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宁波公务员考试(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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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31 00:00:00    小编:考公学习搭子

最新宁波公务员考试(大全12篇)

小编:考公学习搭子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学习和生活表现的一种评估和总结。"完美的总结应该包含自己的成长经历、学习收获以及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等方面。"通过学习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丰富自己的写作技巧和表达能力。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一

(一)面试旁听人员如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入围面试的,应当如实说明情况,予以回避。

(二)面试旁听人员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宁海县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旁听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并参加旁听培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面试旁听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四)面试旁听人员参加旁听时不得着奇装异服,不得有酒气,不得使用浓味香水和化妆品。

(五)面试旁听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旁听席就座。

(六)面试旁听人员在进入考场前,必须关闭所有通信、上网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七)面试旁听人员不得将危险品、各种照相录音录像设备、食品、饮料、书刊等与旁听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八)面试开始后,面试旁听人员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经主考同意除外),不得议论、发言、提问,不得向考生或考官发出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不得拍照、录像、录音和记录,不得吸烟、吃零食。

(九)面试旁听人员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不遵守考场纪律的,主考官和监督员可以责令其离开面试考场,并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面试旁听人员对面试工作有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可以在面试结束后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对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十一)面试旁听是自愿、无偿的。

咨询电话:59971562、65566100。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二

2.我县主要新闻单位记者;。

3.我县其他公民。

(二)我县其他公民旁听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35—65周岁,享有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入围本次面试的,不得申请和参加本次面试旁听。

四、旁听人员确定。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三

2018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村官职位)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将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加分、笔试总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慈溪市镇乡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职位2”)职位的面试对象名单,待加分情况公示结束后另行公布。如有差错请即向市人力社保局公务员和事业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63938255。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无生源或户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除外;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等。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无生源或户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选调生村官职位的还应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如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填表时要完整填写任职起始时间及职务名称。

报考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9)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应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a类或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的(面试对象名单另行公布),还应提供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盖章的推荐表(附件3)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对象,发给《面试通知》。资格复审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面试时间为3月24日一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

联系电话:63938255、63938338(传真)。

2、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3、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4日。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四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宁波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上述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县(市)报考。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大学生“村官”:选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任职满2年(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2日止,下同),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以上人员已离开服务岗位的,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考(本科以上户口不限)。

(2)“两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截止2017年11月22日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服务期),且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科以上户口不限)。

3.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区县(市)机关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其中,镇海区含高新区贵驷街道和石化开发区、奉化区含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慈溪市含杭州湾新区,下同),任职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区县(市)机关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的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其中,鄞州区考录对象含鄞州区、高新区新明街道和梅墟街道及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社区(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6.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生源或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7.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和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且符合职位身体条件和学历等要求。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报考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均达标。

6.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8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7.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

8.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a类或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9.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10.在2018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五

2018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含紧缺职位、选调生村官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职位)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类、紧缺职位综合类、选调生村官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两科总分105分;基层类、人武专干学员为两科总分100分;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为两科总分95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为三个科目合成百分制总分50分。

根据上述合格分数线及本次招考相关公告有关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3名以上的按1:3,5名以上的按1:2.5(有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以上的按1:2确定。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和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选调生村官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和宁波市大数据管理局云计算中心管理(紧缺职位)按1:5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职位面试对象,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以上的按1:2确定。

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将报考市级机关职位考生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报考区县(市)职位考生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当地公告(各地查询网站见附件3)。对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2”需要加分的考生,先进行加分情况公示,再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有差错请即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调配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6204。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3月12日至14日三天。报考市级机关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报考区县(市)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当地公告。

镇乡(街道)机关选调生村官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职位资格复审由当地组织实施,具体见当地公告。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由市统一组织实施,上述职位的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同步进行。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13日下午,考生报到时间为下午13:30—14:00。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14日上午,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9:00-10:00(各招考职位的具体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4),体能测评按《转发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08号)执行(详见附件5),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考生的体能测评的测试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3月13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地点为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鄞州区兴宁东路158号,详见附件6)。

温馨提醒:为进一步规范测试秩序,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事先认真学习《转发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08号),并加以练习。

所有入围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7),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全市统一定于3月24日—25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市级机关、江北区、镇海区各招录单位的面试安排在宁波市技师学院(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00号)。紧缺职位面试由宁波市商务委和宁波市经信委组织,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其他区县(市)面试地点详见当地公告。

附件:

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6.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位置示意图。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4日。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六

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3名以上的按1:3,5名以上的按1:2.5(有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以上的按1:2确定。

2.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和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4.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5.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名单,以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由市和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各自指定网站上公布。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七

面试前,由市和各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对象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宁波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户口已迁至宁波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宁波市外生源2018年应届大专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的职位的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八

1.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对象,在体能测评开始48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均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截止各招录机关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5.在次年全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6.递补人员名单由市、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九

2018年奉化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含选调生村官职位)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面试、体能测评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选调生村官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两科总分105分;基层类为两科总分100分;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为两科总分95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为三个科目合成百分制总分50分。

根据上述合格分数线和本次招考公告有关规定,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法医),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4,3名及以上的按1:3,5名及以上的按1:2.5(有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选调生村官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将入围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若有差错请及时与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管科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8681510。

对报考奉化区乡镇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生,先进行加分情况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1、奉化区各级机关招考职位[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法医)职位除外)]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地点:奉化区人事考试办公室(奉化区锦屏南路221号)。

2、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法医)职位的体能测评由宁波市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同步进行。具体为:

时间:3月13日(星期二)下午13:30—14:00。

地点: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二楼篮球馆(鄞州区兴宁东路158号,见附件2)。

三、体能测评的方法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详见附件3、4),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试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3月13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

温馨提醒:为进一步规范测试秩序,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事先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并加以练习。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所有入围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5),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面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3月24日一天,上午8:00开始(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奉化区老年大学(奉化区锦屏街道青松路388号)。

附件:

1、2018年奉化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第一批)。

2、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位置示意图。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

2018年2月14日。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十

1.请考生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同时登陆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考场示意图。考生须认真核对下发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内容,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明材料。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在考试期间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请考生尽早熟悉考点及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尽量使用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到达考点。各考点学校不承担考生车辆的停泊和保管责任。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对于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则的,考试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十一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见附件2、3)。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7.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2月10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8.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予以公布。

9.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1.报考人员对省、市及各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2.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

15.报考紧缺职位公务员、选调生村官、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干部学员的,具体内容另见公告。

点击下载。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6日。

宁波公务员考试篇十二

考察工作由市和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并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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