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感受 国家安全教育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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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4月15日,是我国第-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警钟长鸣耳边,安全牢记心间。
为了响应国家安全号召,保证公司安全第一,-有限公司电气车间主任-x,早上八点在-车间,组织全车间班长、副班长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员工的生产生活秩序,了解大家的工作协作情况,并告诫大家首先从安全角度出发,保证生产安全,以全年零事故为宗旨。
-主任最后特别强调,基础管理员要提升应变协调能力,充分利用每位员工的长处,搞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我们在生产作业时的安全不容忽视,尤其是作为一名车间职工,我深爱着我的工厂和我的工友。从第一天迈进厂区,我就告诉自己:我的选择没有错,我要尽自己的力量为-美好的明天而奋斗。
但前提条件是要保障个人安全,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所有的誓言都将在现实面前变的苍白无力,对个人、对企业、对社会来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永远是一个严肃的话题,那根“红线”不仅仅关系着我们自己的生命,更是亲朋好友的牵挂。因此,我们在工作时,多一些责任、多一点谨慎、多一丝认真,严守规范,铭记安全,就是对生命最高的敬畏。
在我心中,我深知安全的重要性,生命是宝贵的,但同时又是脆弱的。注意安全,遵章守纪、规范作业是我们永远的准则。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被人们老调重弹的课题。生命惟独在安全中才干永葆鲜活,假如鲜活的生命不慎或不幸在日常工作中与安全失之交臂,造成了生命的丢失或残缺,那么会给一个家庭带来了多大的痛苦,给社会带来多大的损失。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一个人来说都惟独一次。”而我们青少年的生命是含苞欲放的花朵,立即绽出迷人的光彩,美丽却又娇弱,更应好好珍惜,不要让它过早地凋谢。
在我的脑海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存在的‘价值’。至今让我还记忆犹新的是六年级上册时的一次下课十分钟:那天,我们班的同学就在走廊里玩摸摸人。本来玩游戏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是不好的事故发生了:子欣在游戏当中受伤了。霎那,同学们纷纷把游戏停了下来,我急速跑去子欣摔倒的地方把子欣扶起来,但是子欣说,她的手很痛动不了。我看见子欣的嘴唇顿时变白。我立即冲向老师办公室,叫了一位老师上去我们的课室。老师叫我,扶着子欣的手去办公室;老师还说,子欣的手很简单骨折。子欣哭了,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子欣哭的。我想:一个非常坚毅的女孩也哭了,子欣的手一定很痛很痛。此刻,子欣的手好了,但是每当想起那一幕,还不是心惊肉跳?生命在那一刻是那么的脆弱,又是那么宝贵。好好珍惜吧,生命不会有第二回!
其实这些意外可以避开的。我好象听到有人反驳了“不一定,出不出交通意外是由天决定的”;又有人反驳了“那可不是,出不出意外是由你自己当天的运气来看”;还有人在反驳“你们说的都不对,出不出意外是看你平时过节有没有拜神”……所以这些想法都不对的,你们认真想一想当你自己发生意外,是别人不小心撞伤了你,你会怪别人吗,我绝对相信每一个人都会怪别人的。
所以说,上帝是吝啬的,也是公平的,他只给每一个人拥有一次生命,让我们都明白生命惟独一次要好好关爱,还让我们明白了校园的安全是不可以忽略的。
我忠心期望大家爱护自己的生命和注重安全!
