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工程安全管理 民爆安评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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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 方:
合同名称:
人身安全管理
1、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并对检查的问题整改闭环。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严禁录用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承包工作,必须提供近期健康证明。
5、乙方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乙方要如实向甲方上报特殊作业工作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6、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必须提供所购买保险单复印件。
7、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有关配合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并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相关验证资料后,方可工作。
8、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所用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监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办理登记手续。凡未经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审查确认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清退出厂。
第二条 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自带施工工具用具,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工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有资质部门检验合格的有效证件,登记备案。
2、乙方配备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操作使用人员应培训合格。开工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状况、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向工作人员交底,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3、乙方确因工作需要,自已又无法解决的专用工器具,必须向甲方借用的,要另行办理借用协议书。
4、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工作(如起吊设备等),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5、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合格验收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安全责任自负,甲方监督。
第三条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等,甲方应向乙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乙方做好隔离工作。在发电设备上施工,甲方应做好断电、断水、断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备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
2、乙方一经开工,就表示已经确认进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3、乙方必须做好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乙方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检修区域和通道进行施工和通行,不得进入甲方发电设备运行区域,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得到甲方当班值长同意。
4、乙方发生人身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第四条 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1、进入甲方厂区施工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2、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必须保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3、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安监人员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第五条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人员讲明甲方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2、乙方人员必须在有甲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3、乙方人员带入电厂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或施工中需要动火工作时,按甲方规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5、乙方人员擅自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点及禁止区域而发生的中毒、窒息等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由此而造成损失者,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安全
1、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置醒目的临时围栏或安全警告提示标识,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2、乙方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电厂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3、乙方人员使用甲方的电源、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甲方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乙方未经允许使用甲方现场电源、水源、气源等到。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4、乙方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甲方公用设施。因妨碍施工需要变动原有设施时,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
第七条 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1、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完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甲方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搬动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2、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甲方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电源、气源泉、水源等。乙方临时使用,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操作范围。
3、乙方从事甲方的设备检修、技术改进、试验等工作,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必须执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动火工作管理制度等。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工作。
4、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乙方施工作业,并以罚款等处理。
5、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交作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开工报告,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6、乙方人员的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乙方进入甲方施工人员30人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乙方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掌握承包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第八条 安全保卫管理
1、乙方进入甲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经甲方保卫部门登记,发放通行证件。在通行证件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借他用,离厂时交回证件。
2、乙方施工人员应经甲方保卫部门教育,了解甲方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在甲方厂区及临时生活区做违法、违纪、扰乱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保卫部门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乙方主管部门,并同时上报甲方安监部门。
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2、由于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预留5%的工程合同款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2、乙方人员在甲方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考核标准,甲方安监部门按照甲方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安监部门汇总各种处罚金额从乙方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4、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本安全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4、 承包形式:
5、 工程合同编号:
6、 工程项目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未遂事故在______起以下。
2) 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出现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4)不发生人为责任重要设备损坏事故和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停电事故;
5)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6) 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dl5009.3)
5) 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0) 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 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4)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______人。
5) 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或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 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0)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 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3) 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4) 编制并向乙方书面明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劳务作业前,组织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指导。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5) 向乙方通报建设单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安全事故通报(简报、快报)。
6)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7) 建立和执行电气安全工器具,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按约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业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进行检测。
8) 危险性较大的______施工项目应编制、审批相应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双方签字确认,督促和指导落实专项安全措施。
9) 督促乙方落实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开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业的防坠落措施、施工区域的隔离措施、临时停止工作的锚固措施等专项安全措施。
10) 在劳务作业开始和结束前做好相关单位的交接手续,确认各方交接状态的安全措施。
11) 在城镇、交通道路等人员密集区域施工,应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和安全措施。督促乙方根据方案和措施要求设置全封闭路栏、安全警示、交通指示和夜间警示灯等。
12) 进入变电站施工做好和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必要时组织签订各方安全协议。
13) 对控制室、继保室、通信机房、计算机室等,已敷设的电缆,已安装变压器、盘柜、蓄电池等设备以及现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14) 组织乙方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临边和孔洞防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建立和执行 sf6 气体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回收处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
15) 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负责乙方的办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执行。
16) 组织或督促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17) 组织乙方参加相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8) 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9) 组织协调同一区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实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20)监督乙方统一着装作业。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乙方进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应是乙方企业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甲方审核同意。
3)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4) 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劳务作业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5) 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6) 在劳务作业前,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经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
7)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8) 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9)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10) 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时间、工作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到其他区域和设备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业与其他施工单位产生相互影响、对人员造成伤害和对已建成设备设施的损坏。
11) 每天由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整改安全隐患。
12) 督促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等物质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13) 严格执行甲方现场施工脚手架、跨越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规定搭设、验收挂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14) 对危险性较大的______作业项目,落实甲方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得到甲方许可,并在甲方专人监护下工作。
15) 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实施作业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化学危险废料以及噪声、振动等控制措施。
16) 落实本劳务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坍塌、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 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做好临近带电设备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隔离防护和专人监护措施。
18) 制定自带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对使用的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作业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
19) 按约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执行电气安全工器具、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并监督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登高工具、防坠装置和个人保安接地线。
20) 高处作业应设置作业平台、安全网、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处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别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21) 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落实开挖的防坍塌措施、施工区域的隔离措施、临时间断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设备须采取锚固、接地等专项安全措施。
22)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3) 在可能有感应电压的情况下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与防护措施。
24) 施工中可能影响其他施工作业人员或设备的安全时,应向甲方提出相应要求,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开展工作。
25) 在电缆层、电缆隧道及 gis 开关室、容器内、密闭空间等区域内工作,应先按规定进行通风、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应等级的安全电源,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6) 作业人员进入工井作业前,在开启井盖瞬间应防止有害、有毒、可燃气体突然喷出伤人,开启井盖后应加强通风和监测,必须使用非金属梯子上下工井,工井口应用井圈或护栏,作业人员撤离电缆井或隧道后,应立即盖好井盖,以防意外。
27) 落实______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料处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对施工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废料按规定进行回收和集中处置。
