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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握好当前户政管理基本原则
鉴于当前我省经济建设特别是灾后重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治安户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按照“既要开拓创新,又要积极稳妥;既要方便群众,又要把握政策”的原则,创造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户政管理工作,通过拓展一站式办理、上门或预约服务、开通短信服务平台、畅通回应群众呼声渠道等多种方式,全力构建新型户政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便民利民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二、正确处理好有关户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一)户政管理方面。
1、出生登记问题。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仍必须办理入户手续,并于当月内向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2、未落常住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1)对未落常住户口,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尚无独立生活能力仍需由父母供养的,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常住户口,一岁以下作出生登记,一岁以上作补录户口办理审批。对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按其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2)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xx〕132号)的有关要求,20xx年4月1日之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但确已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事实收养关系且未落户的人员,因故难以办理《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落户(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与收养人的关系登记为“非亲属”关系。
(3)对持过期迁移证件或迁入地址发生变更,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迁入地应准予落户,不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原迁出地应予恢复户口;对遗失迁移证件的,原证件签发机关应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该证件系“遗失补发”;对刑释解教人员遗失释放证明、退伍军人遗失退伍证明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予以恢复户口(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现居住地与原籍地不一致的,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凭原籍未落户证明和调查核实材料予以落户。
(4)对因长期外出等原因户口被注销,经原籍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应在原籍恢复户口,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先在原籍恢复户口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关于大、中专学生办理户口问题。
户口保留在原籍的农村籍学生申请办理城镇户口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城镇居民登记手续,单独立户并颁发居民户口簿,其住址登记为原住址。对就学期间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成年子女,其父母户籍发生迁移时,可一并随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已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随迁的政策。
4、关于城镇居民要求转为农村居民的问题。
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xx〕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xx年以后(含20xx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5、父母投靠问题。
放宽父母投靠子女的限制。需要到城镇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户籍地在农村的父母或城镇退休人员投靠城镇子女不受年龄限制。(成都市除外)
6、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问题。
对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户口迁移问题。
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应准予落户。对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下岗后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凭下岗证明、街道、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20日),允许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8、关于成年人变更姓名更改年龄问题。
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持本人申请,出具乡镇或单位的证明,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批准变更、更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公安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以前,一律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xx〕41号)的有关规定,干部一律不予更改年龄。
9、死亡人员户口注销问题。
公民死亡,一个月以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上述关系人未在此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户口的,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确认并出具死亡证明,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后,应强制予以注销户口。
(二)居民身份证方面。
1、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领证时限规定。
受理证件申领的公安机关应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方,最多可再延长30日。
2、认真开展异地办证便民服务工作。
出省务工人员通过人像信息异地采集模式采集人像信息后,委托同一家庭户内成员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因人口信息系统无人像信息无法确定是否本人的,应告知群众经村、居民委员委会确认签章后即行受理。
广州、深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代办点受理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各地应认真审核受理,于20日内处理完毕。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向省厅上传受理信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认真填写不合格原因。
3、及时处理居民身份证件办理相关问题。
因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等原因不能及时制发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机关在收到相关回馈信息后,应于5日内告知当事人,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30日内加以解决,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理解。
(三)人口信息质量方面。
1、及时维护更新人口信息数据。
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全省人口信息数据质量和维护工作考核办法》,各市(州)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要做到每7天向省公安厅维护更新一次。对群众反映的本人信息与省、市(州)人口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不符的,自接到群众反映后,7日内市(州)公安机关应将其正确的信息维护更新到省厅人口信息数据库。
2、提高人口信息主要项目采集率。
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常住人口中的六个主要项目进行认真采集,其中出生地、籍贯采集率须达到95%,法定结婚年龄人员的婚姻状况、16周岁以上人员的文化程度采集率须达到80%,18周岁以上人员的职业和服务处所采集率须达到60%。
3、关于公民办理银行业务中所遇人口信息不一致问题。
公民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各地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通知》(成银发〔20xx〕211号)精神。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对公民申请证明核实其身份信息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须及时受理,并在受理核实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申请人。
三、工作要求
户政管理是所有公安机关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户政管理工作作为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加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抓紧抓好抓实。
