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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三条
自 20**年 2 月 1 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 组员: 第三章
清欠组工作目标 第四条
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
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
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
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
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第十一条
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进展定期上报制度; 第十二条
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第十四条
负责本单位因欠费导致的清欠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
第十七条
定期组织对重点欠款户进行上门催收。
第十八条
采取诉讼等途径清缴欠款。
第十九条
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章
主要工作制度及清欠相关措施: 第二十条
定期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
第二十一条
清欠工作流程: 1、整理欠费的类别、数额、欠费时间; 2、对债务人采取电话催缴的方式督促其尽快交清所欠费用;3、对电话催缴后扔不缴费的商户采取现场下达催款通知书的方式,并告知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钱款,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及诉讼等相关措施,并取得送达回证; 4、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与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欠费人申请分期缴费,要求有担保人); 5、清欠组根据《延期还款计划书》和还款计划继续清欠)。
6、联系律师事务所对仍不缴纳欠费的商户寄送律师函。
7、扔拒不缴纳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二条
特殊情况欠费的处理程序 1、分类清缴。对欠费单位逐一排查,逐户核查欠费人欠费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对缴费单位发生的欠费应按缴费类别分类管理,建立欠费人档案,根据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类型、欠费所属期以及各险种欠费数额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清欠办法。对能缴不缴甚至拒缴的,采取措施,强制征缴;对暂时困难的,要引导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并制定清欠计划,逐步清缴欠费;对完全或基本丧失缴费能力的,要量身制定清欠方案,跟踪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清欠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 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客户迟付、拖欠、拒付产品货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生产型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产品货款、代垫运输费等款项。
第三条
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简称公司清欠办)。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
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公室在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各下属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单位独立负责,又有财务、销售、法律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客户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责任制度第十条
总裁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客户,总裁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
部门责任 1、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办公室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市场技术部和下属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货款结算的数额,保证货款及时结算。
6、销售部要及时提供业务合作中的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
7、企管部应加强法律事务服务,应加强合同审核,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8、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公司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
,把客户开发、关系维护和货款清收结合起来,视货款实收情况维护客户关系,未经公司销售部批准,不得随意终止供货。
第四章
清欠原则第十五条
对拖欠货款的客户,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
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客户的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客户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对于客户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客户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
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客户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第十七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正在供货合作业务和历史遗留拖欠货款业务的资料。建立应收账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债务人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
《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第 286条
的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不按合同付款的债务人,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
第五章
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条
,审慎签订供货合同,从源头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风险,提高销售业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坚持采用最新版的示范合同文本,强化供货合同中关于结算支付的约束条款。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二十三条
各下属公司作为供货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产品质量。对客户提出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热情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给客户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条
强化各级、各类、各有关岗位人员的证据意识,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在履约过程中重视业务进度结算和收款,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随时记录,做好信函往来登记、签证确认、变更洽商文件的归档,密切注视债务人信用信息,及时收集证据资料、随时为索赔和清欠做好诉前基础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履约过程中,一经发现客户未按合同付款,或货款回收低于约定比例,各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立即采取行动,直至停止供料,及时化解拖欠风险。
第二十六条
供货按照合同履约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约定足收供货款或对供货拖欠款的债权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再次进行供货。
第二十七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省中小学(含市县属中职学校、幼儿园,下同)秋季如期开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省级统筹、地市组织、县级实施、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各校秋季开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坚持灾后重建、疫情防控、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宣传教育等工作相结合,一地一策、一校一案,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分区域、分学校、分学段制定差异化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全省中小学学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研判开学时间
针对受灾学校,各地要加快改造和修缮,及时维修补充课桌凳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要联合当地住建、卫生、安全等部门,对受灾学校进行评估,确定校园无安全隐患的,方可正常开学。受灾严重,经评估达不到开学条件的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谋划、优先安排、优先投入、优先落实,“一校一策”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通过合并安置、就近分流、临时周转等方式,确保受灾学校学生与其他学校学生同步开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生入学安置方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做好入学入校各项准备工作
