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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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31 00:00:00    小编:打灰课代表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5篇)

小编:打灰课代表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篇一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结合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1950号;邮编:274000。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历史沿革: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现有大学路、康复路、雷泽湖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7.71万平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23.75万平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14.74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96万册,电子图书系统拥有数字图书资源7.48tb;已建成现代智慧校园,实现有线和无线网络无缝隙全覆盖,行政、教学、招生、学生、人事、财务、后勤、图书等服务与管理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有功能强大的信息化教学平台和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并与校园网络系统对接,创建了“处处能学,随时可学”的信息化学习平台。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366人。

第九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现有专任教师553人,附属医院、行业一线兼任教师26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9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7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务的191人,占34.54%,其中具有正教授称的28人;“双师型”教师312人,占专任教师的56.42%,“名师名医”特色鲜明,有30余名学校专任教师是菏泽市医药卫生行业的学科带头人。拥有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药学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3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3人。现有国家级、省市级专业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国家评审专家等5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山东省卓越医师1人。教师教学理念先进,紧跟现代医学教育技术的发展步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近五年参赛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比赛获奖46项。

第十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专业及课程设置适应社会需求,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与生物制药工程系、医学技术系、基础医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眼视光技术、保险、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共14个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主持全国卫生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护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全国护理教材建设评审委员会常委单位,山东省护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药学专业是校级特色专业,校企联合共建专业,鲁西南制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全国医学检验校际联合会成员单位。拥有《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29门省级精品课程,《药理学》《诊断学》为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第十一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实验实训教学资源丰富,设有形态一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分析实验教学中心、形态二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口腔技能实训中心、医学检验技能实训中心、康复治疗实训中心等13个校内实践基地。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直属康复养老护理中心1所,拥有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108所,其中三级以上医院56所,实习病床51000余张。另有药厂、药检所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5处,保险专业实习基地5处。

第十二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近5年来先后承担教育部、省和市级教科研课题162项,其中95项达国内领先水平,67项达国内先进水平,获省市级以上奖励65项。获国家专利59项,科技成果转化10项。主持制定了临床医学专业高职高专《国家顶岗实习标准》和《山东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目前承担《国家教学标准》、《实验实训装备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国家卫计委“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项目调研工作。发表论文507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20篇,被sci、ca收录68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学术专著131部,其中主编、副主编和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50部。《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为中国高职高专核心期刊。

第十三条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校风学风优良。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和适应医疗卫生事业需求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突出医学专科教育特色,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加强教育质量工程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永恒的主题。致力培养医德高尚、基础理论扎实、临床实践能力强、一专多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得到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第十四条 2009年学校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先后荣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五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八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先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眼视光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等专业为5400元/学年;药品经营与管理、保险、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4500元/学年。

学生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5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或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5925820 5925823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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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篇二

第四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1950号;邮编:274000。

第六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1802人。

第八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现有专任教师54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6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20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1人;拥有临床医学专业和药学专业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学校常年有外籍教师任教。

第十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实践实训教学资源丰富,设有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康复治疗技术实训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中心实验室等13个实践实训教学中心以及3个医药研究所。拥有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76所,其中三级以上医院22所,实习病床36000余张,另有药厂、药检所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5处,医疗保险实务专业实习基地5处。

第十二条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校风学风优良。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和适应医疗卫生事业需求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突出医学专科教育特色,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加强教育质量工程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永恒的主题。致力培养医德高尚、基础理论扎实、临床实践能力强、一专多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得到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第十四条2009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先后荣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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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下面以某重点大学在北京招生情况为例,计算录取线差如下:

平均录取线差=(62+70+69+69+64+58)/6=65

很显然,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报考此大学平均需要65分的线差,最高的年份需要70分的线差。为保险起见,2009年报考该校还必须根据录取分数区间大小、录取人数在各分数段分布情况留出足够的保险空间,建议考生至少要留10分以上的余地。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始建于1950年。197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历史悠久,积淀深厚。



