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清包合同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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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发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维护正常秩序,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完善的土建工程。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现场三通一平。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效合理的临水、临电接入点。
4、甲方需保证本项目施工现场出入道路的开通。
5、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拟用材料的合理堆放场地。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隐蔽工程需满足本项目节点要求。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及地下管道线路资料。
8、甲方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9、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0、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协助乙方加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12、在甲方图纸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所出现的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损坏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甲方全部负责,与乙方无关。
13、甲方需提供合理化有效的施工环境,在正常施工作业时间内(即上午8点至下午6点),由于施工机械或施工工具所造成的施工噪音所致的民众投诉和纠纷问题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协商整改。如乙方应甲方要求在非正常作业时间内加班作业(如晚上18点致凌晨8点)所致的扰民投诉和纠纷均问题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整改协调。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到法律问题,乙方可拒绝甲方所提出的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加班作业的要求。
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7、在装修期间,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妥善施工,注意施工安全、防水、防火等,保证施工安全严格履行注意等义务并防止装修过程中可能会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3、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4、由于本项目合同条款尚未完善,乙方不能顺利完成施工人员的投保工作,故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与赔偿缺乏相对的保障,因此,在规范作业和合格施工的情况下所导致的现场施工人员工伤所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由于本项目在工程合同尚未完善之前施工,工人所做的项目按其他工地正常计算,工程量单价相同。
6、乙方装修施工中的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9、由于甲方开工证件和批文不齐全或不合格所导致的施工停顿给乙方造成的相应物料损耗和人工费损耗均由甲方负责,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或延期和违约责任乙方不负责。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队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工程做法: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进行装修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材料由甲方提供
二、清包工费
其中电工 元,木工 元,油漆工 元。
三、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付 元;保修金 400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设计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五、施工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翻工,翻工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施工中应注意安全,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
5、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 工期
从 201 年 3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八、垃圾清运
1、垃圾应日日清。
2、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3、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地址:
乙方:干砌石施工队
为了确保工顺利进行,做到保质、保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职责、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标段
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
桩号范围:
主要工程量:干砌石护坡 m3。
二、承包内容: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包括:干砌石护坡、干砌石护脚等。
三、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遇到连续作业或同时多个工作面施工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同时施工。
四、质量要求:
砌筑质量要保证,必须按国家及省、市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要求、工地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特别是平整度、密实度,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
五、安全要求:
4、服从安排、听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不违章作业;
5、乙方人员在施工其间所发生的一切伤亡和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文明施工:
4、服从工地管理人员安排,听从指挥,搞好宿舍文明和卫生;
以上各点,乙方人员都必须遵守、服从,否则,甲方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浪费的材料按双倍罚款。
七、结算办法:
1、干砌石护坡,按/m3结算;(实砌石方)
2、干砌石护脚,按/m3结算;(实砌石方)
3、计日人工单价,按/m3结算;
八、付款方式:
每月二十五日左右,按进度结付70%的工程款,剩余30%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结算付清;“春节”前按总进度结付85%的工程款;平时每人每日预支生活费10元。
九、乙方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身份证、计生证;凡公安、劳动、计生部需要办证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办理。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工地主管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算付清后自然失效。
甲 方:标段
甲方代表:
乙 方:干砌石施工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取费费标准:按与建设单位结算同等条件据实结算:
甲方提取工程总造价的作为管理费用。
2.工程期限
总工期:本工程合同绝对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1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之前,向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在3天之内答复乙方。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不能按期开工,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格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或建设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2.3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非以下原因私自延误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量变化;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给定或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2.4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修改原订进度计划并报甲方核准,甲方或建设单位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2.5 施工进度:乙方应按照经甲方或建设单位批准的自己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具体施工进度。
3.合同文件构成
3.1本合同文本;
3.2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
3.3施工图纸;
3.4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
4.资料
4.1甲方或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设计资料;
4.2除本工程外,乙方不得使用且不得将其提供于任何单位或个人。
5.现场施工负责人
5.1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
(1)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
(20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职权:
a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b负责接受乙方代表提出的各种申请、报告之签证;
c得以随时检查乙方施工情况,发现问题,有权要求返工、停工; d有权代表甲方依据合同下达各种指令。
5.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
(1(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职权:
a代表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b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申请、报告;
c就施工有关事宜负责与甲方进行协调。
6.材料、设备供应管理
6.1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依据工程预算材料用量开领料单,经甲方现场管理员签字后,到甲方指定的库房领取。
6.2甲方不负责任何施工设备之供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 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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