(一)要加强户政管理队伍建设。各市(州)公安局除已有单独的户政业务部门外,其余市(州)可在现承担户政职能的部门设立单独的户政大队,从事户政管理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口信息系统管理民警,同时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人口信息系统技术人员;各县(市、区)公安局也要在现承担户政职能的部门设立单独的户政中队,从事户政管理工作;派出所必须固定专门的户籍民警,从事户政管理工作,一律不准非警务人员参与户政行政管理。请各市(州)公安机关于9月1日前将本地户政管理机构、人员落实情况,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届时省厅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
(二)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户籍管理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注。为了解决群众对户政管理工作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办理流程不了解等问题,帮助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准确理解和把握户政管理政策,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本地办证中心或办证窗口的示范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宣传户政管理政策法规,让群众明白户政业务办理程序。要注重发现典型,及时表彰户政管理窗口服务先进单位和优秀户籍民警。
(三)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梳理通过办证、信访、热线电话等渠道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户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并落实领导责任,逐人逐事落实具体承办人员,于8月30日前办结。办结情况,请于9月10日前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省厅将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严格执法。各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按照省厅有关要求,规范各项户政管理办证程序,并严格执行。各地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全面的户政业务培训,提高户籍民警的业务水平。各地要增强户籍民警爱民为民的服务意识,对长期态度生硬、群众投诉集中的民警,要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帮助,对屡教不改、工作作风散漫的,要实行待岗培训。同时,各地还要进一步加强证件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纪律。对确因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而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对假报户口、冒名顶替他人户口,伪造、变造、出租、转让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骗领、冒领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本指导意见自省公安厅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请各地公安机关将执行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所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及时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和《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新时期扶贫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20xx年至20xx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4000个重点扶持贫困村(以下简称重点村)扶贫综合开发规划,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科技文化素质,从根本上增强贫困地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为认真做好重点村的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重点村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解决温饱、巩固温饱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的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为工作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村建设的原则。
1.目标瞄准原则。围绕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这一目标,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
2.广泛参与原则。从重点村到贫困户的选择和确定,从项目的选择到实施的全过程,都要体现县、乡有关部门、科技人员和农户的参与。
3.综合设计原则。坚持综合开发,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兼顾其它。
4.因地制宜原则。项目建设要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缺什么补什么,把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
5.可持续发展原则。村级规划要与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要与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相结合,在改善环境、增加收入的同时,实现规划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重点村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州、市、县政府(行署)是重点村建设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级村级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省扶贫办在各地、州、市上报的村级规划的基础上,负责汇总编制全省重点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按要求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培训等工作。
(三)各地、州、市政府(行署)负责审批县级重点村建设规划,并在汇总县级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区重点村建设规划上报省政府备案,同时抄送省扶贫办。各地、州、市扶贫部门负责重点村年度实施计划上报,检查、指导、督促建设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统计监测等工作。
(四)各县政府在指导完成村级规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编制全县重点村建设规划并上报地、州、市政府(行署)审批。县扶贫部门负责本县重点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管理进行检查、督促,并做好技术服务、检查验收、统计监测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重点村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重点村项目建设内容。
1.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村级规划项目建设的重点,要用70%的财政资金进行建设,进一步改善电力、交通状况,提高农田水利灌溉条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等。
2.产业开发建设。要根据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地发展种、养、加等项目,为解决温饱,巩固温饱,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
3.科技措施推广。主要是开展各类科技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学种养水平。
(二)重点村建设目标。
通过扶持,解决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规划实施村人均纯收入达到820元以上。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均占有1亩以上基本农田,100%的村实现通电、通路,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每户贫困户都有1人掌握一至两项实用技术。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实现全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四、重点村建设的方法和措施
(一)重点村建设的方法。
以村委会为基本单元,以解决温饱、巩固温饱的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扶持手段,采取开发式扶贫的形式,统一规划、统一评估、一次审批、分期投入、分年度实施。20xx-20xx年实施第一批800个村,以后每两年再实施一批,连续20xx年实施完成4000个(包括20xx年下达的70个村)重点村建设规划。
(二)重点村建设的扶持措施。
1.资金投入。重点村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是财政扶贫资金,每个村项目建设投入财政资金8o-100万元,其中省级投入80万元,地县配套资金按云政发[20xx]156号文件执行。同时要积极推广小额信贷扶贫,对原来还贷情况良好的地方要增加信贷资金总量,帮助发展有市场前景,能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和项目。
2.技术支持。重点村建设过程中,省、地、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从项目技术方案选择、应用和示范、推广普及等方面搞好技术支持。
五、重点村建设的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各地、州、市、县重点村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要根据省下达的年度计划及投资规模进行安排。
2.重点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实行“上下结合”的办法,由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当年省财政预算情况编制年度计划和投资规模,联合报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下达各地。各县根据省下达的计划以及核定的重点村个数,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地(州、市)财政、扶贫部门审核汇总,并统一由地(州、市)财政、扶贫部门联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批准后执行。预算资金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
