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使药品安全储存,保证药品质量,减少损耗。
2.适用范围:养护员、在库药品。
3.养护员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对在库药品的分类储存、货垛码放、垛位间距、色标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药品按规定的要求合理储存。
3.1搬运和堆垛要求:
药品在进行储存作业管理时,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3.1.1药品搬运和堆垛应轻拿轻放,防止造成外包装破损或药品损坏;
3.1.5药品堆码时,应保证包装箱的品名、批号等内容易于观察和识别,以便于仓储管理和选题控制。
3.2药品堆垛距离
3.2.1药品库房内运输与管理通道间距要求:
库内辅运输通道宽度应不少于100厘米;
库内储存养护管理通道宽度不少于50厘米;
3.2.2药品堆垛的距离要求:
药品与墙、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
药品与空调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
药品与墙内壁(或冷库内壁)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
药品与地面的距离不少于10厘米;
保持一定的间隙,以便于储存搬运和养护管理;
库房内不得有管理人员无法到达或不能实施有效控制的管理死角。
3.2.3分类储存管理
3.2.3.1药品应按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
3.2.3.2药品与非药品分库存放;
3.2.3.3易串味的药品、中药饮片等应单独设专库存放、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存于同一仓间。
3.4按温湿度条件储存
药品应根据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分别储存于冷库(2~10℃)、阴凉库(低于20℃)或常温库(0~30℃)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75%之间。也可将常温储存的药品全部合理储存于阴凉库内。
4.存储条件监测与调整
4.1药品仓储条件的监测与调整内容主要有:库内温湿度条件、药品储存设备的适宜性、药品避光和防鼠等措施的有效性、安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等。
4.2为保证各类药品库房的温湿度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养护员每日上午9:00—10:00、下午14:00—15:00各对常温库温湿度记录一次,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每半小时对各监测点的温湿度数据进行自动记录一次,温湿度超限系统自动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将报警信息发至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员、库管员和养护员的'手机上。养护员发现温湿度超出范围或接近临界值时,及时采取通风、降温、除湿、保温等措施进行有效调控,并做好记录。
养护员应定期对库房的库存药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循环养护检查,循环养护检查一般按季度进行,购进药品应在入库三个月内开始第一次养护检查,并对养护中,药品的质量状况进行准确记录。
6.异常情况下的养护检查
当气候条件出现异常变化,遇高温、严寒、雨季或发现药品有质量变化迹象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按每个货架、货垛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包装情况、外观性状等,对易变质药品、储存期较长、首营品种、主营品种、新上市的品种、效期短的品种、近效期等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
7.中药饮片的养护
按照不同品种养护目的不同和季节变化,养护过程中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合理措施。为防止霉变腐败可采取晾晒、通风、干燥、吸湿、熏蒸、冷藏、等方法;为防止虫害可采取曝晒、加热、冷藏、药物熏蒸、对抗同贮等方法;为防止变色、泛油可采用避光、降温等方法。
8.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养护员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悬挂醒目的黄色状态标志,并暂时停止发货,上报质管部处理。质管部如检定为不合格,应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不合格药品转至不合格品区,如检定为合格品,应立即摘除黄色标志牌,转至合格区,通知出库、销售。
附:药品常见剂型的外观及贮藏要求
1、西药常见剂型的外观及贮藏要求
片剂外观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应具有适宜的硬度,防止包装贮运过程中发生磨损或碎片。片剂应注意贮藏环境的温度和湿度,除另有规定外,片剂应密封贮藏,在贮藏期间应防止潮解、发霉、变质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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