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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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28名,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65名,其他事业单位6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工作人员中,面向全省52名,面向果洛108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果洛范围招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按照招聘范围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详见《2018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12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4日至18日到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其中教师岗位分别占60%和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懂藏汉两种语言”岗位的考生,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汉)语言文字、藏语言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懂藏汉两种语言”岗位的考生,不参加单独语言、文字测试,统一在面试中进行。
(三)事业单位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岗位等情形的均可依次递补。
五、面试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实际技能操作(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报考了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分别用藏语和现代汉语两种语言文字备课并用藏语和汉语两种语言说课或讲课,分值各占50%;报考了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分别用藏语和汉语两种语言说课或讲课,分值各占50%。
(二)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为主的面试方式。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8年5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各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2日); 中小学临聘教师年龄上限放宽至45周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四)临聘人员
1、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州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见报名指南附表)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2、卫生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本州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果洛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各类人员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
(五)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认定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七)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公开招聘,但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八)报考卫生护理岗位,须具备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条件。(具体条件参见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报名指南)。
(九)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十)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8年5月13日。
(十一)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十二)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十三)其它相关政策及要求,详见《2018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五)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果洛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果洛州教育局
附件:1-6下载
1、2018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果洛州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3、2018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
4、2018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6、青海省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证明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研究生学历应聘教师岗位,专业不限,但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岗位对于研究生专业有具体需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取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学院、技师学院、高级技校的合格毕业生,与大专学历同等对待。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市人才网()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8:00(4月2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审核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4月24日18:00,本次笔试1科,考务费为每人50元(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4月24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二环西段路北123号富秦大厦四楼)申请减免考务费。
2.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缴费确认)与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对于急需专业,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削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务费。
3.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8日9:00开始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1科。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段),笔试大纲详见附件。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0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西安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要求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工作经验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面试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六)面试
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面试由西安市人社局会同西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要求比例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统一到西安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岗位注明为“须服务满五年”的,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除教育、卫生专业外)聘期前二年均安排到村工作,按大学生村官管理。
四、纪律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重要提示:
1.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特点,以教育部专业目录、公务员招考目录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可的专业进行审核。
3.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公布的各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1.西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附件2.西安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表
附件3.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4.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2日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或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5日至2000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为“25岁、30岁、35岁、40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年龄为25岁以下的岗位,若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士以上学位的,放宽至30岁以下;面向地区“宁德市”指2018年4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市内外高校的宁德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生及宁德市内大专以上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面向地区为“福鼎市”及“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复核时提供)。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8年4月20日上午8:00至4月25日下午5:3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018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0593-2077115,2318009,2073115。
2.资格初审。由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和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相应的网络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0593—7860016、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3-7818123。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8年4月21日上午8:00~4月26日上午12: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8年5月3日~4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5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网络报名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时间安排
2018年3月28日: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福鼎市政府网() 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4月20日~25日:报考人员报名。
2018年5月3日~4日:打印准考证。
2018年5月6日:9:00~11:00公共科目笔试。福鼎市医院8094—8117、福鼎市中医院8118—8125岗位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中医学专业知识》、《护理专业知识》专业科目笔试时间5月12日下午14:30 - 16:30。
2018年5月16日: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大约在笔试结束12个工作日后公布),并向各用人单位通报入闱人员名单。
2018年5月17日-28日:招聘单位对笔试入闱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018年5月29日-6月30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核,并上报拟聘人选。
2018年9月30日前:将拟聘用人选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组织人事部门行文审批。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市医院8094—8110、市中医院8118-8120临床医学类岗位笔试专业科目均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市医院8111-8116、市中医院8121-8123医学技术类岗位笔试专业科目均为《医学基础知识》;市中医院8124中医学类岗位笔试专业科目为《中医学专业知识》;市医院8117、市中医院8125护理学类岗位笔试专业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
乡镇卫生院8082岗位(定向生岗位)不实行笔试,实行直接考核。
福鼎市质量计量检测所8024岗位(研究生岗位)实行直接考核或公共科目考试。市医院、市中医院8126—8173岗位(研究生岗位),实行直接考核或专业科目考试。研究生岗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考计划数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各岗位计划表的备注。
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我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除福鼎市闽浙边界文化艺术交流中心8022-8023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外,全部不实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学历类别为不限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2.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3.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4.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8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5月2日- 5日向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7.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8.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下载:2018年上半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福鼎市委组织部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8日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18年2月7日之前(含2月7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1983年2月7日至2000年2月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本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2月 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报名入口”专栏(http:///)
报名时间:3月5日09:00至3月9日16:00。
缴费时间:3月5日09:00至3月10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我们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 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诚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综合类、卫生类考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3月19日09:00至3月21日16:00登录“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卫生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综合类、卫生类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3、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4、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请考生关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公告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教学类考试
教学类岗位采用说课、试讲、专业测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请完成教学类岗位网上报名的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在报名开始前书面提出相应的要求报市人社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拔打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技术咨询:12333。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2018年2月7日
2025年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1056人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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