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汇报篇一
3月份以来,定远县围绕产业扶贫积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支撑作用,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探索出一条精准帮扶贫困户的有效途径。据统计,从3月8日至5月30日,全县完成评级万户,占贫困户总数的82%,其中授信8947户,授信金额达31460万元,对1193户贫困户发放了信用贷款,贷款总量万元。
定远县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帮扶的主渠道,作为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治本之策,主动作为,积极推进,理顺了政府及各部门、农商银行、贫困户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贫困户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切实解决好“由谁去做”的问题。该县以满足贫困户发展需求、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为核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格程序、防范风险,创新机制、方便群众,强化帮扶、提供服务的总体思路,在建立健全扶贫小额信贷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制定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清单和补助标准,创新家庭经营、带动发展、入股分红等多种贷款使用模式,建立贷款风险防控、财政资金贴息、扶贫资金补助、强化为民服务等保障机制,创新评级授信用信同步推进、简化办理贷款手续、落实贷前调查和贷后回访责任等方式方法。为切实解决好“如何做”的问题,该县强化手段,加大推进力度,成立定远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培训,统一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所在地农商银行支行联合选派专人,分组包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实行“1+1”工作绩效捆绑,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同时强化督查调度,实行每天短信通报、定期会议调度和约谈推进,切实加快扶贫小额信贷进展。
定远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以来,推动了精准帮扶措施的落实,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产业发展,融洽了干部关系,激发了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推动了县域诚信体系建设,培育了地方信用环境,逐步实现贷款贫困户从“要我还款”到“我要还款”的转变。
一、扶贫小额贷款任务数额
镇位于东南部,东临xx湖,辖17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万亩,承包人口万人,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2571户,8523人。涉及到17个行政村,经排查,有劳动能力的户数2090户,无劳动能力的户数855户,县扶贫办下达我镇小额扶贫贷款任务为797万元。
二、目前完成情况
目前我镇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8万元,完成总任务的%,原因是信用社正在清理不良贷款和系统升级延缓了贷款的发放。目前,我镇已有80多户正在申报当中,力争11月底前发放200万元。
三、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做法
我镇对小额扶贫贷款政策进行了认真的发动、宣传,成立了镇扶贫小额贷款发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调度。目前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都能够了解小额扶贫贷款有关政策。全镇各村村干部都能认真承担小额扶贫贷款政策的责任,都能积极带领各村贫困户到信用社进行申请小额扶贫贷款。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能够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为贫困户做好申请、调查及放贷工作,目前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正按照各村贫困农户申请名单进行种植、养殖项目贷前调查,对符合贷款的农户实行绿色通道,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二)存在问题
由于信用社信贷员少,实行包片负责制,又要开展其他信贷业务,小额贷款手续比较繁琐,各村贫困户申请农户较多,目前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正按照各村贫困农户申请名单进行种植、养殖项目贷前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贷款的进度。
四、下步推进措施
下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贷款的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加强服务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在农村的又一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实行绿色通道,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加快全镇贫困农户脱贫进程。实现农民脱贫增收,保持农村稳定。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村级资金互助组织情况
1、互助组织基本情况。20xx年我县新增英川镇英川村、毛垟乡毛垟村和秋炉乡半山村三个省级资金互助组织。加上08-12年的梧桐乡梧桐坑村、澄照乡三石村、景南乡忠溪村、鹤溪镇三枝树村、郑坑乡郑坑村、沙湾镇叶桥村、东坑镇马坑村、大漈乡茶林村、葛山乡葛山村,鹤溪街道惠明寺村和大均乡伏叶村,共计成立14个省级资金互助会组织。14个村共有农户2833户,其中低收入农户719户;加入资金发展互助会的农户527户,其中入社低收入农户131户,累计收取会费万元。
2、资金互助组织资金运行情况。我县20xx年底前启动的省级资金互助会共有14个,其中有xx个互助会已通过民政部门审核并正式登记注册,3个正在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过程中。
公室关于推进扶贫改革试验的实施意见》(景委办〔20xx〕10号)和《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在一定区域内组建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县范围推进组建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支持效果。二是部门协作,确保互助社健康发展。为确保村级互助社健康发展,首先由扶贫、财政部门对各村的章程、实施意见、财务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完善和备案。其次由各村统一制定了互助社操作流程图,以方便试点村按科学流程运作,避免走弯路。再次进行民政注册,确立村级互助社的法人地位,确保其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最后建立资金专帐。由乡农经站到信用社建立专用集体帐户。三是狠抓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试点村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交流。主要培训工作方法,业务技能。同时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通过培训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互助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控制互助风险,实现持续发展。互助会一方面严把会员入口关、严格限定互助金使用方向、及时掌握会员交纳的互助金不同情况及信用、资产情况;另一方面制定了互助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资金互助运行制度、部门监控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实行互助金审批权限,明确各级审批权限,设定单笔互助最高限额,对受理、调查、审查、发放等各环节作了明确规定,把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解决了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难题。我县农民收入较低,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缺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成本偏高、手续繁杂。村级互助组织把农户个体零散的资金特别是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资金量,再按照章程,在本村内将资金发放到有需求的会员手中,使会员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有效地缓解了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紧缺的问题。二是促进了产业发展。利用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这一载体,有意识地引导农户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如鹤溪街道三枝树村、梧桐乡梧桐坑村等借资金给农户发展茶叶、香菇、高山蔬菜等,促进了当地农民就地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而实现增收。三是促进了农户自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的成立提高了村民及低收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能力,也为生产发展注入了一定的资金,为农民发展创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有效促进了农户的自我发展。
5、存在问题。一是低收入农户入会率低。宣传发动工作不深入是导致低收入农户入会率低的主要原因。各别乡镇及试点村工作人员对互助会的开展目的、意义、原则理解和认识不够到位,入会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特别是低收入农户知晓较少。二是工作人员知识不全、业务不精、运作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互助会管理人员对政策法律、经营管理、资金营运、业务操作、财务知识等业务能力不强,导致管理混乱,程序不到位,潜伏风险较大。如,账务处理不规范,做帐不及时,资金管理不严,业务操作缺乏约束行为,发放借款随心所欲。三是互助组织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管理运行的体制机制还不够成熟。四是金融部门对互助组织的认同度还不够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广泛宣传互助会相关政策,使互助会的性质、用途、管理、使用及运转程序等政策规定为广大农民群众所熟知。及时总结推广互助会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先进典型带动新的试点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展示成效、鼓舞士气、展望未来、振奋人心,为开创试点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为确保互助资金规范、安全、有序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抓好互助资金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素质和能力、政策法律、资金营运、业务操作、财务知识等,使全县互助资金管理能力及业务技能上一个新水平。三是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探索建立和完善科学、简便、易操作的资金管理新办法,进一步简化借贷程序,方便群众发展生产致富项目。对互助会资金运行质量、效益、扶持发展产业项目、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完善村级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审查评估。
1、扶贫小额贷款执行情况。截至20xx年底,我县共计对1970户低收入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万元。农户借用资金主要用于茶叶、笋竹、食用菌、蔬菜、水干果、畜禽、中药材、花卉苗木、水产养殖等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上面,有效帮助低收入农户致富增收。
2、主要措施。一是建立机制。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低收入农户发展扶贫贷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景政办发59号),每年安排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中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特扶资金1000万元,对全县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开展产业发展贴息贷款,确保有发展能力和愿望的低收入农户能够得到基本的资金保障发展。二是认真做好扶贫小额贷款备选户的筛选工作。通过认真细致把关、筛选,把符合贷款条件贫困户全部提供给信用社,并对低收入农户每家每户制定发展规划,采取金融机构贴息贷款、保险公司参保的方式,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营销等短平快项目,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增加收入。三是严格审查把关。为了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我县严格审查把关,首先是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控制发放范围、对象。其次是确定放贷的对象必须是项目已经启动,或者在做项目前期准备,在发放的额度上,充分考虑项目资金总投入,提倡小额、多户、短期放贷。再次是充分考虑还贷能力,一般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见效快、周期短、增收明显的项目,把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3、主要成效。一是拓宽了农户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长期以来,农户用于发展生产的贷款一直比较困难,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出台,开辟了筹资发展的新途径。20xx年,我县通过县信用社和县邮政储畜银行为全县484户低收入农户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669万元。二是扩大了农户的产业规模。通过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促进了全县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农户借用资金主要用于茶叶、笋竹、食用菌、蔬菜、水干果、畜禽、中药材、花卉苗木、水产养殖等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上面,有效帮助低收入农户致富增收。三是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和谐。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求生产发展。小额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为农户发展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而且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结构得到了有效调整,特色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直接经济收入比以前有了明显增加。经济收入的增加为当地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4、存在问题。一是低收入农户承债能力弱。低收入农户依赖性强,认为反正是政府倡导扶持支持,经营成功与失败无关重要。甚至有部分贫困户仍存在“能拖就拖,救济款不用还”的错误思想,存在贷款到期无法按期归还的风险。二是扶贫贷款期限短。低收入农户自有资金薄弱,项目启动主要靠贷款,且大部分扶贫贷款投向的是种植业,属于季节性收益项目,而且发展的项目一般周期比较长,资金回笼时间慢,因此小额贷款对低收入农户发展项目帮助也有限。三是贫困户分布面广且分散,农信社力所难及。由于贫困户一般居住在较为偏僻的山村,路途远且交通不便,农信社信贷人手不足,难以及时进行贷款跟踪管理,只能依靠村委及时反馈信息,存在信息滞后或缺失现象。
