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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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年来,xx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0xx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公司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x月xx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xx唐小文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xx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x月xx日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xxx来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xx》及《xx》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xxxx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xxx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xx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xx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重大收购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向xxx集团收购其拥有的xxxx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及其拥有的仿膳饭庄、丰泽园饭店、四川饭店之100%国有产权,程序合法,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20xx年度,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也是落实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的初始之年。因此,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xxxx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时间:xxxx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月日,公司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与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对《公司报告及摘要》、《关于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三项议案分别发表了肯定意见。
(二)月日,公司一届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一季度报告全文》及《一季度报告正文》,并发表了肯定意见。
(三)月日,公司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两名监事辞职的议案》、《关于增补两名监事的议案》。
(四)月日,公司一届监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月日,公司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半年度报告正文》,并发表了肯定意见。
(六)月日,公司一届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三季度报告正文》,并发表了肯定意见。
(七)月日,公司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肯定意见。
2、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特别是在9月份以来,在宏观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执行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出的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进行了充分调查,董事会对资金的运用合法、合理,能够积极运用现有资金实现更好的经营效益,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暂时使用到期的募集资金归还到专户内。
5、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报告期内的13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4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机构之间的制恒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在第四季度有效克服宏观经济不景气影响,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功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需要将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拓展市场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额、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结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之要求进行了审核,并在二届二次监事会决议上发表了如下意见:经了解,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在公司的工作中,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工作,更加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以落实“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三个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紧紧围绕公司20xx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合营企业特点和公司管理实际,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增强当期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重要经营业务和和关键管理环节,以及重要生产、经营部门的监督检查,关注董事会决策和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探索建立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履行好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保障资产保值增值。
(一)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监督工作有效性。
1、结合国家政策、形势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三个配套实施办法,使监督工作建立在“全面监督、重点突出,合法有效、监督有力”的基础之上。
2、完善监督职能。紧紧把握钢铁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探索建立监事会工作新机制。树立“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并重”、“财务监督与重大事项跟踪并重”的工作思路。改进完善20xx年财务监督模式和资产效率与效益监督模式,建立监事会内部主体责任清晰、工作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3、建立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信息沟通渠道和有效的沟通方式,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构建“监督+服务”的工作模式,积极主动、严细监督,提高监督效率,支持经营班子依法经营。
(二)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
1、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目的,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更加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去,要带着问题搞调研,确保日常工作务实科学、细致深入。
2、针对职能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客观公正调查分析,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向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提交改进意见。
3、发挥监事和工作人员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4、根据经济业务性质,对招投标与合同实施有计划地抽查检查,开展事前监督。
5、发挥职能作用,紧密配合董事会工作,督促董事会相关决议落实,监督相关决策顺利执行。
(三)、强化对重要部门和重大经济业务的监督力度。
1、加强对财务、生产、供销、设备等职能部门和主要车间的工作监督,针对部门工作对公司整体运营带来的影响,开展专题调查。
2、对功能性性承包合同、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跟踪评价。
3、创造条件开展对部门的管理审计,对经营班子工作进行评价
2022年度,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_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_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一)2022年 4月 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2022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2022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共 16项议案。
(二)2022年 5月 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2年 8月 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共 3项议案。
2025年公司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大全(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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