3.重点村建设项目计划下达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履行审批手续。
(二)项目管理。
1.重点村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制。按照有关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投标单位或投标人中标后,项目执行单位必须与中标单位或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或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产业开发项目采取与小额信贷相结合的办法实施,严格按照《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扶持发展。
3.重点村建设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建成后,由省扶贫办组织或委托地(州、市)、县扶贫办进行竣工验收,由验收人员签字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项目执行单位要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使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4.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的选择、确定、实施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三)资金管理。
1.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技术培训等方面,对社会性事业建设项目要严格把关,严禁将财政资金用于新建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项目,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扶贫贴息贷款主要用于能增加农户收入的种、养、加等项目,使用按贷款程序办理。
2.财政扶贫资金要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3.财政扶贫资金实行预拨款报帐制度。项目批准后,预拨30%的资金作为项目实施或物资采购的启动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进行提款报帐。
六、重点村建设的检查与监督
(一)各级扶贫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分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总结。
(二)各级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重点村建设项目的审计、稽查工作,尤其是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
(三)重点村建设完成后,要实行公示制,向自然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公布实施结果。
云南省人民政府
年四月五日
我市农村党支部、总支(以下统称党支部)自**年底换届后,到**年底任期届满。市委结合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部署全市农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3月进行。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章》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选准配强新一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真正把村级组织建设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新一届村党支部的职数设置和结构要求
1、村党支部的职数设置:村党支部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4名;一般不设置副书记。各村的委员职数由乡镇办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2、村党支部的结构要求:党支部委员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含初中)。支委委员中一般应有1名女同志,民族村党支部班子一般应有1名少数民族同志。
三、选举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公推候选人(3月上旬)。
支部发布选举公告,动员党员自荐,参与支部书记或委员的竞选。村民代表、党员联席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党员自荐人中分别推出支部书记和委员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人数一般按应选人数差额1─3名确定。乡镇办事处党委要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细则由乡镇办事处党委自行制定,但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凡未履行党员义务的、两年内受党纪处分(包括正在受组织审查的)的、两年内违反计划生育及其条规的、参与邪教活动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应取消其初步候选人资格。乡镇办事处党委应在最大范围内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步候选人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乡镇办事处党委向各村支部党员大会提出符合资格条件的支部书记和委员正式候选人建议人选。书记和委员的建议人选人数一般按应选人数差额1─2名确定。
2、直接选举(3月中旬)。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支部书记和委员正式候选人。组织正式候选人与党员见面,介绍正式候选人简历、工作情况。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一般要在党员大会上作竞职演讲,并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委员正式候选人一般应在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正式选举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党员大会首先对支部书记进行直选,获赞成票过半数的当选为书记。二是在支部书记产生后,进行委员选举。落选的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作为委员正式候选人参加委员选举。支部委员职数设置为3名的,取获赞成票过半数的前2位;设置为5名的,取获赞成票过半数的前4位。
对因身体原因或外出未归不能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应向支部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的党员报乡镇办事处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直选未能产生新一届支委会的,按所缺职数差额一名的办法,以得票多少从高到低确定复选候选人,随即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所缺职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对每个村的换届选举工作的所有具体事项和细节都要高度重视。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成立农村党支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各村选举工作指导组,明确一名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任驻村指导组组长,培训好指导组成员。要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同时,要认真做好上一届支部班子任期财务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在村民大会、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布。
2、严肃选举工作纪律。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依据《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的规定进行,严禁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以威胁、贿选、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破坏选举。
3、妥善做好后期工作。一是村党支部要及时向乡镇办事处党委报告党员大会选举结果。二是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及时做好村级党组织选举结果的批复工作。妥善做好离任干部和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引导和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正确对待,一如既往地协助新一届班子做好村里的各项工作。三是及时做好新一届村支部书记、委员的个人档案建档工作(参照干部履历表的格式建立个人档案)。同时,认真抓好新班子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教育,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四是涉及人事变动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督促其做好工作交接。五是及时做好有关报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六是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认真对村党支部换届工作中一些好的作法加以提炼总结,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于3月底完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思路,以实施《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广西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为主线,以“治理整顿”和“能力提升”为重点,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构筑社会共治,统筹推进“五大工程深化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监管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为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二、 工作思路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完善“四个机制”,实现“十大任务”。