5、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以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向低收入农户发放贷款的形式,结合林权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二是严格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促进扶贫小额贷款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明晰扶持资金的责任边界,抓好贷前摸底调查、贷中严格审查、贷后反复核查三个重要环节,明确贷款对象、贷款条件、操作程序等。在严格规范操作行为,确保专款专用的同时切实加强对贷款扶持项目的指导帮助,简化贷款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加强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做好农户贷款后的跟踪服务和指导,促使各贷款农户用好贷款,及时还款,促进贷款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汇报篇二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扶办[__]xxx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信联发[__]xxx号),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确脱贫的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扶持到户,政府引强、市场运作,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以促进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__镇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镇农商银行”)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作用,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确保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其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生产发展意愿、就业创业潜质、一定技能素质和还款能力并选择了适合的发展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农商银行评级授信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贫困户。
(一)开展评级授信。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按照村级评议、镇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制定 “贫困户评级授信表”(附件1,一式三份,贫困户、镇农商银行和区扶贫办各执一份)。所有贫困户必须开展评级。同时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制定贫困户评级授信方案,并在__年9月底以前完成对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
镇、村成立评级授信工作组,负责评级授信具体事务。镇工作组由镇农商银行和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村工作组由村两委、镇包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民代表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确保占2/5以上。
镇向区农商银行及其支行提供村贫困户花名册,由区农商银行各支行根据评级结果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建立增信、减信机制,鼓励贫困户诚实守信,按期还款。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汇报篇三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 ] 号)和《关于印发县农村商业银行扶贫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发[ ] 号)精神,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县等各级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扶持到户,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以促进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县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县农商银行”)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作用,创新金融效能与服务,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确保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其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生产发展意愿、就业创业潜质、一定技能素质和还款能力并选择了适合的发展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农商银行评级授信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评级授信。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按照村评议、镇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制定“贫困户评级授信表”(附件1,一式三份,贫困户、农商支行和扶贫办各执一份)。所有贫困户必须开展评级。制定贫困户评级授信方案,并在 年9月底以前完成对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
镇、村分别成立评级授信工作组,负责评级授信具体事务。农商支行牵头负责全镇评级授信工作,镇、村共同参与。镇工作组由农商支行和镇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村工作组由村两委、镇包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民代表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必须占2/5以上。镇、村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方案报镇扶贫办、镇农商银行备案。
镇扶贫办将向县农商银行及支行提供镇各村贫困户花名册,由农商支行根据评级结果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建立增信、减信机制,鼓励贫困户诚实守信,按期还款。
(二)明确贷款方式和用途。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比照同期基准利率执行。贷款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不得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
(三)落实贴息政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标准原则为实际贷款额度的5%,且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基准利率;贴息期限以贷款实际期限为准,但贴息资金总额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元。贷款到期,贫困户全额还款后,镇扶贫办依据县农商支行提供的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上报县扶贫办,经核实后,会同县财政局办理贴息资金结算手续。贴息资金直接打卡发放给贫困户。贴息对象和贴息资金额度将在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公示。
(四)规范贷款流程。已经通过评级授信的贫困户,持“贫困户评级授信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向农商行支行办理贷款手续。农商行支行将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贫困户贷款;农商行支行可以使用金农、易贷福农卡(简称易贷卡),方便贫困户在农商银行柜面、atm机、助农取款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渠道自助办理借款和还款手续。具体办理流程由县农商银行另行制定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
(五) 建立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1、设立风险准备金。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准备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动用后,应及时补足。风险准备金可以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或由县扶贫办会商县财政局另行安排。
2、开展保险。为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发展种养业的贫困户购买政策性农产品保险。保险费可以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3、明确责任。贷款人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丧失还款能力的,在符合保险条件由保险公司赔付外,余额(包括本息)由风险准备金补偿。损失的贷款补偿后,农商行支行应继续追偿本息,镇政府工作组协助,收回的贷款划入风险准备金账户。认定贷款人丧失还款能力,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审批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查后,报县扶贫办核定。贷款人恶意拖欠或不归还贷款的,由县农商银行负责追偿,县扶贫办及镇政府、村两委协助配合,并将该户列入诚信黑名单,不再享受国家的各类扶持补贴,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偿。
(六)建设信息平台。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平台,为贫困户提供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档案、贷款申报等信贷服务。
四、保障措施
片,负责人: ;成员: 。
(二)加大宣传培训。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村入户活动,使广大贫困户知晓扶贫小额信贷的相关程序和政策。开展有关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既了解扶贫开发政策又掌握金融知识的业务骨干,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绩效考核。积极推行月监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农商行支行、扶贫办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的监测和分析,每季度末将各村进度上报县农商银行和县扶贫办。镇扶贫小额信贷领导小组将对贷款规模大、覆盖面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的相关村和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按期还款的农户,提升信用评级;除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期还款的贫困户,不得再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对年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连续3个月低于98%的村,停止该项贷款业务,风险补偿后组织清收,直至年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超过98%,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后再行开展该项贷款业务。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镇设举报电话: 。坚持和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引导扶贫对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做到“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达到“群众满意、政府满意、金融机构满意”。建立动态监测点,对贷款贫困户进行跟踪监测。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汇报篇四
20_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扶贫系统必须紧紧围绕减贫增收这个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产业扶贫为总抓手,大力实施扶贫开发“三步走”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减贫摘帽”第一民生工程,全面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目标任务。
