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期权激励限制条件 期权激励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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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2 00:00:00    小编:梨园长

2025年期权激励限制条件 期权激励方案(优质5篇)

小编:梨园长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期权激励的流程期权激励行权篇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一、设立期权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_________转出_________%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赠与乙方。

二、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1、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________年。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________、业务完成准时率________、责任成本降低比率________。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___________年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_。

三、行权方式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

股权期权为对乙方业绩_____,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期权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公司分红制度参照股东会决议。

2、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________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八、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3、乙方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2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其他公司_____,否则无条件无偿转让其股权于原有股东,并承担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各持___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___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期权激励的流程期权激励行权篇二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指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

2、

3、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八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二十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

期权激励的流程期权激励行权篇三

乙方:

一、 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针对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的薪酬和股权、期权激励方式签订以下意向书,并作为形成正式的法律文件(          年--      年的劳动合同的)的附件的重要参考文件,意向书中规定的薪酬和股权、期权额度及分配方案即成为正式劳动合同中设定的额度和分配方案,但要根据公司法律要求以实施。

本意向书中所涉及的股权、期权是指大连xx公司的股权,所赠送和到期行使购买的股权大连xx公司的股东王磊女士的股权中转让。

二、薪酬和股权、期权具体分配方案

(一)薪酬

20__年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薪酬为年薪7 万,其分配方案为月薪按甲方颁布的        年薪酬标准中销售总监的薪酬体系,年底(农历春节前一周)获取其余部分。

(二) 股权、期权激励分配方案

1、完成当年指标(指标同第一条薪酬中的指标),盈利的20%分红,获得公司司5%股权。

2、超额完成指标(除税利润)20%以上,超额部分可获得40%分红。

3、低于指标80%,按当年整体盈利的15%分红。获得公司3%的股权

(三)乙方作为公司执行管理者,享由人事任免权,财务支配权、物资调拨权、突发事件处理权。

(四)甲方的行使股东权益,必须通过乙方执行,且执行范围应以遵循公司发展利益为基础,调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三、 说明

1、本意向书只代表甲方承诺给乙方的薪酬及股权的分配额度和基本方案,具体实施的条件和双方责任、权利在正式合同中明确规定。

2、甲方承诺在20__年的股东权益起步价值不低于2千万人民币

3、甲乙双方有义务对该意向书进行保密,该意向不得向除甲乙双方外第3方透露。

4、本意向书打印文本一式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甲方保管,在双方正式签订       -      劳动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后废止。电子文本由双方保存。

5、本意向书所指的薪酬和股权转让额度和分配方式为乙方在甲方在职的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延续劳动合同或继续合伙人身份则再另行规定。

期权激励的流程期权激励行权篇四

第一条、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期权激励旨在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和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模拟期权的股份由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四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于公司发起人股东。

第五条、在模拟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七条、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在公司任职_______年以上的员工。

2、任职时间不足_______年,但是给公司带来_______万收益的员工。

3、公司遇到困难时,提出优质可行性建议的员工。

第十条、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__________,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不多于,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第十一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_______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_____分之_____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十六条、未履行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七条、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八条、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

期权激励的流程期权激励行权篇五

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参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_____次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制定而成。

公司引进该制度旨在激励并约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实力,提升自我价值,留住关键人才,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同步进行,确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合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个人价值与公司实力同提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预留存量激励原则。即公司不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作为期权及行权资金的来源,期权来源于公司创立之初所预留的激励股权。

4、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原则。未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期权。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期权的,持有人转让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等相关规定。

股东会是制定该制度的唯一合法机关。该制度被制定后,由股东会交董事会执行。在董事会的召集下,组建由董事、监事、人力资源主管组成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关键人才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参与该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奖励基金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

3、定期对该制度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1、期权

该制度中的股权期权特指发起人股东割让股份的收益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有权以所割让的股份为基数享受分红。

2、持有人

即满足该制度所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由股东会决定授予期权的人,故又称为“受益人”。

3、行权

期权转化为股权,持有人转化为股东的过程,即行权。

1、关键岗位、人员限定、股东会决议,避免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2、因公司机构调整,岗位变化,经股东会决定,可增减激励对象的数量。

该制度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其他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经理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__年。

2、年龄在______周岁以下。

3、______级别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一致同意。

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排除本方案第三章第三条、第四条的适用。

期权来源于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股东割让的部分股权。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期权可以转让、继承。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授予方式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记载于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之中。

预备期为一年,自持有人与公司签订激励股权协议之日起算。预备期内,持有人有权选择分红或放弃分红。持有人选择分红的,该分红收益作为其行权资金由公司代为管理。

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除特殊情形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外,行权期原则上为三年。行权期内,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不具备股东资格。行权期内,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持有人可以转让、放弃期权,期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行权价格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之间、股东和持有人之间不得私自约定行权价格。

除股东会决议外,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持有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申请行权,三年行权完毕。

行权资金来源于期权持有人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额。行权完毕,全部期权转为股权,经工商登记变更后,期权持有人转变为股东。

受益人在预备期或行权期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丧失行权资格:

1、因主动辞职、被公司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刑事犯罪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过错履行职务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8、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

9、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权后,受益人(股东)对其所持有股权进行转让时,受到如下限制:

1、受益人转让其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第一顺位是创始人股东;创始人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第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2、同顺位的股东购买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比例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受益人不得将公司股权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得用于交换、还债或赠与他人。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行权后,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方案、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赎回激励对象的股权。

股权激励制度由以下法律文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中的相关内容构成:

1、《股权期权激励方案》;

2、《股权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3、《股权期权激励协议》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5、其他公司制度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股东会。

本方案条款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相冲突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内部条款相冲突之处,由股东会负责修改、解释。

本方案需经股东会一致通过,颁布实施的日期由股东会决定。

本方案自颁布实施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其他条款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不超过”不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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