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雅安市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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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2年大埔县综合类和卫健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3.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9月7日,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9月8日至2004年9月7日期间出生)。其中大埔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大埔县广东汉剧传承保护中心岗位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6年9月8日至2004年9月7日期间出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09:00至2022年9月7日17: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ecruit=127)进行注册报名,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2年9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7日。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居民户口簿等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认可。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9月19日带证书原件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
7.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8.报名成功者,需在2022年9月8日前申领粤康码,粤康码可在微信申领(操作方法:打开微信搜索“粤康码”小程序,登录并实名认证后,按要求如实申报、更新个人情况即可获得粤康码)。
9.报名成功者应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1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2年9月15日9:00至9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网上确认参考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五)打印准考证。
2022年9月21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请考生登录“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一)考试及资格审核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分为综合、卫健两类,即综合类岗位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卫健类岗位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卫生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公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打印件,复印件无效。
(2)资格审核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核。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审核人选。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7.2022年大埔县综合类和卫健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提交工作人员统一审核。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部分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见岗位表)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综合类、卫健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广东汉剧传承保护中心岗位采取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打印件。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一)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综合类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3-5550823)负责解释;卫健类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3-5559699)负责解释。
附件:
1、
2、
3、
4、
5、
6、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2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意一科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2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23年3月22日前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3月2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我局统一确定并集中进行;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23年4月6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局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即: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其他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5月8日前结束。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近亲属为省纪委监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省纪委监委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省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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