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服务合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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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汽车座椅零配件仓储配送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料的仓储配送服务。
2、仓储物料内容
物料名称:面料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物料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甲方负责将物料运输至乙方的仓储配送中心仓库,并承担物料至乙方的仓储配送中心仓库卸货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向乙方明示物料搬运、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乙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乙方说明。
4、甲方对乙方验收后提出的异议或经送检、经甲方客户验收不合格退回的物料,及时予以回复,并及时补送合格物料,自行负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5、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仓储配送服务费。
6、如甲方增加新零件品种需乙方配送,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商定新品种结算单价、作为本合同附加协议。
三、乙方职责
1、保证甲方仓储物料的安全完好,采取防水、防潮、防腐及防火等措施与正确的物料保管技术,为甲方寄存的物料提供适合的仓储的良好环境,并按先进先出原则配送物料。
2、甲方的物料运输到仓储中心仓库后,乙方负责及时组织人员卸货,按仓库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正确搬运、仓储。
3、乙方按甲方到货时同行的《发运清单》核对物料的品种、数量和在可视前提下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并把点收结果填写在《发运清单》上。同时符合的物料,进入仓库定置管理。
4、乙方应主动、密切联系甲方客户,根据甲方客户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物料。
5、乙方应在库存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物料的库存信息。
相符,手续齐全,根据甲方客户及甲方要求提供准确的业务报表。月底将本月整月的收货、送货统计账(账表需签章)等与甲方客户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业务报表传递给甲方,甲方可随时对物料的库存数进行盘查。
7、每月报表数将以甲方客户需求计划或甲方客户物管通知指令为依据开出的乙方送货清单作为凭证反馈甲方。并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将当月出入库清单快递给甲方。
8、零公里退换物料(因质量等问题被甲方客户生产线退回的物料),乙方免费为甲方回收至乙方仓库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按甲方需求将所退换物料及时退回甲方,因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甲方货物作其它使用,不明原因的损坏、短缺、丢失货物,乙方将给甲方货物价值(给甲方客户不含税配套价格)等价赔偿(或双方协商赔偿)。
四、结算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固定运输费和变动运输费。
1)固定运输费用按照/月收取,即甲方租用面积(含存储面积和公摊面积)为93.14平方米;若因生产计划调整,造成甲方仓储货物占用面积超过租用面积10%(即9平方米以上),则按实际占用面积计收场租费(按照23元/月/平方米收取);如实际使用面积连续三个月超过租用面积10%(即9平方米以上),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修订租用面积。
2)变动运输费用按发票的数量为准。
2、甲方应按乙方每月开具的运输发票的金额支付。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甲方在结算日后75日内凭乙方开具的发票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不按甲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搬运、保管、配送,或因乙方在搬运、保管、配送过程中的过错,致使甲方的物料遭到破坏、丢失,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按甲方客户的要求为甲方的经检验合格的物料进行分拣拆包装过程中造成的物料损坏,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给甲方客户供应物料造成不及时时,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4、因乙方未能主动及时与甲方客户沟通,对送货计划理解有误,或未能及时掌握送货计划,致使甲方向甲方客户物料供应不及时,所产生的损失或处罚由乙方自行负担。因甲方物料本身质量问题,或对乙方验收不合格的异议、退换物料的通知怠于答复、更正、补送所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负担。
5、因物料库存不足且甲方物料亦未能及时送达乙方仓库,造成乙方无法准时配送至甲方客户而影响甲方客户生产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如甲方收到乙方开据的发票,依据规定未按时付款时,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还未给出明确付款日期时,乙方有权停止物流配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未与甲方协商擅自停止物流配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违约方须按上一年结算费用总数的20%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六、不可抗力
本合同可在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火灾、洪水、风暴,或公共道路的关闭、政府干涉、政府控制、或任何类似大型受影响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上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义务的期间暂时中止。本合同因上述原因暂时终止时,延迟履行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一方无需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七、期间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乙方及甲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期限从_20x_年_1_月_1_日起至_20x_年_12_月_31_日止有效。