2、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开学前对校园环境开展一次全面整治,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3、错时错峰安排返校。开学前,全面掌握前14天师生行踪和健康状况,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的要求,合理确定师生返校批次和时间间隔。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原则上,高三、初三的学生先返校开学,幼儿园最后开学。
4、精心组织开学前“线上家长会”。在明确开学时间后,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各校和班主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面向班级学生和家长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将本地疫情防控形势、防疫知识、本校防控措施、教学计划安排等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讲,增强其对入学后学校疫情防控的信心,引导其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
5、认真上好入学后“开学第一课”。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利用省教育厅统一提供的“开学第一课”视频资料及其他相关教学资源,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用开学一天时间上好“开学第一课”。要聚焦“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主题,深入挖掘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中的典型事迹、人物,凸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众志成城,不怕艰险”的拼搏精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情怀。
6、高度重视师生心理疏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灾情和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返校开学后第一时间开设心理专题讲座,指导各年级、班级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构建起“家长、班级、年级、学校”四级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渠道全面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准确把握学生心理需求。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危机事件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对因灾因疫导致不良心理状况的学生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残疾、单亲等困境学生给予重点关爱,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灾情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造成的冲击。
一、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
对就读我校的建档立卡的家庭进行帮扶,保证上级的发放的贫困寄宿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目前每个建档立卡贫困生享受1250元/每年的待遇,同时家庭经济有困难的非建档立卡户子女,学校也发给适当的补助),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住宿生学生提供营养的午餐和晚餐。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二、切实做好贫困救助工作。
组织全校教师和同学自愿捐款活动,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具体在每年的三月(控辍保学活动月)和九月(动员流失生返校月)都开展师生捐助活动,给学生集中购买学习用品。鼓励学生们努力学习,使学生们顺利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全面落实“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包保建档立卡贫困生帮扶学生”的政策。开展专题会安排扶贫工作,每月一次谈心谈话和每学期的家访是否落实到位,定期查看教师的扶贫家访记录本。
四、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对于市级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其他待遇等,要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对各班“住宿生补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定期教学督查审核。
五、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台账。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六、加强舆论引导。
我校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种载体,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本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摸底阶段,从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0日,此期间要组织各信用社、部负责人对不良贷款进行调查摸底,填写《不良贷款统计表》,了解不良贷款基本情况。
第二阶段为认定阶段,从2012年5月20日至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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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清收不良贷款方案
*政发[2012]号
关于印发《**清收不良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已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金融不良贷款实施方案通知**党政综合办2012年7月13日印发(共印20份)
发至:各村乡直各部门
**清收不良贷款
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创建金融安全区,确保我乡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集中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金融环境,打造诚信**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规的原则,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完成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目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万元,力争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多方力量,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贷款余额。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7月16日—7月23日)。一是召开各村、各单位的动员大会,部署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二是根据信用社的贷款明细表通知、落实到人,并进行相关核实,做好清收不良贷款准备工作。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在各村张贴信用宣传标语100幅、悬挂横幅3幅,以营造清收不良贷款的强大氛围。
(二)全面清收阶段(2012年7月23日—11月31日)。要
2按照清收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作,对不良贷款逐笔落实债务,落实清收对象,落实清收时间和清收方式。对恶意欠贷拒不偿还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公开曝光,集中处理,确保应收尽收,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贷款,同时要定期公布清收进度。
(三)复查整改阶段(2012年11月31日—12月31日)。组织召开阶段性总结会议,对各清收小组不良贷款清收情况开展检查和复查,对清收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小结,对未按期完成清收任务的必须认真分析,查找工作不足,分析问题原因,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清收工作机制。
为推动攻坚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乡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相应成立清收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激励机制,实行奖惩并举
1、2012年8月1日前,愿意主动归还欠款的单位和个人,经农村信用社认可同意后,可以申请按现行合同利率收取利息,不计复利,减免罚息。
2、乡、村两级干部职工拖欠贷款。经调查核实,对规定期限内还款不到位的干部职工,在欠款期内不予提拔、不得调动、不能参与评先评优,并停岗、停薪、停职。
3、农户和其他个人拖欠贷款,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督促其主动归还。各村欠款的党员干部要带头还款。对于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对象户拖欠贷款的,不予还款的将取消其享受资格。
4、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个人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进行清收,以确保清收目标的完成。
10%以内村,将优先评信用村。
主题词:不良贷款清收方案通知