“一个中心”:就是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中心。
“三个重点”: 一是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工作任务; 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四个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监管职能协作配合机制。 三是完善对乡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四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工作机制。
“十大任务”:
(一)积极、科学、有序的推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完成监管职能承接工作。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完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实施办法、行政审批流程、执法标准,理顺监管职责边界,做好监管制度设计与衔接工作,确保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接得了、管得住。 二是突出抓好乡镇派出机构的建设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三是强化基层监管执法,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做好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车辆等配备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四品一械”审评审批制度,增加承接审批事权所需要的专业人员、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经费,通过合理配置行政与技术部门事权,建立起资源优化配置、责权分配清晰、运转高效有序的审评审批体系。
(二)巩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抓好9个学校食堂、10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示范建设,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新标杆。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突出源头治理理念,完善全程控制。通过早期介入、风险防控、全程跟踪,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强化过程控制,健全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控制好“四品一械”经营的每一个关键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现问题的风险。要充分发挥好审批这个准入门槛的作用,提高审批效率,把不够条件的产品挡在市场之外。
1.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餐饮服务环节前堂后灶改造,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任务,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围绕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严格生产许可,全面开展食品生产隐患排查大行动,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和销毁相关制度;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经营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自律诚信经营;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强化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4.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督促企业做好电子监管码的上传,严格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以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5.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推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确保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备案率达90%以上;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监测哨点建设任务。
6.以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目标,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充分估计可能突发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贯彻学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周全的应对措施,切实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力度,要严防死控,尽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将风险控制于起始;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改善执法和现场检查等专用装备条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年内举行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工作;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打击农村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假劣药品专项整治; 四是开展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行动。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等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在保化领域,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和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行动计划,推进万村千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程;精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监管成效,提振社会和公众信心,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办理流程。认真做好审批职能的承接,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水平,使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时间进一步缩短,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严格检查医疗机构特殊药品来源、存储、使用、票据管理、购销资质的审核、留存等情况,严防流弊事件发生。加强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高风险品种、疫苗等的监测,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7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13例的上报工作任务。
(八)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职责,提高共治共管能力。 一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办作用。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争取县委政府支持,调动部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与公安、农业、卫生、质监、检验检疫、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 三是健全社会共治制度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曝光失信企业,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机关“六病”(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克服机关“四风”、“两无三不四先”现象;加强对监管执法、检验检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制约。通过抓制度完善、抓过程监督、抓效果考评、抓奖优罚劣,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档进位。
(十)全面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任务。选派驻村干部到帮扶联系点开展包村帮扶工作,按期按量落实承诺帮扶事项;按照“三改四提升”(即改善人居环境、改良田园生态、改造水源质量,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美丽河池·清洁乡村”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真抓实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工作不断档、不散乱、不漏项;坚决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做到大事中事不出,小事稳慎处理,以真抓实干破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遇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以改革创新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大发展。
