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审计员岗位职责保密 审计员主要职责精选(四篇)
文件格式:DOCX
时间:2023-04-02 00:00:00    小编:小乔的公考笔记

最新审计员岗位职责保密 审计员主要职责精选(四篇)

小编:小乔的公考笔记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审计员岗位职责保密审计员主要职责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局信息科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局)不得擅自在审计专网(内网)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审计专网(内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科室(局)所接审计专网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允许通过有线、无线、红外、蓝牙等方式与互联网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键盘、鼠标。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应专人专用,用户应定期修改机器登录密码,密码要求8位以上并由英文大小写和数字进行混排。

第五条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涉密计算机,不得拷贝涉密计算机中的任何文件。外来人员参观计算机网络,须有局指定人员陪同,计算机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

第六条应使用局办公室统一配备的移动存储设备,其他任何外来移动存储设备(u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不得擅自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七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必须到局信息科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八条各科室(局)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由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向州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十条  凡使用ao审计实施系统开展计算机审计的笔记本电脑视同涉密计算机管理。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泄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计算机中心机房安全保密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的安全,针对当前计算机中心机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机房安全保密管理

第二条有关专网布线方案、网络设备安放地点、网络拓扑图、开放端口、超级管-理-员密码等机密资料不得对外泄露。

第三条未经批准不得将机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档案、内部资料携带出机房,并按时履行清退和登记签收手续。

第四条重要的数据要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以备数据的恢复。重要数据(含备份)的保存应注意防磁、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挤压,并应定期刷新。

第五条含有重要数据的故障设备交由外单位修理的,系统管-理-员应在场监督,并作记录。

第七条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内。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经常参加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和消防培训,定期检查安全保密规则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局信息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审计员岗位职责保密审计员主要职责篇二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公司保密守则

一 、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二)对于保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

(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若员工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给予警告、批评,或者直接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函仅陈述 公司和您之间进行沟通的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条款,保密范围包括 公司和其投资的所有企业。

公司内部高层通讯资料和员工资料;

薪酬资料;

第三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开发的所有项目成果的相关权利归集团公司所有,未经公司指定代表书面许可,员工不得将上述成果向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将上述成果用于未经公司事先许可的任何其它目的。

第四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开发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归集团公司所有,员工不得私自申请或取得任何知识产权登记、认证,也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用于未经公司事先许可的任何其它目的或向第三方泄露。

第八条 任何员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会受到公司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公司保留追究经济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您将承诺离职后,对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您基于何种原因离职。您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公司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签署人通过在本函上签名,确认您同意这些条款并确认您愿意接受本守则内容的约束。

签署人姓名:

日期:

审计员岗位职责保密审计员主要职责篇三

一、乙方保证在工作期间,不故意接触甲方上述范围以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向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规定以外的第三方泄露。

二、乙方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国家秘密事项泄露并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之条款。如泄露秘密愿承担法律责任。

三、乙方保证在工作期间遵守甲方各项保密规定,不私自在现场摄像、照相、录音。

四、乙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在违反保密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向委托人反映,并要求终止乙方接触国家秘密的资格,直至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以上协议中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委托人、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审计员岗位职责保密审计员主要职责篇四

1、建立健全档案保密组织,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

2、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保密工作指示、决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保密制度。

3、档案人员应根据国家和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划分秘密、机密、绝密等,严格按密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须经局领导同意。外单位人员来查阅档案的,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方可接待。

5、秘密以上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不得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可摘抄有关章节,用完后及时交档案人员处理。

6、档案人员应对保密档案作定期检查,如发现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去向,杜绝一切可能危害档案安全和泄密事件发生。

一、依据《审计保密范围》的规定,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发文件的保密工作;

(一)下列文件应划定为机密级

1、 本局提交的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3、 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的重要综合性报告;

(二)下列文件应划定为秘密级

1、审计报告;

2、审计决定;

3、专项审计调查综合性报告;

4、审计工作中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作为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

三、全局所有人员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守则,保守国-家-机-密,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一条为做好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五条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由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依据。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行政机关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明确1名机关行政负责人分管保密审查工作,指定机构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保密审查时应履行审查审批手续。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二)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由信息产生的机构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二)由信息产生机构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三)行政机关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提出审查意见;(四)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第九条不同行政机关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应由主办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

第十条各级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在保密审查确认能够公开后,按保密规定办理解密手续,再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各级行政机关的业务机构在政府信息产生、审签时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在进行保密审查时,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当提出“公开”、“免于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

第十三条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接到信息审查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确认的意见。

第十四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公开的方法处理。

第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因保密问题未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的,可以向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该机关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

第十六条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依法对同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或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不力的,由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所需的专项经费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对审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审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

二、审计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机密,未公开的事项不得外传。

三、审计人员对在执行业务,调查取证中取得和了解的资料、情况应严格保守秘密。

四、审计工作中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保密的档案,审计科应送档案室妥善保管。

五、在审计工作中,无意或故意泄密并对经济活动造成重大损失者,应追究其责任。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musicolet
2025-08-21
BBC英语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精选文章
基于你的浏览为你整理资料合集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