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授权经销合同书 保健品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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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的价格、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市场价格(元/盒)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价格(元/盒)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盒)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
二、鉴于甲方具有经营保健食品的业务资格和销售保健食品的经验和能力,并且自愿申请接受乙方委托授权,成为“________”在________的总经销。
三、本合同期限________个月,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优先续签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优先享有合同规定的“________”产品区域经销专营权利。
2.甲方有义务在本经销区域内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发新网络,开展产品经销活动。
3.甲方有义务如实客观地作好产品宣传、推广,并配合乙方进行打假工作。
4.乙方依款到发货为原则,且有义务按时供货,并为乙方产品上市提供合法的必备文件。
5.乙方承担普通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费用,若有其它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经营有监督、咨询权。
7.乙方发现甲方有跨地区销售情况,则取消甲方的独家代理权。
8.甲方收货时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整,若封条不完整时,请拒收或请货运处出示收货详情单,寄回乙方确认核查(注:签字盖章有效)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传真件视同正本均属有效)。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修订。
六、备注
3.乙方依照甲方进货额的________%配送相关市场宣传用品;
4.合同自款到日期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第一条:经销范围
1.1甲方授权乙方在□线上 / □线下渠道(参考提示选择填写) 推广经销“某某”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经销区域的授权经销商。
线上渠道:a、;b、;c、;
d、 ;e、 ;f、 。
线下渠道:i、区县级; ii、市级; iii、省级; iv、国家级。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经销范围,如有越界,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允许乙方书面申请增加经销范围,经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方可在新增加的范围内进行经销。
第二条: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第三条:交货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送货。乙方应在 工作日前以书(信函或传真)或指定订货人的方式向甲方发出订单。订单应当说明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收货人姓名等主要内容。书面订单必须加盖乙方公章、业务专门用章或由乙方书面声明无章有效或其他有效途径(在甲方处备案的),否则无效。乙方每次应在书面订单确认后的 工作日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全额货款到账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3.3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或发票,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邮件,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3.4从甲方仓库送至乙方订单要求的交货地点所产生的送货费用由 全额承担,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订单要求的交货地点仓库外时,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应立即当场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的完好与否进行验收;验收后应在甲方的送货凭证上签字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或业务专门用章或由其指定收货人(需有委托书及本人签字在甲方备案)签字。
3.5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要随到随卸,如因此产生货物回化等问题或由此带来的误车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6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有偿代发货服务,发货费用以甲方实际收取为准。为使终端客户能够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甲方有权对线上渠道销售的产品全部实行有偿代发货服务,具体执行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照 每台向乙方供货。
4.2乙方按照 每台进行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有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该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4.6乙方应严格遵守价格条款,如有越界,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提供乙方符合企业或国家标准质量要求的产品。
5.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5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5.6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7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9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线上渠道不适用本条)
5.10凡因甲方生产上、管理上、运输上的原因造成产品内在品质瑕疵的,经甲方确认后,甲方负责调换同种数量的产品,其它问题甲方则不进行退换货。
5.11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5.12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14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6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 天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线上渠道不适用本条)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保存不当或未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成而造成内在品质不良的,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再将已变质产品进行销售或已销售该类产品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此而产生的社会、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追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商业信誉损失。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并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将甲方的产品售给与甲方已建立业务关系的经销商,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0协议期间,乙方不得转让、买卖甲方授予的经销权,并不得代表甲方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承诺、担保以及签订契约、合同或其他对甲方实施有约束力的行为等并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甲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17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8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19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0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1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6.22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3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绩效考核标准
7.1甲方给予乙方经销商的价格及特定的区域,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7.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完成月度销售额,甲方承诺返还销售额的 的比例给予奖励。完成季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 的比例给予奖励。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 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 的比例给予奖励。
7.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7.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年销售量月度分解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第八条: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8.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第九条:违约条款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 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第十四条: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顶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签定后,双方在一般情况下不再就每批购销业务签订购销合同,甲乙双方以订单、送货凭证、发票等作为每一批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各项原则履行每一批购销合同的义务。
14.5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6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7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8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9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10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第一条、授权与认可
1、甲方授权乙方为起授权区内独家经销商,负责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各型号产品在___________独家经销,如乙方要求新增辖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辖区内经销。
2、甲方负责提供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及合法的销售协议书及授权书给一方,乙方去积极开拓销售网点,努力促销,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计划。