2、鉴于甲乙双方长期稳定地合作,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合同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本合同作废为止。甲方如不续签协议,需在期满前,提清库存在乙方仓储内的一切物货,并付清余款。乙方如不续签协议,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时间另找第三方。在未征得双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正式通知前,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
八、保密
未经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纰漏本合同的条款;乙方除正常配送外,严禁把甲方物料交第三方进行技术测绘及实验;乙方应为乙主的配送客户、配送计划、配送份额等商业信息保密,除非(a)法律或法规要求;(b)向甲方为审计目的指派的授权审计方披露;或(c)向甲方的关联企业或潜在的关联企业披露。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解决,协商未果,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存放在仓库货物的图号、名称等相关信息
3、货物从甲方运到乙方仓库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存数和帐目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乙方对甲方所有入库单进行整理,每月通知甲方开发票并送至公司
8、货物在乙方签收后应保证完好无损,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9、为达到双赢,待双方合作稳定后应制订库房物资合理化库存值,如甲方库存产品超出合理化上线值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储费。
三、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按供货价格(含税)的千分之高,经过双方协商做适当调整
2.以上所有费用每季结算一次(注:所有费用包含此合同中未列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额外有偿费用)。
四、合同中止约定
2.终止合同前,在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帐款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服务结束。
五、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按未执行完合同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其它事宜
2、本协议合同期:年月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由乙方按甲方指示到甲方仓库(地址:具体地址由甲方指定 )提货并按甲方指示将上述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客户。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单据的传递工作,每日按约定时间到甲方办公室提取甲方发货单,乙方在送货完成后 12小时内将商家签收单和收货回执交予甲方,交接过程必须有详细的签收手续。甲方应在货物发出前向乙方提供送货单据以明确所运货物的规格、数量,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收货单位的全称、收货地点、电话、联系人及该收货单位的收货确认规范。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货物的规格、数量、包装状况应当场予以核对,不得在事后对该批货物的上述事项提出异议。
2. 乙方应按甲方送货单据(送货单据以后附样本为准)明细的指示运送货物。若乙方出现发货差错时,甲方须协助乙方进行查询。如差错由乙方过错造成,则由乙方承担与该差错货物等值的赔偿责任并不得收取该差错货物的配送费。
3. 乙方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的清洁、卫生、无异味、安全。甲方有权随时对承运车辆的清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4.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小时内到达(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协商),上述时间不包括不可抗力所耽误的时间。
5. 节假日(指国庆节、五一节、春节长假及元旦假期期间)送货,由于假日期间工作 时间调整,故配送时间可以适当延后,但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订单有效期内完成全部送货工作。
6. 当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乙方必须要求收货方填写签收单并盖章验收货物。如经收货单位验收发现货物有丢失或者缺损等由乙方负责。
7. 货物托运开始后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权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变更送货地点、到货时间或者取消托运,但甲方仍需承担此次运输费用。
8. 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残损、短缺、污染或遗失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按照实际数量负责赔偿,甲方将在结算运费时扣除所有相应的损失,损失额计算标准以甲方给客户的供货价为准。
9. 乙方在仓储和配送甲方货物过程中,其缺失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给客户的供货价进行赔偿并不得收取该缺失货物的配送费;损坏率(月损金额占月配送总金额的比率)应该低于 0.3 %。超过此比例的损坏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给客户的供货价进行赔偿。
10.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出货单等资料仅供乙方配送甲方产品之用途,乙方不得作为它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将视后果情况追究乙方责任,实际造成损失的乙方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严重的除赔偿外,另追加不低于 500 元的违约金以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11. 甲方在送货单上明确注明要求送达时间的,乙方必须按时送达(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少送、错送、未送及乙方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应免费送达而未送达的,由此造成客户的一切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12. 甲方正常的工作日为周至周,乙方同样,以便双方协作。
13. 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责任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没 有任何关系。