学校坐落于驰名中外的中国牡丹之都——菏泽市。老校区紧邻青年湖和环城公园,公园杨柳依依、流水潺潺、鲜花烂漫、亭台别致,为学校营造了优雅外部环境,校园内景点处处,书声朗朗,是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新校区与历史名园---古今园、百花园毗邻,国色天香的牡丹与源远流长的牡丹文化,为学校发展奠定了丰厚的底蕴。校园景色秀丽,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占地59.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9.2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846.13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8.77万册,电子图书4915gb,纸质期刊2857种,电子期刊3400种,并建立了中国期刊(医药卫生)学术文献二级检索站。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室内场所配有制冷供暖中央空调。学校实验实训教学资源丰富。校内设有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分析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护理技能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口腔技能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等11个校内实践基地。拥有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76所,其中三级以上医院30余所,实习病床36000余张;另有药厂、药检所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5处,医疗保险实务专业实习基地5处。

学校具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1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2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201人;有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1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人;拥有临床医学、药学两个省级教学团队;学校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聘请北京大学多名专家为兼职教授。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医学科学家盖蒂谢克教授为我校科学顾问、名誉教授。学校常年有外籍教师任教。

学校专业及课程建设适应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特色鲜明,重点突出。设有临床医学、护理、麻醉学、药学、口腔医学、助产、医药营销、医学检验技术和医疗保险实务等9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含全科医学方向和超声诊断方向,护理专业含icu方向和涉外护理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和护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护理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麻醉学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药理学、生理学、诊断学、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病理学、护理心理学、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 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与加拿大格兰特·迈可伊万学院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每年选派护理专业的优秀学生赴该校继续学习深造,取得加方学历文凭;每年也接受加拿大学生来校学习。2007年起每年选派部分护理学专业的优秀学生赴英国带薪实习。

  品学兼优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覆盖面可达30%。贫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考生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考分数在500分以上的考生奖励第一年学费。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致力于为基层和社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的高素质医学技能型人才。2009年12月顺利通过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267人。在招生工作中,连续多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录取线人数远远超过招生计划,报到率连续4年超过100%。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双证书”制度,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6%以上,其他专业毕业生职业资格证获取率达60%以上。各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好,基础理论扎实,操作技术熟练,深受聘用单位欢迎。近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85%以上,其中护理专业就业率97%,药学、医疗保险实务、医药营销等专业就业率达100%。在全省“专升本”考试中,升本率连续11年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60余年来,学校秉承“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为社会培养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近6万人,数千人考取了硕士、博士研究生,很多已成为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的业务骨干和知名专家,多名担任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职务,为我省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菏泽医专先后获得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正在进一步积极而扎实地创造条件,以尽快升格为医学院。

网址:http://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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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下面以某重点大学在北京招生情况为例,计算录取线差如下:

平均录取线差=(62+70+69+69+64+58)/6=65

很显然,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报考此大学平均需要65分的线差,最高的年份需要70分的线差。为保险起见,2009年报考该校还必须根据录取分数区间大小、录取人数在各分数段分布情况留出足够的保险空间,建议考生至少要留10分以上的余地。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始建于1950年。197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历史悠久,积淀深厚。



学校坐落于驰名中外的中国牡丹之都——菏泽市。老校区紧邻青年湖和环城公园,公园杨柳依依、流水潺潺、鲜花烂漫、亭台别致,为学校营造了优雅外部环境,校园内景点处处,书声朗朗,是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新校区与历史名园---古今园、百花园毗邻,国色天香的牡丹与源远流长的牡丹文化,为学校发展奠定了丰厚的底蕴。校园景色秀丽,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占地59.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9.2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846.13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8.77万册,电子图书4915gb,纸质期刊2857种,电子期刊3400种,并建立了中国期刊(医药卫生)学术文献二级检索站。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室内场所配有制冷供暖中央空调。学校实验实训教学资源丰富。校内设有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分析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护理技能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口腔技能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等11个校内实践基地。拥有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76所,其中三级以上医院30余所,实习病床36000余张;另有药厂、药检所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5处,医疗保险实务专业实习基地5处。