(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坚持以工作目标为指引,把握好关键环节,按照“六定”(定岗、定人、定责、定时、定绩)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股室、到个人、到季度、到月份,实现工作工程化、工程项目化、项目具体化,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推进落实。要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工作,健全和完善考核考评机制,重点对落实食品药品属地监管责任、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进行督查。要强化激励和问责力度。对勇于创新、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扬;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新春伊始,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和团市委合开展的“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是落实中央和省、市文明委关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推进社会文明与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市志愿者服务活动第一次重大行动,是对空巢老人实施关爱的好事实事。为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文明委的号召,促进“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取得实效,我们向广大市民和志愿者朋友们发出如下:
希望大家争做关爱空巢老人志愿者,积极投身到这次行动中来,采取结对帮扶的方法,搭建为老助老的社会工作平台,开拓尊老爱老的广阔空间,主动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休闲娱乐、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真正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助、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让我们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用实际行动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提升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水平,探索构建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助老志愿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力量。
“百善孝为先”,“孝为百行首”。朋友们,让我们伸出热情之手,伸出援助之手,主动参与到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中来。
一、指导思想
**党支部的整顿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年全区农村党建工作“三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目标要求
5、妥善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集中整顿建设,到**年6月份,使全县基本转化;到12月份,要有50%以上基本达到“五个好”村党支部标准。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党支部整顿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党支部转化工作,对于提升全县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下一步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县委将成立**党支部整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支部整顿建设的领导、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集中各部门的力量,确保按期完成整顿建设的目标任务。
本文来源于本站,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谢谢!2、派工作组驻村集中整顿。工作队队长由各包乡(镇)的县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各包村部门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工作队进村前,县委组织部要对驻村干部进行动员和集中学习培训,使驻村干部掌握整顿建设工作的政策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工作队要驻村开展工作,在彻底转化并验收通过前不得辙离。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许多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导致经济发展缓慢。乡镇和包村部门要加大对投入力度,努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县财政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对翻建党员活动室的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4、化解矛盾,理顺关系。遗留问题多、矛盾纠纷多是共性问题。要挨村逐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化解矛盾、理顺关系作为整顿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
5、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整顿要从思想教育入手,以建设班子为重点,坚持思想教育、作风整顿与组织调整相结合,要把学习培训贯穿整顿工作的始终。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和他们谈心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使班子成员熟悉和掌握党的农村政策、法规,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要对党员群众进行培训教育,把党课办到田间地头、办到农户家中,切实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致富本领,为群众的发展经济制定路子,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在整顿建设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6、加强班子建设。对**班子成员,要以培训和思想教育为主,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要建议乡镇党委进行调整,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
7、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规范村务、财务管理,是转化的根本保证。要帮助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尤其是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切实把村务、财务管理规范起来。
8、实行“挂牌消号”、责任追究制度。整顿建设工作要做到整顿一个、见效一个,转化一个、验收一个。整顿措施不力、不能按期转化或转化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不按要求驻村开展工作或工作不力的队员,要严肃查处。
四、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找准症结。工作队到村后,要分层次召开村、队党员、干部、群众会议,通过座谈讨论、走访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每个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整顿建设工作的突破口。
2、分类施策、制定方案。找准症结后,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村一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步骤和应该取得的成效。
3、开展重点整顿建设工作。工作队在按照各村整改方案进行整顿建设的同时,要将以下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工作。
(2)、李俊村要配强村级班子,理清经济发展的思路,加强阵地建设;
(3)、史庄村要加强阵地建设,改善村容村貌;
(4)、烽火村要加强班子建设,处理好遗留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5)东位村要筹集资金建设党员活动室;
(6)丰盈村要筹集资金建设党员活动室;
(7)东滩村要加强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规范村级各项管理工作。
4、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工作队要对党员干部进行普遍的培训教育,同时要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群众的建议,提出村“两委”班子调整的意见和建议,选准配强村级领导班子。
5、制定经济发展路子。工作队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根据实际,为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路子。
6、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包村部门及农口各部门要在资金、项目、技术上对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整顿建设的实际效果。
7、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包村部门要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永党教发[]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开展“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每个机关党员帮扶一户困难户,每月开展一次奉献日活动,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每季度为群众办一件实事。
8、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工作队要积极探索管理工作的新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把管理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不断巩固整顿建设的成果。
9、上报申请验收。整顿建设后,各乡镇、工作队要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并在6月底前写出整顿建设工作总结,向县委组织部申请考核验收。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志愿者朋友们:
有一种精神叫奉献;有一种责任叫志愿!
