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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意向书的法律效力篇一
意向书法律制度是一项源自英美的制度。意向书作为复杂交易、尤其是大型企业并购交易中常用的协商工具,在商事交易中被广泛运用。随着英美企业的对外扩张,加上英美投资银行在世界市场中的绝对优势地位,这项制度也逐渐成为商事交易中的标准化制度,被我国实务界广泛运用。不过因其处于开始协商和达成最终协议的两极之间——既不是毫无意义的事实文件,又欠缺正式合同的确定性和约束力,意向书在法律意义和法律效果上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1]本文对此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案例与现行法规范以总结出关于意向书和合同确定性理论的一般性规则。
一、意向书的内容与形式
意向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2]传统的“意向书”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通常以书信的形式作出。在当前的交易实践中,大多数意向书是指双方当事人深入接触并在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后,一方以这些一致意见为基础向另一方发出的要求接受者“确认”或“接受”的法律文件。
意向书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以并购交易中的意向书为例,其通常包含的内容是:其一,向出卖人陈述本企业或本人的基本情况;其二,表达购买的意向,包括说明自己的购买报价或条件;其三,就进一步的交易提出相应要求,如要求出卖人允许购买人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其四,声明保密和要求对方保密。[4]这些不同类型的条款各有其作用,其法律效果需分别予以研究。为简化对法律效力问题的探讨,根据意向书的内容及其与未来合同的关系,将其中的条款分为两类:实体性条款和程序性条款。
实体性条款是指那些未来将成为正式合同条款的内容。实践中有的意向书甚至包括了未来合同(或称“主合同”) 的全部条款。[5]和实体性内容相伴随的还有辅助条款,主要用来对实体性条款的效力作进一步说明,如约束力排除条款和合并条款等。
1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否确定和当事人是否有受拘束的意思是要约乃至合同成立的两个基本要件。[7]具体到对意向书效力的分析上,实体性条款因为是针对未来的合同条款而定,一般已具有确定性,因而其是否有约束力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对此表达了明示或默示的受约束的意思;而在判断程序性条款的效力时,因为当事人大多会表达接受这些条款约束的意思,因此通常会遇到的问题是这些条款是否具有足够的确定性。
(一) 关于合同确定性的基本理论
现代合同法基于鼓励交易的考虑,在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时,更多侧重于考察行为人是否有愿受合同约束的意思,而在确定性问题上采取相对宽松的态度。这在我国《合同法》中有明显的体现:《合同法》第12 条关于合同应具备条款的规定只是一项建议性规定,而第14条第1 项规定也只是要求要约的内容要具体而确定,并没有对“具体确定”作进一步限制。有学者在解释这里的“具体确定”时,认为要约应当包括当事人、标的和数量条款。[8]实际上,在最新版的美国统一商法典中,数量条款也已经不再被认为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而可以由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缔约的过程以及产出与需求等因素来合理确定。[9]可以看出,相比我国学者的解释,《合同法》第14 条为确认合同的存在留下了更宽松的空间。 也有学者反对在合同确定性问题上采取过分宽松的立场。主要理由包括:第一,如果过于轻率地承认这类合同的约束力,容易造成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违背。[10]第二,从经济分析上看,当事人订立留有空白的合同,事实上是通过将缔约成本“外部化”给法院而节约了自己的交易成本,法院承认这类合同的效力还会引发恶性循环——法院越是积极地补充当事人的合同,当事人越会订立这类不完全合同。第三,过分依靠推定性法律规则来处理纠纷,容易限制合同创新或至少让当事人丧失足够的创新动力。而且,因为当事人发现并约定排除推定性条款的成本很高,加上这些条款常常不能适应企业交易的需要,因此基于法律推定性条款的裁决常会人为地改变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配。最后,从分工上看,法院也不适合替当事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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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意向书的法律效力篇二
意向投资项目名称 : xx 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情况需求说明:
需求承包(租赁)10000亩以上连片的可种植土地及荒滩荒地,中间没有村 庄或农场,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需交通便利靠近城市,最佳。
意向投资类型:发展生态农业及畜牧养殖。
欲投资地区:新疆(乌苏克)
预投资总金额(rmb):700o万—1.5亿
意向投资期限: 50年—70年
投资方式:独资或合作
意向投资项目前景描述:
为一体的有特色、高收益的农业经济区,成为新疆知名、本地一流的文化生态休闲度假 旅游目的地。
意向开发模式:
采用滚动开发的模式,先开发市场份额大、开发成本低(现代生态农业)再开发利润空 间大(畜牧养殖业),一边发展一边建设一边壮大。
投资意向项目分析:
多因素影响,数千年的'农业耕作方法几乎同一模式。农作物种植粗放式的靠天吃饭模式,极大的影响农民耕种的积极性,这种单一的生产方式已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急需谋求新的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来促进经济发展。以求与市场经济和谐平衡的发展。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创新性的充分利用有关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无公害、生物链养殖,以无公害、生态平衡的养、种植模式,摸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致富道路。
投资方基本信息:
投资机构名称:
投资机构资料:(详见附件)
投资机构性质:独资有限公司
投资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13530866565
网址 :
电子邮箱:
2011年6月
甲方:xx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乙方:xx-xx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
银山镇投资建设世界品牌服装生产工厂项目一事,(拟投资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订立本意向书。