一、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四大改革”
着力破除扶贫攻坚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__〕25号)及《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__〕23号),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扶贫开发“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编制规划、创新机制、先行先试、探索路子,在同步小康中当先锋、打头阵、作表率。
1.创新精准扶贫分类指导机制。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帮扶信息更新,建成运行精准扶贫信息平台。针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逐户找准发展思路,制定帮扶措施,在产业扶贫、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实现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
2.创新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机制。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制度。全面规范扶贫项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乡级报账”工作机制。
3.创新金融扶贫服务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小额信贷到户扶贫形式,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通过贴息帮扶支农再贷款,探索解决贫困户担保难、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认真抓好世界银行扶贫贷款项目的启动和实施,继续推进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工作。
4.改进扶贫开发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考核评价办法,把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提高、贫困人口数量减少、扶贫开发精准度和“六个到村到户”作为主要考核评价指标,注重“减贫摘帽”、贫困乡镇发生率与同步小康、目标考核指标相衔接,建立健全扶贫开发结对帮扶与同步小康驻村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促使扶贫开发成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二、以脱贫致富为核心,加快拓展“八大行动”
扶贫开发是贫困地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保障改善民生的关键举措。各级扶贫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创新思路方法,加大扶持力度,注重精准发力,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户、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各方支持与自身奋斗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1.在思想先导上拓展新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与扶贫工作的关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判断部署上来,全面认识新常态、准确把握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既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抓住用好新常态蕴含的扶贫新机遇,又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面临的新挑战,进一步深化拓展新常态下对扶贫攻坚的新认识、新理念、新举措、新作风。
2.在减贫摘帽上拓展新成就。大力实施扶贫开发“三步走”发展战略,加大争取投入和扶持力度,整合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资金,全年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力争增长15%以上。适时启动“十三五”扶贫规划编制工作,大力实施重点区域、重大民生事项和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武陵山、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全力加强对道真县“减贫摘帽”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收官之作”收得精彩、收得圆满,全面完成重点县“减贫摘帽”。到20__年底,确保全市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05个以上贫困乡镇实现“减贫摘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50万人以内。
3.在产业扶贫上拓展新水平。围绕全市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扶贫专项规划,大力扶持发展核桃、中药材、草地畜牧业、特色茶叶、商品蔬菜等八大优势扶贫产业,加快“中部蔬菜、干鲜果产业带,西部竹业、高粱产业带,东部茶粮烟产业带,东北部草地畜牧业和茶果烟产业带”的山区扶贫产业示范区建设。巩固提升9个扶贫产业园区,建立完善贫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广“农业扶贫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模式,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扶贫项目实施效率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4.在结对帮扶上拓展新境界。坚持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推进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用好建档立卡成果,发挥驻村帮扶干部作用,因地制宜发展贫困地区特色经济。健全完善扶贫开发结对帮扶与同步小康驻村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挂点、部门挂乡、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工作责任制,市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分别挂点联系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直机关部门挂帮一类重点乡镇,省、市、县、乡干部驻村,县(区、市)领导干部联户,切实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度。
5.在社会扶贫上拓展新成效。认真做好上海对口帮扶遵义工作,实施对口帮扶项目44个,完成投资5832万元,重点向美丽乡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倾斜。大力推动帮扶工作向合作发展延伸,推进双方在教育、医疗、人才、金融、文化旅游、农副产品展示展销等方面的合作,推动产业转移、园区共建取得更大成果。积极筹备在上海召开沪遵对口帮扶第三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整合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省级“集团帮扶”的项目资源,进一步动员市级部门深化拓展“集团帮扶”的内涵载体。大力支持集团帮扶乡镇改善基础设施、发展扶贫产业、改善民生事项,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不摘帽、不脱钩”。积极落实社会扶贫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
6.在就业扶贫上拓展新实践。围绕“四化同步”目标和教育“9+3”计划,继续推进“雨露计划·1户1人”培训,采取职业教育进校区、进工厂,农业实用技术进基地、进园区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开展农民职业化教育培训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逐步使每个贫困农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适用技术,逐步实现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培训全覆盖。20__年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10万人(次),完成“雨露计划”培训39595人,完成各级各类贫困地区干部培训1400人。
7.在队伍建设上拓展新风貌。按照市委提出“抓党建就是抓关键,抓作风就是抓重点”的要求,以“提高队伍素质,服务精准扶贫,打造标杆团队”为核心,深入践行“一切为了贫困群众”理念,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扶贫干部队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把抓领导、抓关键、抓载体作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促进转职能、转作风。深入开展“四型”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创新支部活动内容和载体,在市扶贫办机关创新开展“一讲二晒三评”系列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形成勇于创新、团结务实、热情服务、廉洁为民的良好氛围。
8.在廉洁扶贫上拓展新气象。坚持一手抓扶贫攻坚、一手抓廉政建设,深入贯彻_遵义市委《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八项规定持续发力的通知》,制定出台《_遵义市扶贫办党组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坚持用改革方式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扶贫系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政治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模范遵守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作风建设“十不准”。重点针对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后的项目审批、资金监管,大力整治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滞留滞拨、擅自调项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和清查清理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有效,实现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贫困群体得实惠最大化、干部成长安全最大化。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汇报篇五
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3月份以来,定远县围绕产业扶贫积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支撑作用,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探索出一条精准帮扶贫困户的有效途径。据统计,从3月8日至5月30日,全县完成评级万户,占贫困户总数的82%,其中授信8947户,授信金额达31460万元,对1193户贫困户发放了信用贷款,贷款总量万元。
1 / 12 新家庭经营、带动发展、入股分红等多种贷款使用模式,建立贷款风险防控、财政资金贴息、扶贫资金补助、强化为民服务等保障机制,创新评级授信用信同步推进、简化办理贷款手续、落实贷前调查和贷后回访责任等方式方法。为切实解决好“如何做”的问题,该县强化手段,加大推进力度,成立定远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培训,统一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所在地农商银行支行联合选派专人,分组包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实行“1+1”工作绩效捆绑,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同时强化督查调度,实行每天短信通报、定期会议调度和约谈推进,切实加快扶贫小额信贷进展。
定远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以来,推动了精准帮扶措施的落实,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产业发展,融洽了干部关系,激发了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推动了县域诚信体系建设,培育了地方信用环境,逐步实现贷款贫困户从“要我还款”到“我要还款”的转变。
一、扶贫小额贷款任务数额
镇位于东南部,东临湖,辖17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万
2 / 12 亩,承包人口万人,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2571户,8523人。涉及到17个行政村,经排查,有劳动能力的户数2090户,无劳动能力的户数855户,县扶贫办下达我镇小额扶贫贷款任务为797万元。
二、目前完成情况
目前我镇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8万元,完成总任务的%,原因是信用社正在清理不良贷款和系统升级延缓了贷款的发放。目前,我镇已有80多户正在申报当中,力争11月底前发放200万元。
三、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做法
3 / 12 人员能够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为贫困户做好申请、调查及放贷工作,目前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正按照各村贫困农户申请名单进行种植、养殖项目贷前调查,对符合贷款的农户实行绿色通道,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二)存在问题
由于信用社信贷员少,实行包片负责制,又要开展其他信贷业务,小额贷款手续比较繁琐,各村贫困户申请农户较多,目前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正按照各村贫困农户申请名单进行种植、养殖项目贷前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贷款的进度。
四、下步推进措施