学校具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1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2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201人;有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1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人;拥有临床医学、药学两个省级教学团队;学校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聘请北京大学多名专家为兼职教授。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医学科学家盖蒂谢克教授为我校科学顾问、名誉教授。学校常年有外籍教师任教。

学校专业及课程建设适应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特色鲜明,重点突出。设有临床医学、护理、麻醉学、药学、口腔医学、助产、医药营销、医学检验技术和医疗保险实务等9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含全科医学方向和超声诊断方向,护理专业含icu方向和涉外护理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和护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护理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麻醉学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药理学、生理学、诊断学、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病理学、护理心理学、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 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与加拿大格兰特·迈可伊万学院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每年选派护理专业的优秀学生赴该校继续学习深造,取得加方学历文凭;每年也接受加拿大学生来校学习。2007年起每年选派部分护理学专业的优秀学生赴英国带薪实习。

  品学兼优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覆盖面可达30%。贫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考生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考分数在500分以上的考生奖励第一年学费。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致力于为基层和社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的高素质医学技能型人才。2009年12月顺利通过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267人。在招生工作中,连续多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录取线人数远远超过招生计划,报到率连续4年超过100%。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指导服务体系,推进“双证书”制度,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6%以上,其他专业毕业生职业资格证获取率达60%以上。各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好,基础理论扎实,操作技术熟练,深受聘用单位欢迎。近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85%以上,其中护理专业就业率97%,药学、医疗保险实务、医药营销等专业就业率达100%。在全省“专升本”考试中,升本率连续11年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60余年来,学校秉承“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为社会培养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近6万人,数千人考取了硕士、博士研究生,很多已成为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的业务骨干和知名专家,多名担任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职务,为我省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菏泽医专先后获得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正在进一步积极而扎实地创造条件,以尽快升格为医学院。

网址:http://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篇五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精神,结合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1950号;邮编:274000。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524人。

第八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占地70.8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847.36万元,图书馆藏书70.55万册。学校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优越,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配有制冷供暖中央空调。

第九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现有专任教师56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7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25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2人;拥有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和药学专业三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学校常年有外籍教师任教。

第十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专业及课程设置适应社会需求,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与生物制药工程系、医学技术系、基础医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保险、老年服务与管理共12个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和助产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拥有《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29门省级精品课程,《药理学》、《诊断学》为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第十一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实验实训教学资源丰富,设有形态一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分析实验教学中心、形态二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口腔技能实训中心、医学检验技能实训中心、康复治疗实训中心等13个校内实践基地。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直属康复养老护理中心1所,拥有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97所,其中三级以上医院42所,实习病床43000余张。另有药厂、药检所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5处,保险专业实习基地5处。

第十二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先后承担教育部及省、市级科研课题306项,其中,获国家专利77项;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学术专著177部,发表论文1856篇,其中主编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54部。《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为中国高职高专核心期刊。

第十三条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校风学风优良。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和适应医疗卫生事业需求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突出医学专科教育特色,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加强教育质量工程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永恒的主题。致力培养医德高尚、基础理论扎实、临床实践能力强、一专多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得到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第十四条2009年学校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先后荣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负责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先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为5400元/学年;药品经营与管理、保险、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4500元/学年。

学生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5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临床医学专业和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报考执业助理临床医师和执业助理口腔医师的资格;护理专业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具有报考执业护士的资格;药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报考执业药师的资格;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生具有报考临床医学检验技士的资格;康复治疗技术和中医康复技术专业毕业生具有报考康复治疗师的资格;其它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具有报考相关类别职业考试资格。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或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5925823 5260906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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