生活如此,我们的事业同样如此。安全保证着铁路国民经济大动脉的畅通,保护着我们在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上驰骋前进。这天,我们在那里聚首,畅谈“安全”这一永恒的主题。那么,安全到底是什么在我来看,安全就是在平凡的岗位上立足本职,尽忠尽责。
职责是什么职责是一种使命、一种义务。一种持续铁路持续稳步发展的使命,一种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回首百年,职责在铁路发展历程中无处不在。
一代代铁路人胸中无限恪守的职责,伴随着我们行进在安全生产的漫漫历程中,走过春夏秋冬、走过酸甜苦辣、走向成长、走到这天。
职责是一种激情。一种为国家、为民族、为事业奋斗不息的激情。因为有激情,我们的心中才能不断升腾出追求事业的渴望,因为对事业的渴望,才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安心工作,奉献到底。
职责是一种力量。在隐患危及安全的关键时刻,它激励我们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用行动去阻止事故的发生。
职责又是一种志气。当我们饱尝事故教训的苦涩失败后,没有因此输掉重塑安全辉煌的决心,而是坚信自己的实力,从头做起,顽强而不可战胜。
职责还是一种斗志,一种勇于进取、敢于胜利的精神。这种精神足以让我们在安全难题面前游刃有余,把一线工人的潜力和水平显现得淋漓尽致。
职责是天,是铁路安全生产赖以生存的源源动力;职责是我,是我用无限激情时刻持续的高度警惕;职责是擎起的利刃,具有斩断一切事故根源的力量与锋芒。因为有职责,我们才足以从微小的细节中发现事故的隐患;因为有职责,我们才能够从不断变换的安全问题上积累进步的经验。
朋友们,我们都是来自铁路运输生产战线最前沿的战士,对自己的事业与未来都曾有着一份完美的憧憬。我们曾向往驾驶万吨巨龙驰骋祖国大地,在轰轰烈烈的事业中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然而,我们此刻是平凡的,我们的岗位也是平凡的。但是,我想告诉大家,惊天动地固然壮美,润物无声更具回味。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兵在安全生产的天空里,不用光芒万丈,只要职责不熄,哪怕只发射出一点点光辉,也足以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
朋友们,安全生产需要我们的职责,安全生产更加依靠我们的职责,让我们在苦过、累过的日子里,继续谱写如歌的岁月。让未来去见证我们的誓言吧:于无声处创造自我价值,为铁路安全竭尽绵薄之力,用青春的职责去谱写铁路事业更加辉煌绚丽的篇章。
20__年4月15日午时,应用统计学团支部第1团小组共同观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的疫情防控》,看完了此次视频,小组成员们分别对此次学习视频发表了自我的感想。
对于各种突发事件,我们应当了解好应对措施,进取预防,提高抵御突发事件的本事,快速响应,支撑公共安全,才能在未来保证全国人民的安全。
国家安全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一、《反间谍法》的主要内容
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20__年11月1日第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_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简单地说,为敌方刺探消息的人称为“间谍”。
《反间谍法》是以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分为五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共四十条。对反间谍工作的有关方面作出了比较完整的、具体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旧法)相比,《反间谍法》是以旧法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
一是将我国反间谍工作多年来坚持并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原则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规定了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二是反间谍工作除了依靠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外,还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的基础上,规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三是将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需要采取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规定了:查验中发现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责令其整改或者指导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与间谍行为有关的工具、经费、场所、物资和其他财物,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赃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国家安全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对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予以没收或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与刑法等有关法律进行衔接。在旧法的基础上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外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二、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反间谍法》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安全形势总体良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国际政治舞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不利因素仍大量存在,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主要目标,一方面打着“人权”、“民主”、“民族”、“宗教”等各种各样的旗号,不断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扶植、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煽动支持分裂势力,企图颠覆我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另一方面,继续利用我扩大对外开放的时机,以公开的、合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我县是一个民族自治县,国境线长达147.083公里,处于禁毒防艾和反渗透的最前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反间谍法》,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履行反间谍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是国家安全机关的神圣使命,也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国家安全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反间谍工作的力度。各单位、各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稳定,时刻警惕和防范间谍破坏活动;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
全体公民要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提高警惕,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只有把全社会动员起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组成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这对于像我县一样,还没有设立国家安全机关的地方,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间谍行为,基于《反间谍法》规定的“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而且司法机关已经树立“一盘棋”思想,没有设立国家安全机关的地方,可以向当地的公安司法机关告发,再由当地公安司法机关转交有管辖权的国家安全机关办理。
四、依法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如何惩治这五类间谍行为呢?《反间谍法》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8条至第18条)中,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作了规定,其中,第8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该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27条至第37条)中,明确了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拘留等行政处罚。对于实施间谍行为和涉案人员犯罪问题,只是规定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该法第27条第1款,只是规定了“……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如何惩治间谍行为和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该法没有作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并不是说,惩治间谍行为无法可依。这是因为:制定《反间谍法》时,已经与现行刑法等有关法律进行了衔接。除了要严格按照《反间谍法》的规定外,在程序上,还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在实体方面,要严格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量刑。
我国的现行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至第113条)中,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12个具体罪名: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2、资敌罪。司法机关在办理间谍犯罪案件时,要严格按照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这个犯罪标准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处以刑罚。通过惩治间谍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
2025年国家安全教育感受心得体会 国家安全教育我的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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