**乡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9月13日印发
按照2022年市政府系统工作效能提升年各项要求,在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作风、全新的作为,不断提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水平,着力打造高效务实为民政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效能提升年六项行动,全面破除制约我区创新转型发展的诸多障碍,全力推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转变,实现全区政府系统“三个明显提升、一个圆满完成”。即:执行力度更加有力,政府工作能力明显提升;运转流程更加高效,政府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政府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树立忠诚意识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全局意识,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体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一盘棋”理念,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v^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v^提倡的坚决响应、^v^决定的坚决执行、^v^禁止的坚决不做,执行^v^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坚持对标对表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将高质量对标对表成为习惯,成为基本工作方法。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地对标对表^v^、^v^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省直各部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和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做法。通过对标对表,主动对出工作差距、对出标准规范,明确方向、找出重点,解决在政治站位、思维方式、工作方式、落实措施、工作机制、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把对标对表贯穿于全区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三)发扬斗争精神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弘扬斗争精神,激活斗争基因,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攻坚克难,牢固树立想干事的意识。要敢于直面矛盾,遇到问题和困难敢于较真碰硬,敢于“亮剑”,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同不良作风作斗争。要善于解决矛盾,练就会干事的能力,确保干成事的效果,在破解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等难题中抓落实、促振兴,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面对工作“左躲右闪”、不珍惜岗位、不担当作为的“躺平式”干部,要坚决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问责的坚决问责。
(四)强化依法行政
全区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树牢法治意识,着力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打造诚信政府,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要增强规范程序意识,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行政行为的程序规范。要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对于燃气、校园、交通等各领域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各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统筹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土地、矿山、生态保护区等区域,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做到基本农田不受侵占,确保粮食安全。
(五)提升效能意识
要全面开展“塔吊现象”大讨论活动,实现“转观念、强作风、明职责、提效能”。要从根本上查摆、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观念落后、作风松散、职责不清、机制不活、效能不高的问题,建立健全一批流转有序、过程可溯、动态监管、衔接畅通的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创新完善一系列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支思想解放、善于创新、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营造真抓实干、踔厉奋发、笃行不殆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落地。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一抓到底深入落实行动
1.建立完善任务清单台账管理制度。积极运用“五步工作法”(即一种模式:“上级政策+外地经验+xx实际”相结合的决策模式;四个方法:一线工作法、工作会商制、牵头负责制、重大项目例会制),全力缩短政府系统工作“四个距离”,真正做到“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建立抓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全面梳理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台账,实时动态更新,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进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发挥政务“三单”、“项目三单”制度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建立完善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制度。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收到工作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签批或部署,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和工作要求,视情况将相关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限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研处。
3.建立完善工作任务限时办结制度。对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区两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必须按时办理落实,有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时限要求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复杂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极特殊的经申请同意后1个月内办结,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须书面申报,并及时按程序报送审批。涉及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承办单位按相关程序要求第一时间首报办理情况。
4.建立完善工作任务催办督办制度。对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区两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实行专人负责、动态跟踪、催办督办。及时采用电话、短信、督办通知等方式催办督办。紧急、特急办理事项,随即催办督办。承办单位对催办督办必须第一时间作出有效回应。
(二)实施研究问题破解难题行动
1.提升决策实效。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前,区政府分管领导应先召集有关部门充分研讨和协调,并提出具体建议和相应解决方案。对需区政府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必须先行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可行性方案供区政府决策。区政府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和授权,对分管(联系)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服务。
2.确定调研主题。紧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研究问题,努力破解难题。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强调的乡村振兴、三篇大文章、产业链发展、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新型城镇化等重点研究方向,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及时确定1—2个调研主题,明确破题内容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3.破解工作难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把情况搞明、把问题搞透、把政策搞准、把措施搞实,力求破解一个难题、推动一项工作、促进一方发展。各部门、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区政府督查室报送1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区政府督查室按省、市要求组织评选、推荐上报优质调研报告,区政府督查室于2022年12月底前组织评选出优秀调研报告装订成册并通报表扬。
(三)实施“双重”服务优化升级行动
1.建立完善领导包保制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要围绕服务重点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清单、重点项目清单,按照区、镇分级负责原则,分别落实具体责任和范围,实现包保全覆盖。区、镇两级领导及工作部门均需履行包保责任,邀请同级党委、人大、政协领导参与包保工作。
2.切实履行领导包保责任。包保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到每个包保企业、项目开展1次以上服务工作,组织宣传有关政策措施,全面摸清、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着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
清欠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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