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务委托代办协议书 邮政委代办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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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全称:
负责人姓名:
住所:省市县(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
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招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投递时间及频次。
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
营业时间:
1.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
2.收寄国内、国际平常、给据函件;
3.收寄国内包裹、办理汇兑业务;
4.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收订报刊;
6.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7.邮政分销业务;
8.代收代缴类业务:移动、电信、联通话费、电费、水费、数字电视等区域性业务。
9.代售类业务:机票、彩票、火车票、邮资票品、速递揽收、集邮预定、报刊收订等邮政代办的第三方业务。
10.其它业务:
乙方开办上述业务,由甲方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甲方授权乙方办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
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及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
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
5.对乙方代办的邮政业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
7.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4.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标准、封发交接邮件报刊;
17.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代办担保人,如:在昆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或昆明市邮政局在岗正式职工等做担保人,方可签订代办合同。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网点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违者由邮政管理局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邮件安全相关规定
1.邮政代办所要对外公示邮件禁限寄规定。用户交寄邮件时,营业员应告之用户有关禁限寄内容,对包裹、特快专递类邮件,应提示用户认真阅读详情单背面的“用邮须知”,并在详情单寄件人处签字确认。
2.收寄各类物品类邮件,代办人员必须与用户当面眼同无缝隙验视内件,防止出现夹带问题。要核实内件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对无法辨别内件性质的物品,应请用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收寄各类信件类邮件,应注意内件是否有违章夹寄,如发现非纸质性物品,应验视内件,但不得验视信件内容。对用户拒绝验视的,一律不得收寄。
4.任何邮政代办所不得与用户签订自封免验协议,所有邮件必须进行验视后方可收寄。
5.邮政代办所一律不得收寄化工类产品,应引导用户到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严禁收寄,对无法确定安全的粉末状及液体类物品也不得收寄。
6.验视后的邮件,要使用带有昆明市邮政分公司标识的胶带牢固捆扎,封装好的邮件不得再交给用户,并必须在邮件实物及各类详情单的明显位置加盖“邮件验视章戳”,注明重量和验视人名。
7.邮政代办人员在接收邮件(袋)签收后,必须妥善保管,安全携带,否则;造成的邮件在存储、运输、投递途中丢失、损毁、延误、水湿、油污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代办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营收款的结算和交纳方式
乙方应依照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上交全部营收款。少收或欠费部分由乙方自己补齐,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当日。
第八条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按件计酬标准”:
(2)特快专递按收入的10%支付;
(3)汇款按汇费收入的10%支付;
(4)报刊收订按当月流转额的3%支付。
(5)代收移动、联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0.7%支付,代收电信话费按代收金额1.75%支付,代收铁通话费按代收金额的2.1%支付。
(6)电费按0.35元/笔支付、水费按0.13元/笔支付。
(7)代售昆广网络续费卡按销售金额的1%支付;
(8)代售体育彩票按销售金额的4%支付;
(9)公交充值按销售金额的0.25%;
(10)机票按窗口出票数量核发代办费:2元/张;
(11)集邮:邮品销售按销售金额的5%支付。
20xx年市公司对电商业务的支撑政策发生变化,以市公司新政策为准。
二、未经审批,代理手续费标准不得变更;
三、在乙方向甲方解缴全部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代办费于次月25日前支付,从第二月起的代办费于当月28日前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支付代办费的,应从延迟支付之日起,按每月支付代办手续费金额承担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代办业务营收款项;少收、漏收部份由自已补齐,甲方不予核减,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缴纳营收款,乙方应按时延迟缴纳部份天数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减乙方的代办保证金,扣减代办业务,如仍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乙方不履行协议,未提前告之甲方,临时终止邮政营投服务的,可扣减代办保证金或代办手续费,直至解除合同终止协议。
9、出现上述八种情形中两种情形以上的,可以合并处罚。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上述违约情况单方解除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或者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乙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2.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约定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发出的书面解约通知或律师函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3.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出台的新政策红头文件,方能行使本单方解除权。
4.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须在选定接办单位(人)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邮政服务工作,不得中断。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律师费及食宿交通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并送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乙 方(承运人):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运输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快递包裹,运输方式为4.2米厢式货车公路运输。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2、正常情况下,保证发车前备好货及装车。(特殊情况下发车时间另议)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到达指定地点后由司机及跟车人员负责将甲方所发出货物根据西安中转站的要求码放到指定位置。
