.4 从事接触有严重毒害物质的作业。

4.1.5 横穿铁路及在铁路两侧五米内的施工工程。

4.1.6 横穿马路及在马路上的施工。

4.1.7 从事各类工程施工爆破作业。

4.1.8 三米以上无保护设施的登高单层作业。

4.1.9 380v以上的带电作业,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及电缆附近的电工施工作业。

4.1.10 起吊二十吨以上的设备或物体。

4.1.11 高大建筑物及金属构架拆除工程。

5.危险作业证申请手续

5.1 凡需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事先必须申请危险作业证或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对擅自批准或进行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必须严肃处理。

5.2 危险作业必须有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5.3 危险作业证应根据情况一式四份,批准单位、备案单位、作业单位各一份,以备存查。

5.4 对重大危险作业,除经上述部门批准外,还必须由批准单位报请总经理批准,并由批准单位监护作业。

5.5 对经常性的危险作业,可经一次审批即可,但遇作业内容和防护措施改变或负责人、监护人更换时,应重新申请。

5.6 危险作业应于作业前三天办理申请手续,遇节假日、下班后以及突然性的危险作业或抢修等特殊情况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报请安全管理部与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次日向有关部门补报备案材料。

5.7 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知该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不离开作业现场。

5.8 外包工程除登高作业外,其它各危险作业,由分公司通知配合队伍执行。

6. 危险作业前的准备

6.1 做好与本危险作业有关单位及受影响单位或人员的联系。

6.2 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和有经验的指导人员,重大危险作业还必须有现场救护人员,并做到作业负责人、作业指挥人、作业人、安全监护人员等分工及职责明确。

6.3 对参与作业的各种人员讲解作业内容,可能发生的问题,有关防护问题及意外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6.4 必需的安全设施及工具的准备。

7. 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

7.1 保证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

7.2 防止发生事故的具体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7.3 意外情况发生时,采取的补救方法和处理方法。

7.4 发生意外人员事故时的救护措施。

7.5 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8. 危险作业六个“不准干"

8.1 没有危险作业证不准干。

8.2 不指定总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不准干。

8.3 不同有关部门联系好不准干。

8.4 作业中出现问题不解决不准干。

8.5 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可靠、不落实,作业人员操作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准干。

8.6 油罐、爆气管道、氧气设备、管线动火时,分析不合格不准干。

9、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篇五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公司

公司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营造良好的守纪氛围,根据总公司考勤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总公司全体员工(除董事长、董事长司机)。

3、 处罚细则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填写外出假条,征得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在前台做好外出记录,以便掌握人员去向;部门负责人外出直接向总裁请假。

半天工资并追责。

(3) 每月迟到或早退三次以内,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三次和三次以上者,月会全公司通报批评。

(4) 未经请假上班打卡迟到。

4、 考勤要求

全员考勤实行指纹考勤,每天指纹考勤打卡2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8:30之前,下午下班打卡时间17:30之后。

5、 考勤统计

行政人资中心每周五统计本周考勤情况,周会、月会进行出勤通报;每月19日统计上月考勤情况报财务,作为计发工资及扣款的依据。

6、 本细则解释权归行政人资中心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musicolet
2025-08-21
BBC英语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精选文章
基于你的浏览为你整理资料合集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