下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贷款的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加强服务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在农村的又一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实行绿色通道,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加快全镇贫困农户脱贫进程。实现农民脱贫增收,保持农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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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村级资金互助组织情况
1、互助组织基本情况。20年我县新增英川镇英川村、毛垟乡毛垟村和秋炉乡半山村三个省级资金互助组织。加上08-12年的梧桐乡梧桐坑村、澄照乡三石村、景南乡忠溪村、鹤溪镇三枝树村、郑坑乡郑坑村、沙湾镇叶桥村、东坑镇马坑村、大漈乡茶林村、葛山乡葛山村,鹤溪街道惠明寺村和大均乡伏叶村,共计成立14个省级资金互助会组织。14个村共有农户2833户,其中低收入农户719户;加入资金发展互助会的农户527户,其中入社低收入农户131户,累计收取会费万元。
2、资金互助组织资金运行情况。我县20年底前启动的省级资金互助会共有14个,其中有个互助会已通过民政部门审核并正式登记注册,3个正在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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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关于推进扶贫改革试验的实施意见》(景委办〔20〕10号)和《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在一定区域内组建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县范围推进组建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支持效果。二是部门协作,确保互助社健康发展。为确保村级互助社健康发展,首先由扶贫、财政部门对各村的章程、实施意见、财务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完善和备案。其次由各村统一制定了互助社操作流程图,以方便试点村按科学流程运作,避免走弯路。再次进行民政注册,确立村级互助社的法人地位,确保其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最后建立资金专帐。由乡农经站到信用社建立专用集体帐户。三是狠抓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试点村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交流。主要培训工作方法,业务技能。同时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通过培训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6 / 12 为互助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控制互助风险,实现持续发展。互助会一方面严把会员入口关、严格限定互助金使用方向、及时掌握会员交纳的互助金不同情况及信用、资产情况;另一方面制定了互助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资金互助运行制度、部门监控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实行互助金审批权限,明确各级审批权限,设定单笔互助最高限额,对受理、调查、审查、发放等各环节作了明确规定,把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7 / 12 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有效促进了农户的自我发展。
5、存在问题。一是低收入农户入会率低。宣传发动工作不深入是导致低收入农户入会率低的主要原因。各别乡镇及试点村工作人员对互助会的开展目的、意义、原则理解和认识不够到位,入会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特别是低收入农户知晓较少。二是工作人员知识不全、业务不精、运作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互助会管理人员对政策法律、经营管理、资金营运、业务操作、财务知识等业务能力不强,导致管理混乱,程序不到位,潜伏风险较大。如,账务处理不规范,做帐不及时,资金管理不严,业务操作缺乏约束行为,发放借款随心所欲。三是互助组织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管理运行的体制机制还不够成熟。四是金融部门对互助组织的认同度还不够到位。
8 / 12 金规范、安全、有序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抓好互助资金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素质和能力、政策法律、资金营运、业务操作、财务知识等,使全县互助资金管理能力及业务技能上一个新水平。三是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探索建立和完善科学、简便、易操作的资金管理新办法,进一步简化借贷程序,方便群众发展生产致富项目。对互助会资金运行质量、效益、扶持发展产业项目、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完善村级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审查评估。
1、扶贫小额贷款执行情况。截至20年底,我县共计对1970户低收入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万元。农户借用资金主要用于茶叶、笋竹、食用菌、蔬菜、水干果、畜禽、中药材、花卉苗木、水产养殖等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上面,有效帮助低收入农户致富增收。
9 / 12 县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开展产业发展贴息贷款,确保有发展能力和愿望的低收入农户能够得到基本的资金保障发展。二是认真做好扶贫小额贷款备选户的筛选工作。通过认真细致把关、筛选,把符合贷款条件贫困户全部提供给信用社,并对低收入农户每家每户制定发展规划,采取金融机构贴息贷款、保险公司参保的方式,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营销等短平快项目,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增加收入。三是严格审查把关。为了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我县严格审查把关,首先是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控制发放范围、对象。其次是确定放贷的对象必须是项目已经启动,或者在做项目前期准备,在发放的额度上,充分考虑项目资金总投入,提倡小额、多户、短期放贷。再次是充分考虑还贷能力,一般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见效快、周期短、增收明显的项目,把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3、主要成效。一是拓宽了农户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长期以来,农户用于发展生产的贷款一直比较困难,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出台,开辟了筹资发展的新途径。20年,我县通过县信用社和县邮政储畜银行为全县484户低收入农户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669万元。二是扩大了农户的产业规模。
10 / 12 通过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促进了全县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农户借用资金主要用于茶叶、笋竹、食用菌、蔬菜、水干果、畜禽、中药材、花卉苗木、水产养殖等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上面,有效帮助低收入农户致富增收。三是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和谐。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求生产发展。小额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为农户发展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而且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结构得到了有效调整,特色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直接经济收入比以前有了明显增加。经济收入的增加为当地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11 / 12 人手不足,难以及时进行贷款跟踪管理,只能依靠村委及时反馈信息,存在信息滞后或缺失现象。
5、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以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向低收入农户发放贷款的形式,结合林权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二是严格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促进扶贫小额贷款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明晰扶持资金的责任边界,抓好贷前摸底调查、贷中严格审查、贷后反复核查三个重要环节,明确贷款对象、贷款条件、操作程序等。在严格规范操作行为,确保专款专用的同时切实加强对贷款扶持项目的指导帮助,简化贷款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加强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做好农户贷款后的跟踪服务和指导,促使各贷款农户用好贷款,及时还款,促进贷款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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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汇报篇六
根据国家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x〕78号)和全省金融扶贫x现场工作会议精神,为推进全市金融扶贫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共建共享难、依靠诚信贷款难、免抵押免担保贷款难等问题,确保金融扶贫政策尽快落地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学习借鉴“x金融扶贫模式”,组织实施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程,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活力,切实发挥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的协同效应,共同助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提前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
二、帮扶模式
直接帮扶。对有就业创业潜质和一定技能素质,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自主贷款创业脱贫。
合作帮扶。通过“龙头企业+贫困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利用贷款资金,依托特色优势产业链发展,实现增收脱贫。
股份帮扶。将参与股份合作的贫困户财政扶持资金或自有资金入股,由适度规模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收益到户。
托管帮扶。通过贷款倾斜、财政贴息、保险补贴等形式,引导经营主体托管帮扶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不强的贫困户,对贫困户的土地等生产要素统一开发管理、统一经营核算,贫困户享受项目收益分成。
企业帮扶。鼓励企业通过贷款担保、订购农产品等形式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对于扶贫带贫效果显著的企业,优先给予扶贫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
三、工作措施
(一)合力推进。各县(区)要整合县乡村和金融机构的力量,采取政银融合、三级联动的模式,建立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三级服务网络,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形成“牵头推进有机构、办理服务有人员、贷款发放有流程”的工作格局。