28)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工作票、“十不准”落实卡、标准化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作业卡、动火工作票、班前会等制度和措施。
29) 定期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身体检查,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0)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1) 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32)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1)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 5%或______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3) 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4)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三、附则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 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博树回族乡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中的安全生产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阆中市滨江路西北段搬迁还房三标段工程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合同内容只涉及甲乙双方在阆中市滨江路西北段搬迁还房三标段工程建设中关于安全生产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3、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2、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
3、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抢险中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4、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有属于危及安全生产的关键作业时,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7、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8、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乙双方共同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7、施工期间,需要办理的有关安全的批文或其它手续,乙方必须办理齐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按双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地和纠纷解决的方式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方的 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项目 发包给乙方承包。
由于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属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化工型企业,为使该项目在作业(施工)中不发生火灾、爆炸、污染及人身伤害等各类事故,保证生产和作业(施工)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安全消防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作业中各自的职责,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2、项目作业地点(区域):煤化工厂
4、项目内容:
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5、 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
6、项目承包合同书号:151e施合001号
7、项目期限: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五年三月十日
二、甲、乙双方共同的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等。
2、认真遵守执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和攀枝花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3、认真遵守执行攀钢(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4、认真遵守执行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管理规定。
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多单位、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与各方取得联系,各自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并且各方要设专人联系和监护。
7、甲乙双方的法人(委托)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分别签字认可,不允许代签,否则协议无效。
8、若涉及双方所签定的项目合同和安全消防环保协议以外的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9、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甲方必须履行的条款
1、开工前,甲方(含业主)应向乙方进行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并有交底记录,由乙方受教育人签字为准。
2、乙方进场作业所需的水、电、风、气等能源介质,由乙方填制用能申请表,甲方负责审批,并由甲方指定接点位置,由乙方人员接点和撤点。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具、材料、设备及休息棚放置地点。
4、作业(施工)若涉及其他方时,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好相互关系。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进行处罚、教育乃至停工。
四、乙方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履行的共性条款
1、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体系,把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工作作为乙方最基本的职责认真履行,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乙方应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和现场保卫工作,制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驱赶外来偷盗和闲逛的人员。负责乙方伤亡人员的抢救和处理。
2、乙方负责该项目作业(施工)人员的安全、消防、环保教育和安全、消防、环保技术培训工作。乙方负责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资格,因乙方人员无资质证造成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不得使用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有禁忌要求的工作。乙方施工人员作业时间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定,不准疲劳作业。
3、乙方在制定作业(施工)方案时,方案中必须有保证作业(施工)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防护措施;对专业性强的作业(施工)项目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消防、环保的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在作业(施工)过程中负责落实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甲方发包给乙方承包的项目不准转包或分包他方,否则因转包或分包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必须组织作业(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的教育(以签名为准)。乙方不得安排未接受甲方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施工),否则因未受教育的作业(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甲方工具、设施、设备及水、电、气、风。乙方如果需使用甲方的机具、设备、设施时,应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并由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设施等逐一检查验收,给甲方出具书面合格保证后,方准使用。乙方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或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机具、设备、设施,并对机具、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7、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动火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制度等,严禁在甲方辖区内擅自生火、动火。
8、乙方人员进入甲方辖区,严禁吸烟。
9、乙方在施工中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化工厂动火管理制度。由乙方动火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经甲方车间、部门、保卫科审批后方准动火。不准无证动火。
10、动火前,乙方动火负责人必须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否则虽有动火许可证,也是违章动火。
11、乙方在易燃易爆区域(含其上空)动火作业必须对相邻的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含沟井)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隔离墙以及严密的遮盖好后,方准动火。
12、乙方若动用了甲方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告车间和保卫科,并由乙方及时补齐。