3、负责运输途中货物安全及准时到达;运输途中凡由乙方造成的晚点迟到罚款,由乙方承担。 4、负责甲方返货运输。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的经营权限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快递包裹,价值不等。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负责,确保货物按时完整、安全运达。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2、运输费用及司机薪水每天现金结算。
六、赔偿责任
运输过程中发生非甲方因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甲方所列举的实际价值全额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若要长时间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及时寻找备用车辆运输甲方所托货物,否则因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上原因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没有事先通知甲方影响运输服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应结算当天运费的10%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运输途中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2、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先赔偿甲方损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
4、由于车辆故障维修及保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若因单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切实负责按甲方要求托运到指定的地点,否则全额承担一切相关损失。
3、若发现乙方故意将甲方所托货物占为己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相关货物同等价值予以追罚。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5、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__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__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
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1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乙方:
公司地址:
电话: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代办程序,完成代办业务。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资料基础上,乙方业务代办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办工作给予充足的合作,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办所需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支付代办费用。
2.甲方按规定就所提供资料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代办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责任。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项代办费用为人民币 元。
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出现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
4.如在代办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代办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六、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代表(签章):
乙 方:
代表(签章):
二〇一〇年 月日
乙方:________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业务委托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指定各型号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保管、配送等业务的操作(以下合称“委托业务”)。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业务委托内容:
双方约定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服务内容等
1.1 仓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的设备提供仓储场地,并对存放的设备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保管。(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2 运输配送: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的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地址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送达指定地点,并保存相关单据。(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3 仓储及配送的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仓储及配送业务制定相应的制度,并由乙方代表依据该制度开展工作。(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其它业务:双方于附件中另行约定的其他业务。
2. 保密协议:
双方依据商业道德规范,(详见:《保密条款》)
3. 费用结算:
3.1 仓储物流总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定依据不同型号的设备,由仓储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组成,以下简称:服务费。(详见:附件1-设备型号-上海地区配送价格合同)
3.2 付款方式:
3.2.1 服务费用支付:每月月末为清单结算日,乙方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相关服务费用清单及相关单据,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支付到乙方指定帐号上。
4. 乙方责任:
4.1 乙方在为甲方处理甲方指定的各项委托业务,应做到安全、准确、及时,对甲方指定时限的委托业务,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时限内完成,应及时向甲方说明理由,并在事后提供未能按时完成业务委托的合理理由的书面事故报告,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2 乙方有责任按照相关业务规范完成甲方指定委托,相关的业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约定,同时,本合同附件中所有另行约定的业务规范亦作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部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4.2.1 设施资源要求:
4.2.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委托量配备足够的相关设施及资源为甲方服务。 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设施及资源应该符合甲方设备的要求,做到清洁、防静电、防潮、防雨、无异味、无污染、无损坏、无任何明显可造成甲方产品灭失或损坏的瑕疵。
4.2.2 服务人员要求:
4.2.2.4 乙方派遣的仓储管理人员应对甲方设备进行专业保管,并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乙方派遣的业务执行人员应着装整洁、并于明显处佩带乙方公司清晰的标志。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 乙方的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任何的不当或不作为导致的甲方指定收货人发生的任何投诉或诉讼,乙方承担所有直接的责任,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保留一切追索的权利。
4.2.2.6 对于任何与甲方设备有关的服务状态,乙方有责任积极配合查询。 设备赔偿责任: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的设备时,发生破损、污损、潮损、遗失、盗窃、损坏、火灾等事故时,乙方须承担所有责任,依据双方约定的投保价值全额赔偿。
4.2.3 信息反馈责任:如有下述情况,乙方有责任立即向甲方汇报并接受甲方的指示。
4.2.3.3 设备在服务进行中发生损坏事故。无法确认收货地址或收货人。 收货人拒绝收货,或者其他的原因无法收货时。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不得不在一定的期间中断服务时。
5. 合同中止及有效期限利益的丧失约定
5.1 甲方或者乙方,发生下列任何一项事实时,在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后合同即行中止,任何一方对对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将视为到期债务,立即将其债务全部支付给对方。
5.3 因违反本合同,其他单项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内容并造成对方严重损失时。 在接受强制执行、临时强制执行、临时处理、拍卖、破产、公司解散、公司重组、公司重建等的申请,或自行申请破产、公司重组、民事重组等时。
受到迟纳税费的处理时。 不能支付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时,或者申请停止支付时。 被认为有资产极度恶化,或信用力极度下降趋势时。 乙方由于能力所限或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时。
6. 权利义务的转让
6.1 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乙方不得将委托业务转包、分包给其它第三人。
7. 不可抗力
7.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根据实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
8. 合同附件
8.1本合同所有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合同有效期限
9.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止。 合同届满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合用进行协商。如果继续合作,需重新签合同。
10. 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以及对于其他附属或补充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各保存两份。
甲方:上海全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333号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 密 条 款
1. 保密资料的定义
2. 双方责任
2.2. 乙方作为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对甲方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乙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在甲方向乙方披露前已为乙方所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资料。 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乙方也须促使其代表或雇员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开展合作项目工作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必须的。
2.3. 乙方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控制在因履行主合同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乙方负责的代表的范围内。
2.4. 除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复印、复制,或者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人。
2.5. 如果合作项目终止或任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应甲方要求返还其占有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和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他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因资料存档和财务核查的需要而保存部分保密资料。
2.6. 乙方将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注意程度来对待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并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注意义务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3. 知识产权
3.1. 甲方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意味着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的转让;甲方授予乙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或其代表转让或授权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权益。
4.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4.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4.2. 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有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 业务原则
1.1. 乙方的运输及配送人员根据《公司驾驶员守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操作。
1.2. 乙方的操作员工根据本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主合同及各附件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业务。
1.3. 乙方的管理部门人员根据甲乙双方缔结的主合同,各其他附件及本细则以及乙方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相关其它业务。
2. 仓储及装卸
2.1. 甲方设备将由九州电子的物流供应商运输至乙方仓库,如遇乙方非工作时间,乙方需安排送货车辆停车位,待乙方恢复工作后进行卸货入库工作。
2.2. 明确卸货方,以及设备保管责任移交点
2.3. 如何界定外包装变形和受潮问题,取证的方法方式。
2.4. 如何处理外包装变形和受潮的设备问题,问题包装设备是否入库,或者交由送货车辆带回。
2.5. 入库过程中,乙方操作人员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依据不同型号分别存放至规定区域内必须与仓库外墙、立柱及分区(隔)铁网保持一定距离,并做到分类明确,统计便捷。