一是政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金融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科学确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监督考核。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各级责任,高位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强化政银合作,明确银行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建立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组织与银行等多方参与的信用评定与创建工作机制,做好信用评定;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协助金融机构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公示、贷后管理、贷款回收等工作;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及银行机构做好小额信贷示范点创建工作;大胆探索贫困户“联保”、驻村工作队“参保”、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扩大扶贫贷款覆盖面;探索将农民“三权”(农民居民住房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农村知识产权、农业设施等纳入贷款抵(质)押范围,提高融资额度;推动支农资金由财政直接补贴向财政与金融信贷相结合、主要依靠信贷支持转变,撬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二是银行主推。人行x中心支行、x银监分局牵头,各相关银行机构具体负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推脱贫攻坚。各相关银行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班子成员中明确1名同志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并抽调3—5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队,到分包县(区)指导开展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相关工作。制定专项考核评价办法,对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对金融扶贫工作探索尽职免责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做好信用评级,突出政府牵头,人民银行推动,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原则,比照x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推动全市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工作有效开展。精准发放贷款,坚持将风险补偿基金、贷款担保基金等与信贷资金捆绑放大的做法,将资金放大5至10倍以上为农户贷款,保证贷款总额度。脱贫攻坚期内,分片包干主要责任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的贷款,参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县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3年以内、5万元以下;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按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创新贷款模式,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产业脱贫的信贷投入。支持发展“订单农业”融资和产业链金融,由新型经营主体担保,贫困户贷款,银行放贷,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受益机制。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示范点建设,通过树立典型、辐射带动,实现打造一点、建成一批、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力推动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担保跟进。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7个贫困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额度达到1亿元以上,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其他县(区)以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依托,增加扶贫担保资本金x万元,将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增加到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内,确保扶贫信贷担保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引入担保增信,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免收担保费,对带贫龙头企业按1%/年收取担保费。试点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支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
四是保险护航。将农业保险作为支持金融扶贫的重要手段,积极发展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开发适合贷款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和特色农业互助保险管理模式,发展产业收入保险、产量保险,扩大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范围,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肉牛、肉羊等地方政策性保险和高保障农业保险。坚持赔款到户,通过银行卡发放,提高理赔时效。推广脱贫攻坚专项保险服务项目,支持保险企业构建针对贫困人口特点的扶贫保险产品体系。
(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和风险缓释作用,探索建立主要由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按比例分担”的风险共担机制,为金融扶贫建立多道“防火墙”。
一是按比例分担风险。对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建立政、银、保、担、投等“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五位一体”的风险分担机制。即政府(财政设立风险补偿金)、银行、保险、担保、投资等机构按比例分担风险。(x县与合作银行、省农信担保公司、省担保集团签订了《金融助推x县脱贫攻坚试验区合作协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后风险,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10%、50%、20%的比例分担;对带贫农业经营主体的贷后风险,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20%、40%、20%的比例分担,形成了“四位一体”的风险共担机制。)
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设立x万风险担保补偿基金,根据各县(区)风险规模大小,给予奖补。各县(区)统筹相关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x年贫困县区要分别设立不低于x万元的金融扶贫专项风险补偿金、非贫困县区不低于1000万元的金融扶贫专项风险补偿金,政府要按照放贷规模相应增加风险补偿金额度,确保金融机构的放贷额度和期限满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
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各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承担金融扶贫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扶贫贷款熔断机制,对乡镇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和行政村贷款不良率超过7%的,停止贷款发放。银行部门要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做好财务管理、风险评估、动态监测等工作,加强贷后管理,防范风险。担保部门要为扶贫贷款提供担保,创新担保业务模式和产品,加强贷款项目监管,不断提高担保服务能力。保险部门要做好补充,发挥好风险阻隔、经济补偿功能,防范和化解金融扶贫风险。
(三)建立三级服务体系
一是县级服务。组建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可由县扶贫办、金融办、人行、监管办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县级中心人员由县扶贫办、金融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农办、公安局、法院、人行、监管办及各专业金融机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1.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农户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进行指导,建立完善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2.负责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作用明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的受理、批转和督办。
3.负责本地区扶贫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平台建设和业务运转。
4.负责本地区农村产权评估、流转交易平台、融资担保、风险缓释机制建设和业务运转。
6.负责本地区不良资产处置及不良贷款清算、偿付工作。
7.对本地区金融扶贫服务站、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监督管理,实施业务指导。
8.完成金融扶贫临时性工作。
二是乡级服务。组建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设主任1名,由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书记负责,设副主任若干名,可分别由乡(镇)扶贫办主任和驻该乡(镇)金融机构负责人担任,另抽调3至5名专职人员(驻该乡镇的金融机构至少2人以上参加)负责具体工作。
1.政策宣传: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相关政策。
2.信息整合:收集、审核、整理村级金融服务部农户信息,建立全乡(镇)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共享。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
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报送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4.监督管理:对区域内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监督管理,对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到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的工作进行督办。
5.组织落实:配合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良资产清收等工作。
6.完成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是村级服务。组建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设主任1名,由村级脱贫攻坚包村责任小组组长或村支书担任,成员由村级脱贫攻坚包村责任小组组员或村组干部、党员能人组成,每村至少5人以上。
1.政策宣传: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相关政策。
2.信息整合:采集、整理本村农户基础信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报送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
4.配合工作:配合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乡(镇)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良资产清收等工作。
5.完成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四)大力推广“信贷+信用”精准扶贫模式
大力推广普惠金融,创新小额信贷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宽授信、严管理、守信激励、失信严惩”原则,研发推广“普惠授信”金融产品,实现扶贫小额信贷的“应贷尽贷”,专项支持贫困户生产经营。
1.适用范围: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
2.贫困户申请:有贷款意向的贫困户根据信用评级条件,填写信用评定申请书,向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提出申请。
3.村级评定: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申请的贫困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贫困户信用信息采集评级系统评定办法》的指标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
4.信用评级: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将采集的贫困户信息输入全省《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级系统》,乡金融扶贫服务站、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综合公安、司法、社会服务等部门的信息,形成贫困户信用评分及信用等级,并张榜公示。贫困户信用共设四个等级:a、aa、aaa、aaa+。信用评级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贫困户家庭条件变化,按照评分情况及时提高或降低等级。
5.授信额度:根据信用评级确定授信额度,a信用户最高提供纯信用贷款5万元;aa信用户最高提供纯信用贷款10万元;aaa信用户最高提供纯信用贷款15万元,aaa+信用户最高提供纯信用贷款20万元,无信用不予授信。一次授信、三年有效、随借随还、周转使用。
6.信用运用:不同信用等级享受同等级的免抵押、免担保纯信用贷款。
7.扶持政策:对信用评级中的贫困户,享受“两优惠、一贴息、一加分”的政策。“两优惠”即优惠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周期,“一贴息”即财政贴息,“一加分”即信用评级加3分。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级建立金融扶贫专项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国开行x分行驻x扶贫专员,市扶贫办、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x中心支行、x银监分局、x保监分局及市属农发行、农行、农信办、中国人寿、人保财险、x农险、中华联合保险、人保健康保险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常务副县(区)长为成员。金融扶贫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同时设立工作专班,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解决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金融扶贫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实现农村基层党建与金融扶贫有机结合。
一是“双签”。县乡党委、村级基层党组织与金融部门双方签订精准扶贫工作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并相互监督履行职责,共同为贷款户办实事。
二是“双办”。基层党组织与基层金融机构共同建立精准扶贫办公室,实现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固定人员为贫困户服务。同时向基层金融机构介绍辖内经济发展情况、贷款需求及资质优、信用好的贷款户。金融机构结合基层党组织提供的信息资料,建立贷款需求档案,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贷款户并及时提供金融服务。