14. 乙方在只是代为甲方送货,不能有私自或者由乙方人员从商家结款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生责任由乙方承担。
1. 货物配送过程出现收货单位要求退货情况时,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将退货处理意见告知乙方,乙方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接收退货并按照甲方意见处理退货事宜。
2. 收取退货时,乙方必须按照收货单位提供的退货明细单收取退货,并保证所接收的退货数量与收货人提供的明细单一致:退货在30件以内的,乙方负责将退货现场封箱,并由收货单位在退货明细单上盖章予以确认;退货大于30件的,甲方须派人员协助处理明细,若甲方未派人协助,则乙方不负责退货清点。乙方应在所退货物抵达乙方仓库8小时内通知甲方,并于收到退货单后第二天按照收货单位退货明细单将退货送至甲方仓库。如果发现与退货明细单不符,乙方负有按进价计算损失额的赔偿责任。
(2)、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
(3)、其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当发生事故或损失时,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乙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即乙方必须取得一切应取得的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事故或损失的证明文件,把该文件在事发后的 1 个工作日内送至甲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事故造成货物不能按时送达或毁损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安上条款约定执行。
3、当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第一时间内(不得超过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将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1、一般配送费: /箱(配送范围为
2、特殊订单配送费:
(1)加急订单配送费: 与普通订单送货费相同,如需另外请车,则送货费面议(当天接到订单当天送货、还有紧急电话通知的等等均属于加急订单) 。
(2)节假日订单配送费: 与平时运费相同 。
(3)退货费用:
a、同程退货,退货费用为送货费的30%。(退货量低于一件的不收取退货费)
(1)、乙方每月 10 日之前(如遇休假日延后)负责将上月实际发生的相关物流费用列表逐项与甲方核对,经确认无误后制作物流费用明细表交与甲方审核。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收到乙方所开发票起 10 天内以转帐形式支付上月的物流运费。如甲方未按期付款,乙方每日将按逾期总金额 5 ‰的额度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甲方送市外托运单位的物流费用先由乙方代为支付,每月10日之前一并与甲方核对,核对时需要提供外协单位直接开给甲方的可抵扣运输发票。甲方核对无误后, 天内将费用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费乙方。
1、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总公司住所地法院或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在处理争议期间,除正在处理的争议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的条款。
1、本合同具有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止。
3、 本合同所涉及内容均属于商业秘密,双方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此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4、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其中任何一方不能私自变更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书面签署协议确认后,方可执行。
5、 任何一方因情势变化或不能履行合同所附条款,需终止合同时,均应提前一个月面通知对方,但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乙方如在一个季度内出现8次送货误送、迟延送达从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 本合同解除或期满并不解除在合同期间双方已经发生,但尚未完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8、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9、 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负责将设备物资运送到仓储地,并向乙方提供设备数量及相关信息。 ②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明示设备物资在搬运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此执行。
③甲方有权对设备物资库存随时清点查库,并提出合理的保管建议及仓储方式来保证货物安全。
④甲方需出库调和物资时应向乙方电话联系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合理安排。
⑤甲方应每月与乙方进行一次货物的查验,以便乙方管理。
⑥当乙方要求甲方查库时,甲乙必需配合。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乙方应对甲方所到的设备物资应急时卸车并对(货运清单)与设备品种数量进行核对,在可视前提下对设备外观进行检测并把验收结果告诉甲方,在甲方同意后方可验收。卸货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②乙方有义务做好进仓库的设备物资数量管理,对货物的防水、防潮、防
火、防盗等措施,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仓储环境,并按甲方的要求配送到指定工厂。
③乙方应对库房保持干燥、照明齐全及夜间有人看管。
④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对货物进出库造成的连带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对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⑤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的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造成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⑥进出库时,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物资交接由甲方负责人签字。 ⑦当甲方查库时,乙方必需配合。
(三)争议解决:
①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②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四)保密:
①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及电话联系,不得让任何第三方进入库区。
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设备品种及数量,告知任何第三方对货物的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五)违约责任:
①在仓储过程中造成的货物自然属性,不可抗力,乙方不承担责任。
②在仓储过程中造成货物装卸的一切人为损耗由乙方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内及时作出赔偿。
(六)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向甲方开据运输发票进行结算。
(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有效期限 年,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可协商秘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做好货物配送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货物配送业务合作达成以下条款。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相互间的协作,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配送范围及货物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同意将 市及其周边地区的货物配送业务委托给乙方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并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及甲方制定的《销售配送管理制度》。
2、乙方为甲方承运的货物主要是空调器,另外还有小家电、广告物料等物品(以下统称“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随车装运。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 若乙方全面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配送费用。
2、 甲方须提前1小时以上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乙方下达配送指令,并简要说明承运货物的型号、数量、体积、装货地点、卸货地点及车辆要求,并且明确乙方车辆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货地点等相关信息。
3、 甲方在装货之前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进行检查,如果车辆不适合甲方货物的装运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车,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经甲方检查后的适运车辆,乙方不得再作出更换,否则即为违约。
4、 甲方应保证配送货物中不得私自携带国家违禁品和危险品,由于货物本身缺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送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有权详细知悉乙方配送服务过程中任何环节的真实情况。
6、 甲方(包括甲方授权的客户)有权变更送(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乙方应积极配合将货物安全送到变更后的指定地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函的方式确认。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 乙方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有权以自己名义从事本合同各项业务的经营活动,并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 乙方应复印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给甲方存档,同时办妥业务经营活动所需的委托书、证明等全部手续。
3、 乙方应派出专职人员与甲方办理日常配送业务,同时出具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若专职人员不能来办理,乙方必须出具相应的委托证明,以证明提货人员的合法性,以便保证与满足甲方的正常业务联系和服务要求。
4、 本合同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贰 万元的货物押金,若乙方无违反本合同且本合同不再续签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业务帐款后,乙方出具收据给甲方,甲方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5、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配送指令后必须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在2小时内将车辆开到甲方指定的装货地点,乙方应按甲方配送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保证甲方的用车。如出现不能满足甲方用车时,乙方应在接到配送指令后2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6、 乙方调配的车辆及驾驶车辆人员的证件必须齐全、合法,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 乙方有权向甲方获知配送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装卸要求、放置要求、到货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货物装车完毕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手续进行审查,双方当场办理好交接手续,货物自离开甲方仓库至到达收货人所在地所发生的雨淋、污染、破损等一切损失无论是否获得保险赔偿均由乙方负责赔偿(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8、 乙方应保证资源专用,为甲方配送货物的车辆不得擅自倒货、调换货物、拆改包装等。
9、 乙方自行购买货物保险。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配送时间将货物安全送到甲方(包括甲方客户)指定的地点并且办妥货物交接签收手续,配送回单必须有有效收货人的签字及加盖收货单位的有效印章(如果没有印章的则要写明收货人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有货物短少或损坏的(含货物包装),收货人在运输回单上写明货物短少或损坏的情况后,乙方司机必须签字确认,如果不签字则默认以收货人的签收情况为准;若遇到甲方客户拒收的情况,乙方不得离开货物及客户现场,应即刻如实向甲方反馈,由甲方与客户协调,乙方按甲方最终协调解决的办法处理(如果货物损坏的则由甲方人员出具鉴定报告),属于谁的责任造成货物拒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则由谁承担;货物卸完后,乙方必须马上向甲方报告货物的验收情况。