(一)拟建项目名称:xx-xx服装有限公司项目
(二)项目地址:xx县xx镇
(三)、1、项目占地:甲方同意乙方在西乡镇投资建设服装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100亩,分二期建设。
2、项目建设时间:本项目分两期。第一期建设为6个月,即:自2017年6月始2017年12月竣工。第二期建设期为16个月,即:于2017年3月开始建设。从第一期开工建设起3年内达到设计产量。
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开工生产后该保证金转入乙方土地征用款使用;房屋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建设,在建设中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指导,建设完工后,乙方采用先租后买的方式。由甲方先期投资办理土地、房产手续(证件户名是乙方)、建设生产车间两栋(约15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办公综合楼1栋、公寓楼2栋约15000平方米),租给乙方做为服装生产工厂,每年租赁费 万元。租赁费在乙方上缴税收形成镇财政收入可用财力部分承担,如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房产证办理齐全后交与乙方,由乙方购回。
(五)、土地、房产:为减轻镇财政的压力、为乙方能长期安心稳定发展壮大,就甲乙双方协商,土地、房产手续办理完成后,由乙方购买。土地(工业用地80亩、住宅用地20亩)每亩不超过1万,房产:车间每平方米不超过600元、职工公寓楼每平方米不超过700元。其他均按成本价计算。
(六)达到的条件
合同期间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用电、通讯、给排水等七通一平问题,将水、电、天然气、蒸汽、通讯、排水设施等引至院墙内,并不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包含配套费、开口费等),确保乙方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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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税收扶持: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上缴税收,形成镇财
政收入可用财力部分,自镇财政收回对乙方的房产租赁费扶持款后,剩余部分前4年有镇财政按80%予以扶持,以后按50%予以扶持,按财政年度予以结算。
(八)配套费减免:免收乙方建设项目全部配套费。并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协调兑现本地出台的招商引资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立项、环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由乙方提供必需的资料及费用。并保证在1个月内完成。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生产经营、管理。
4、甲方利用政府资源协助乙方招收工人,以便使乙方项目顺利达产.
5、本意向履行期间乙方应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6、本意向书签订以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本意向书条款履行,否则视为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付违约金为投资保证金。
(九)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二、相关说明
本意向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待项目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协商拟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2017年 月 日
甲方: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济南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占地约 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 亩,代征道路面积 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 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 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 x 50% =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 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乙方: (章)
房屋租赁意向书的法律效力篇三
甲方:
乙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合作期为-----年;
七、甲乙双方就专案合作,建成后专案总资产所有权明确归属于乙方所有;
十一、甲方责任:
告,则甲乙双方的合作进入本协议十一条款的第2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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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约定合作期内,甲方不参与乙方日常经营管理,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提供专案运营财务报告。
十二、乙方责任:
十六、从本协议签署之日算起,-----天以内如果甲乙双方均未再提出疑义,则本协议正式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 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注册公司的规章制度,齐心协力为了公司的发展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努力,不得有违背国家和公司利益的行为,在为新公司服务期间双方不得与其他同行业公司进行另外合作或技术服务,一方需要进行其他的技术合作或服务时,必须要征求另一方的同意才可进行,否则要追加其责任,严重者负刑事责任。
二、 双方在合作成立新公司上,利用现有的****注册公司,法人和公司以前的性质暂不予进行改变,合作之后针对人事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共同的目标下达到双方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现有****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合作后对于注册资金也不予增持,乙方合作时出资的10万元暂时不参与注册资金,只作为乙方在销售额承诺的保证金;乙方在合作后半年内达不到承诺销售额的50%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退还保证金并解除此合作意向,即合作结束,但是在解除之前双方必须对各自的债务自行负责,乙方的债务由乙方全权负责,*****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三、 新公司的管理,对于新公司管理方面,沿用****公司现有的一切管理制度以及销售、生产考核制度,对于公司理事人员的销售额,理事人员不提取任何销售提成,但是出差事宜均按照****现有的制度执行,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附后,为此意向书附件。