13、乙方在易燃易爆设备、设施管道上施工(作业)时,必须使用木制工具或铜制工具,绝不允许使用铁制工具,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14、乙方夜间不得进行危险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5、乙方不得在装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液体、固体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动火、挖孔、钻孔及电焊。必须进行的作业,事前申请办好危险作业票后,方准进行。
16、乙方在甲方装过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液体、固体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动火或其它作业时,事前必须办好危险作业票,穿好防酸服,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方准进行。
17、乙方在易燃易爆的槽、罐、釜容器内施工,进入前必须取空气样化验有毒物和含氧合格,并保证作业全过程有足够量的通风,满足进人作业的要求。在缺氧和存在有毒物的情况下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呼吸器,避免发生窒息和中毒事故。施工照明或作业必须用低压防爆灯。施工电焊机及电气工具的电线决不允许有接头,谨防电气火花引起火灾。进行焊接作业时,电线必须搭接在焊件上,不允许点焊其它物件,不允许电线有裸露处,不得以现场栏杆、管道、设备、设施作为电流传递介质。
18、乙方施工所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具有资质厂家的产品,否则因气瓶爆炸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若给甲方造成损失,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19、乙方对施工现场气瓶的搬运、使用、存贮,必须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且必须符合生产厂家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运输要用专用车辆运载气瓶,并不得混装;存贮时要分开隔离,不得与禁忌物混贮,并配置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现场使用气瓶时必须竖直立放且采取措施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气瓶间、气瓶与明火点(含高温物体)保持间距10米以上。。
20、乙方作业不得堵塞交通、消防、公路和人行通道。因堵塞交通影响甲方抢修、消防、救护等工作,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21、乙方施工车辆不准客货混装,运货不超高、不超宽、不超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厂区限速20km/小时。
22、进行吊装作业时,吊下不准有人,钢绳符合安全要求,吊车必须配备有资质的指吊工,吊车必须稳定牢固,吊的过程中不得碰撞其它物件、设备、设施、管道。大型吊装,必须要有吊装方案,经审核通过,方准吊装作业。
23、乙方人员在高空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高空坠落伤人事故,防高空坠物伤人的措施。2米以上高度施工人员必须拴牢安全带,搭好双跳板和防护栏杆(易燃易爆区高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操作平台),下面应设有安全防护网,安全警示,并设专人监护。
2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出现光头、赤身、赤足、穿短裤、穿拖鞋等现象。
25、雨季施工乙方要落实防滑跌、防触电、防电焊机二次线伤人的措施。雨季要加强高偏坡、深基础的安全施工,防跨塌、沉陷伤人。
26、乙方作业中不准将废油、废水直接外排或超标外排,废渣不准污染其它区域和公路。
27、乙方作业产生的废渣、废油必须当日清理干净,运到规定场所不能过夜。若造成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污染事故的全部责任。
28、乙方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否则处罚乙方,并负责向甲方赔偿花草树木的种植费和设施修复费。
29、乙方作业人员只准在作业区域内作业和相应的安全通道上通行,不准闯入其它区域和岗位,不准在厂区闲逛。
30、严禁将亲朋好友(老人、妻子、小孩)和闲杂人员带入现场。
31、严禁在甲方辖区内打牌、下棋、赌博和进行其它违法活动,违者进行处罚,并交甲方现场保卫科查处。
32、严禁在厂区内凉晒衣物、被褥等物,以及其它影响煤化工公司形象的事件发。
33、乙方应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做到人走场地清。
34、乙方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生产保卫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守护,对偷盗人员进行趋赶。
35、乙方施工使用的设备、备品、工具和其它物件等由乙方自己守护,如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己负责。
36、乙方现场守护人员严禁脱岗、睡觉。
37、严禁乙方人员监守自盗。
38、施工现场严禁使用高温强光灯具(如碘钨灯)。需使用的,必须经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9、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隐患时,立即停工整改,应主动、及时整改完毕后,再施工。若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让乙方停工,待纠正整改完毕后复工。
40、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项目费的1—2%)向甲方缴纳安全环保抵押金、保证金和作业(施工)中产生“三废”在甲方排放的排污费,以及由甲方处理“三废”的处理费等。
41、发现乙方违反安全协议某一条款,甲方处罚乙方罚款100 – 50000元,同时按煤化工厂《外委项目和外揽项目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扣罚安全环保消防抵押金或保证金。若不主动交罚款者,由财务部在工程费或劳务费中加倍(2-10倍)扣除。
42、乙方人员被上级有关单位处罚时,乙方应主动到上级单位交纳处罚金,不及时上交或不交者甲方将加倍(2—10倍)扣除乙方费用。
43、乙方对己方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的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及本安全环保协议条款内容以及乙方人员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负责。若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44、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因工负伤或抢险负伤人员应享受的各种待遇,并承担处理的一切费用。
五、乙方在化产区域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
1、乙方作业前现场准备防施工污染物质及设备(如:沙袋、铁锹、沙土、焦面等)。
2、乙方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的环保设施、酚水道、外排水道、消防设施作详细了解。
3、乙方作业过程中,遇到不明管网,电网,水道等不能解决或确定的设施,必须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给甲方对口施工人员,逐一核实清楚。如:对管网、电网、水道(外排水道、酚水道)等的来向、去向,流通介质,以及危害性等核实清楚,采取有效的隔离隔断措施,并经甲方允许后方可继续作业。
4、拆除的旧管线,旧设备如交与乙方处理,必须及时清运,安全处置。
5、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禁止在化产施工区域堆放过夜。
六、乙方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履行的个性条款
1、甲方(含业主)提供1份《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给乙方;
七、此协议在双方签定的工期内有效,如工期有变动或延期,双方应签定有效的文字补充说明。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委托)代表: 乙方法人(委托)代表: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协议签定地点: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一、乙方需对院内、外树木进行砍伐,所有砍伐下的树干、树枝均归乙方,做到工完场清,甲方给乙方支付砍伐、拉运等费用总计¥1000元整。
二、乙方在砍伐树木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来回途中、砍伐树木发生刮伤、砸伤、摔伤、死亡等意外事故),与甲方无牵连,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砍伐树木过程中,如砸坏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车辆及物品,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砍伐后,树干、树枝需由乙方自行清理外运,甲方不承担任何外运费用,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交通事故等,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在砍伐树木过程中,因高空作业,乙方应有安全保护措施,不得擅自主张违规作业,如发生意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三日内按协议约定完成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乙方:
年 月 日
常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制
申报说明
一、哪些工程需要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应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其中房屋建筑(含桩基、土建、安装、装饰等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市政工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
二、网上申报的程序
1、建设单位在领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书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领取登录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
2、网上办理相关手续时,请访问“常州建筑市场信息网”
联系人:
建设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2025年民爆工程安全管理 民爆安评机构名单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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