10、 乙方应负责装、卸车过程中货物的监控工作,确保装卸货物完好(含货物包装)、数量准确无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在运输服务过程中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件等,乙方应于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四、配送价格、配送时间及配送费用的结算
1、 配送费用以客户或者用户签收的实际货物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2、 甲方客户发生退货的,由乙方负责承运。随当次送货车带回的:单次承运量在5标准套(含)以内的由乙方免费为甲方承运,超过5标准套的按合同单套的价格计算配送费用。
3、 随货发送小件物品,如物料、宣传促销品等,乙方应免费发送,需要计算运费的按《配送价格及配送时间表》执行。
4、 空调实体机及空壳样机的配送价格包括货物运费、货物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发票税费等,具体的配送价格及配送时间详见《配送价格及配送时间表》(附表一),此表的配送价格都是指门对门的服务价格,即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货,并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5、 配送费用的结算周期为月结。乙方将上月的配送费用按时间顺序填写好《配送费用结算表》,并附上配送回单原件统一按表格顺序整理好与甲方于当月3日前对帐,双方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乙方按双方人员确认后的配送费用开具国家统一的运输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40天内将配送费用电汇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五、其它
1、在本合同期内,如果甲方临时有其它异地配送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则配送价格及运输时间由双方临时协商,并且以书面函的方式签字、盖章确认,其它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2、乙方必须出具委托书传真给甲方(原件必须在20天内送交或邮寄给甲方),以证明其派去办理配送业务人员的合法性。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配送费用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但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除外;逾期三个月未支付配送费用,乙方有权暂时中止配送甲方的货物,但甲方仍有义务将应付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第3款及第4款的任何1款,甲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将运输业务委托给其它公司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5款,未能按时将车辆调配到位,每延迟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罚100元人民币;无法按甲方要求调配车辆,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告知甲方调车情况,第一次扣罚200元人民币,第二次扣罚500元人民币,第三次扣罚1000元人民币,若累计四次,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8款,每次扣罚300元人民币。
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9款,未能按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目的地,每延误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罚100元人民币;造成货物短少的,由乙方按甲方出厂价进行全额赔偿;造成货物损坏(含货物包装)的,则由乙方按甲方“鉴定报告”列明的配件明细和维修费用进行赔偿,价格按甲方当年度制定的标准计算;对客户拒收的货物,乙方不向甲方反馈,或者不按甲方的要求处理,每次扣罚500元人民币;将货物送错地点的,乙方应无条件将货物重新送到正确地点,如果因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未办理好交接签收手续的,不予结算配送费用。
5、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1款,每次扣罚300元人民币;配送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件,均由乙方解决与承担责任,若乙方未按时告知甲方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每次扣罚100元人民币。
7、 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监督与检查或者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与信息的,每次扣罚500元人民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8、 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常驻代表、承运司机等)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9、 凡是乙方赔偿的费用,甲方可以从其配送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在接到甲方赔偿通知后的6个工作日内必须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默认从其货物押金中扣除。
七、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并且无异议的,则本合同动顺延一年。
2、如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经过双方协商后签字、盖章确认才可以终止。合同终止后对于在合同期间发生的业务仍然适用于本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及承担本合同条款的责任和费用。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配送甲方货物的有关事项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承包方式和内容
1、乙方按照甲方的调度,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客户的需求,把配送货物卸载至指定区域。
2、乙方负责将当天承运货物的货款全部结清,并于当天将所有货款如数上缴甲方指定财务人员。
二、承包计费方式及结算方式
(一)计费方式
1、甲方按照货物配送至各县(区)不同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若需配送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区)的,以出发地至该次最远距离县(区)核算【具体至各县(区)的运费标准附后】。运输费用包括乙方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二级维护费、年检费、营运税、人力成本、车辆损耗费等所有费用。
2、凡配载运输到各县(区)分销商的货物,需乙方自行卸货的,甲方每车按60元标准支付乙方卸货费。凡整车运输至指定工地毋须乙方自行卸货的,甲方毋须向乙方支付卸货费。