志愿服务是每个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没有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而提供的服务。
奉献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秉承“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中华传统美德,长城爱心大本营成立三年来,组织开展了“为了那一抹微笑”帮助孤寡老人、“人人共享美好”世界残疾人日爱心活动,“我和福娃一起迎新年”慈善晚会,“带个福娃回家过年”爱心行动等,为文明威海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友爱是志愿服务精神的升华。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在长城爱心大本营,志愿者与志愿者之间、与受助者之间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在这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是值得尊敬的。
互助是志愿服务精神的根本。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 进步是志愿服务精神的归宿。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文明进步。这些年来,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我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从最初一个人的慈善,到现在成员达 名的长城爱心大本营,队伍不断壮大,受益的群体也不断扩张,我们的城市也因我们的奉献而变得更加美丽!
值此第__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到来之际,我们:
让我们行动起来,倡导文明,奉献社会,积极做志愿服务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大力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用我们的行动争做文明有礼的威海人,用我们的爱心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威海!
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热情展示我们志愿者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在服务中去体会志愿者的光荣之感,体会志愿服务的快乐之情!
让我们行动起来,以真诚的爱心、无私的帮助关怀周围每一个人,传递感恩和温暖,为彼此的生活增添一抹明亮温馨的色彩!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用自己的微笑与服务为志愿服务事业挥洒自己的汗水;让我们行动起来,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带着热诚与无私,带着自豪与骄傲,用你我的智慧,书写下我们共同的名字——威海蓝丝带志愿者!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有时间做注册志愿者,有困难找注册志愿者”。因为有了您的参与,爱的暖流将溢满威海!
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水平,增强和维护公证公信力,树立公证为民的良好形象,制定本意见。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
1、建立公证办证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
2、在办证大厅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公证法律法规及信息。
3、公开办证程序,在办证大厅,利用电子屏幕公布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办证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4、实行岗位公示制度,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示公证员的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提高办证服务水平
5、制作公证告知书,坚持证前告知、证中告知、证后告知相结合,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6、开通悦铃服务,当事人拨通公证处任一电话都有语音提示,引导当事人咨询、办理公证事项。
7、免费为当事人提供继承、遗嘱等五种常见公证业务的简介彩页。
8、首次接待的公证员负责解答并办理申请人的公证事项。
9、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办理,实行优先服务。
10、除疑难、复杂公证事项外,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公证事项,在提交材料真实、合法、齐全的情形下,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开展文明服务
11、公证员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热情周到为当事人及时解答、办理公证事项,避免当事人多次上门办理同一公证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公证质量
12、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加强审查力度,有效防止假身份证等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配备高清摄像机,为遗嘱、赠与等财产类公证进行现场录像,保存影像资料。
网络民意机制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针对性,更好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就完善政府网站民意直通机制,制定本意见。
一、开通“科学发展、三问于民”互动专栏
专栏设三个功能区:
1、“问政于民”区:主要发布区委、区政府将要出台的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规定等,以及区直部门、街道(园区)需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
(1)区委、区政府需要征求意见的事项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提供,其他事项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在网上发布。发布时间由提交部门和单位自行确定。
(2)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查看网上民意情况。发布结束后,由事项提供部门或单位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报告,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2、“问需于民”区:为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需要和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一个直通平台。由区网宣办定期统计分析;需要落实的,报有关领导批示后,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
3、“问计于民”区:面向全社会征求促进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区网宣办负责整理分析;对具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4、在“问计于民”区提交的意见和建议一经采纳,视价值大小对建议人实行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宣传部负责另行制定。同时,设立年度最有价值建议奖,由网民投票和评委评选产生。
二、扩大“网上民声”栏目对话部门范围
5、为进一步完善“网上民声”栏目功能,更加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加栏目对话部门和单位。
(1)区直部门(7个)
(2)驻区单位(10个)
(3)街道园区(13个)
三、健全公众参与栏目事项办理督导考核机制
6、“书记信箱”事项由区委办公室督办,“区长信箱”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督办,“网上信访”由区信访局督办,“科学发展、三问于民”及“网上民声”事项由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督办。各督办部门要跟踪督导、落实到位,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做好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7、公众参与栏目事项办理情况纳入群众工作考核。由网宣办根据各责任单位的承办量、回复率、办结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并根据各督办部门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出名次。
最新志愿者服务意见建议书(实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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