三是“双评”。基层党组织要协助金融机构推进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评定,有效拓宽信用覆盖范围。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建档、授信和评级工作,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不断增强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
四是“双控”。各金融机构要做好贷款管理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大力协助金融机构认真开展贷前调查。贷款发放后,要积极协助银行深入所辖贷款户,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为鼓励贷款户诚实守信行为,将贷款偿还情况与信用评级绑定,对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提高其信用评级,在下次整体贷款利率执行下浮,降低贷款户融资成本,对违约率较高的降低其信用评级,在下次整体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加大其违约成本。
(三)强化考核督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大督查工作范围,适时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行不定期进通报。对因推诿扯皮,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效果打折扣的额,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汇报篇七
为进一步实施好金融扶贫工程,根据《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贫困户增收脱贫为出发点,利用邮储银行小额贷款,由银行按市场化运作,同时引入信贷保险机制,降低贫困户贷款门槛和风险,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实施范围
本着“政府主导、银行支持、市场运作、保险介入”的原则,主要覆盖全旗100个重点村。
三、合作单位
旗扶贫开发办公室、邮储银行兴安盟分行、保险公司。
四、合作x容
(一)贷款规模:2亿元左右。
(二)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年利率6%。
(三)贷款贴息:年贴息3%(逾期贷款不给予贴息),其余部分由贷款户承担。
(四)贷款期限:同期贷款期限为1年,银行一次授信3年循环使用。
(五)贷款对象:主要面向全旗100个重点村,其中x年建档立卡系统脱贫户2978户、8734人口,x年建档立卡系统脱贫户7109户、21451人口,合计10087户、30185人口(以x年10月11日系统数据为准)。如户主不符合贷款条件,由嘎查村、乡镇审核把关,可推荐其家庭成员作为贷款申请人,并做好个人征信查询授权手续。
(六)贷款额度:为贫困户发放5000元(含)至50000元(含)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按实际需求情况确定贷款额度,不搞“一刀切”。
(七)保险事宜:积极引入信贷保险机制,本着贷款人自愿投保的原则,在保险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实施共同调查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保险相关条款规定,为有贷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贷款履约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服务,有效保障贷后风险。具体x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风险保证及补偿事宜:在合作银行设立风险保证资金专户,银行按风险保证金10倍比例放大贷款规模。风险保证资金按申请贷款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定期存款方式及时足额存入指定账户。同时,按照《x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风险保证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风险补偿事宜。
五、贷款流程
(一)农牧户主动申请。贷款申请农牧户按照生产项目需求,本人主动申请并填写《x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申请表》(附件1),要求详细填写申报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及其他银行贷款金额,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经本人签字同意后将书面申请材料上报至所在嘎查村。
(二)嘎查村调查推荐。嘎查村委会调查摸底贷款申请户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个人信誉情况、是否有其它银行贷款、贷款余额、是否有再贷款能力及还款能力等。按业务流程在《x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申请表》(附件1)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嘎查村公章,上报至乡镇政府审核。
(三)乡镇审核。乡镇审核嘎查村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审核贷款申请户属性,评估嘎查村集体信用等级、嘎查村两委班子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等。按业务流程在《x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申请表》(附件1)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盖x乡镇公章,汇总相关申请材料,将《x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申请汇总表》(附件2)上报至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邮储银行核查。邮储银行严格按照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乡镇、嘎查村贷款申请户信息进行逐一核查,将核查意见及时反馈旗扶贫开发办公室,要求x容详细。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批、扶贫开发办公室利用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确认邮储银行反馈的核查意见,将《x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确认表》(附件3)提供给邮储银行。扶贫开发办公室要严格把关贷款实施范围及贷款对象。
(六)贷款发放。邮储银行、保险公司按照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x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确认表》(附件3)为准,办理贷款、保险等相关手续,确保按时按额发放贷款。
六、相关要求及责任
(一)贷款户
1.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本人签字同意;
3.必须按借款协议要求的规定时间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嘎查村
1.严格审核贷款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性;
2.积极配合银行、保险公司做好相关贷款手续;
3.将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推荐给所辖x乡镇政府;
4.配合银行部门做好贷款回收工作。
(三)乡镇政府
1.负责审核嘎查村提交的贷款申请人信息;
2.负责评估嘎查村集体信用等级、两委班子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等;
3.对本贷款用途进行监督;
4.配合银行部门做好贷款回收工作。
(四)邮储银行
1.审核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贷款申请相关材料;
2.按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乡镇、嘎查村和申请人明细发放;
3.按照贷款户申请贷款金额及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
(五)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1.会同乡镇、嘎查村,掌握贷款户真实信息;
3.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贷款顺利发放及督促回收。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负责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组织实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协议要明确和体现以下x容: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确定项目嘎查村和产业发展方向、推荐贷款对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安盟分行按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计划,自主承贷、放贷、收贷,并建立专门台账,指定专人每月向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报送贷款投放总额及x乡镇、嘎查村、贷款户、产品、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明细。
(二)做好协调联动。按照方案要求,由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宣传x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三)完善风险防控。建立健全x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安盟分行与保险公司要按照协议,相互配合,积极履行各方职责,共同把控风险,确保项目可持续。
(四)建立考核机制。建立x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使用台账和统计监测制度,认真执行金融扶贫监测报表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对考核指标的运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使用该贷款出现不良贷款率连续3个月上升的乡镇,停止该项业务,组织清收,直至达到监管要求。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变动,进行实时调整。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汇报篇八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学习借鉴“x金融扶贫模式”,组织实施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程,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活力,切实发挥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的协同效应,共同助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提前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
二、帮扶模式
直接帮扶。对有就业创业潜质和一定技能素质,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自主贷款创业脱贫。
合作帮扶。通过“龙头企业+贫困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利用贷款资金,依托特色优势产业链发展,实现增收脱贫。
股份帮扶。将参与股份合作的贫困户财政扶持资金或自有资金入股,由适度规模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收益到户。
托管帮扶。通过贷款倾斜、财政贴息、保险补贴等形式,引导经营主体托管帮扶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不强的贫困户,对贫困户的土地等生产要素统一开发管理、统一经营核算,贫困户享受项目收益分成。
企业帮扶。鼓励企业通过贷款担保、订购农产品等形式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对于扶贫带贫效果显著的企业,优先给予扶贫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
三、工作措施
一是政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金融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科学确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监督考核。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各级责任,高位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强化政银合作,明确银行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建立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组织与银行等多方参与的信用评定与创建工作机制,做好信用评定;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协助金融机构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公示、贷后管理、贷款回收等工作;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及银行机构做好小额信贷示范点创建工作;大胆探索贫困户“联保”、驻村工作队“参保”、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扩大扶贫贷款覆盖面;探索将农民“三权”(农民居民住房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农村知识产权、农业设施等纳入贷款抵(质)押范围,提高融资额度;推动支农资金由财政直接补贴向财政与金融信贷相结合、主要依靠信贷支持转变,撬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二是银行主推。人行x中心支行、x银监分局牵头,各相关银行机构具体负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推脱贫攻坚。各相关银行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班子成员中明确1名同志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并抽调3—5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队,到分包县(区)指导开展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相关工作。制定专项考核评价办法,对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对金融扶贫工作探索尽职免责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做好信用评级,突出政府牵头,人民银行推动,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原则,比照x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推动全市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工作有效开展。