3、乙方在货物送达后须当即代收货款,甲方按实收货款的1‰比例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4、乙方在九江市市区内为甲方去物流公司接收货物,按管件每袋(每箱)2元的标准收取运费。乙方满车从甲方仓库盘货到甲方华东、四厂、顾地门店,按60元/每车的标准收取运费。
(二)结算方式
经甲方与乙方共同核定后,甲方须在次月10日之前将上月应付配送费用足额支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于每日下午16:00前,将出车通知单(需包含装车的时间、数量及货物相关情况)交由乙方签字确认,以便乙方合理安排。
2、甲方需要变更接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配送,必须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离开起运地点发运后,若甲方提出变更要求,须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3、甲方须向乙方准确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货物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若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致使货物被冒领,由甲方自行负担责任。
4、由于甲方提供错误的收货单位、收货人等发货信息,造成发货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货物改发到指定的目的地,但是甲方必须承担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
5、甲方保证乙方每车每月运输货物24车次(共 台车),若甲方不能保证乙方每月每车达到24车次,甲方按每车次60元人民币标准补助乙方。因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需停止运营,则不对乙方予以补贴。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到甲方的装车通知后,应按甲方需求及时安排车辆。需当天下午装车的,必须在当天下午16:30之前到达甲方指定仓库。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足额安排配送车辆,甲方有权自行租赁其他车辆,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必须于每日下午16:00之前,于甲方指定地点签收出车通知单。
3、乙方为甲方运输配送货物,不仅要按甲方要求运输配送到各县(区)所在城区的指定客户,还要按甲方要求把货物运输配送至指定县(区)指定乡镇的客户。乙方在运输配送至相关乡镇客户时严禁向客户另外收费(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的运费标准已包含了配送至乡镇客户的运费)。
4、乙方在为甲方承载货物时,必须将“货运单”随车一并发走,便于甲方指定的接货人核对所接收的货品状况,以避免因此造成漏收、错收货品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5、乙方应对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采取防护措施,确保货物不损坏、不丢失、无污迹、不淋湿,保质保量地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6、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其它地点,应无偿将货物运至甲方规定的接货点或收货人。如果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错运错卸货而产生丢失、损坏现象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力或未验明取货方身份被人冒领,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对外包装完整而内装货物短少不承担责任,若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致使货物丢失、内少,乙方须承担全部损失。
8、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淋湿致使包装破损而货物未损坏的,须承担包装及加工的全部费用。逾期未按时到达致使客户拒收货物的,甲方不承担此次配送的任何费用(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由乙方负责自行将货物卸载至甲方指定仓库。若损坏、丢失、被人冒领的,由乙方按零售价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负责收取所配送货物货款,必须在货物卸载之前按货物单据把货款足额收取到位后方可卸载。若客户不能付现,须立即请示甲方并按甲方意见办理。(如未能收到货款,必须带货返回,否则由乙方按实价将货款赔偿给甲方)
10、乙方必须配合和遵照甲方的配载计划装载货物,会同甲方做好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的点验工作,并敦促甲方做好不同客户的分类贴标工作。
11、乙方必须使用合法车辆进行运输,并对该运输车辆进行投保,在配送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凡因无证运输、无保险运输、行车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以及一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在收取货款或卸载货物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货物配送操作规范。凡有客户投诉乙方现象,由甲方视具体情节对乙方作出裁定处罚。
四、管理与运作规定
1、装车完毕后,甲方开具“销售日报表”和“货运单”,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一份交甲方财务存档,一份留乙方作为结算运费依据。
2、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须按每车 万元(大写 )人民币标准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到期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3、乙方应于当天下午18:00以前将货款交予财务部指定人员,特殊情况可在经由甲方同意后将货款交予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未于当日将所收取货款全部足额交给甲方指定财务人员,甲方按每天 %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若乙方有恶意截留货款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属于经营合作关系,是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对对方运营管理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6、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配送服务合同的种类通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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