2.6. 乙方在完成入库工作后,必须立即将入库设备数量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至甲方相关人员邮箱。
2.7. 乙方需指定专属工作人员针对甲方的设备进行保管工作,以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2.8.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专属仓储场地严禁与本项目无关人员随意进出该区域。
2.9. 乙方工作人员在对待每次装卸动作时,一定要确保轻拿轻放,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3. 运输及配送
3.1. 每订单均有2分单据,分别为:1.东方有线采购单;2.上海全景出货单,均为一式五联单,均需收货方签字。
3.2. 收货方留存东方有线采购单(白联),乙方留存上海全景出货单(蓝联),其余单据全部交于甲方处理。
3.4.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甲方所下订单,制作相应的发货单据,每份订单共计2套单据。
3.5. 为顺利完成配送任务,乙方工作人员在出货配送之前,要与收货人事先沟通,确认送货事宜,待确认后,展开后续工作。
3.6. 设备出库需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实施
3.7.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订单中所需设备数量,点数出库。
3.8. 扫描key号
3.9. 装货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装入车中。
3.10. 乙方工作人员驾驶装载设备的车辆时应避免急转弯、急刹车或因震动对设备造成的损伤。
3.11. 配送时根据《驾驶员守则》进行配送业务,并在递交设备时要求顾客签收(签字)。
3.12. 配送的原则是配送到运单指定收货地点或是收货人要求的地方。
3.13. 配送的过程中收货人要求变更地址或是有其它要求时通过乙方的负责人通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操作。
3.14. 到达配送目的地后,轻拿轻放将设备卸下,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数量。
3.15. 签收包括收件人全名以及收货日期,签字必须清晰。
4. 库存、签收信息及签收单据反馈
4.1. 乙方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10点前向甲方提供当日库存报表。
4.2. 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每次配送工作次日中午11点前需将签收单据扫描件,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甲方。
4.3. 乙方工作人员需每周一次将相关签收单据移交至甲方。
5. 其它相关业务要求
5.1. 合同附件中的其他业务或操作要求与主合同拥有同等效用和约束力。
5.2. 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的信息:
5.2.1. 与设备数量有关的信息
5.2.2. 与设备配送有关的状态信息。
5.2.3. 与服务费用有关的相关信息
5.2.4. 与客户投诉有关的相关信息
5.3.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信息传递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信息反馈的准时,准确将作为甲方对乙方考核及能力评判的重要依据。
5.4. “签收单”的处理
5.4.1. 乙方有责任在设备送达后要求收货人签字。
5.4.2. 乙方有责任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签收单,并每周一次移交至甲方。
5.5. 事故,投诉及责任
5.5.1. 自乙方对设备确认入库至配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止,乙方承担所有设备的灭失,破损,污损等责任。
5.5.2. 设备发生灭失,破损或污损时,乙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赔偿方法。
5.5.3.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任何设备事故或相关投诉时,乙方有责任立即汇报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并对事故或投诉进行分析,向甲方提供书面解释报告和处理方法,并给出建议对策及改进计划。
甲方:乙方:日期:
身份证号/公司登记号:
通讯地址:
乙方:
营地地址:
甲方现就其所购汽车(品牌: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 ;车辆识别代号: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事项(在以下□中打“√”确认),并同意对相应代办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1.包含事项:乙方代为缴交车辆购置税、验车、向车管所提交上牌资料、办理选号资料、办理入户其他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购置税人民币(¥ )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
4.在办理手续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事件、侵权等原因致使车辆损失的,按交通、保险、侵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清楚并遵守车管所关于车牌号的相关规则,乙方不必对车辆牌号结果负责。
二、甲方选择按揭贷款购车,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购车相关手续:
1.包含事项:根据甲方的资质,向乙方推荐贷款金融机构及其产品;协助甲方收集和填写贷款所需的资料;贷款申请获批后,协助甲方联络贷款金融机构签约;协助甲方办理所购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为人民币(¥ );
4.乙方仅协助甲方与贷款单位办理购车贷款手续,因贷款产品的选择,以及贷款合同的签订、履行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由甲方自行享受并承担;甲方贷款申请成功与否及贷款发放时间由贷款金融机构决定,甲方依法选择退、换车产生的贷款或还款的相关事项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汽车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向(保险公司)购买汽车保险,保险时间为 年,包含险(投保时间、险种及相关条款具体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为准)。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险费人民币(¥ ),该费用已包含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支付的相应险种的保险费及保险服务费。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购买保险所需的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
4.甲方知晓并确认,相关保险产品的选择为甲方自愿选择,乙方仅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相关保险合同的履行及权利义务承担均有甲方自行享有、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及加装以下汽车精品及配件
五、以上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当天支付给乙方。
六、双方在合同履约及车辆使用中发生争议,应以合法、适当的方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利、干扰正常秩序、损害经营品牌、贬损商誉信誉及社会公共安全等侵权行为,否则对方有权依法追究或者请求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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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务委托代办协议书 邮政委代办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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