精准发放贷款,坚持将风险补偿基金、贷款担保基金等与信贷资金捆绑放大的做法,将资金放大5至10倍以上为农户贷款,保证贷款总额度。脱贫攻坚期内,分片包干主要责任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的贷款,参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县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3年以内、5万元以下;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按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创新贷款模式,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产业脱贫的信贷投入。支持发展“订单农业”融资和产业链金融,由新型经营主体担保,贫困户贷款,银行放贷,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受益机制。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示范点建设,通过树立典型、辐射带动,实现打造一点、建成一批、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力推动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担保跟进。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7个贫困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额度达到1亿元以上,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其他县(区)以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依托,增加扶贫担保资本金x万元,将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增加到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内,确保扶贫信贷担保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引入担保增信,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免收担保费,对带贫龙头企业按1%/年收取担保费。试点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支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
四是保险护航。将农业保险作为支持金融扶贫的重要手段,积极发展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开发适合贷款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和特色农业互助保险管理模式,发展产业收入保险、产量保险,扩大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范围,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肉牛、肉羊等地方政策性保险和高保障农业保险。坚持赔款到户,通过银行卡发放,提高理赔时效。推广脱贫攻坚专项保险服务项目,支持保险企业构建针对贫困人口特点的扶贫保险产品体系。
(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和风险缓释作用,探索建立主要由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按比例分担”的风险共担机制,为金融扶贫建立多道“防火墙”。
一是按比例分担风险。对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建立政、银、保、担、投等“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五位一体”的风险分担机制。即政府(财政设立风险补偿金)、银行、保险、担保、投资等机构按比例分担风险。(x县与合作银行、省农信担保公司、省担保集团签订了《金融助推x县脱贫攻坚试验区合作协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后风险,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10%、50%、20%的比例分担;对带贫农业经营主体的贷后风险,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20%、40%、20%的比例分担,形成了“四位一体”的风险共担机制。)
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设立x万风险担保补偿基金,根据各县(区)风险规模大小,给予奖补。各县(区)统筹相关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x年贫困县区要分别设立不低于x万元的金融扶贫专项风险补偿金、非贫困县区不低于1000万元的金融扶贫专项风险补偿金,政府要按照放贷规模相应增加风险补偿金额度,确保金融机构的放贷额度和期限满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
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各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承担金融扶贫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扶贫贷款熔断机制,对乡镇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和行政村贷款不良率超过7%的,停止贷款发放。银行部门要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做好财务管理、风险评估、动态监测等工作,加强贷后管理,防范风险。担保部门要为扶贫贷款提供担保,创新担保业务模式和产品,加强贷款项目监管,不断提高担保服务能力。保险部门要做好补充,发挥好风险阻隔、经济补偿功能,防范和化解金融扶贫风险。
(三)建立三级服务体系
一是县级服务。组建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可由县扶贫办、金融办、人行、监管办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县级中心人员由县扶贫办、金融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农办、公安局、法院、人行、监管办及各专业金融机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1.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农户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进行指导,建立完善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2.负责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作用明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的受理、批转和督办。
3.负责本地区扶贫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平台建设和业务运转。
4.负责本地区农村产权评估、流转交易平台、融资担保、风险缓释机制建设和业务运转。
6.负责本地区不良资产处置及不良贷款清算、偿付工作。
7.对本地区金融扶贫服务站、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监督管理,实施业务指导。
8.完成金融扶贫临时性工作。
二是乡级服务。组建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设主任1名,由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书记负责,设副主任若干名,可分别由乡(镇)扶贫办主任和驻该乡(镇)金融机构负责人担任,另抽调3至5名专职人员(驻该乡镇的金融机构至少2人以上参加)负责具体工作。
1.政策宣传: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相关政策。
2.信息整合:收集、审核、整理村级金融服务部农户信息,建立全乡(镇)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共享。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汇报篇九
**是**市唯一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11个乡镇,261个村,总人口29万,其中贫困人口10.8万。虽然经过多年扶贫,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群众发展缺资金,致富无项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015年以来,我们在省、市扶贫办的支持下,在财政、金融部门的积极配合,乡、村两级大力协作下,通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入户工作,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产业化扶贫力度,促进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一、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2015年来,在省、市扶贫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抢抓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机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狠抓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积极探索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的新机制、新办法,提高扶贫贴息贷款的使用效益。截止目前,通过乡镇、村申报,扶贫部门审核,全县已入库小额信贷扶贫项目52个,下达扶贫小额贷款计划1231.91万元,其中县扶贫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贴息贷款金额340.91万元,实际兑现贴息资金9.735万元,另有104.5万元的贴息贷款已初审通过,近期将行文确认。通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收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扶持3342户1.17万人新建和改造各类特色产业基地5.07万亩,发展畜禽养殖10.2万头(只),直接带动农民人均增收300元,其中贫困农民人均增收180元。
(二)壮大了龙头企业经营实力。经过调查,在全县现有农业公司中择优筛选了13家具有市场潜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作为我县产业化扶贫的龙头企业,已给13家企业下达了680万元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计划,其中已落实贷款390万元。马良八斗食品有限公司是近年新建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扶持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两年内,我们给该公司下达了140万元的贷款贴息计划,其中去年下达贴息贷款计划40万元,已兑付贴息资金2万元,通过扶持,该公司今年将实现销售收入370万元,获利110万元,可带动周边4个贫困村1500户农户脱贫致富,年转化当地劳力200余人。
(三)拓展了农民致富渠道。为进一步解决我县贫困村农民致富发展难的问题,我们在贴息发放面上进一步放宽,适当对劳动力转移培训及旅游发展项目给予扶持贷款贴息扶持。去年,我们对**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基地发放贷款40万元,贴息2万元,对保康发展旅游业项目发放贷款42.5万元,贴息2.025万元。通过对以上两个项目的扶持,帮助贫困村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走上靠技能就业脱贫的道路,帮助发展旅游业来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种养业、餐饮、住宿、运输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了贫困农户增收渠道。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程序,防范风险,调动银行放贷积极性。由于近几年各金融机构普遍收缩了营业网点,强化了风险防范,原来县农行设在乡镇的营业所已全部撤销,农村的金融服务主要依靠信用社来开展,并且放贷十分谨慎。为此,几年以来,我们在、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与县财政局和信用联社就如何开展扶贫信贷工作进行了反复研究,以县政府文件出台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办法》,并与县财政局和信用联社联合下发了《**扶贫贴息贷款操作实施意见》,对扶贫贷款的资金筹措、发放范围、贴息期限及贴息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了有关工作的运行规则。同时,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合理关切,支持信用社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所有扶贫贷款项目先由我办审查后推荐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是否放贷。要求乡镇扶贫项目办和财政所协助信用社加强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规定所有贴息资金必须在还本付息后方可兑付,以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我们还把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单位由过去信用社一家扩大到信用社、农行、农发行和邮政储蓄四家,鼓励适度竞争,较好地调动了各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贴息利率和贴息资金总额,由乡镇扶贫项目办和财政所具体负责审定贴息对象和贷款额度。贴息期限到期后,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将贴息资金发放给借款人。并专门印制了《扶贫贴息贷款申报审批表》、《贴息资金发放登记表》、《贴息资金领取通知书》,以此监控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专门在《今日保康》报上开办专栏,刊登扶贫贷款的有关政策,并印制扶贫政策知识问答小册子5000份,发到重点村的农户,扩大宣传覆盖面,有力促进了我县扶贫贴息贷款业务的开展。