第二条、经销条款
1、甲方严格执行独家授权,对乙方获得的甲方授权销售的______系列产品,在完成协议规定的销售量并无违规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在乙方经销区就此系列产品另行设定其他经销商。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认可乙方经销区域内销售量为每年___________台,销售量为各型号销售量累计之和。以上销售量为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得到乙方认同的最低销售量。因此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销售量为___________台。
3、乙方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订购首批产品。首批进货量为协议规定年销售量的___________%。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4、在本协议签订的前_________个月,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在此期间,前_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月乙方定货需达到___________台,后_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月乙方定货量累计需达到_______台。考察期届满时,乙方达到上述定货量,为考察合格,方可执行本协议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经销商。
5、如果在协议的任何阶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够达到适用阶段订货量的定单并且甲方收到相应的货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这些订单而没有满足乙方定货量,则甲方不得行使3,4条的权利。
第三条、预约订货和退货
1、订货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下书面订货单(以传真件为准),订货单应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每份订货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购销协议,该订单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生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为该订单的当然条款。
2、协议期内,如乙方未能销售全部的订货产品并对未实现销售的部分要求退货,或乙方未达到销售目标被取消经商资格而要求退货。乙方应保证所退货物包装完好、附件齐全且无任何损坏。
3、货物抵达地为销售地物流仓库,从仓库到安装地的短程路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价格和价格保护
1、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均在甲方,甲方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
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报的库存清单和年近期订单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汇报库存和近期订单,以报表的形式提供库存产品的总数量和每台产品的序数号,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
3、如果甲方在发出产品之日_______天内,甲方降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甲方将对降价之日前_______天内的订货给予价格保护,甲方按_______天内核定的订货数量补偿乙方老价格与新价格之间的差价。
第五条、履行保证金和加盟金
1、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_______周内交纳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现金或承兑汇票)。保证金按各经销商协议销售额(按批发价核算)的_______%交纳,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乙方不按时交纳保证金视同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利另外选择经销商。
2、经销商在协议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协议履行期终止时,甲方归还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的3/4,一年后交付剩余的1/4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年利率退还当年利息。
3、加盟金为保证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证金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条、市场推广和市场保护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低价抛售或抬高售价均属违约行为。一旦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2、甲方实行区域独家经销规定。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禁止跨区销售。乙方直接或通过辖区内第三方将其订购的产品在其授权的区域之外销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货物售出地区域经销商,违反前述规定擅自销售的,需以双倍的零售价格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视轻重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协议。
3、乙方应积极有效的开拓市场,并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对举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_______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4、为确保区域化销售、一体化价格的顺利实施,甲方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编列产品序号,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全程对产品实施监控,且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必须将产品的序号标列在产品的销售发票上,并且每______月向甲方汇报一次。
第七条、店面陈列及广告投放
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区内不小于_______的店面,至少陈列两种类型产品,并在显要位置张贴由甲方提供的统一的宣传条幅和海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和宣传展示,乙方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安装培训
1、甲方负责各经销商的安装培训工作及工程设计的培训工作,由各经销商申报培训人员人数,人员组成情况,由甲方视总体情况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乙方。
2、方负责所经销区域的产品安装工作,如有技术难题,可向甲方请求支持,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3、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暖通工程设计和安装人员,上岗人员应经培训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岗合格证。
第九条、维修和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______产品终身维修,售后2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免费维修,无法维修可申请退货保修期到期后_____年维修只收工本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当地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依据保修卡内容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简单维修的相关事务;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机器损坏等后果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信息、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以便为用户更好地服务。
第十条、责任赔偿条款
1、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工程设计由乙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乙两方负连带责任。
2、在安装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乙方负赔偿责任;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明确知道“_______”为甲方商标,乙方仅为销售、推广和宣传甲方产品,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该商标。
2、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有关“______”相关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加以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及其包装进行修改,不得随意加贴其他商标。
3、对于乙方的错用和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
4、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有权利、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积极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对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的价格政策,低价倾销或抬高价格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不得跨越本协议规定的经销范围,向辖区外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
3、经销商授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发展经销商。
4、乙方不得与其他经销商串通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协议。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各项技术保密。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经销制度、协议及往来的合同、商业信函保密。
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保密。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整体营销战略和具体的营销战术部署保密。
第十四条、期限和终止
1、本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期限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双方签订的协议销售额并无严重违约行为,甲、乙双方可以续签协议,但双方须根据当地、当时的市场情况另行签订销售协议。
2、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
(2)任何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五条、争议和解决的方法
1、如果因为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在一定的期限内,彼此无法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则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甲方授权的经销权转移给其他方,但受让方必须和甲方重新签订经销协议。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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