四、 人员安排方面,在新公司人员做成上,依照以下原则和现有的人员编制。法人由现有的***担任、董事长由****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兼生产主管。同时成立理事会,对于重要抉择进行理事会商谈定夺,进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理事会人员由********等人组成,后期所有的制度修改和人员晋级、中层人员调动必须通过理事会议表决。
五、 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由合作双方各自担任一人,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也是分别管理,所有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进行手工和电脑双套做账,并于每周五下班之前,将公司的周报表报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流程也沿用*****现有的工作流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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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司的运行,新公司成立后,在正常运行中的开支先有原****公司垫付,生产管理由****负责,销售事务由****负责,采购由*****人员负责,或****负责由原**人员或委派人员监督管理审批。
八、 新公司场地,新公司场地暂设在*****,场地租金暂由****垫付,但是租金计入新公司投入开支中,年底结算时计入到成本投入中。
九、 资金预算,①投资固定资产,设备******;②购买2台车,以便于采购和物流运输,预计35万;③人工工资,年工资预计**********35万,④周转资金20万,⑤厂房租金30万,总计投资预计150万。
进行合资,为此对于利润分红在年底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讨论,考虑到后期规模的扩大、扩建,每年在利润分红前进行理事会议,商讨后期发展是否进行扩资,但是为了新公司的发展,三年内双方不得进行分红和提资,但假如一方存在有背与公司发展的行为或无法完成承诺约定,则对违约方进行解除合作关系,同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一、 公司亏损承担,假如公司在经营理念或方式上存在误差,造成公司亏损,则合作双方各自承担50%;如若因某一方原因导致亏损,则责任方承担80%,非责任方承担20%。 十二、 另有事宜,再行商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填补室内低能耗、环保型散热器国内外市场空白,充分利用甲乙双方的各项优势,着力研发创新型产品,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达成如下意向,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双方简介:
甲方: 有限公司是一家设备配套齐全、技术先进、产品全面的铝合金型材及钣金加工企业。
二、合作事项:
1、甲乙双方就钛镁铝散热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在原有主体公司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利用乙方的技术专利及销售渠道,乙方利用甲方的先进设备,厂地及庞大的周转资金,共同成立合作项目事业部,并在甲方现在公司内部分设独立核算的财务部。
2、合作事业部名称 :
3、合作地点: 号
4、负责人:甲乙双方协商后,特骋曾宪文(身份证号:)为 总负责人,总负责人权限及职责见附件。
三、合作基础
1、乙方将现有生产能力转移至甲方,所有生产由甲方负责,成为散热器生产基地。
四、合作模式
1、以市场定位,分设: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
2、组建销售团队:在乙方现有销售团队的基础上进行整合,成立 销售部。
a、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各系列产品的成本,甲方依成本价销售至上 。
b、国内市场年限为2年,2年后销售模式自动转换为 。
4、国际市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各系列产品的成本,甲方依成本价销售至 ,所涉国际客户均从 销售。
5、利益分配
国内市场:
b、利润计算方法,扣除甲方销售至 间货款、 所占用甲方的资金成本(资金利息依实际借款利息计算)及各项税款、销售费用、人员工资后为利润,其它成本则不记入。
c、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各得50%.
国际市场
b、利润计算方法,扣除甲方销售至 货款、上 所占用甲方的资金成本(资金利息依实际借款利息计算)及各项税款、销售费用、人员工资后为利润,其它成本则不记入。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
1、甲方负责产品的生产组装,包括设备的投入、场地,周转资金投入。
2、甲方按照上 销售计划,按期组织生产,保证交期。
3、甲方有义务协助 利用甲方现有资源进行销售,或自主销售。
乙方:
1、乙方负责散热器产品的前期研发、技术攻关,行业标准检测,工艺文件制定,等技术性工作。
2、鉴于乙方现有生产制程库存,乙方自主销售产品过渡期为6个月,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6个月后必须停止一切自主生产、销售行为,须在 内进行生产和销售。
3、乙方现有的各项专利及技术资质全部转入 。
4、乙方有义务将目前国内客户陆续转入 。
5、乙方有义务提供所有利于甲方就所研发的产品,申请国家各项政策支持、申请创新发明奖、贷款支持等。
6、本意向正式签定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本意向书有效期(90天)内寻求第三方进行合作。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5、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意向书的法律效力篇四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我们应该知道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一般是从主体、标的和内容三个方面进行判断的。只有三种中任何一个不符合要求,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都是无效的。至于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要经过备案登记,现在存有争议,我们暂时不作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