(三)瞄准目标,突出重点,培育脱贫主导产业。坚持做到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一是集中扶持整村推进重点村。几年来,共向一、二、三批重点村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32.71万元,有力支持了重点村的主导产业建设。后坪镇后坪村是一个高山贫困村,整村推进中,通过发放小额贷款资金20.86万元,全村累计发展柴胡400亩、畜禽养殖700头(只),42户147名贫困人口已顺利实现脱贫。二是着力扶持壮大全县的骨干产业。在贴息资金投向上,尽量与全县的农业产业化规划相衔接,79%的贴息贷款都投向了烟、茶、菜、桑、畜、菌六大产业,累计支持农户发展烟叶1.4万亩、茶叶4600亩、桑叶1300亩、反季菜8300亩、袋料食用菌17.8万袋,壮大了县域主导产业的规模块头。
对这些企业因势利导,拿出一部分贴息贷款支持他们,同时要求他们到贫困村建立原料基地,以此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通过这几年的尝试,已取得了一定效果。例如通过向保康荆山锦有机茶公司投放贴息贷款180万元,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目前该公司已建成茶叶基地1.5万亩,带动2000多个农户通过种茶实现脱贫。通过给保康大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投放贴息贷款60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在十字冲等四个贫困村种植蔬菜基地1000亩,产品远销广州、南昌、福州、武汉等全国十几个大中城市。该公司带动基地4000户16000余菜农增加收入900万元,人平增收可突破1000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贷款门槛高。由于贫困户难以取得“信用证”,所以难以贷到款,其它农户虽然有“信用证”,但授信额度都较低,大额的贷款又难以提供有效抵押或担保,所以贷款难的问题仍难以破解。
二是贷款利率高。信用社平均利率月息都在9.3‰以上,虽然我们给予了贴息扶持,但农户的利息负担仍然较重。
乡有关部门为此花费了不少的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带农户的贷款模式。通过扶持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在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原料基地来帮带贫困户。
二是加大对整村推进村农户的扶持力度。合同乡镇政府、财政所、信用社抓好重点村农户的授信工作,提高授信额度,通过扶贫小额信贷支持重点村发展村级主导产业。
三是加强扶贫贴息贷款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做好农户贷款后的跟踪服务和指导,促使各贷款农户、龙头企业用好贷款,及时还款,促进贷款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建议
一是建议省、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在县一级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的担保基金,为贫困农户贷款提供担保。
**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7月5日
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各种非政府部门多年的实践表明,小额信贷已经逐步发展成了一种较为有效的扶贫手段,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和接受。爱德基金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开始了小额信贷扶贫的实践和探索,相继在云南、广西、宁夏、甘肃、山西、江苏、贵州等省(区)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现有小额信贷客户6354人,还款率为99%。爱德小额信贷扶贫工作重视在村级建立和培育农民的自治组织;根据农户经营活动的需要提供充分的技术培训和支持;根据当地的传统文化和乡土人情,鼓励和帮助农户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培育社区文化;积极引导村级贷款管理组织转变为经济联合体,强化和丰富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小额信贷虽然不是扶贫的万能药,但它却有着与其它扶贫手段不同的独特之处,与正规金融机构所开展的小额信贷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具有非营利性,对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社区能力建设都有其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政府应该对扶贫小额信贷给予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对从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机构给予相应的补贴。要重视小额信贷机构的效益与成本、及其持续性问题,但不能过分地强调利息必须覆盖成本,将扶贫小额信贷简单市场化,这容易滋生欺诈,不利于扶贫小额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所有申请贷款的农户不是同期(轮)拿到贷款,下一轮的农户只有在上一轮的农户生意成功并还款之后才能拿到贷款,所以要求同一个村的所有申请贷款的农户在放贷前必须共同讨论制定出按每3个农户一组拿到贷款的先后次序和时间。贷款主要用于养羊或养牛,本金始终在项目村循环使用,县项目办公室与农户签定贷款协议,贷款周期8个月,不记利息,上一农户将牲口养了一段时间之后负责移交一头相当于贷款金额的牲口给下一个农户。所有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后,村里所有贷款农户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决定购羊或牛的时间,并协调兽医防疫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到集市上把牛羊购回,同时完成牲口的防疫接种工作。随后,这种简单的小额贷款形式也逐渐地在其它省的项目区开展。
在总结前面的项目经验基础上,1998年爱德基金会开始实施贵州普定县第二期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在此项目中小额信贷活动的预算比以前增加许多,仅贷款本金就达24.6万元。小额信贷活动的目的和对象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在向农户提供信贷机会,提高贫困家庭经济收入的同时,还希望籍此推动项目区的机构建设,提高项目区的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贷款对象为妇女。放款前,妇女自愿组成5-7人的小组,并推选出小组长,然后5-7个小组组成村妇女发展基金会,全体妇女选举产生该基金会的主任、会计、出纳兼文书。然后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小额信贷模式及其基本规定、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和家政管理等。贷款额度不变,每轮都为600元。同一小组的成员不能在同一轮获得贷款,而是在上一轮组员还完贷款之后,其余的组员才能获得贷款;小组长和其她基金会领导不能首先拿到贷款。贷款周期12个月,年利息7.2%,其中2%归村妇女发展基金会所有;村妇女发展基金会负责村一级贷款的财务管理;在妇女发展基金会能力提高以及其它条件成熟后,贷款本金交由村妇女发展基金会管理,在村里循环使用。
24846600元,还款率为99%。
从贷款额度、周期、利率、还款方式、贷款对象等因素看,爱德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多种多样。由于各项目区及其农民生产经营条件的不同,因此,小额信贷扶贫模式也必须根据项目区的具体情况,结合农户的实际需要进行设计。总的来看,爱德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是下表中几个主要因素的不同组合(见爱德小额信贷模式参数表),名称也各不相同,有村妇女发展基金会、村中心、村大组、村农民技术协会等。
妇女 无 600元
2000元
12
20
尽管模式各不相同,但是基本目标一致,从而避免了过分迷失于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细节中。爱德小额信贷项目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小额信贷扶贫活动的开展,为贫困农户提供方便的信贷服务,增加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通过目标群体积极参与项目管理过程,加强贫困社区的机构建设,培育贫困社区的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其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因此爱德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又有如下一些共同的特点。
管委会成员往往只是小额信贷工作人员进村工作的向导而已。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除为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模式操作规程培训外,为了保证贷款农户生意的成功,还根据农户经营活动的需要提供充分的技术培训和支持,如果缺乏对农户的技术帮助,很容易导致生意失败,不但不利于贷款回收,还给增加了农户额外的经济负担。在中国很多类似的项目中都没有或很少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大多只是给农户讲解一些小额信贷的基本操作规定和要求,这样的事例在基层单位或部门对村帮扶活动中出现较多,如某某部门为了帮助某某村的农户脱贫,想方设法拿出资金为每一个农户买了一头猪,但由于中途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一年下来,大部分农户的猪不是死了,就是没有长多少,算账后还赔了本。
再就是在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中,除了协助农户正常开展必要的贷款管理活动,如每半月或每月的例会外,还积极鼓励和帮助贷款的客户,特别是妇女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化活动,比如根据当地的乡土人情和风俗习惯,组织妇女唱歌、跳舞、说迷糊、唱花儿、玩扑克、象棋、扭秧歌、打歌等,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此外,借助小额信贷活动的开展,为妇女发展基金会或村中心培训技术骨干人员、市场信息员等,积极引导农民将妇女发展基金会或村中心等贷款管理转变成一定形式的经济联合体,进一步强化和丰富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使妇女发展基金会或村中心不仅仅为农户简单地提供信贷服务,还提供信息、产品销售以及其它的简单地技术服务。目前,项目区共有6个小额信贷村中心转变成了村农民协会。
3. 扶贫小额信贷对社区经济与能力建设的影响
多年的实践表明,小额信贷扶贫为世界消除贫困产生了很多积极的影响。在爱德基金会最近九年的扶贫工作中,笔者认为扶贫小额信贷活动对减少贫困有以下几个方面作用。
首先,提高了当地贫困农户的经济收入、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这一点是小额信贷活动赖以存在的前提。根据农户经营活动利润调查,结果表明95%以上的农户贷款之后都不同程度地获得一定的利润,每轮利润率大多在20-30%之间,少数从事小商业买卖的客户每轮利润可达50%以上(假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为零)。农户经济收入增加后,相当一部份农户除了相应地增加肉禽类食品消费,大部分积累用在了扩大经营活动规模上,如对牲口圈舍进行改造、增加牲口的数量、增加对经营活动的科技投入。有些农户用获得的利润将家庭的房屋进行修缮、增加对子女教育、衣物等的投入。妇女由于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钱,能比以前多买一些自用的衣物和日用品。
由于扶贫小额信贷要求在村里建立农民的贷款管理组织,这为加强农村的机构建设,培育农村社区自我管理和民主决策机制提供了机会,为增强其发展能力提供了条件。农户通过接受各种管理和技术培训,参与村级组织的决策管理和信息分享过程,既增加了管理决策和信息的透明度,又提高了村级组织的管理效率和效益。使个体农户的想法和行为逐渐转变成了一种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农户以集体形式有组织地走入市场,不但增强了他们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还能降低生产成本。
小额信贷活动的开展,促进了贫困地区的信息交流,贫困农民的自信心增强了。从信息的内容方面看,以前农户聚在一起,交流的东西大多是张家长李家短的家庭琐事,而小额信贷活动的开展促使她们不断去交流和获取与自己经营活动有关的生产和市场信息。从交流和获取信息的方式和渠道上看也较以前有所不同,以前交流的形式大多是邻里之间拉家常,现在除技术培训和例会外,还有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同时,农民由于要经营自己的生意,必须购买必要的生产资料,销售自己的产品,这促使他们必须走入市场了解市场上的有关信息。
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使传统的文化习俗得到保留和发扬,减少了农村社区一些颓废落后的恶习,如赌博、酗酒等。由于小额信贷活动的开展,社区的邻里关系比以前融洽,吵架的现象少了。在某些项目区,由贷款妇女组成的秧歌队和其他形式的文艺演出队不但从边远的农村到县城参加比赛,甚至还义务为某些敬老院的孤寡老人们演出,这些在当地还是历史上的第一次。
由于扶贫小额信贷的对象大部份是贫困妇女,这使妇女在提高家庭经济收入和推动社区经济发展方面贡献率不断增加,妇女在家庭和社区内的角色也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大部分妇女由以前灶台前后转,听从丈夫或公婆使唤的普通家庭妇女,变成了家里不可忽视的家庭收入的创造者,由不起眼的普通妇女变成了为社区带来商机创造财富的重要力量,一些妇女也因此当上了某些社区农民组织的领导。这为推动农村妇女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农户生产技能的不断提高和生意规模的扩大,有些农户开始进行联户经营,有的甚至整个村的贷款农户自愿组成各种农民协会,形成经济联合体,如养鸡的农户组成养鸡协会,养猪的农户组成养猪协会,这为今后村级组织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推动农村贫困社区农民的产业化经营,培育贫困农村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促进当地农村市场的发育,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4. 建议
扶贫小额信贷与正规金融机构所开展的小额信贷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扶贫小额信贷有其固有的使命,即扶助穷人、减少贫困,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具有非营利性,政府应该从加快国家脱贫进程,消除贫困、推动社会进步的角度考虑,对扶贫小额信贷给予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营利民间团体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从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补贴。这不仅能更好地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致富,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扶贫效率,降低扶贫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